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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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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

发包人接到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条文说明

18.2.4 发包人应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一次性或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规模较小且比较简单的项目,可进行一次性工程竣工验收;规模较大且比较复杂的项目,宜分次进行工程交工验收。

18.2.5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移交。

18.3 竣工结算

18.3.1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确认。

条文说明

18.3.1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后,承发包人双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竣工结算核实,如果有修改意见,应及时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对结算价款有异议的,应按照约定方式处理。

18.3.2

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审查,双方共同确认后支付。

18.3.3

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同文件;
2 竣工图和工程变更文件;
3 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代用核准资料;
4 工程计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5 双方确认的有关签证和工程索赔资料。

18.3.4

工程移交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并保持相应的记录。

18.4 竣工决算

18.4.1

发包人应依据规定编制并实施工程竣工决算。

条文说明

18.4.1 工程竣工决算需清楚和准确,客观反映建设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

18.4.2

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收集、整理有关工程竣工决算依据;
2 清理账务、债务,结算物资;
3 填写工程竣工决算报表;
4 编写工程竣工决算说明书;
5 按规定送审。

18.4.3

工程竣工决算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文件;
2 项目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3 项目设计文件;
4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资料;
5 合同文件;
6 工程竣工结算书;
7 设计变更文件及经济签证;
8 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及记录;
9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10 相关项目资料、财务结算及批复文件。

18.4.4

工程竣工决算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2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 工程造价分析表。

18.5 保修期管理

18.5.1

承包人应制定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

条文说明

18.5.1 与工程保修期有关的是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工程保修期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的一种质量保修制度,一般规定保修期在5年以上。
缺陷责任期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实施的另一种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其保修时间一般最多为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发包方应把工程保修金返还给承包商。
工程保修期涵盖了缺陷责任期。

18.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工程保修期保修合同,确定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与费用的计算方法。

18.5.3

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回收质量保修资金,实施相关服务工作。

18.5.4

承包人应根据保修合同文件、保修责任期、质量要求、回访安排和有关规定编制保修工作计划,保修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管保修的部门;
2 执行保修工作的责任者;
3 保修与回访时间;
4 保修工作内容。

18.6 项目管理总结

18.6.1

在项目管理收尾阶段,项目管理机构应进行项目管理总结,编写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纳入项目管理档案。

条文说明

18.6.1 根据项目范围管理和组织实施方式不同,需分别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总结方式。

18.6.2

项目管理总结依据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管理策划;
3 项目管理目标;
4 项目合同文件;
5 项目管理规划;
6 项目设计文件;
7 项目合同收尾资料;
8 项目工程收尾资料;
9 项目的有关管理标准。

18.6.3

项目管理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执行总结;
2 项目管理策划总结;
3 项目合同管理总结;
4 项目管理规划总结;
5 项目设计管理总结;
6 项目施工管理总结;
7 项目管理目标执行情况;
8 项目管理经验与教训;
9 项目管理绩效与创新评价。

18.6.4

项目管理总结完成后,组织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在适当的范围内发布项目总结报告;
2 兑现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对项目管理机构的承诺;
3 根据岗位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对职能部门进行奖罚。

19 管理绩效评价

19.1 一般规定

19.1.1

组织应制定和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制度,规定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吸收项目相关方的合理评价意见。

条文说明

19.1.1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全部完成后的评价。评价实施者可以是项目管理的相关方,包括:发包方、监理、设计、施工、分包单位的职能机构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等。
项目相关方包括:相对于组织之外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分包、供应、监督等单位。
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全过程及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相关阶段的项目管理绩效。

19.1.2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可在项目管理相关过程或项目完成后实施,评价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应符合规定要求。

19.1.3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应采用适合工程项目特点的评价方法.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配套,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19.1.4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与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对照,根据目标实现情况予以验证。

19.1.5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持续改进的依据。

19.1.6

组织可开展项目管理成熟度评价。

条文说明

19.1.6 项目管理成熟度表达的是一个组织具有的按照预定目标和条件成功、可靠地实施项目的能力。项目管理成熟度指的是项目管理过程的成熟度。
项目管理成熟度的评价内容是基于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模型由以下三个基本部分组成:组织项目管理能力和相应的结果,提升能力的顺序,评估能力的方法等。具体评价内容包括:沟通交流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创新改进能力等软指标。

19.2 管理绩效评价过程

19.2.1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应包括下列过程:
1 成立绩效评价机构;
2 确定绩效评价专家;
3 制定绩效评价标准;
4 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条文说明

19.2.1 绩效评价机构是组织负责实施项目管理评价的临时性实施小组或委员会,由组织内部专家或外部专家组成。评价机构一般在项目绩效评价前成立,完成评价后予以解体。

19.2.2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专家应具备相关资格和水平,具有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和能力,保持相对独立性。

条文说明

19.2.2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专家需具备与之相适宜的资格,包括能力、意识和工作经验。相对独立性是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专家应与被评价对象没有利益关系,如:项目管理团队的评价专家不能自己评价自己的工作。
组织制定的评价专家选择、使用、考核规定可包括:选择方法、管理程序、使用要求、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

19.2.3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标准应由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机构负责确定,评价标准应符合项目管理规律、实践经验和发展趋势。

19.2.4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机构应按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内容要求,依据评价标准,采用资料评价、成果发布、现场验证方法进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

19.2.5

组织应采用透明公开的评价结果排序方法,以评价专家形成的评价结果为基础,确定不同等级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

19.2.6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保证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符合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要求。

19.3 管理绩效评价范围、内容和指标

19.3.1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应包括下列范围:
1 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2 项目管理分析与策划;
3 项目管理方法与创新;
4 项目管理效果验证。

19.3.2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特点;
2 项目管理理念、模式;
3 主要管理对策、调整和改进;
4 合同履行与相关方满意度;
5 项目管理过程检查、考核、评价;
6 项目管理实施成果。

19.3.3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应具有下列指标:
1 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成本目标完成情况;
2 供方(供应商、分包商)管理的有效程度;
3 合同履约率、相关方满意度;
4 风险预防和持续改进能力;
5 项目综合效益。

条文说明

19.3.3 项目综合效益包括: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是项目全部效益的综合体现。

19.3.4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应层次明确,表述准确,计算合理,体现项目管理绩效的内在特征。

19.3.5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范围、内容和指标的确定与调整应简单易行、便于评价、与时俱进、创新改进,并经过授权人批准。

19.4 管理绩效评价方法

19.4.1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机构应在评价前,根据评价需求确定评价方法。

19.4.2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机构宜以百分制形式对项目管理绩效进行打分,在合理确定各项评价指标权重的基础上。汇总得出项目管理绩效综合评分。

条文说明

19.4.2 以百分制形式对项目管理绩效进行打分是一种可选择的方法。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组织可根据具体需求灵活确定其他适宜的评价方法。

19.4.3

组织应根据项目管理绩效评价需求规定适宜的评价结论等级,以百分制形式进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结论,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9.4.4

不同等级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分别与相关改进措施的制定相结合,管理绩效评价与项目改进提升同步,确保项目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

条文说明

19.4.4 本条是指项目某一实施过程或项目全部完成后的相关管理改进,是针对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对象的改进行为。

19.4.5

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完成后,组织应总结评价经验,评估评价过程的改进需求,采取相应措施提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水平。

条文说明

19.4.5 本条是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完成后实施的改进,是对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本身的改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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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5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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