20.4.1
架空接触网立柱宜选择与高架桥的声屏障立柱、建筑外墙和道路照明灯柱结合布置的方式。
部分条文结构待核对,当前仅展示可完整确认的公开条文。
共 987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架空接触网立柱宜选择与高架桥的声屏障立柱、建筑外墙和道路照明灯柱结合布置的方式。
地面线路的上网隔离开关宜安装于牵引变电所内。上网电缆应暗敷于接触网立柱内。
20.4.2 接触网的上网电缆敷设在立柱内,减少电缆的裸露,使立柱简洁美观。
地面线路的架空接触网不宜采用下锚拉线方式。
补偿装置应可靠,可采用自动张力补偿装置。
当设置坠砣时,坠砣应设置在坠砣专用网罩内。坠砣网罩应与立柱同色。
根据照明性质的不同,照明应分为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两大类。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两者应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并应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景观效果。
照明应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做到效果美观、安全、舒适和避免光污染,同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设施不应对行人和机动车司机产生不舒适眩光;
2 照明室外灯具上射光通比应低于25%;
3 照明设施应避免长时间光照和灯具安装对植物生长产生的影响,以及不宜对古树、珍稀名木进行照明。
地面线路采用绿化隔离时,道路交叉口司机视距范围内不应植栽高于1m的植物。
绿化带内的泥土土面应低于路缘石10cm以上,路缘石外侧应完好整洁。树池周围的土面应低于路缘石,并宜采取草坪、碎石等覆盖,无泥土裸露。
当挡土墙采用嵌草式透水砖时,应在坡面铺设一定厚度的种植土,并宜加入改善土壤保温性能的材料。
停车场内汽车车位间的绿化不宜种植花卉。绿化带宽度宜为1.5m~2.0m。乔木沿绿化带排列时,间距不应小于2.5m。
接触网供电车辆限界图
区间或车站直线地段车辆轮廓线、车辆限界、设备限界(见图A.0.1)的坐标值,应按表A.0.1-1~表A.0.1-7选取。
储能式供电车辆限界图
区间或车站直线地段车辆轮廓线、车辆限界、设备限界(见图B.0.1)的坐标值,应按表B.0.1-1~表B.0.1-3选取。
曲线段设备限界几何加宽量
各曲线半径曲线内、外侧限界加宽值
本标准用词说明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引用标准名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共 1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