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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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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项目管理策划结果,进行目标分解,编制项目设计与技术管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条文说明

8.1.2 组织确定的设计与技术管理计划应包括:为了实现设计与技术目标而规定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方法和资源等的具体安排。
设计与技术管理计划需采用现代化的设计与管理技术提高设计质量,重视低碳、环保、可再生等绿色建筑技术在项目设计中的应用,注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与推广。
组织需进行技术管理策划,制定技术管理目标,建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明确技术管理方法。

8.1.3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阶段目标的实现情况,对项目设计与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并对项目设计与技术管理的过程和效果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评价。

条文说明

8.1.3 各层次、类别的评价标准:
1 需贯彻国家和有关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或国内外同类服务达到的工作水平。标准要明确具体,尽可能提出定量标准,不能定量的要有明确的定性的要求。
2 相关评价结果(含各层次的评定结果和最终的评定总结果)可通过加权评分评定法产生。
3 相关评价结果可作为项目管理机构业绩评定的依据,也可作为其向建设单位申请管理报酬尾款的依据。

8.1.4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设计的需求合理安排勘察工作,明确勘察管理目标和流程,规定相关勘察工作职责。

条文说明

8.1.4 勘察与设计工作关系密切,勘察成果是保证设计水平的重要条件。一般情况下,勘察可与设计工作集成实施。

8.2 设计管理

8.2.1

设计管理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划分下列阶段:
1 项目方案设计;
2 项目初步设计;
3 项目施工图设计;
4 项目施工;
5 项目竣工验收与竣工图;
6 项目后评价。

条文说明

8.2.1 项目设计阶段划分是依据建设行业的基本规律确定的。其中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也称为设计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可称为工程设计与计划阶段。

8.2.2

组织应依据项目需求和相关规定组建或管理设计团队,明确设计策划,实施项目设计、验证、评审和确认活动,或组织设计单位编写设计报审文件,并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提出设计评估报告。

条文说明

8.2.2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需具体进行以下工作:
1 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项目定位、投资规模等,组织进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比选或招标,并组织对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2 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参数及指标、使用功能的方案设计,并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和报批。
3 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涉及范围、设计标准与功能等要求。根据设计任务书内容,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招标工作,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设计承包人,起草设计合同,组织合同谈判直至合同签订。
4 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针对项目设计内容和参数,编制整体项目设计管理规划,初步划分各设计承包人或部门(包括专业设计方)工作界面和分类,制定相应管理工作制度。
5 与设计单位或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设计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确认和传递。

8.2.3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合建设单位明确设计范围、划分设计界面、设计招标工作,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做出投资估算,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任务。

条文说明

8.2.3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需进行以下工作:
1 根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设规划条件,组织落实项目主要设计参数与项目使用功能的实现,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确保项目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并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优化;
2 实施或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勘察单位的招标工作,根据初步设计内容与规范要求,监督指导勘察单位或部门完成项目的初勘与详勘工作,审查勘察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地勘报告,并负责地勘报告的申报管理工作。

8.2.4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任务,做出设计概算,或对委托的设计承包人初步设计内容实施评审工作,并提出勘察工作需求,完成地勘报告申报管理工作。

条文说明

8.2.4 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需进行以下工作:
1 实施项目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开展限额设计;
2 组织协调外部配套报建与设计接口及各独立设计承包人间的设计界面衔接和接口吻合,对设计成果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3 组织委托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组织设计承包人或部门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4 制定设计文件(图纸)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图纸的及时性、有效性,宜将设计文件(图纸)的原件和电子版分别标识并保存,防止丢失或损毁。

8.2.5

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工作,确定施工图预算,并建立设计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

条文说明

8.2.5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机构需进行以下工作:
1 组织设计承包人或部门对施工单位或部门进行详细的设计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人、监理人或部门实施图纸自审与会审工作,并确保施工阶段项目相关方对于设计问题沟通的及时、顺畅;
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与控制工作;
3 组织施工承包人或部门实施项目深化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工作,编制深化设计实施计划与深化设计审批流程;
4 组织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参加项目关键部位及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2.6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控制和深化设计,根据施工需求组织或实施设计优化工作,组织关键施工部位的设计验收管理工作。

8.2.7

项目竣工验收与竣工图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项目设计负责人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约定实施或组织设计承包人对设计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编制竣工决算,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归档、移交工作。

8.2.8

项目后评价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实施或组织设计承包人针对项目决策至项目竣工后运营阶段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对设计管理绩效开展后评价工作。

8.3 技术管理

8.3.1

项目管理机构应实施项目技术管理策划,确定项目技术管理措施,进行项目技术应用活动。项目技术管理措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技术规格书;
2 技术管理规划;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技术方案;
4 采购计划。

条文说明

8.3.1 项目技术管理措施主要是通过技术文件体现的,重要的技术文件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各阶段需要报政府主要审批技术文件如表2所示:


图示暂不可用

8.3.2

项目管理机构应确保项目设计过程的技术应用符合下列要求:
1 组织设计单位应在各设计阶段申报相应技术审批文件,通过审查并取得政府许可;
2 应策划设计与采购、施工、运营和各专业技术接口关系,并明确技术变更或洽商程序。

8.3.3

技术规格书作为发包方的技术要求,应是施工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技术方案的基本依据。技术规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所依据标准;
2 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3 工程实施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4 现场小样制作、产品送样与现场抽样检查复试;
5 工程所涉及材料、设备的具体规格、型号与性能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的供货商信息;
6 各工序标准、施工工艺与施工方法;
7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条文说明

8.3.3 技术规格书一般是招标文件的附件(也可以与其他招标文件合并),是发包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候,也常直接作为合同的附件,其作用类似于技术协议,一般情况下,与招标文件或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4

技术管理规划应是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身能力编制的、拟采用的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以满足发包人的招标要求。项目技术管理规划应明确下列内容:
1 技术管理目标与工作要求;
2 技术管理体系与职责;
3 技术管理实施的保障措施;
4 技术交底要求,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技术,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5 各类方案、技术措施报审流程;
6 根据项目内容与项目进度需求,拟编制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计划及责任人;
7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计划;
8 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实施技术管理制度;
9 各项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资料管理与归档。

条文说明

8.3.4 技术管理规划属于投标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一样,一般都是投标文件的附件。一些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还需要提交细化的技术管理规划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是两者合并)供发包方批准,并作为合同实施的主要文件。

8.3.5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过程需求,按照下列要求编制项目技术规格书和项目技术管理规划:
1 对技术规格书、技术管理规划应实施技术经济分析,按照方案严谨、样板先行原则进行策划,必要情况下进行多方案比选以确定最优方案;
2 技术规格书、技术管理规划编制完成并经相关方批准后,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条文说明

8.3.5 技术规格书、技术管理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措施方案,系统地规范了项目成果在交付时点的状态,以及如何达到这个状态的必要保证措施,在项目管理的质量、成本、安全和进度管理等关键内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8.3.6

项目技术规格书、技术管理规划的实施过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识别实施方案需求,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2 确保实施方案充分、适宜,并得到有效落实。必要时,应组织进行评审和验证。
3 评估工程变更对实施方案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变更控制。
4 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明确相关改进措施。

条文说明

8.3.6 实施方案是指专门用于技术应用活动的实施方法、风险防范、具体安排等,可包括具体的信息沟通计划、技术培训方案、技术保证措施或详细技术交底等内容,书面或口头形式均可。

8.3.7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项目管理机构应监督施工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根据情况指导相关培训工作。

8.3.8

依据项目技术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项目技术应用结果的验收活动,控制各种变更风险,确保施工过程技术管理满足规定要求。

8.3.9

项目管理机构应对技术管理过程的资源投入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记录与统计。实施过程完成后,组织应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实施效果分析,对项目技术管理措施进行改进提升。

8.3.10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工程进度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资料,按类存放,完整归档。

9 进度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组织应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明确进度管理程序,规定进度管理职责及工作要求。

条文说明

9.1.1 进度管理制度包括进度管理内容、程序、进度管理的部门和岗位职责及工作具体要求。

9.1.2

项目进度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编制进度计划;
2 进度计划交底,落实管理责任;
3 实施进度计划;
4 进行进度控制和变更管理。

条文说明

9.1.2 项目进度计划分别由不同的项目管理组织,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编制,其内部相关成员均需承担相应进度管理责任。

9.2 进度计划

9.2.1

项目进度计划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合同文件和相关要求;
2 项目管理规划文件;
3 资源条件、内部与外部约束条件。

9.2.2

组织应提出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组织的控制性进度计划,编制项目的作业性进度计划。

条文说明

9.2.2 控制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以下种类:
1 项目总进度计划;
2 分阶段进度计划;
3 子项目进度计划和单体进度计划;
4 年(季)度计划。
作业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种类:
1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 月(周)进度计划。

9.2.3

各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安排;
3 资源需求计划;
4 进度保证措施。

9.2.4

编制进度计划应遵循下列步骤:
1 确定进度计划目标;
2 进行工作结构分解与工作活动定义;
3 确定工作之间的顺序关系;
4 估算各项工作投入的资源;
5 估算工作的持续时间;
6 编制进度图(表);
7 编制资源需求计划;
8 审批并发布。

9.2.5

编制进度计划应根据需要选用下列方法:
1 里程碑表;
2 工作量表;
3 横道计划;
4 网络计划。

条文说明

9.2.5 选择编制进度计划的相关方法时,还需考虑:
1 作业性进度计划应优先采用网络计划方法;
2 宜借助项目管理软件编制进度计划,并跟踪控制。

9.2.6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9.2.7

项目进度计划实施前,应由负责人向执行者交底、落实进度责任;进度计划执行者应制定实施计划的措施。

9.3 进度控制

9.3.1

项目进度控制应遵循下列步骤:
1 熟悉进度计划的目标、顺序、步骤、数量、时间和技术要求;
2 实施跟踪检查,进行数据记录与统计;
3 将实际数据与计划目标对照,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4 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各项计划目标实现。

9.3.2

对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的协调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确保进度工作界面的合理衔接,使协调工作符合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需求。

条文说明

9.3.2 需要进行协调的进度工作界面包括设计与采购、采购与施工、施工与设计、施工与试运行、设计与试运行、采购与施工等接口。

9.3.3

项目管理机构的进度控制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关键线路上的各项活动过程和主要影响因素作为项目进度控制的重点;
2 对项目进度有影响的相关方的活动进行跟踪协调。

条文说明

9.3.3 跟踪协调是进度控制的重要内容。需跟踪协调的相关方活动过程如下:
1 与建设单位有关的活动过程,包括:项目范围的变化,工程款支付,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服务;
2 与设计单位有关的活动过程,包括:设计文件的交付,设计文件的可施工性,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3 与分包商有关的活动过程,包括:合格分包商的选择与确定,分包工程进度控制;
4 与供应商有关的采购活动过程,包括:材料认样和设备选型,材料与设备验收;
5 以上各方内部活动过程之间的接口。

9.3.4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的统计周期,检查进度计划并保存相关记录。进度计划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完成数量;
2 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
3 工作顺序的执行情况;
4 资源使用及其与进度计划的匹配情况;
5 前次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条文说明

9.3.4 进度计划检查记录可选用下列方法:
1 文字记录;
2 在计划图(表)上记录;
3 用切割线记录;
4 用“S”形曲线或“香蕉曲线”记录;
5 用实际进度前锋线记录。

9.3.5

进度计划检查后,项目管理机构应编制进度管理报告并向相关方发布。

条文说明

9.3.5 进度管理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
3 进度计划执行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 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质量、安全、成本、环境的影响分析;
5 已经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6 对未来计划进度的预测;
7 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9.4.1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进度管理报告提供的信息,纠正进度计划执行中的偏差,对进度计划进行变更调整。

9.4.2

进度计划变更可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量或工作量;
2 工作的起止时间;
3 工作关系;
4 资源供应。

条文说明

9.4.2 进度计划变更可利用进度计划检查记录图(表)。

9.4.3

项目管理机构应识别进度计划变更风险,并在进度计划变更前制定下列预防风险的措施:
1 组织措施;
2 技术措施;
3 经济措施;
4 沟通协调措施。

条文说明

9.4.3 项目管理机构需预防进度计划变更的风险,并注意下列事项:
1 不应强迫计划实施者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对进度计划进行变更;
2 当发现关键线路进度超前时,可视为有益,并使非关键线路的进度协调加速;
3 当发现关键线路的进度延误时,可依次缩短有压缩潜力且追加利用资源最少的关键工作;
4 关键工作被缩短的时间量需是与其平行的诸非关键工作的自由时差的最小值;
5 当被缩短的关键工作有平行的其他关键工作时,需同时缩短平行的各关键工作;
6 缩短关键线路的持续时间应以满足工期目标要求为止;如果自由时差被全部利用后仍然不能达到原计划目标要求,需变更计划目标或变更工作方案。

9.4.4

当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原目标时,项目管理机构应变更进度计划,并报原计划审批部门批准。

9.4.5

项目管理机构进度计划的变更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相关资源供应计划,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2 变更计划的实施应与组织管理规定及相关合同要求一致。

条文说明

9.4.5 产生进度变更(如延误)后,受损方可按合同及有关索赔规定向责任方进行索赔。进度变更(如延误)索赔应由发起索赔方提交工期影响分析报告,以得到批准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基准申请索赔。

9.4 进度变更管理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10 质量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组织应根据需求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制度,配备质量管理资源。

条文说明

10.1.1 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需与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相一致: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终身责任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对项目负责人履行质量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追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评定考核制度,包括合理配备质量管理资源及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监督落实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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