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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工艺流程和主机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质量标准、生产方法及原料、高温热源的种类和建厂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满足环保要求。
3.1.2
车间的工艺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综合确定,应满足施工、安装、操作、维修、通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的要求。
条文说明
3.1.2 不同的工艺流程,就会选择不同的设备配置,近几年印染设备技术更新发展较快,特别是节水、节能和后整理新技术,需要留有一定的场地和空间,宜留有合理发展的可能。
3.1.3
公用工程品质、容量及辅助设施应满足生产要求。
3.2 工艺流程
3.2.1
印染工厂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条文说明
3.2.1~3.2.3 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的加工行业,各种纺织品的使用要求不尽相同,印染加工的工艺选择性很大,如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高效、节能、低成本、少污染的效果。在工厂设计时既要符合主要品种的工艺流程,也要考虑能生产其他品种的需要,满足工厂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才能使设计的工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印染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势在必行,因此,工艺流程中增加了小浴比、数码印花和涂料印花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3.2.2
印染工厂应采用节水、节能、降耗、环保新工艺及新助剂,宜采用低温染色工艺及助剂、新型涂料等印染技术。
条文说明
3.2.1~3.2.3 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的加工行业,各种纺织品的使用要求不尽相同,印染加工的工艺选择性很大,如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高效、节能、低成本、少污染的效果。在工厂设计时既要符合主要品种的工艺流程,也要考虑能生产其他品种的需要,满足工厂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才能使设计的工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印染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势在必行,因此,工艺流程中增加了小浴比、数码印花和涂料印花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3.2.3
印染工厂煮练宜采用短流程煮练酶工艺,染色宜采用冷轧堆、小浴比染色工艺。
条文说明
3.2.1~3.2.3 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的加工行业,各种纺织品的使用要求不尽相同,印染加工的工艺选择性很大,如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高效、节能、低成本、少污染的效果。在工厂设计时既要符合主要品种的工艺流程,也要考虑能生产其他品种的需要,满足工厂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才能使设计的工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印染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势在必行,因此,工艺流程中增加了小浴比、数码印花和涂料印花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3.3 设备选用
3.3.1
选用的设备应保证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应安全可靠。
条文说明
3.3.1 在选用的设备应用与设计规模相适应,具有设备连续化和机台高效率,操作和维护保养方便,能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设备配台,设备价格合理,能节省基建费用,染化料、水、电、汽单耗低,能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生产。在工厂设计中应尽量采用技术上成熟的、经过鉴定的国产新颖印染设备。对少量必须引进的关键设备,也要考虑与国内技贸结合合作生产的条件,以节约外汇和增强我国印染设备制造技术水平的提高。
3.3.2
选用的设备生产上应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并应适应产品加工品种和批量的变化。
3.3.3
选用的设备应采用新一代高质高效织物前处理、低浴比溢流染色机、气流染色和数码喷墨印花等节水、节能、降耗设备。
3.3.4
选用的设备宜采用在线检测和自动调浆系统。
条文说明
3.3.4 自动调浆系统目前投入较大,同时对系统设备的操作要求很高,建议配有两台印花机及以上企业装备自动调浆系统。
3.3.5
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4 总图运输
4.1 一般规定
4.1.1
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满足各项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应做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技术先进、节能环保。
条文说明
4.1.1 印染工厂总图运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协调,加以解决,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方便生产,并节约用地、节省投资、节能环保。
4.1.2
总图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有利于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交通运输、动力设施、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统筹布局。
条文说明
4.1.2 印染工厂的设计和建设不应搞“大而全”、“小而全”,应充分考虑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尽量与地方统一布局,以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3
总图和运输布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总图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2 总图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生产车间宜集中组合成单层或多层联合厂房;
3 总图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各种辅助和附属设施宜邻近其服务的车间,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或并入车间内部,动力供应设施宜接近负荷中心;
4 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 交通运输应能保证生产流程顺畅和原料物料的运输路线便捷,应避免货流与人流交叉干扰。
条文说明
4.1.3 印染工厂的生产车间组合成联合厂房已有很多实例,单层锯齿形的练漂、染色车间与多层印花车间并建,或通过内天井连接,以达到节约用地、生产流程便捷的目的。为了严格土地管理,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百分比必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4.2 建(构)筑物布置
4.2.1
练漂、染色、印花车间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锯齿形厂房时,宜选用锯齿朝南的方位,在夏热冬暖地区,宜选用锯齿朝北的方位;
2 当采用气楼式厂房时,宜选用南北朝向;
3 当采用多层厂房时,宜选用“一”字形平面,附房宜设在厂房两端;
4 对于L形、U形平面厂房的开口部分宜朝向夏季主导风向,并宜在0°~45°之间。
条文说明
4.2.1 本条是针对练漂、染色、印花车间平面布置提出应注意的事项。
1 锯齿形厂房一般均为锯齿朝北方位,阳光不会直接射入车间,采光均匀;但练漂、染色车间部分设备蒸汽散逸,湿度大,在冬季气温较低地区的练漂、染色车间北向锯齿厂房内积雾,滴水现象严重,甚至有车间内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部分地区采取锯齿朝南的方位,结合工艺、空调、建筑等有关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冬季积雾、滴水等问题。如哈尔滨市某纺织印染厂,采用南向锯齿形结构厂房,冬季阳光能射入车间内,对减少车间内滴水及天窗结冰现象有明显效果。
2 气楼式厂房利用侧向天然采光,气楼两侧天窗能通风排气、排雾,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南北朝向。
3、4 针对染整车间产生雾气,易滴水,平面布局应布置为有利自然通风,能散发有害气体的体形。
4.2.2
锅炉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燃料采用煤时,锅炉房、煤场、灰渣场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当燃料采用重油或柴油时,总图布置应设置储罐区,储油罐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的规定;
3 锅炉房布置宜接近生产车间的热负荷中心。
条文说明
4.2.2 本条是对印染工厂自建锅炉房布置提出要求,锅炉房位置的选择,直接影响到供热系统的投资、运行、环境保护、安全防火等诸因素。
4.2.3
变配电室宜布置在高压线进线方向的地段,并宜接近厂区用电负荷中心。
4.2.4
给排水建(构)筑物宜集中布置,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不应影响附近生活服务区的卫生要求。
条文说明
4.2.4 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对人体有一定危害性,在选定总图位置时不仅要考虑本项目的合理性,还应顾及四邻周边影响,对生活服务区的影响更应引起重视。
4.2.5
机修车间等各辅助设施宜集中布置,合并建设,并宜靠近生产车间,在其周围应设置露天堆场。
4.2.6
仓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坯布库、成品库应分别接近生产车间的原布间和成品出口处;
2 机物料库宜缩小与主车间、辅助车间的距离;
3 危险化学品库、储罐等应设置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4.3 道路运输
4.3.1
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救援、安装检修、安全卫生、管线和绿化布置等要求,与厂外道路连接应平顺便捷。
4.3.2
厂内道路宜与主要建筑物成环状布置。当边缘地段作尽头式布置时,应设置回车场(道),其形式及尺寸大小应按通过的车型确定。
4.3.3
汽车装卸站台的地点应留有车辆停放和调车用地。当汽车平行于站台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3.0m;当垂直于站台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10.5m;当斜列60°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8.5m;集装箱运输车进入厂区,最小回车场地宜为30.0m×30.0m,并应设置集装箱货柜装卸平台。
条文说明
4.3.3 我国已广泛采用运输综合机械化设备,如集装箱运输,应考虑能通行集装箱运输车的道路转弯半径、停车场地等。常用集装箱货柜规格长度为6.0m和12.0m,宽度为2.4m,高度为2.5m。
4.3.4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道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4.3.5
厂区道路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相协调,并应满足室外场地及道路的雨水排放要求。
4.4 竖向设计
4.4.1
厂区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不应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印染工厂的防洪要求应与所在城镇的防洪要求相一致;
2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基础、雨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结合洪(潮、涝)水位、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综合确定。
条文说明
4.4.1 防洪与排除雨水是竖向布置的重要内容之一。应根据有关标准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和场地排水坡度。
4.4.2
竖向布置方式和设计标高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自然地面横坡较大时,附属和辅助建(构)筑物,可采用混合式或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与厂区功能分区一致;
2 厂区内地面标高应与厂外标高相适应;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大于厂外路面标高;
3 场地标高与坡度应保证场地雨水能迅速排除,并应满足厂内道路横坡、纵坡的要求;
4 厂房室内地坪标高,宜大于室外地坪标高0.15m。
条文说明
4.4.2 本条对竖向布置方式和设计标高选择提出要求:
1 竖向设计选择的条件,主要以地形坡度及复杂程度而定。印染工厂主厂房占地面积较大,且厂区内建筑密度较高,厂内外均为水平运输方式,故宜采用平坡式。
2 为满足车辆运输要求并防止厂内积水,做此规定。
4 厂房室内外高差根据大多数工厂实例一般均为0.15m。
4.5 厂区管线
4.5.1
管线敷设方式应包含有直埋式、集中管沟、架空敷设等方式;设计时应根据自然条件,管内介质特征、管径、管理维护以及工艺要求等因素,经过综合比较后选用。
条文说明
4.5.1 本条规定管线敷设方式应按照场地条件、生产工艺特点,经过综合比较确定,力求达到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的目的。
4.5.2
管线(沟)应沿道路和建(构)筑物平行布置,线路宜短捷顺直,不宜横穿车间内部,并应减少管线与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
4.5.3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4.5.4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除雨水排水管外,其他管线不宜布置在车行道路下面。
条文说明
4.5.4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内。在特殊情况下,地下管线必须紧靠基础时,也应保持管底与基础底面平。
4.6 厂区绿化
4.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印染工厂的特点和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厂容景观等要求进行设计。
条文说明
4.6.1 厂区绿化布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各地段实际需要进行,应尽量利用当地的树种、花卉等植物绿化环境,不应盲目追求花园式工厂而铺张浪费。
4.6.2
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视距的有关要求。
4.6.3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7.1
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1 厂区用地面积(h㎡);
2 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
3 总建筑面积(㎡);
4 容积率;
5 建筑系数(%);
6 铁路长度(km);
7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
8 绿化用地面积(㎡);
9 绿地率(%);
10 土(石)方工程量(㎡);
11 投资强度(万元/h㎡);
1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h㎡);
13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条文说明
4.7.1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工程建设从计划、规划到施工、管理各阶段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建筑系数是关键性指标,指标各系数值尚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提出的要求。
4.7.2
分期建设的印染工厂,在总图设计中除应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列出用地红线内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条文说明
4.7.2 分期建设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规定的印染工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