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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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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信息:
1 项目合同文件;
2 组织管理制度;
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 组织经营方针和目标;
5 项目特点和实施条件与环境。

4.5.4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实施目标;
2 组织和项目管理机构职责、权限和利益的划分;
3 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目标;
4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 项目所需资源的获取和核算办法;
6 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委托的相关事项;
7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风险;
8 项目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9 项目管理效果和目标实现的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
10 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和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原则;
11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依据、标准和办法;
1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解职和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13 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及之后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4.5.5

组织应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奖惩规定,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奖励或处罚。

4.5.6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根据项目实施变化进行补充和完善。

4.6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4.6.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2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 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4 主持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5 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6 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和使用进行监控;
7 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 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10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11 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13 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4 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条文说明

4.6.1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需全面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
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例,其项目管理职责包括:
项目经理需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应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需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项目经理需负责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认真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需加强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的检验、检测和验证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项目经理需对进入现场的超重机械、模板、支架等的安装、拆卸及运行使用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项目经理需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用具,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的岗位教育,严格特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工作。

4.6.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3 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4 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
5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6 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7 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8 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9 在授权范围内与项目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10 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利。

4.6.3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接受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的业务管理,组织有权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给予奖励和处罚。

条文说明

4.6.3 组织需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管理行为的监督,在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撤换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特殊原因需要撤换,需按相关规定报请相关方同意和认可,并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需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提升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时,需按相关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做出承诺,并报相关管理机构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需接受相关部门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的动态监管,如有违规行为,将依照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录诚信信息。

5 项目管理策划

5.1 一般规定

5.1.1

项目管理策划应由项目管理规划策划和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组成。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配套策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策划以外的所有项目管理策划内容。

条文说明

5.1.1 项目管理策划的成果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含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结果。同时,项目管理规划相关内容也可采用各种项目管理计划(如:项目质量计划、进度计划、成本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风险管理计划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计划等)的方式体现(见规范正文5.3.4条);项目管理计划一般围绕专项管理(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沟通、风险等管理)进行策划,是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范围和编制主体见表1;项目管理配套策划范围和内容的确定由组织规定的授权人负责实施,具体见本规范第5.4节。


图示暂不可用

5.1.2

组织应建立项目管理策划的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管理策划的管理职责、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

5.1.2 项目管理策划需参照本规范管理要求构建基本框架,并结合项目范围、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经过逐步梳理、调整和完善。工程总承包及代建制模式的《项目管理规划》需包含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项目过程控制及动用准备等相关的管理规划内容。

5.1.3

项目管理策划应包括下列管理过程:
1 分析、确定项目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2 协调、研究、形成项目管理策划结果;
3 检查、监督、评价项目管理策划过程;
4 履行其他确保项目管理策划的规定责任。

5.1.4

项目管理策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 识别项目管理范围;
2 进行项目工作分解;
3 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法;
4 规定项目需要的各种资源;
5 测算项目成本;
6 对各个项目管理过程进行策划。

5.1.5

项目管理策划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管理范围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并与各相关方的工作协调一致;
2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应根据项目管理范围,以可交付成果为对象实施;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管理需要确定详细程度,确定工作分解结构;
3 提供项目所需资源应按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项目成本的要求进行方案比较;
4 项目进度安排应形成项目总进度计划,宜采用可视化图表表达;
5 宜采用量价分离的方法,按照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测算项目成本;
6 应进行跟踪检查和必要的策划调整;项目结束后,宜编写项目管理策划的总结文件。

5.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5.2.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

条文说明

5.2.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指导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前,组织可进行大纲框架结构策划和内容要点策划。
1 大纲框架结构策划需依据本规范目录体系,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经策划人员共同选择、分析、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框架。
2 大纲内容要点策划需集成项目管理团队的共同智慧,对项目管理重要事项提出方向性、策略性的工作思路和办法,以形成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要点。
其中,大纲框架策划的要求:一是参照本规范管理要求,二是结合工程特点和管理任务目标。大纲内容策划需着重强调工作思路,并且要点要明确,此时不可能也没必要很具体很详细。

5.2.2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步骤:
1 明确项目需求和项目管理范围;
2 确定项目管理目标;
3 分析项目实施条件,进行项目工作结构分解;
4 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5 规定项目管理措施;
6 编制项目资源计划;
7 报送审批。

5.2.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类似项目经验资料;
3 实施条件调查资料。

条文说明

5.2.3 针对工程总承包及代建制模式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需坚持工程全寿命项目管理理念,增加相关的策划内容。这是因为该类项目管理带有诸多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工程设计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直接受投资规划与决策理念的影响,需统筹进行策划。
工程总承包及代建制模式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制定,除参照本规范管理要求外,还需将项目投融资、项目结构分解与范围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及项目试运行管理等内容纳入规划大纲。

5.2.4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组织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中选定:
1 项目概况;
2 项目范围管理;
3 项目管理目标;
4 项目管理组织;
5 项目采购与投标管理;
6 项目进度管理;
7 项目质量管理;
8 项目成本管理;
9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10 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
11 项目资源管理;
12 项目信息管理;
13 项目沟通与相关方管理;
14 项目风险管理;
15 项目收尾管理。

条文说明

5.2.4 以下情形可省略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编制,直接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 规模小、技术简单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2 可接受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投标的工程项目;
3 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项目。

5.2.5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文件应具备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目标和职责规定;
2 项目管理程序和方法要求;
3 项目管理资源的提供和安排。

5.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3.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进行细化。

条文说明

5.3.1 实施规划是规划大纲的进一步深化与细化,因此需依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来编制实施规划,而且需把规划大纲策划过程的决策意图体现在实施规划中。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等同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制定需结合任务目标分解和项目管理机构职能分工,分别组织专业管理、子项管理以及协同管理机制与措施的策划,为落实项目任务目标、处理交叉衔接关系和实现项目目标提供依据和指导。

5.3.2

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步骤:
1 了解相关方的要求;
2 分析项目具体特点和环境条件;
3 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
4 实施编制活动;
5 履行报批手续。

条文说明

5.3.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制定、策划活动的开展方式需结合项目管理任务目标分解和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分别实施专业化管理策划、子项目管理策划以及交叉与协同管理策划。

5.3.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制依据可包括下列内容:
1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项目合同及相关要求;
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 项目设计文件;
5 工程情况与特点;
6 项目资源和条件;
7 有价值的历史数据;
8 项目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3.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项目总体工作安排;
3 组织方案;
4 设计与技术措施;
5 进度计划;
6 质量计划;
7 成本计划;
8 安全生产计划;
9 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计划;
10 资源需求与采购计划;
11 信息管理计划;
12 沟通管理计划;
13 风险管理计划;
14 项目收尾计划;
15 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
16 项目目标控制计划;
17 技术经济指标。

5.3.5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规划大纲内容应得到全面深化和具体化;
2 实施规划范围应满足实现项目目标的实际需要;
3 实施项目管理规划的风险应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

条文说明

5.3.5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文件内容需达到的三方面要求,这些要求需成为评价《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制质量的基本定性指标。

5.4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

5.4.1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应是与项目管理规划相关联的项目管理策划过程。组织应将项目管理配套策划作为项目管理规划的支撑措施纳入项目管理策划过程。

条文说明

5.4.1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是除了项目管理规划文件内容以外的所有项目管理策划要求(具体见本规范正文5.4.3的3项策划内容)。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结果不一定形成文件,具体需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5.4.2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制度;
2 项目管理规划;
3 实施过程需求;
4 相关风险程度。

条文说明

5.4.2 1 项目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关于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授权规定(如岗位责任制中的相关授权)。
4 相关风险程度是指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的情况下项目管理的配套策划,如果策划风险超过了预期的程度,则需把该事项及时纳入项目管理规划的补充或修订范围。

5.4.3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人员、方法选择、时间安排;
2 安排项目管理规划各项规定的具体落实途径;
3 明确可能影响项目管理实施绩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条文说明

5.4.3 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3项内容,体现了项目管理规划以外的项目管理策划内容范围,是项目管理规划的两头延伸,覆盖所有相关的项目管理过程。
1 确定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人员、方法选择、时间安排是项目管理规划编制前的策划内容,不在项目管理规划范围内,其结果不一定形成文件。
2 安排项目管理规划各项规定的具体落实途径是项目管理规划编制或修改完成后实施落实的策划,内容可能在项目管理规划范围内,也可能在项目管理规划范围之外,其结果不一定形成文件。这里既包括落实项目管理规划文件需要的应形成书面文件的技术交底、专项措施等,也包括不需要形成文件的口头培训、沟通交流、施工现场焊接工人的操作动作策划等。
3 明确可能影响项目管理实施绩效的风险应对措施是指不属于上述(本规范5.4.3条)1,2项并且不涉及项目管理规划(或相关内容没有在项目管理规划中作出规定,或是相关深度不到位)的其他项目管理策划结果。如:可能需要的项目全过程的总结、评价计划,项目后勤人员的临时性安排、现场突发事件的临时性应急措施,针对作业人员临时需要的现场调整,与项目相关方(如社区居民)的临时沟通与纠纷处理等,这些往往是可能影响项目管理实施绩效的风险情况,需要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风险应对措施的策划,其策划结果不需要形成书面文件或者无法在实施前形成文件,但是其策划缺陷必须通过项目管理策划的有效控制予以风险预防。这种现象和管理需求在工程项目现场普遍存在。制度建设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基础,需要时,组织可依据自己的惯例和文化,通过团队建设进行管理。
本条款的3项策划可能涉及以下内容:
1 分解项目管理专业深度要求;
2 补充项目实施的保证性措施;
3 规定应对临时性、突发性情况的措施。

5.4.4

项目管理机构应确保项目管理配套策划过程满足项目管理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界定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范围、内容、职责和权利;
2 规定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授权、批准和监督范围;
3 确定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风险应对措施;
4 总结评价项目管理配套策划水平。

条文说明

5.4.4 本条规定了4个方面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控制要求,重点是关注项目管理规划以外的相关策划及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口头策划”(不需要书面文件和记录的策划)的控制要求,通过4项管理要求保证有关人员的策划缺陷可控,确保项目管理配套策划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其中项目管理策划的授权范围是十分重要的管理环节。

5.4.5

组织应建立下列保证项目管理配套策划有效性的基础工作过程:
1 积累以往项目管理经验;
2 制定有关消耗定额;
3 编制项目基础设施配置参数;
4 建立工作说明书和实施操作标准;
5 规定项目实施的专项条件;
6 配置专用软件;
7 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
8 进行项目团队建设。

条文说明

5.4.5 本条规定的8项内容是组织使项目管理配套策划满足项目管理策划需求的基础条件,并成为项目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只有建立和保持这些基础工作,才能形成能够有效确保策划正确的文化氛围和管理惯例,从而保证项目管理配套策划的有效性。

6 采购与投标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组织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管理流程和实施方式,规定管理与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条文说明

6.1.1 采购管理制度需要包括:项目资源采购活动的基本管理目标、工作内容,采购过程控制措施,内部监督程序及其管理要求。
采购可通过招标方式实现目标。招标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招标采购法规的要求。采购与投标活动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工作内容。

6.1.2

采购工作应符合有关合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标准,符合进度、安全、环境和成本管理要求。招标采购应确保实施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经营的要求。

6.1.3

组织应建立投标管理制度,确定项目投标实施方式,规定管理与控制的流程和方法。

条文说明

6.1.3 组织的投标管理制度需要包括:投标活动的基本管理目标、工作内容,投标过程控制措施,内部监督程序及其管理要求。

6.1.4

投标工作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6.1.5

项目采购和投标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6.2 采购管理

6.2.1

组织应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工程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标准;
2 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
3 检验方式和标准;
4 供方资质审查要求;
5 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

条文说明

6.2.1 工程合同是指投标企业与发包方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文件,包括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施工承包合同等。
在编制采购计划前,组织需得到采购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经过对资源库存和调剂情况分析后确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的内容还可以包括特殊的采购要求,包括人员文化背景、工作年限、培训要求等。
供方是指为组织提供货物产品、工程承包、项目服务的供应方、承包方、分包方等。不同的组织(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可拥有不同的供方(承包方、供应方、分包方等)。

6.2.2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必要时,采购计划应按规定进行变更。

6.2.3

采购过程应按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依据工程合同需求采用招标、询价或其他方式实施。符合公开招标规定的采购过程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6.2.4

组织应确保采购控制目标的实现,对供方下列条件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评审:
1 经营许可、企业资质;
2 相关业绩与社会信誉;
3 人员素质和技术管理能力;
4 质量要求与价格水平。

6.2.5

组织应制定供方选择、评审和重新评审的准则。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

6.2.6

组织应对特殊产品和服务的供方进行实地考察并采取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实地考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或服务能力;
2 现场控制结果;
3 相关风险评估。

条文说明

6.2.6 特殊产品供方(如供应商和分包方)的考察中的“相关风险评估”可包括:人员、资质、财务、质量、成本等方面变化情况的评价。其中特殊产品包括:特种设备、材料、制造周期长的大型设备、有毒有害产品等。

6.2.7

承压产品、有毒有害产品和重要设备采购前,组织应要求供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有效的安全资质;
2 生产许可证;
3 其他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条文说明

6.2.7 承压产品、有毒有害产品、重要设备特殊产品包括:预制构件、钢结构、梁板、危险化学品、起重机、盾构机等。

6.2.8

组织应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和需要,订立采购合同或规定相关要求。采购合同或相关要求应明确双方责任、权限、范围和风险,并经组织授权人员审核批准,确保采购合同或要求内容的合法性。

条文说明

6.2.8 采购合同或相关要求需要考虑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需求,具有前瞻性和应对性。

6.2.9

组织应依据采购合同或相关要求对供方的下列生产和服务条件进行确认:
1 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数量、资格;
2 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生产机具与设施。

条文说明

6.2.9 确认是针对特定要求实施认可的过程,一般宜在项目实施前或过程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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