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需求特征与发展策略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方案不能仅仅依靠预测量作为评判方案优劣的条件,应该将是否实现既定的功能作为判断方案优劣的首要标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需求目前没有成熟的方法,需求分析应以特征分析为主,定量预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发展策略的制定要以实现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功能定位为远期目标,以改善和解决城市现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近期目标,以体现城市特点为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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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方案不能仅仅依靠预测量作为评判方案优劣的条件,应该将是否实现既定的功能作为判断方案优劣的首要标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需求目前没有成熟的方法,需求分析应以特征分析为主,定量预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发展策略的制定要以实现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功能定位为远期目标,以改善和解决城市现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近期目标,以体现城市特点为发展方向。
明确步行分区布局,并进行步行道等级划分,提出不同分区之间的步行特征差异和发展策略差异,形成层次明晰的步行交通网络系统。分区分级的方法、内容和要求可参考《导则》相关章节。
应将具备步行通行功能的绿道纳入步行交通网络中作为步行专用路处理。
确定行人过街设施的类型、布局。确定立体过街设施的布局、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城市立体步行系统等其他特色过街设施的布局。
在步行交通设施分区分级的基础上,进行道路断面的重新优化,优先保证步行通行区有效宽度、连续性,明确步行道的隔离方式。优化设计行人过街设施(包括路口和路段)和交叉口渠化方案。
优化步行道的通行和休憩环境,如铺装、绿化和指示标识设施等。优化步行道上的街道家具、建筑前区空间和整体街道界面品质。
以行人优先的原则,优化步行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优化设计路侧停车、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加强步行交通系统与机动车交通的协调。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交通稳静化设计。
根据城市实际情况,确定自行车交通分区布局并进行自行车道等级划分,明确城市不同分区间自行车交通特征差异和发展策略差异,形成层次明晰的自行车交通网络系统。分区分级的方法、内容和要求可参考《导则》相关章节。
将具备自行车通行功能的城市绿道纳入自行车交通网络中作为自行车专用路处理。
确定自行车停车设施的配建标准、布局原则。确定城市其他特色自行车交通设施的布局。
在自行车交通设施分区分级的基础上,进行道路断面的重新优化,明确自行车道的宽度和隔离方式。优化设计自行车过街设施(包括路口和路段)和交叉口渠化方案。
优化自行车道的通行环境,如铺装、绿化和指示标识设施等内容。
加强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的衔接,优化设计路侧停车、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等,加强自行车交通系统与机动车交通的协调。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交通稳静化设计。
明确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系统组成以及租赁点布局、设施规模和设置形式等内容,并对运营管理提出建议。
宽表格可在表格内左右滚动
在各个城市自身步行分区分级的基础上,明确不同分区、不同等级步行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结合重要或典型的分区和步行道提出示范区、示范段、示范点,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同类型的步行交通设施建设提供示范。步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推荐涵盖的主要控制要素如下表所示。
表1:步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 主要控制要素 | 步行专用路 | 步行Ⅰ类区 | 步行Ⅱ类 | … | ||
| 一级步行 | 二级步行 | … | … | … | ||
| 人行道宽度 | ||||||
| 绿化带宽度 | ||||||
| 设施带宽度 | ||||||
| 隔离形式 | ||||||
| 过街设施设置间距 | ||||||
| 过街设施形式 | ||||||
| 交叉口转角 路缘石转弯半径 | ||||||
| 路面铺装设置 | ||||||
| 街道家具布置 | ||||||
| 绿化设置 | ||||||
| 指示标识设置 | ||||||
| 街道界面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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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个城市自身自行车交通分区分级的基础上,明确不同分区、不同等级自行车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结合重要或典型的分区和自行车道提出示范区、示范段、示范点,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同类型的自行车交通设施提供示范。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推荐涵盖的主要控制要素如下表所示。
表2: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 主要控制要素 | 自行车专用路 | 自行车Ⅰ类区 | 自行车Ⅱ类 | … | ||
| 一级自行车 | 二级自行车 | … | … | … | ||
| 自行车道宽度 | ||||||
| 隔离形式 | ||||||
| 自行车过街带 | ||||||
明确各类公共交通站点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接驳衔接要点,包括:轨道车站的行人出入口设计、车站周边的行人过街设施设计、通道和站台宽度要求、公交站点周边行人标识系统设计等。
以行人优先为原则,明确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与机动车交通的协调设计要点,包括:机动车道辅路设非机动车道的处理、路侧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形式、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形式等。
可在城市核心商业区和政务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的内部,以及医院、中小学等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处,采用稳静化措施,全面保障行人的安全和优先通行条件,降低机动车车速,限制车流,减少交通事故。主要措施包括:减速带、减速拱、槽化岛、行车道收窄、路口收窄、抬高人行横道(抬高交叉口)、道路中心线偏移、共享街道等。
综合考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现状实施条件和城市建设计划等因素,确定近期建设项目,一般以 2-3年为宜,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近期计划的滚动编制。优先选择能够突出解决现状问题、保障行人优先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作为近期实施项目。
制定步行交通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协调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关系,达到可以切实指导工程实施的深度。
制定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协调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关系,达到可以指导工程实施的深度。
明确稳静化措施的类型,以及详细设计方案,达到可以指导工程实施的深度。
根据各城市实践,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实施保障和监督机制,保证各个项目按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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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任务可参照下表格式,逐年列出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主要工程量和责任单位等。
列表应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和综合项目分别列出相应的计划。新建项目和改建项目是为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单独立项的专项项目,综合项目是指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绿道建设、河道整治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同步开展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表3 新建项目计划表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主要工程量 | 投资估算(万元) | 责任单位 | ||
| 长度(km) | 面积(m²) | ||||||
| 20XX | 1 | ||||||
| 2 | |||||||
| 3 | |||||||
| … | |||||||
| 20XX | |||||||
表4 改建项目计划表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主要工程量 | 投资估算(万元) | 责任单位 | ||
| 长度(km) | 面积(m²) | ||||||
| 20XX | 1 | ||||||
| 2 | |||||||
| 3 | |||||||
| … | |||||||
| 20XX | |||||||
表5 综合项目计划表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主要工程量注1 | 投资估算注2 | 责任单位 | ||
| 长度(km) | 面积(m²) | ||||||
| 20XX | 1 | ||||||
| 2 | |||||||
| 3 | |||||||
| … | |||||||
| 20XX | |||||||
注1:主要工程量指综合项目中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工程量,如果无法准确区分开,可以是整个项目的工程量,但是应该在表格中予以注明。
注2:投资估算指综合项目中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投资情况,如果无法准确区分开,可以是整个项目的投资估算,但是应该在表格中予以注明。
规划图纸应包括现状图、分析图和规划图。图纸的内容、图例应当清晰、准确,图纸比例适当。规划图集应按现状图、分析图、规划图的顺序排列。以下图纸内容为基本要求,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更多的图纸来表达规划成果。
主要现状图、规划图如下:
1) 现状城市用地图
2) 现状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图
3) 现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布局图
4) 城市现状交通运行现状图(主要路段机动车交通量、车速情况;步行、
自行车交通量情况等)
5) 规划城市用地、城市空间结构图
6)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分区、网络分级图
8)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布局图(包括步行和自行车网络、行人过街
设施布局、自行车停车场布局、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局等,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图纸数量和图纸内容)
9) 代表性片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图纸数量,可以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分别出图。需要包含步行和自行
车规划控制的主要要素,例如典型道路断面、隔离形式、过街设施、轨
道车站、公交站点、环境设施等,用于指导本片区及同类片区的方案设
计)
10) 近期实施项目分布图
11) 近期实施项目方案图(根据实际情况,近期实施项目的类型和数量,确
定图纸数量)
注33:主要内容节选自《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1)附录。
贴线率(P) = 街墙立面线长度(B) / 建筑控制线长度(L) × 100%
当建筑为底层架空的形式,且架空高度小于等于10m时,架空部分的宽度L1可计入街墙立面线的有效长度,即该建筑的街墙立面线长度为L2,如图1所示。
当建筑为骑楼的形式时,骑楼建筑轮廓投影线可计入街墙立面线的有效长度,如图2所示。
当建筑外墙面有凹进变化的形式时,若建筑外墙面凹进深度小于等于2m,可计入街墙立面线的有效长度,如图3所示。
围墙不计入街墙立面线的有效长度。
建筑控制线与贴线率的表达方式,如图4所示:
某街坊平面,经二路和纬二路属于需要重点控制街道风貌的界面,D地块为不包括公共绿地和广场用地的其它用地性质的保留用地,按本街坊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
A地块临C地块贴线率P1和P2
A、B两地块沿经二路贴线率P3
B地块沿纬二路贴线率P4
B地块沿经二路与纬二路的转角处贴线率P5
当一段建筑控制线和贴线率涉及一幅或多幅地块时,各地块沿该段建筑控制线的建筑均应满足该段建筑控制线和贴线率的要求,如图5所示:
A地块内建筑沿经二路的街墙立面线长度Ba3,应符合以下要求:
Ba3 / L21 × 100% ≥ P3
临C地块的街墙立面线长度Ba1和Ba2,应符合以下要求:
Ba1 / L3 × 100% ≥ P2
Ba2 / L4 × 100% ≥ P1
B地块内建筑沿经二路的街墙立面线长度,即Bb1与Bb2之和,应符合以下要求:
(Bb1 + Bb2) / L22 × 100% ≥ P3
B地块内建筑沿纬二路的街墙立面线长度,即Bb3,应符合以下要求:
Bb3 / L1 × 100% ≥ P4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本导则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4)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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