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2
窑头平台应设置吊运耐火材料的设备及堆放位置,检修吊装设备宜兼顾燃烧器的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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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头平台应设置吊运耐火材料的设备及堆放位置,检修吊装设备宜兼顾燃烧器的检修。
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篦式冷却机的热回收率不应低于72%,出冷却机的熟料温度应小于环境温度加65℃;
2 熟料篦式冷却需用的单位熟料冷却空气量,应根据篦式冷却机型式确定;
3 篦式冷却机的余风宜充分利用,可用于原料、煤和混合材料的烘干或余热发电;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应偏在窑内中心线物料升起的一侧;
5 熟料篦式冷却机余风的收尘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废气入袋式收尘器前宜设置冷却装置。
6.8.13 本条对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选用提出了要求。
2 篦式冷却机所需的冷却风量,要由各室被冷却的熟料量和温度以及篦式冷却机的结构来确定,不同型式的篦式冷却机所需风量和风压不同,一般标况风量为1.8m³/kg~2.0m³/kg。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与窑中心线向窑内物料升起的一侧偏移的距离,应根据窑直径D的大小和窑的转速等因素来决定,一般为0.15D~0.18D,对于直径较小的窑,可以考虑小于0.15D,通过熟料颗粒在冷却机篦床上的优化有序分布,均衡篦式冷却机料层的阻力。
熟料输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熟料输送机的能力应满足窑生产的需要,并应根据熟料来料的不均衡性进行选型;
2 自冷却机到熟料库的熟料输送机宜采用链斗输送机、槽式(链板)输送机、链式输送机等;
3 熟料输送机地坑应采取通风和防水措施;
4 在熟料输送机进料处应采取收尘措施;在转运点和入熟料库的下料处,应设置收尘器;
5 熟料输送系统宜设取样装置或预留取样装置位置。
6.9.1 本条对熟料输送系统设计作了几点规定。
1 由于出窑熟料量的波动及垮窑皮等因素,送入输送机的物料量是不稳定的,因此输送机的能力应有富余量。
2 出篦式冷却机的熟料温度虽然在环境温度加65℃以下,但当有大块或垮窑皮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出冷却机熟料温度会大大超过,有时会出现红料,因此熟料输送机应满足窑在不正常时温度的情况。
3 熟料输送机地坑内温度高,操作条件差,应加强散热通风。
4 熟料输送应设有收尘设施,改善工作环境,防止生产损失。
储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熟料应采用圆库储存;
2 石膏及块状混合材料宜采用堆棚储存;
3 粉煤灰等干粉状混合材应采用圆库储存。
6.9.2 本条对储库方式作了规定。
1 熟料适宜储存在圆库中,封闭性较好,鉴于帐篷库、长型堆场和联合储库容积大、密封不严,易造成粉尘飞扬难于处理,对环境污染较严重,且占地面积大,卸空率低,影响操作工人身心健康,因此不推荐使用。
2 水泥生产用石膏一般运距大,块度较大,由于外购运输的条件,为满足生产要求需要较长的储存期,故石膏采用堆棚储存方式。破碎后石膏可采用储库储存。目前广泛使用的工业副产品石膏,因水分大,宜在堆棚中储存。
3 混合材料的品种繁多,物理性能各异,用量变化也大,综合考虑投资、环保等因素,粒状湿混合材料宜采用堆棚储存;粒状干混合材宜采用圆库储存。
储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库的规格、个数应根据生产规模及物料储存期要求确定;
2 熟料储存可设生烧料储库;
3 圆库卸料口的设置应保证储库的自然卸空率不低于85%;
4 熟料的卸料设备宜选用扇形阀门;卸料量有计量配料要求时,应选用定量给料机;
5 储库出料口与卸料设备间宜设置闸门,卸料设备的下料应降低落差;
6 熟料出库输送设备宜选用耐热胶带输送机;
7 熟料、混合材料、石膏储库的库顶及库底应设置防尘和收尘设施;
8 圆库卸料输送地沟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和安全出口;
9 有熟料外运的工厂宜单独设置熟料出库装车系统;
10 易被熟料颗粒冲刷的工艺非标准件、阀门等部件,应采取防磨损和降噪声措施。
6.9.3 本条对储库的设计作出了规定。
1 在熟料、混合材、石膏的储存方式确定后,其储库的规格、个数按生产规模及物料储存期要求经计算后即可确定。
5 储库出料口与卸料设备之间设置闸门是必要的,为卸料设备的检修及更换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6 出库熟料的输送宜选用胶带输送机,既经济又可靠,但由于熟料温度可能偏高,因此应选用耐热胶带。适当降低胶带输送机的带速,还可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10 因为熟料磨蚀性非常高,因此容易被熟料颗粒冲刷的工艺非标准件、阀门等,应采取有效的防磨损措施。
水泥粉磨配料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喂入粉磨系统的物料粒度应根据粉磨设备的型式和规格确定;
2 配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水泥磨生产的需要;采用储存库配料时,库容量应按储存期要求确定;
3 喂料设备宜选用定量给料机,计量精度等级宜为0.5;喂料量调节范围应为1:10;
4 选用辊式磨、辊压机作为粉磨设备时,应设置除铁器、金属探测报警装置和旁路系统,具有破坏性的金属件不得进入挤压、碾压设备。
6.10.1 本条对水泥粉磨配料站的设计作了规定。
1 降低喂入粉磨系统的物料粒度,可以提高产量、降低粉磨电耗。当采用辊式磨或辊压机时,其适宜的喂料粒度和规格有关,所以应根据设备的规格和性能确定喂料粒度。
2 水泥粉磨配料仓的容量主要是为了满足粉磨系统的连续运转。
3 定量给料机为最适宜的喂料设备,能根据磨机负荷大小自动调节喂料量,准确记录粉磨系统的实际产量。
4 由于熟料和石膏等物料在破碎运输过程中易混入金属物件,当进入辊式磨或辊压机后,会对设备造成损坏,因此在上述设备前应设置除铁及金属探测报警装置。
水泥粉磨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能耗指标、物料性能、水泥品种、产品性能、投资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选用带辊压机的粉磨系统或辊式磨粉磨系统。
6.10.2 水泥粉磨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球磨、料床预粉磨和料床终粉磨系统。球磨系统电耗最高,特别是开流球磨,应限制采用。料床终粉磨是水泥粉磨技术的发展方向,包括以辊式磨、辊压机为主要粉磨设备的系统,其能耗最低;料床预粉磨系统具有节电效果明显、产品性能稳定和配套产量高的优点,是目前水泥粉磨系统的首选方案。
辊压机与球磨机可以组成多种粉磨系统,主要分为循环预粉磨和联合粉磨两类。循环预粉磨系统的特点是只将出辊压机的受到充分挤压的中间料饼喂入球磨机,边料循环挤压;而联合粉磨系统需增设分选设备将出辊压机物料中的细粉分选出来,将这种细粉喂入后续球磨机进行最终粉磨,粗料循环挤压。由于联合粉磨系统中辊压机吸收功率大,节能效果更佳,球磨机的研磨效率也得到提高,因此当采用辊压机系统时,应优先采用带辊压机的联合粉磨系统。辊磨终粉磨系统工艺简单,节电效果明显,噪声低,水泥成品特性与球磨系统相当,应大力推广。
水泥粉磨系统中,主要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磨机台数应根据生产规模、品种、粉磨系统特点确定,磨机的规格应根据生产能力、日工作小时、物料的易磨性等因素确定,并应选用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和设备;
2 水泥输送应根据输送距离、高度、总图布置、能耗、投资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输送设备。
6.10.3 本条规定了水泥粉磨系统中主要设备的选型要求。
1 水泥磨的选型与工厂生产规模、生产水泥的品种、物料的易磨性、粉磨系统的流程,以及日工作小时数、是否需要考虑“错峰生产”等这些因素有关,因此应根据这些具体条件来确定磨机规格和台数。
2 一般水泥近距离输送应选用机械输送,以节约能耗;远距离输送时,应根据具体条件综合比较后确定输送方式。
水泥粉磨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球磨机中心的高度宜取磨机直径的80%~100%;
2 中心传动的球磨机的传动部分和磨机厂房间应设置隔墙;
3 磨机研磨体的装载宜设置电动提升装置;
4 选粉机、提升机、大型风机等设备上方应设置起重装置,并应留出起吊空间;
5 磨机润滑系统的稀油站布置应保证回油顺畅;
6 磨机两端轴承基础内侧应设置顶磨基础;
7 细粉、黏湿物料不宜喂入辊压机,应直接喂入磨机或选粉机;
8 辊压机喂料仓应保证料压,且仓内物料不应产生离析;
9 磨机出料口应设置锁风装置;
10 水泥磨系统宜设置循环风管。
6.10.4 本条对水泥粉磨系统的布置作了规定。
1 为便于磨机检修和倒出研磨体的需要,根据生产实践的经验,确定磨机中心高宜取磨机直径的80%~100%。
2 磨机的传动部分宜和磨机房以隔墙隔开,以便在磨机检修时,保持减速机和电动机的清洁。
3 设置电动葫芦和钢球提取器是为了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方便磨机研磨体的补充与更换。
5 为了使磨机润滑系统的回油流畅,因此回油管的斜度应满足要求。
6 为便于磨机轴承检修,磨机两端轴承基础内侧应设顶磨基础。
7 为了保证辊压机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工作效率,细粉状物料(如粉煤灰、矿粉等)和水分大的黏湿物料不宜进入辊压机,应直接送入磨机或选粉机。黏湿物料不应直接喂入磨机,而应喂入具有烘干作用的V型选粉机内。
8 辊压机的工作原理要求喂入物料形成密实料柱,要求一定的喂料压力,并保证喂料的连续性和均匀性,因此辊压机的喂料小仓的设计应根据辊压机的规格大小及喂料压力要求进行,且小仓的出口位置及仓角设计应保证入辊压机的物料不致产生离析现象。
9 磨机出料口设锁风装置是为了减少漏风,保证粉磨系统正常的通风量,满足系统操作要求,并降低电耗。
10 主要是提高入磨风温,提高系统烘干能力,水泥磨系统宜设置循环风管。
水泥球磨宜采用独立的磨机通风系统,宜根据系统流程、产品品种设磨内喷水装置。
6.10.5 水泥球磨系统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温度,因水泥温度过高会使石膏脱水,失去缓凝作用,影响水泥质量。
水泥粉磨系统和配料仓顶及仓底输送设备转运点均应设置收尘装置。
6.10.6 水泥粉磨系统生产环节较多,不仅因输送物料转运、配料仓物料的进出产生的扬尘,而且生产系统中也有含尘气体排出,这些都应收尘。
水泥库的数量宜根据装库和卸库的要求、水泥成品质量的检验要求、同时生产的水泥品种及市场需要与运输条件确定,并应符合储存期规定。
6.11.1 按水泥成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取得3d强度合格后,便可发运。因此水泥储存期应大于或等于3d。
水泥库底宜设置充气卸料装置,卸料口宜设置防止压料起拱的减压锥。
水泥库底充气气源宜采用罗茨鼓风机。
水泥库卸料设备宜采用电动或气动流量控制阀门组。
6.11.4 水泥库卸料装置可采用三道阀门,即手动闸阀+开关阀+电动调节阀,也可采用两道阀门,即开关阀和流量控制阀合为一体,两道阀门相对价格低,但流量控制精度相对也低,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可根据包装系统、散装系统的操作需要,遥控开停和电动调节卸料量。
水泥库顶、库底均应设置收尘装置。
6.11.5 水泥库顶收尘风量主要有输送设备的风量、水泥入库排出的风量、落差引起的风量,以及放空时库底充气逸出的风量和漏风量等。水泥库底收尘风量主要有水泥库底充气卸料风量、输送设备风量、漏风量等。
水泥输送和收尘器的回灰不应造成水泥品种串混。
6.11.6 为了保证出厂水泥质量,特别是生产多品种水泥时,应避免水泥输送和收尘器的回灰,造成不同品种水泥的混杂。
包装机的选型和台数宜根据工厂规模、水泥品种、袋装比例、运输方式、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
6.12.1 本条规定了包装机的选型原则,在计算包装机的工作制度时,宜采用两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7h。
包装机前应设置筛分设备。
6.12.2 筛分设备常用振动筛,主要是为了去除水泥中的杂物,在布置上应留有处理筛上物料的位置和空间。
包装机所在平面应设有操作空间及包装袋堆存空间,并应设置包装袋提升装置。
包装机和卸袋输送装置下方宜设置回灰仓,回灰仓宜为钢板结构,仓上开口部分应设篦板,并应有回灰输送装置。
水泥包装系统的提升机、筛分设备、中间仓、包装机、清包器、卸袋机、胶带输送机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均应采取收尘措施,收尘器应集中布置。每台收尘器抽风点不应多于5个,各抽风点应设抽风罩及调节阀。
水泥包装系统宜采用自动插袋机,袋装水泥宜采用自动装车机直接装车,包装机台数和发运设备的配置应满足装车车位和装车时间的要求。
6.12.6 本条强调宜采用自动插袋机、自动装车机等自动化水平高的设备,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劳动强度。
成品库的设置规格及装备水平宜根据水泥运输和发运条件、袋装与散装的能力以及水泥库储存量等因素确定。
采用大袋包装并设置成品库时,成品库荷载应根据大袋规格及堆存情况确定,并应在成品库中设置相应的起吊设备。
6.12.8 大袋包装一般每袋重1t~2t,因此应设起吊设备。
包装袋库设计应采取防潮及防火措施。
6.12.9 包装袋属易燃物品,又怕受潮,故储库应考虑防火防潮。
水泥散装可单独设置散装库,汽车散装可设在水泥库下或库侧。散装设施应按运输方式配置,并应满足装车要求。
6.12.10 散装设备宜采用专门的汽车散装装车机、火车散装装车机和装船机。装车机平台下的净空高度应满足铁路规范要求或根据散装汽车车型确定。装船机应适应不同规格的散装船在河道丰水期、枯水期时的空载、满载时的标高变化。
散装水泥的入库、卸料及装车、装船应设置收尘装置。
6.12.11 水泥散装时扬尘量很大,应设置合适的收尘装置,满足环保要求。
水分大的物料宜采用辊式磨系统,使烘干与粉磨同时进行,利用烧成系统余热作为烘干热源,不宜单独设置烘干系统;当物料需单独烘干时,可设置烘干系统。
6.13.1 辊式磨具有烘干能力强的特点,通过提高入磨气体温度,加大磨机规格,提高磨内通风量,能处理综合水分小于20%的入磨物料,且系统流程简单,余热利用充分,热能消耗低,因此不宜设置单独的烘干系统。
烘干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工艺方案应根据物料的性能及烘干量确定;
2 烘干机前应设置防堵塞的浅式喂料仓;
3 烘干机应采用定量式喂料装置;
4 烘干机的热源宜利用预热器或冷却机的废气余热,当无法利用废气余热时,可单独设置燃烧室,宜选用沸腾燃烧炉式燃烧室;
5 烘干后物料终水分应满足输送、储存、计量及入磨物料综合水分要求。
6.13.2 本条规定了烘干系统的设计要求。
1 水泥工厂烘干物料的设备,有回转式烘干机、悬浮烘干机、流态化烘干机等,可根据被烘干物料量及物料性能和具体条件选择最佳方案。烘干机的单位容积蒸发强度与烘干机的型式规格、内部结构形式、物料种类及其物理性能、进出烘干机气体温度、进出烘干机物料水分、烘干机内风速等因素有关。正确选取蒸发强度,应参照相似条件的生产数据来确定。
2 烘干机前黏湿性物料喂料仓应为浅仓,主要为避免湿料压实出料困难。
3 定量式喂料装置可控制喂料量,便于稳定烘干热工操作制度。
4 利用窑尾预热器和篦式冷却机排出废气作为烘干热源,是有效利用废气余热的途径之一,在设计中应尽量利用。
烘干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烘干系统的位置应便于余热利用,并应设置在储库附近;
2 烘干厂房设计及设备布置应满足安装、检修、生产操作及通风散热的要求。
烘干系统的废气排出口处应设置收尘装置。
6.13.4 应根据烘干机排出的气体含尘浓度和粉尘特性,选择袋收尘系统处理含尘废气,排放的气体应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水泥工厂脱硝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的有关规定。
6.14.1 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中对脱硝工程的总图运输、组织燃烧脱硝系统和烟气脱硝系统、电气自动化、施工及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脱硝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确定。
6.14.2 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中对脱硝工程的总图运输、组织燃烧脱硝系统和烟气脱硝系统、电气自动化、施工及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脱硝工程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的有关规定。
压缩空气站设计应满足工艺用气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工业自动化仪表 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 4830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 0004的有关规定。
6.15.1 在设计压缩空气站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经济、合理地配置相应设备及管道。
压缩空气应根据用气点的质量要求,采取净化处理措施。
6.15.2 压缩空气的质量应满足用气点对压缩空气质量的要求。
压缩空气站可集中或分散设置,宜设置在用气负荷中心附近,不应布置在粉尘污染的区域。
6.15.3 压缩空气站集中还是分散设置,均应布置在用气负荷中心附近,尽量减少气体压力损失。
空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压缩空气质量、用量和压力要求,以及气路系统损耗和必要的储备量确定,并应设置备用机组。空气压缩机宜选用效率高、节能和低噪声的设备。
6.15.4 本条规定了对空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配置,以及应考虑的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压缩空气的生产环节,要求气源不断,因此空气压缩机需有备用,一般备用1台。
压缩空气站应设通风装置,当空气压缩机室内吸气时,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外墙应设置进风口,进风口通风面积应满足空气压缩机吸气和设备冷却的要求。
6.15.5 空气压缩机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热量,空气压缩机本身一般自带排风口,设计时应接排风管将热气排到室外,厂房顶部或四周应设计通风机。由于压缩空气站需要吸气,因此应设计一定的通风面积的进风口,满足设备的吸风要求。
压缩空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
6.16.1 在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中,有对压缩空气管道的要求,设计中应满足。在设计管道系统时,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管道系统。
压缩空气管道应满足压缩空气质量、用量和压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