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
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条文说明
14.1.5 车场的计算机联锁、正线道岔控制、列车占用检测是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设备,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其设备及电路需符合故障一安全的原则,这些设备的研发、选型要遵循经安全检测、认证并批准后方可采用的原则。
部分条文结构待核对,当前仅展示可完整确认的公开条文。
共 987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14.1.5 车场的计算机联锁、正线道岔控制、列车占用检测是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设备,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其设备及电路需符合故障一安全的原则,这些设备的研发、选型要遵循经安全检测、认证并批准后方可采用的原则。
系统采用的设备应便于测试、维修与更换,并应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车载设备严禁超出车辆限界,车站及轨旁设备严禁侵入设备限界。
沿线采用市政地面信号灯控制的平交路口,在接近平交路口处应设置路口列车位置检测设备。
全封闭方式运行的轻轨线路,应设置通信和信号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14.1.9 当轻轨线路全部采用全封闭方式时,列车运行速度快、间隔小,需要配置信号系统,确保轻轨列车安全、高效的运行。调度指挥按照全线集中控制,列车间安全间隔和运行速度需采用ATP系统保障列车运行安全。正线道岔采用计算机联锁实现,信号机、道岔和区段的联锁控制,保证列车的运行安全。全封闭的轻轨线路采用信号系统时,须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有关规定。本章的相关内容不适用独立路权、全封闭方式运行的轻轨线路。
运营监控系统宜采用运营调度中心的标准时钟信号。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应由轨旁设备和车载设备组成,并宜包括道岔控制设备、列车位置检测设备、车地通信设备、信号机、转辙机及相关接口等设备。
列车位置检测设备,应满足轨旁硬化路面与轨道平齐及开放环境下,防损、防盗、易维修的安装要求。
14.2.2 轻轨线路大多位于开放地面路段,存在一些轨道与轨旁硬化路面临近路段,作为列车位置占用的检测设备的安全需适应该工程环境,同时便于后期维护,不得对轨道实施破损性安装。当列车位置检车设备采用计轴设备时,轨旁计轴传感器需具有较高的抗干扰措施,并实施传感器的冗余配置,以提高设备的可用性和安全性,设备安全完善度等级需达到SIL4级,当列车位置检车设备采用轨道电路时,一般采用无绝缘免维护型轨道电路,设备安全完善度等级至少达到SIL3级。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自动识别列车车次号控制道岔;
2 司机遥控道岔的转动、锁闭;
3 信号机正确反映道岔状态;
4 道岔、信号机状态实时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运行在道岔上的列车具有唯一的道岔控制权;
6 多列车可同时占用道岔区段;
7 道岔信号机等设备状态监测。
14.2.3 于轻轨线路采用人工驾驶时,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其主要功能是保证进路正确,确保列车在道岔区段运行时,进路锁闭,道岔不得转动,列车安全、有序通过道岔区段。列车之间的间隔控制由司机目视判断,因此允许相同进路的多列车同时占用道岔区段,以提高道岔区段的通过效率。
道岔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道岔区段内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当联锁条件不符时,应禁止信号开放。
2 道岔区段列车占用时严禁转动道岔。
3 道岔应能现场单独操纵和进路选动。
4 实现相同方向的多列车在道岔区段的串行。
5 在道岔接近区段应实现与车载设备的连续不间断通信。
6 进路解锁宜采用一次性解锁方式。锁闭的进路应随列车完全出清道岔区段后自动解锁。
7 解锁、人工办理取消进路和限时解锁,应防止错误解锁。限时解锁时间应确保行车安全。
车载设备应包括车辆定位设备及车地通信等配套设备。
车载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司机通过按压车上道岔按钮实现对道岔的遥控;
2 在接近道岔区段连续显示地面道岔信号机的状态;
3 实时将列车定位信息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4 自动将车载设备运行状态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列车在接近道岔区段,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时,车载设备可提供声光报警。
正线信号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道岔区域的线路上应设道岔表示信号机;
2 信号机应采用由节能光源构成的色灯信号机。
当信号机显示允许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应给出禁止信号显示;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该信号应视为禁止信号。
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宜小于200m。
平交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应由轨旁检测设备和车载设备组成,并宜包括列车接近、通过、离去路口检测设备、路口轻轨专用信号机等设备。
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应与道路交通管理控制系统进行接口,并应根据路口的交通组织管理的要求,实现列车通行功能。
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应具有识别列车车次的功能。
车场联锁系统应包括车场计算机联锁设备、计算机监测设备、培训设备、日常维修和检测设备等。
车场联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场应设进场信号机,需要时可设调车信号机。进场信号机、调车信号机以显示禁止信号为定位。各种信号机的设置,应根据运营要求和控制方式等确定。
2 列车在车场内宜按调车进路控制,联锁设备可根据车场内运营作业特点实现联锁条件的检查。
车场联锁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进路上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联锁条件不符时,应禁止进路开通。敌对进路应相互照查,不得同时开通。
2 联锁设备宜采用进路操纵方式。
3 进路解锁宜采用分段解锁方式。锁闭的进路应可随列车正常运行自动解锁、人工办理取消进路和限时解锁,并应防止错误解锁。限时解锁时间应确保行车安全。
4 联锁道岔应能单独操纵和进路选动。
5 联锁设备的操纵宜选用显示器和鼠标控制方式。
车场可设计算机监测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现信号机状态、主灯丝断丝报警等监测;
2 实现转辙机动作电流及表示监测;
3 实现轨道区段状态监测;
4 实现电缆绝缘状态监测;
5 实现电源漏流检测;
6 相关数据进行存储、回放和分析。
车场与试车线的接口设计应保证试车作业与车场作业互不影响。
轻轨应设运营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对列车运行状态的实时监督。
运营调度指挥系统应包括列车运行监督设备和运营调度通信设备。
14.5.2 运营调度指挥系统中列车运行监督设备和运营调度通信设备一般建议提供统一的数据库平台,实现各种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以及相关设备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各设备间的联动。运营调度通信设备包含广播、公务电话、专用电话、无线通信等功能。
列车运行监督设备应具有列车运行时刻表编制及管理、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实时监视等功能。
运营调度通信设备应提供运营调度中心调度员、车场值班员等用户与列车司机、维修人员等移动用户及变电所值班员等同定用户之间的通信手段。
运营调度通信设备应提供广播功能,正常情况下可向站台乘客通告列车运行及安全、向导等服务信息,以及向车场工作人员发布作业通知,特殊情况时可向乘客发出通告。运营调度通信设备支持车场行车值班员向室外或库内流动生产人员发布作业命令。
无线通信系统根据业务需求可独立设置专用网络或租用运营商的虚拟专用网络。场强覆盖范围应包括运营线路、车站及整个车场区域。
运营调度通信设备应具有选呼、组呼、全呼、紧急呼叫、呼叫优先级权限等调度通信功能,并应具有语音存储、监测功能等。
运营调度通信设备应对运营调度中心有线及无线调度、运营调度中心广播等重要语音进行录音,录音设备宜集中设置。
各种调度分机应根据运营组织要求设置在正线调度值班室、车场值班室、各变电所的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等地点。
数据承载网络系统应为运营监控系统中的各子系统提供可靠、冗余、可重构、灵活的传输通道。
数据承载网络系统应满足各系统接口需求,系统容量应根据各系统对传输通道的需求确定,并应留有余量。
14.6.2 由于轨道交通各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功能的不断增加,传输系统的容量和接口板卡都有一定的预留,为日后增加的应用提供传输条件,预留接口不只是设备板卡,也需要将其相应板卡如实配置并背板出线、配线至配线架。
数据承载网络系统应具有网络管理功能,并可进行故障管理、性能监视、系统管理、配置管理、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终端应采用图形化人机界面,监视主要模块和用户接口模块的工作状态,以及具有告警显示,并宜提供声光报警的功能;对节点、传输通道应可进行配置、管理及可输出维护管理数据。
光缆可采用自建或者租用运营商的方式。数据承载网络系统使用的光纤应位于不同路径的光缆中,从物理和逻辑上构成自愈环并可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影响正常使用。
14.6.4 鉴于轻轨的各种行车安全信息及控制信息将通过数据承载网络系统来传送,为从根本上提高光缆的可靠性,防止由于一条光缆因故中断而造成信息传送大通道的完全中断,如自建光纤,可以利用自身建设的有利条件,利用不同路径分别敷设光缆,通过信息传送构成自愈保护环,以大幅度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光缆自建时,在地面区段可采用电缆托架敷设方式或采用电缆槽、管道敷设方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其他敷设方式;在高架区段光缆宜敷设在高架区间通信槽道内或托架上。
轻轨宜设置乘客信息系统(PIS),并向乘客提供运营信息和其他多媒体信息服务。
14.7.1 PIS作为轻轨运营的一个辅助系统,可以结合经济情况设置性价比高的PIS。
乘客信息系统应具有信息处理能力,并可通过系统外部接口进行数据交换,以及将获得的数据经系统处理后,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
乘客信息系统在站台上及车辆客室内应设置显示终端设备。
14.7.3 PIS终端显示设备根据车站形式、客流情况、重点站等因素综合考虑配置方案,同时结合设备发展情况,选择技术先进、运行可靠、安全性高的设备。对于地上车站的设备要考虑高温散热、低温启动的相关技术措施。
乘客信息系统除应提供运营相关信息外,尚应提供新闻、天气预报、道路交通等公共信息及公益广告等信息。
列车可采用预录或其他方式由播放中心或车站发出多媒体信息,播出画面应清晰流畅。
视频监视系统(CCTV)可为运营调度中心的调度员、车场的值班员等提供有关列车运行、安防、乘客情况及变电站设备运行情况的图像。
共 1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