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项目部应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实施和控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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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应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实施和控制职能。
项目部应对项目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
项目部应具有内外部沟通协调管理职能。
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有关管理规定,项目部可在项目经理以下设置控制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试运行经理、财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商务经理、行政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控制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费用估算师、费用控制工程师、材料控制工程师、信息管理工程师和文件管理控制工程师等管理岗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岗位可进行调整。
3.4.1 安全经理这里指HSE经理,安全工程师这里指HSE工程师。HSE是健康(Health)、安全(Safety)与环境(Envi-ronment)的英文缩写。
项目部应明确所设置岗位职责。
3.4.2 项目部的岗位设置,需满足项目需要,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项目部主要岗位的职责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负责人,经授权代表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履行项目合同,负责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等负责。
2 控制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总进度计划及费用管理计划。协调其他职能经理组织编制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进度计划。对项目的进度、费用以及设备、材料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并指导和管理项目控制专业人员的工作,审查相关输出文件。
3 设计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执行项目设计执行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项目的设计工作,按合同要求组织开展设计工作,对工程设计进度、质量、费用和安全等进行管理与控制。
4 采购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执行项目采购执行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项目的采购工作,处理采购有关事宜和供应商的关系。完成项目合同对采购要求的技术、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以及工程总承包企业对采购费用控制的目标与任务。
5 施工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执行项目施工执行计划,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监控。负责对项目分包人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6 试运行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执行项目试运行执行计划,组织实施项目试运行管理和服务。
7 财务经理
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8 质量经理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9 安全经理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10 商务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合同管理。
11 行政经理
负责项目综合事务管理,包括办公室、行政和人力资源等工作。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明确项目经理的能力要求,确认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并进行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发包人、项目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 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
4 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5 具有良好的信誉。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执行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代表企业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对实现合同约定的项目目标负责;
3 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4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项目干系人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5 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6 负责组织项目的管理收尾和合同收尾工作。
3.6.1 项目经理的职责需在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具体项目中项目经理的职责,需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 经授权组建项目部,提出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选用项目部成员,确定岗位人员职责;
2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履行相应的职责;
3 在合同范围内,按规定程序使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资源;
4 批准发布项目管理程序;
5 协调和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规定项目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目标等;
2 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
3 明确项目所需资源及工程总承包企业为项目提供的资源条件;
4 项目管理目标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5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和规定;
6 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部解散的条件及方式;
7 在工程总承包企业制度规定以外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事项。
项目部应在项目初始阶段开展项目策划工作,并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4.1.1 通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策划活动,形成项目的管理计划和实施计划。
项目管理计划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内部文件,是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基础和重要依据。项目实施计划是对实现项目目标的具体和深化。对项目的资源配置、费用、进度、内外接口和风险管理等制定工作要点和进度控制点。通常项目实施计划需经过项目发包人的审查和确认。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也可将项目管理计划的内容并入项目实施计划中。
项目策划应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合同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的要求,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范围,分析项目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各项管理原则、措施和进程。
4.1.2 项目策划内容中需体现企业发展的战略要求,明确本项目在实现企业战略中的地位,通过对项目各类风险的分析和研究,明确项目部的工作目标、管理原则、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项目策划的范围宜涵盖项目活动的全过程所涉及的全要素。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可将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合并编制为项目计划。
项目策划应满足合同要求。同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对社会环境、依托条件、项目干系人需求以及项目对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4.2.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是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在进行项目策划时,需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整体协调。由于项目策划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因此项目策划的输出需满足合同要求。
项目管理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批。
4.3.1 项目经理需根据合同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层的总体要求组织项目职能经理编制项目管理计划。管理计划需体现企业对项目实施的要求和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该计划属企业内部文件不对外发放。
项目管理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合同;
2 项目发包人和其他项目干系人的要求;
3 项目情况和实施条件;
4 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5 相关市场信息;
6 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层的总体要求。
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
2 项目范围;
3 项目管理目标;
4 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5 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6 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7 项目协调程序;
8 项目的资源配置计划;
9 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
10 合同管理。
4.3.3 本条所列内容为项目管理计划的基本内容,各行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和项目的规模进行调整。项目管理计划需对项目的税费筹划和组织模式进行描述。
项目实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经项目发包人认可。
4.4.1 项目实施计划是实现项目合同目标、项目策划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也是反映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项目管理的要求。项目实施计划需在项目管理计划获得批准后,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需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批准后的项目管理计划;
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 项目的基础资料。
4.4.2 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需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按照各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制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项目需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企业管理层的总体要求是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层对项目实施目标的具体要求,要将这些要求纳入到项目实施计划中。
3 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合同、批复文件等。
项目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概述;
2 总体实施方案;
3 项目实施要点;
4 项目初步进度计划等。
4.4.3 项目实施计划的具体内容:
1 概述:
1)项目简要介绍;
2)项目范围;
3)合同类型;
4)项目特点;
5)特殊要求。
当有特殊性时,需包括特殊要求。
2 总体实施方案:
1)项目目标;
2)项目实施的组织形式;
3)项目阶段的划分;
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项目实施要求;
6)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7)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及其文件的要求;
8)项目分包计划。
3 项目实施要点:
1)工程设计实施要点;
2)采购实施要点;
3)施工实施要点;
4)试运行实施要点;
5)合同管理要点;
6)资源管理要点;
7)质量控制要点;
8)进度控制要点;
9)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10)安全管理要点;
11)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12)环境管理要点;
13)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4)财务管理要点;
15)风险管理要点;
16)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7)报告制度。
4 项目初步进度计划需确定下列活动的进度控制点:
1)收集相关的原始数据和基础资料;
2)发表项目管理规定;
3)发表项目计划;
4)发表项目进度计划;
5)发表工程设计执行计划;
6)发表项目采购执行计划;
7)发表项目施工执行计划;
8)发表项目试运行执行计划;
9)完成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项目费用估算和预算,发表项目费用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实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签署,并经项目发包人认可;
2 项目发包人对项目实施计划提出异议时,经协商后可由项目经理主持修改;
3 项目部应对项目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4 项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把相关活动结果的证据整理归档。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
设计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设计管理应由设计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管理部门的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设计组应负责请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供应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
5.1.4 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的重要特点之一。设计在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一般包括下列工作:
1 提出设备、材料采购的请购单及询价技术文件;
2 负责对制造厂商的报价提出技术评价意见;
3 参加厂商协调会,参与技术澄清和协商;
4 审查确认制造厂商返回的先期确认图纸及最终确认图纸;
5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协助采购处理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6 参与关键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工作。
设计执行计划应由设计经理或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5.2.1 设计执行计划是项目设计策划的成果,是重要的管理文件。
设计执行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合同文件;
2 本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3 项目计划;
4 项目的具体特性;
5 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 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
设计执行计划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计依据;
2 设计范围;
3 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4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 适用的标准规范清单;
6 质量保证程序和要求;
7 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
8 技术经济要求;
9 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要求;
10 与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接口关系及要求。
5.2.3 设计执行计划包含的内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设计执行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同时应符合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设计执行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并宜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满足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进度协调一致。
设计组应执行已批准的设计执行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5.3.1 设计执行计划控制目标是指设计执行计划中设置的有关合同项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费用管理、进度管理和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控制指标和要求。
设计经理应组织对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
5.3.2 项目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是在项目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汇总而成的,是项目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基础。不同的项目合同需要的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不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现场数据(包括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数据和其他现场数据);
2 原料特性分析和产品标准与要求;
3 界区接点设计条件;
4 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设计条件;
5 危险品、三废处理原则与要求;
6 指定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
7 可以利用的工程设施及现场施工条件等。
设计组应按项目协调程序,对设计进行协调管理,并按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专业条件管理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5.3.3 设计协调程序是项目协调程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与项目发包人之间在设计工作方面的关系、联络方式和报告审批制度。设计协调程序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计管理联络方式和双方对口负责人;
2 项目发包人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基础资料和项目设计数据的内容,并明确提供的时间和方式;
3 设计中采用非常规做法的内容;
4 设计中项目发包人需要审查、认可或批准的内容;
5 向项目发包人和施工现场发送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列出图纸和文件发送的内容、时间、份数和发送方式,以及图纸和文件的包装形式、标志、收件人姓名和地址等;
6 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备品备件的内容和数量;
7 设备、材料请购单的审查范围和审批程序;
8 按合同变更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管理。
变更包括项目发包人变更和项目变更两种类型,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范围以及审批规定等。
设计组应按项目设计评审程序和计划进行设计评审,并保存评审活动结果的证据。
5.3.4 设计评审主要是对设计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有多种方式,一般分为三级:
第一级:项目中重大设计技术方案由企业组织评审;
第二级:项目中综合设计技术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评审;
第三级:专业设计技术方案由本专业所在部门组织评审。
项目设计评审程序需符合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评审程序的要求。
设计组应按设计执行计划与采购和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
5.3.6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为使设计文件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需对下列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1 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
1)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6)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
2 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项目合同;
3)拟采用的标准规范;
4)项目发包人及相关方的其他意见和要求;
5)内部评审意见;
6)项目实施计划和设计执行计划;
7)供货商图纸和资料;
8)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9)工程总承包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成功的技术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