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3.7 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除特殊要求外,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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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5.3.7 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除特殊要求外,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
在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设计交底或培训。
5.3.8 在施工前,组织设计交底或培训需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和标准等要求。发现并消除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设计组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和试运行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设计经理应组织检查设计执行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制定有效措施。设计进度的控制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计各专业间的条件关系及其进度;
2 初步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3 关键设备和材料请购文件的提交时间;
4 设计组收到设备、材料供应商最终技术资料的时间;
5 进度关键线路上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6 施工图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7 设计工作结束时间。
设计质量应按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控制,制定控制措施。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填写规定的质量记录,并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反馈项目设计质量信息。设计质量控制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
2 设计输入的控制;
3 设计策划的控制;
4 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
5 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
6 设计输出的控制;
7 设计确认的控制;
8 设计变更的控制;
9 设计技术支持和服务的控制。
5.4.2 设计质量应按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控制,制定控制措施。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填写规定的质量记录,并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反馈项目设计质量信息。设计质量控制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 设计策划的控制包括组织、技术和条件接口关系等。
设计组应按合同变更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管理。
5.4.3 设计变更程序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根据项目要求或项目发包人指示,提出设计变更的处理方案;
2 对项目发包人指令的设计变更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安全性和适用性问题进行评估;
3 设计变更提出后,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进行评价,经设计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4 评估设计变更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安全性和适用性;
5 说明执行变更对履约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
6 执行经确认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对技术、质量、安全和材料数量等提出要求。
设计组应按设备、材料控制程序,统计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请购文件。请购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请购单;
2 设备材料规格书和数据表;
3 设计图纸;
4 适用的标准规范;
5 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5.4.5 请购文件需由设计人员提出,经专业负责人和设计经理确认,提交控制人员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采购,作为采购的依据。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配合控制人员进行设计费用进度综合检测和趋势预测,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设计执行计划的要求,除应按合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尚应完成为关闭合同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5.5.1 关闭合同所需要的相关文件一般包括:
1 竣工图;
2 设计变更文件;
3 操作指导手册;
4 修正后的核定估算;
5 其他设计资料、说明文件等。
设计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文件管理规定,收集、整理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记录,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总目录并存档。
设计经理应组织编制设计完工报告,并参与项目完工报告的编制工作,将项目设计的经验与教训反馈给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
5.5.3 项目设计的经验与教训反馈给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持续改进。
项目采购管理应由采购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的管理。
采购工作应按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要求,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
工程总承包企业宜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采购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根据项目采购策划,编制项目采购执行计划;
2 采买;
3 对所订购的设备、材料及其图纸、资料进行催交;
4 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检验;
5 运输与交付;
6 仓储管理;
7 现场服务管理;
8 采购收尾。
6.2.1 采购工作需按下列程序实施:
1 采购执行计划包括采购进度计划、物流计划、检验计划和材料控制计划。
2 采买:
1)可采用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买。
2)按询比价方式进行的采买,采买工程师需按照工程总承包企业制定的标准化格式,根据项目对设备、材料的要求编制询价文件。除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外,询价文件可根据需要增加有关管理要求,使供货商的供货行为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
询价文件需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
技术文件根据设计提交的请购文件编制,包括:设备、材料规格书或数据表,设计图纸,采购说明书,适用的标准规范,需供应商提交的图纸、资料清单和进度要求等。
商务文件包括:询价函,报价须知,项目采购基本条件,对包装、运输、交付和服务的要求,报价回函和商务报价表模板等。
询比价方式进行的采买按以下程序进行: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应商,编制项目询价供应商名单;编制询价文件;实施询价,接受报价;组织报价评审;必要时与供应商澄清;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
3 催交包括在办公室和现场进行催交。
4 检验包括驻厂监造和出厂检验等。
5 运输与交付包括合同约定的包装方式、运输的监督和交付。
6 仓储管理包括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和不合格品处置等。
7 现场服务管理包括采购技术服务、供货质量问题的处理、供应商专家服务的协调等。
8 采购收尾包括订单关闭、文件归档、剩余材料处理、供应商评定、采购完工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采购工作总结等。
采购组可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对采购工作程序及其内容进行调整,并应符合项目合同要求。
采购执行计划应由采购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采购执行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合同;
2 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3 项目进度计划;
4 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采购管理程序和规定。
采购执行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编制依据;
2 项目概况;
3 采购原则包括标包划分策略及管理原则,技术、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控制原则,设备、材料分交原则等;
4 采购工作范围和内容;
5 采购岗位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6 采购进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要求,长周期设备和特殊材料专项采购执行计划;
7 催交、检验、运输和材料控制计划;
8 采购费用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
9 采购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措施;
10 采购协调程序;
11 特殊采购事项的处理原则;
12 现场采购管理要求。
6.3.3 采购执行计划需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 一般设备采购招标把标段称为标包。
集中采购是指同一企业内部或同一企业集团内部的采购管理集中化的方式,即通过对同一类材料进行集中化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
采购组应按采购执行计划开展工作。采购经理应对采购执行计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控。
采买工作应包括接收请购文件、确定采买方式、实施采买和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等内容。
6.4.1 采买是从接受请购文件到签发订单的过程。
采购组应按批准的请购文件组织采买。
项目合格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2 有能力满足产品设计技术要求;
3 有能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4 符合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5 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6 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准时交货;
7 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采买工程师应根据采购执行计划确定的采买方式实施采买。
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授权,可由项目经理或采购经理按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采购合同或订单应完整、准确、严密、合法,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采购合同或订单正文及其附件;
2 技术要求及其补充文件;
3 报价文件;
4 会议纪要;
5 涉及商务和技术内容变更所形成的书面文件。
6.4.5 采购合同或订单的内容和格式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
采购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设备、材料的重要性划分催交与检验等级,确定催交与检验方式和频度,制定催交与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6.5.1、6.5.2 催交是协调和督促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文件和货物。
催交是指从订立采购合同或订单至货物交付期间为促使供货商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交供货商文件、图纸资料和最终产品而采取的一系列督促活动。
催交工作的要点是及时发现供货进度已出现或潜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督促供货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采取有效的财务控制和其他控制措施,防止进度拖延和费用超支。当某一订单出现供货进度拖延,通过必要的协调手段和控制措施,使其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催交等级一般划分为A、B、C三级,每一等级要求相应的催交方式和频度。催交等级为A级的设备、材料一般每6周进行一次驻厂催交,并且每2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催交。催交等级为B级的设备、材料一般每10周进行一次驻厂催交,并且每4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催交。催交等级为C级的设备、材料一般可不进行驻厂催交,但需定期进行办公室催交,其催交频度视具体情况决定。会议催交视供货状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催交方式应包括驻厂催交、办公室催交和会议催交等。
6.5.1、6.5.2 催交是协调和督促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文件和货物。
催交是指从订立采购合同或订单至货物交付期间为促使供货商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交供货商文件、图纸资料和最终产品而采取的一系列督促活动。
催交工作的要点是及时发现供货进度已出现或潜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督促供货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采取有效的财务控制和其他控制措施,防止进度拖延和费用超支。当某一订单出现供货进度拖延,通过必要的协调手段和控制措施,使其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催交等级一般划分为A、B、C三级,每一等级要求相应的催交方式和频度。催交等级为A级的设备、材料一般每6周进行一次驻厂催交,并且每2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催交。催交等级为B级的设备、材料一般每10周进行一次驻厂催交,并且每4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催交。催交等级为C级的设备、材料一般可不进行驻厂催交,但需定期进行办公室催交,其催交频度视具体情况决定。会议催交视供货状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催交工作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熟悉采购合同及附件;
2 根据设备、材料的催交等级,制定催交计划,明确主要检查内容和控制点;
3 要求供应商按时提供制造进度计划,并定期提供进度报告;
4 检查设备和材料制造、供应商提交图纸和资料的进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
5 督促供应商按计划提交有效的图纸和资料供设计审查和确认,并确保经确认的图纸、资料按时返回供应商;
6 检查运输计划和货运文件的准备情况,催交合同约定的最终资料;
7 按规定编制催交状态报告。
依据采购合同约定,采购组应按检验计划,组织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定其检验方式,并进行设备、材料制造过程中以及出厂前的检验。重要、关键设备应驻厂监造。
6.5.4 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检验工作是设备、材料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设备、材料的质量符合采购合同的规定和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项目采购组需做好设备、材料制造过程中的检验或监造以及出厂前的检验。
检验工作需从原材料进货开始,包括材料检验、工序检验、中间控制点检验和中间产品试验、强度试验、致密性试验、整机试验、表面处理检验直至运输包装检验及商检等全过程或部分环节。
检验方式可分为放弃检验(免检)、资料审阅、中间检验、车间检验、最终检验和项目现场检验。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可与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合同,委托其进行检验。采购组检验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对第三方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合同有约定时,应安排项目发包人参加相关的检验。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编制驻厂监造及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合同号、受检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2 供应商的名称、检验场所和起止时间;
3 各方参加人员;
4 供应商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状态并应附有关记录;
5 检验记录;
6 供应商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7 检验结论。
6.5.6 检验人员需按规定编制驻厂监造及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5 检验记录包括检验过程和目标记录、文件审查记录,以及未能目睹或未能得以证明的主要事项的记录。必要时,需附实况照片和简图。
7 检验结论中,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问题,需列出不符合项的内容,并对不符合项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如果在检验过程中有无法整改或无法消除的不符合项,需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给出结论。
采购组应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交货条件制定设备、材料运输计划并实施。计划内容宜包括运输前的准备工作、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人员安排和费用计划等。
6.6.1 运输是将采购货物按计划安全运抵合同约定地点的活动。
运输业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制造完工并验收完毕后,从采购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发货地点到合同约定的施工现场或指定仓储这一过程中的运输、保险和货物交付等工作。
采购组应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对包装和运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6.2 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需满足采购合同约定。在采购合同中,需包括包装规定、标识标准、多次装卸和搬运及运输安全、防护的要求。
对超限和有特殊要求设备的运输,采购组应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可委托专门运输机构承担。
6.6.3 超限设备是指包装后的总重量、总长度、总宽度或总高度超过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的设备。
做好超限设备的运输工作需注意下列主要内容:
1 从供应商获取准确的超限设备运输包装图、装载图和运输要求等资料。对经过的道路(铁路、公路)桥梁和涵洞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超限设备专项的运输方案或委托制定运输方案。
2 委托运输:
1)编制完整准确的委托运输询价文件;
2)严格执行对承运人的选择和评审程序,必要时,需进行实地考察;
3)对运输报价进行严格的技术评审,包括方案和保证措施,签订运输合同;
4)审查承运人提交的运输实施计划。
3 检验设备的运输包装、加固和防护等情况。
4 必要时,需进行监装、监卸和(或)监运。
5 必要时,需检查沿途的桥涵、道路的加固情况,落实港口起重能力和作业方案。
6 检查货运文件的完整、有效性。
对国际运输,应依据采购合同约定、国际公约和惯例进行,做好办理报关、商检及保险等手续。
6.6.4 国际运输是指按照与国外项目分包人(供应商或承运方)签订的进口合同所使用的贸易术语。采用各种运输工具,进行与贸易术语相应的,自装运口岸到目的口岸的国际间货物运输,并按照所用贸易术语中明确的责任范围办理相应手续,如:进口报关、商检和保险等。在国际采购和国际运输业务中,主要采用我国对外贸易中常用的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保险和运费(CIF)、货交承运人(FCA)、运费付至(CPT)、运费和保险费付至(CIP)等贸易术语。
采购组应落实接货条件,编制卸货方案,做好现场接货工作。
设备、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后,接收人员应对照送货单清点、签收、注明设备和材料到货状态及其完整性,并填写接收报告并归档。
6.6.6 根据设备、材料的不同类型,接收工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核查货运文件;
2 对数量(件数)进行验收;
3 检查货物和货运文件相一致;
4 检查外包装及裸装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和标识;
5 对照清单逐项核查随货图纸、资料,并加以记录。
项目部应按合同变更程序进行采购变更管理。
根据合同变更的内容和对采购的要求,采购组应预测相关费用和进度,并应配合项目部实施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