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我的规范
规范信息
强制性
全文强制

部分条文结构待核对,当前仅展示可完整确认的公开条文。

共 381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10.3.1

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应加以回收。凝结水回用到工艺热水时应满足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凝结水的回收利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3.1 本条是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的具体规定。
(1)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除被加热介质有毒(如氧化物液体等)或有强腐蚀性的溶液外,应加以回收。
(2)凝结水回用到工艺热水时应满足工艺对水质的要求;特别是凝结水回用到锅炉房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该规范对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有强制性条文要求。对于有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测量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10.3.2

生产高压和低压凝结水系统管道应分别敷设。空调、采暖凝结水管道应与生产凝结水管道分别敷设。

条文说明

10.3.2 采暖通风和生产用蒸汽凝结水,压差小于0.3MPa可以合管输送,如压差大于0.3MPa应采取措施后,才能合管输送。

10.3.3

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应根据不同的用汽特点和条件、管道敷设方式等全面分析后,采用闭式满管回水、重力自流回水、余压回水、开式水箱自流或机械泵回水等方式。

10.3.4

蒸汽凝结水的利用应按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余压回水系统时,宜在凝结水管道中增设换热装置,回收热量,降低水温度,缩小管径;
2 凝结水箱上宜设二次蒸汽冷却器,用锅炉软化水冷凝二次蒸汽,吸收热量。

条文说明

10.3.4 由于回水管道内为汽水混合两相流动,所以管径较大,投资高。对于采用余压回水系统时,宜在凝结水管道中增设换热装置,以回收热量,降低水温,缩小管径,节省投资。

10.4 导热油供热系统

10.4.1

高温热源宜采用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导热油为载热体,利用热油循环泵强制导热油液相循环,将热能输送给用热设备。

条文说明

10.4.1 本条是对印染设备需使用高温热源时的选用规定。印染生产在热定型、焙烘等工序要使用280℃以上高温热源,在调查中部分厂采用以导热油为载热体的机械加热炉,出油温280℃,回油温260℃,也有部分厂利用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电能产生高温热源满足生产工艺高温热源要求。目前,在实际生产中有其他不同的加热方式。

10.4.2

有机热载体锅炉应根据工艺设备用热参数、热负荷量及当地提供的煤、油、气等燃料来选择,且不宜小于2台。有机热载体锅炉房设计,烟气余热应加以利用。

条文说明

10.4.2 本条是对燃料和有机热载体锅炉台数选用的要求。当采用有机热载体锅炉时,烟气排放温度较高,其余热应加以利用。烟气排放温度还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中烟气排放温度的有关规定。

10.4.3

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房宜与燃煤蒸汽锅炉房布置在同一区域,宜合用辅助设施。

条文说明

10.4.3 本条是有机热载体锅炉房布置要求。在设置有机热载体锅炉房布置调研中,对自建锅炉房的企业一般与蒸汽锅炉共建锅炉房,也有在印染车间附房内设置有机热载体锅炉房燃用柴油或天然气。但总的布置要求,应力求靠近热负荷中心,布置上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防火规定及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0.4.4

导热油供热系统设计应合理选用导热油在炉管中的流速、导热油炉进、出口油温的温差,应采取防止导热油氧化及防止油温过高的措施。

条文说明

10.4.4 本条是导热油供热系统的设计要求。多年来运行实践,导热油在高温状态下长期使用,由于热裂解及氧化等原因,如设计和使用不当,其物化性能及技术指标必然迅速发生变化,当导热油下列四项指标达到一定数值时,应予报废。
(1)酸值达到0.5(mg KOH/g)时(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GB 264方法测定)。
(2)黏度变化达15%时(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GB 265方法测定)。
(3)闪点变化达20%以上时(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GB 267方法测定)。
(4)残碳达到1.5时(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产品残碳测定法(康氏法)》GB 268方法测定)。
因此,在设计中合理选用导热油,设计合理的导热油供热系统,防止导热油超温运行及氧化,对延长导热油使用寿命,保障安全生产,节省费用均有积极意义。

10.5 燃 气

10.5.1

印染工厂的燃气管道设计及通风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及《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中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5.1 本条是印染厂使用燃气应遵循的规定。印染厂烧毛等工序需使用煤气、天然气时,在管道设计和这些使用场所的通风(防爆要求、事故通风等)、排烟、安全等设计时均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5.2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10.5.3

印染工厂进车间的燃气管道应架空敷设。

10.6 压缩空气

10.6.1

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容量应依据工艺提供的印染设备及仪表用气压、用气量、用气质量要求,计入同时使用系数、管道系统漏损系数后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10.6.1 本条为压缩空气站容量确定的规定。印染工艺许多设备及仪表需用压缩空气,有关专业应提供用气量、用气压及气质要求,经下列公式计算后确定压缩空气站容量。


图示暂不可用

10.6.2

印染工厂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11 仓 储

11.2 坯布库、成品库

11.2.1

坯布库、成品库的建筑面积应满足生产、贮存的要求,坯布的贮存周期宜为9d~12d,成品的贮存周期宜为10d~15d。

条文说明

11.2.1 坯布库、成品库的建筑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示暂不可用

11.2.2

仓库设备和工器具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放布包的装卸设备可采用移动式堆包机或单梁悬挂式吊车;
2 多层仓库垂直运输可采用电梯,也可采用电动葫芦、吊车等设备。

11.3 染化料库

11.3.1

染料贮存周期平均可按6个月计算,化工料可按2个月计算。

11.3.2

烧碱贮存宜以液碱为主,也可少量或短期使用固碱。烧碱贮存周期,当地供应可按12d计算,外地供应可按18d~25d计算。液碱及固碱可贮存在碱回收站。

11.3.3

液体化学品储罐区周围应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

11.4.1

危险品库内应分隔成若干间,将各类物品分开堆放。

11.4.2

危险品库应防止太阳直晒,库内应干燥、阴凉、通风,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1.4.3

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双氧水贮存周期,当地供应按12d计算,外地供应可按25d计算,应储存于通风良好的棚内。

11.4 危险化学品库

此条文正文未收录。

11.5 机物料库

11.5.1

机物料库内各种小件物品的贮存可采用层式货架,人工存取的货架高度不宜超过2.5m。

11.5.2

机物料库内应隔出60㎡~100㎡作为橡胶辊贮存室。

11.5.3

其他如劳动保护、文具用品等物品也应有一定的贮存量,可根据工厂规模大小,在综合仓库内增设若干面积贮存。

附录A

工艺流程

A.1

纯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A.1.1

本光漂白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漂白→轧烘→上浆加白→拉幅→轧光→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1.2

漂白府绸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漂白→丝光→复漂→加白→拉幅→轧光→防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1.3

染色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漂白→丝光→染色→柔软处理→(轧光)→预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1.4

印花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漂白→丝光→印花→蒸化→水洗→(上蓝加白)拉幅→(轧光)→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2

涤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A.2.1

漂白涤棉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氧漂→丝光→涤加白定型→氧漂棉加白→烘干→上柔软剂拉幅或树脂整理→轧光→预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2.2

染色涤棉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退浆→煮练→氧漂→丝光→定型→染色→加软拉幅或树脂整理→预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2.3

印花涤棉布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平幅退浆→煮练→氧漂→定型兼涤加白→丝光→印花→焙烘→水洗→定型→预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3

化纤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A.3.1

尼丝纺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A.3.2

涤纶低弹织物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A.3.3

涤纶长丝织物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A.3.4

涤纶仿真丝绸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A.3.5

高细旦织物的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
坯布准备→打卷→精练→烘燥定型→喷射溢流染色→退捻开幅→烘燥→热定型→(印花→蒸化→水洗)→磨毛→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A.4

短流程工艺

A.4.1

前处理冷轧堆工艺宜符合下列工艺流程:
坯布检验→翻布打印→缝头→烧毛→轧冷堆液→堆置→水洗→丝光→染色→后整理→防缩→检码→成品分等→装潢成件。

条文目录

共 381 条
条文目录
共 381 条

条文目录

共 38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