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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或设计文件。
条文说明
11.3.1 临时固定措施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过程中承受施工荷载、保证构件定位、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临时支撑是常用的临时固定措施,包括水平构件下方的临时竖向支撑、水平构件两端支撑构件上设置的临时牛腿、竖向构件的临时斜撑等。
11.3.2
装配式结构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3.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质量控制非常重要,不但要求其与预制构件的结合面紧密结合,还要求其自身浇筑密实,更重要的是要控制混凝土强度指标。
当后浇混凝土和现浇结构采用相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浇筑时,此时可以采用现浇结构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后浇混凝土应单独制作试块进行检验评定。
11.3.3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口均应出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有关检验报告。
条文说明
11.3.3、11.3.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重要连接方式,灌浆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的整体性影响非常大,应采取措施保证孔道的灌浆密实。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连接接头的质量及传力性能是影响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的关键,应严格控制。
套筒灌浆连接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
11.3.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用的灌浆料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应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40mm×40mm×160mm的长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灌浆料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记录。
条文说明
11.3.3、11.3.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重要连接方式,灌浆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的整体性影响非常大,应采取措施保证孔道的灌浆密实。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连接接头的质量及传力性能是影响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的关键,应严格控制。
套筒灌浆连接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工艺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
11.3.5
预制构件底部接缝座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同一配合比应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座浆材料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记录。
条文说明
11.3.5 接缝采用座浆连接时,如果希望座浆满足竖向传力要求,则应对座浆的强度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对于不需要传力的填缝砂浆可以按构造要求规定其强度指标。施工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座浆在接缝部位饱满密实,并加强养护。
11.3.6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记录及平行试件的强度试验报告。
11.3.7
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其焊缝的接头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3.8
预制构件采用型钢焊接连接时,型钢焊缝的接头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11.3.9
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11.3.10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条文说明
11.3.1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除设计有专门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
对于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处理方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出现的一般缺陷,处理方式同上述方式。
11.3.11
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每1000㎡外墙(含窗)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一处,抽查部位应为相邻两层4块墙板形成的水平和竖向十字接缝区域,面积不得少于10㎡。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条文说明
11.3.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接缝防水施工是非常关键的质量检验内容,是保证装配式外墙防水性能的关键,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选材和施工,并采取严格的检验验证措施。考虑到此项验收内容与结构施工密切相关,应按设计及有关防水施工要求进行验收。
外墙板接缝的现场淋水试验应在精装修进场前完成,并应满足下列要求:淋水量应控制在3L/(㎡·min)以上,持续淋水时间为24h。某处淋水试验结束后,若背水面存在渗漏现象,应对该检验批的全部外墙板接缝进行淋水试验,并对所有渗漏点进行整改处理,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对渗漏的部位进行淋水试验,直至不再出现渗漏点为止。
11.3.12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施工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标准表10.4.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11.3.1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对比量测。
11.4 部品安装
11.4.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部品验收应分层分阶段开展。
11.4.2
部品质量验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或竣工图、性能试验报告、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部品和配套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安装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11.4.3
部品验收分部分项划分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围护部品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2 住宅建筑装配式内装工程应进行分户验收,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 公共建筑装配式内装工程应按照功能区间进行分段验收,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 对于异形、多专业综合或有特殊要求的部品,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未作出规定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部品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工程规模,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4.4
外围护部品应在验收前完成下列性能的试验和测试:
1 抗风压性能、层间变形性能、耐撞击性能、耐火极限等实验室检测;
2 连接件材性、锚栓拉拔强度等现场检测。
11.4.5
外围护部品验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下列现场试验和测试:
1 饰面砖(板)的粘结强度测试;
2 板接缝及外门窗安装部位的现场淋水试验;
3 现场隔声测试;
4 现场传热系数测试。
11.4.6
外围护部品应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 预埋件;
2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节点;
4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5 防雷装置;
6 防火构造。
11.4.7
屋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进行验收。
11.4.8
外围护系统的保温和隔热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执行。
11.4.9
幕墙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的规定进行验收。
11.4.10
外围护系统的门窗工程、涂饰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进行验收。
11.4.11
木骨架组合外墙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的规定进行验收。
11.4.12
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的规定进行验收。
11.4.13
内装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 157和《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 345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11.4.14
室内环境的质量验收应在内装工程完成后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
11.5 设备与管线安装
11.5.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涉及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等安装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其对应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1.5.2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11.5.3
电气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有关规定。
11.5.4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11.5.5
智能建筑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
11.5.6
电梯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的有关规定。
11.5.7
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附录A
双面叠合剪力墙设计
A.0.1
本附录适用的双面叠合剪力墙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条文说明
A.0.1 双面叠合墙板通过全自动进口流水线进行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具有非常高的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同时具有整体性好,防水性能优等特点。随着桁架钢筋技术的发展,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体系在欧洲,尤其在德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自2005年德国预制混凝土公司(西伟德公司)在合肥投建第一条叠合体系流水线起,叠合体系慢慢引入中国市场。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体系这种新型的混凝土结构体系引入中国的十多年时间里,结合我国国情,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针对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研究。
南京工业大学对轴压比0.2下的4片钢筋混凝土无洞叠合剪力墙和2片钢筋混凝土普通剪力墙分别进行了低周反复荷载试验,同时进行了ABAQUS有限元分析及承载力理论计算。合肥工业大学设计了两种不同边缘约束措施的4个叠合剪力墙和2个普通剪力墙模型,进行了低周反复荷载下的对比试验研究,分析了结构的破坏形态、变形能力、承载力、延性、滞回特性等。宝业集团、同济大学、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了一系列的课题合作和试验研究,从平面内和平面外对预制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受力性能和抗震性能进行了试验研究;并且对三层预制夹芯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模型进行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研究结构的延性、刚度、耗能以及承载力。试验结果均表明双面叠合剪力墙具有与现浇剪力墙接近的抗震性能和耗能能力,可参考现浇结构计算方法进行结构计算。
安徽、浙江两省已根据地区试验成果编制叠合剪力墙的地方标准,如安徽省地方标准《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 34/810-2008、《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DB 34/T 1468-2011,浙江地方标准《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 33/T 1120-2016。近些年来,预制双面叠合体系在装配式住宅项目中有了广泛的应用,从多层到高层建筑,已实现建筑面积500万m2的建造规模。
根据以上的研究和工程实践,提出了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
A.0.2
双面叠合剪力墙空腔内宜浇筑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规定;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混凝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并应采取保证后浇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措施。
条文说明
A.0.2 为保证双面叠合剪力墙空腔内后浇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在后浇混凝土浇筑之前,墙板内表面及楼板表面应用水充分湿润,用规定等级及相应坍落度的混凝土均匀地按水平方向分层浇筑,并用内置振动棒仔细振捣密实。
自密实混凝土具有高流动度而不离析、不泌水和高均匀性的特点,能在不经振捣或少振捣的情况下自流平充满空腔达到充分密实。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应注意加强普通混凝土浇筑后的密实度检测。
A.0.3
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墙肢厚度不宜小于200mm,单叶预制墙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空腔净距不宜小于100mm。预制墙板内外叶内表面应设置粗糙面,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4mm。
条文说明
A.0.3 双面叠合剪力墙预制板厚度小于50mm时,单侧板刚度较差,预制构件承载力较低,在构件制作、运输和施工中易产生裂缝造成损坏,不能保证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工程质量;同时根据单叶预制墙板内钢筋的构造要求,单叶墙板内配置剪力墙水平钢筋、纵向钢筋、桁架钢筋,单叶墙板厚度过小会导致桁架钢筋距墙板内边距离过小,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容易被拉出,难以抵抗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产生的侧向力,根据力学计算及国内外工程经验总结,单叶预制墙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当双面叠合剪力墙墙肢厚度小于200mm时,两侧单叶墙板厚度不小于50mm,则墙板间空腔净距小于100mm,此时会增加现场墙板安装、水平钢筋放置、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难度。叠合墙板内表面做成凹凸不小于4mm的人工粗糙面能有效增加预制剪力墙板和现浇混凝土骨料之间的咬合作用,提高预制双面叠合剪力墙的整体性,粗糙面的处理方式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式实现。
A.0.4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叠合连梁(图A.0.4),也可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梁。连梁配筋及构造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A.0.4 根据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制作特点,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的连梁可采用双面叠合连梁或普通叠合连梁,也可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梁。当双面叠合双肢剪力墙与连梁整体制作时,连梁宜采用双面叠合连梁的形式,工厂预制连梁两侧混凝土,待墙板运送至现场安装完成之后,在中间空腔浇筑混凝土形成连梁,叠合连梁的纵向钢筋应与现浇混凝土暗柱、边缘构件进行可靠连接,钢筋的锚固长度及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A.0.5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的截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其中剪力墙厚度bw取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全截面厚度。
条文说明
A.0.5 同济大学对一组轴压比为0.5和0.2的平面内典型部位双面叠合剪力墙构件足尺模型进行低周反复荷载静力推覆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双面叠合剪力墙试件的正截面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和接缝受剪承载力均具有较大的安全度。其承载能力设计可以参照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进行。同济大学对一组轴压比为0.2的双面叠合剪力墙构件足尺模型进行平面外低周反复荷载静力推覆试验,重点研究叠合剪力墙及其现浇对比试件在剪力墙平面外方向的破坏形态与破坏机制、承载力、延性、耗能能力等抗震性能指标,试验结果表明:叠合剪力墙平面外受弯承载能力与现浇构件承载力接近,并具有良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可参照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基于试验研究结果,双面叠合剪力墙偏心受压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偏心受拉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偏心受压和偏心受拉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等构件承载力计算中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宽度取bw。
A.0.6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层内相邻双面叠合剪力墙之间应采用整体式接缝连接;后浇混凝土与预制墙板应通过水平连接钢筋连接,水平连接钢筋的间距宜与预制墙板中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相同,且不宜大于200mm;水平连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叠合剪力墙预制板中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
A.0.7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约束边缘构件内的配筋及构造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约束边缘构件(图A.0.7)阴影区域宜全部采用后浇混
凝土,并在后浇段内设置封闭箍筋;其中暗柱阴影区域可采用叠合暗柱或现浇暗柱;
2 约束边缘构件非阴影区的拉筋可由叠合墙板内的桁架钢筋代替,桁架钢筋的面积、直径、间距应满足拉筋的相关规定。
A.0.8
预制双面叠合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内的配筋及构造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构造边缘构件(图A.0.8)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并在后浇段内设置封闭箍筋;其中暗柱可采用叠合暗柱或现浇暗柱。
A.0.9
双面叠合剪力墙的钢筋桁架应满足运输、吊装和现浇混凝土施工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桁架宜竖向设置,单片预制叠合剪力墙墙肢不应少于2榀;
2 钢筋桁架中心间距不宜大于400mm,且不宜大于竖向分布筋间距的2倍;钢筋桁架距叠合剪力墙预制墙板边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50mm(图A.0.9);
3 钢筋桁架的上弦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下弦钢筋及腹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4 钢筋桁架应与两层分布筋网片可靠连接,连接方式可采用焊接。
条文说明
A.0.9 双面叠合剪力墙中内外叶预制墙板通过钢筋桁架连接形成整体,增强了预制构件的刚度,避免运输和安装期间墙板产生较大变形和开裂。现场在空腔内浇筑混凝土时,钢筋桁架应能承受施工荷载以及混凝土的侧压力产生的作用。钢筋桁架代替拉筋作用,保证其与两层分布钢筋可靠连接。
A.0.10
双面叠合剪力墙水平接缝高度不宜小于50mm,接缝处现浇混凝土应浇筑密实。水平接缝处应设置竖向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钢筋在上下层墙板中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2laE(图A.0.10);
2 竖向连接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叠合剪力墙预制墙板中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且不宜大于200mm;竖向连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叠合剪力墙预制墙板中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
条文说明
A.0.10 双面叠合剪力墙的水平接缝宜设置在楼层处,为保证接缝处后浇混凝土浇筑密实,水平接缝高度不宜小于50mm。同时为保证两块双面叠合墙板外叶墙板内跨楼层处水平钢筋竖向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水平接缝高度不宜大于100mm(下层叠合墙板外叶板端部钢筋中心到外叶墙板顶面的距离为50mm,上层叠合墙板外叶墙板内端部钢筋中心到墙板底面的距离为50mm)。
在轴压比为0.5和0.2时,对底部接缝处插筋采用100%搭接和50%搭接的双面叠合剪力墙试验构件进行低周反复荷载试验,得到以下结论:双面叠合剪力墙具有较高的承载能力,其承载能力设计可以参照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的相关规定进行;此外试验结果还表明低、高轴压比下,插筋搭接长度的增加对试件的正反向承载能力影响均不大。双面叠合剪力墙的竖向钢筋可在同一截面连接。
为了保证水平接缝处竖向连接钢筋的构造,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施工方法和措施保证竖向插筋沿剪力墙截面高度方向的钢筋间距,具体可采取制作定位筋的方式进行竖向连接钢筋的定位。
双面叠合剪力墙水平接缝处典型竖向连接节点如图2所示。
A.0.11
非边缘构件位置,相邻双面叠合剪力墙之间应设置后浇段,后浇段的宽度不应小于墙厚且不宜小于200mm,后浇段内应设置不少于4根竖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墙体竖向分布筋直径且不应小于8mm;两侧墙体与后浇段之间应采用水平连接钢筋连接,水平连接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连接钢筋在双面叠合剪力墙中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2laE(图A.0.11);
2 水平连接钢筋的间距宜与叠合剪力墙预制墙板中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相同,且不宜大于200mm;水平连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叠合剪力墙预制墙板中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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