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我的规范

共 337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

建城[2013]1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交通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

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文件精神,

切实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倡导绿色出行,科学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加强城

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的重要途

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灵活、准时性

高,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接驳换乘的理想交通方式,是城市

综合交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当地实际和《导则》要求,抓紧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

划》,2015年前,设市城市要编制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参照《导则》的总

体要求,研究出台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各项鼓励政策与指导细则,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以

及城市“绿道”、“河道”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

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方便性和吸引力,促

进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城市建设司。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可在我部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

下载。

联系人: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赵 杰 张 澍

电话:010-58934653,010-58934653(传真)

附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30日

导则原附件(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40114/001e3741a2cc143f348801.pdf

通知官方转载:https://www.jiangmen.gov.cn/bmpd/jmscsglhzhzfj/zcwj/wjfb/content/post_1889345.html

通知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原文未单列施行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原文: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14/art_17339_216859.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始附件:https://www.mohurd.gov.cn/api-gateway/jpaas-web-server/front/document/download?fileUrl=YW5UzzlvCwcM%2FNHHX%2FtT6BJ6yM%2FAU1LVtmOVIvNjcuqxaLMLAlBp0EDqzYTeRbwVo9hRmeidicOo%2FSz2lCukOjHvB08CODbZ7cGTIMTcXRbzyU%2BCoLz8cD9DD7D%2FKJCa&fileName=%E5%9F%8E%E5%B8%82%E6%AD%A5%E8%A1%8C%E5%92%8C%E8%87%AA%E8%A1%8C%E8%BD%A6%E4%BA%A4%E9%80%9A%E7%B3%BB%E7%BB%9F%E8%A7%84%E5%88%92%E8%AE%BE%E8%AE%A1%E5%AF%BC%E5%88%99

来源说明:原通知及附件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核实,现有中国政府网原附件保留。通知落款为2013年12月30日,网页发布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

小程序如无法直接打开,请复制网址到浏览器访问,或使用考松果题库APP、考松果网页版 kaosg.com 访问。

前言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灵活、准时性高,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理想交通方式,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要求设市城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合理规划步行、自行车道及停车设施,并提出近期建设方案”。

为科学、规范地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切实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推动绿色出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制工作。导则参照既有标准和规范,借鉴国外最新发展经验和国内示范项目实践,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提出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设计原则、系统控制指标、各要素技术指引和规划编制大纲,对编制各层次城市规划及专项规划,具有指导意义,对既有道路改善、道路工程设计、城市绿道建设等涉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相关内容,也具有参考价值。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步行网络规划、步行空间设计、步行环境设计、自行车网络规划、自行车空间与环境设计、自行车停车设施设计、公共自行车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结合、步行和自行车与机动车交通的协调、其他要求等章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设计除应符合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参加编写工作的主要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

1 总则


1.1.1

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系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战略,指导全国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提高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水平和环境品质,特制订《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各层次城市规划及专项规划中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指引,以及道路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指引。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应建设完善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倡导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组织城市或片区的用地功能和空间布局。

1.1.3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步行交通是居民出行的基本方式,自行车交通是居民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大城市、大城市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重点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中小城市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

1.1.4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可在全市范围内编制,也可针对重点城市功能片区编制,编制完成后应定期修编。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可同时编制,也可分别编制,且均应满足本《导则》的相关规定。应统筹安排涉及步行和自行车网络、空间、环境、交通衔接相关的各类资源和要素,需要将包括建筑前区、沿河绿化带、道路红线外沿路绿化带、城市绿道等在内的步行和自行车设施统一纳入规划设计范围。

1.1.5

本《导则》没有规定的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2.1.1

路侧带车行道外侧立缘石的内缘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范围。路侧带一般由人行道、绿化带和设施带等组成。

2.1.2

步行道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步行通道,包括人行道、绿化带和设施带,有临街建筑时可包括路侧带外的建筑退线空间(参见图 5.1.2)。

2.1.3

人行道路侧带中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也称步行通行区或步行通行带,其宽度为步行道的有效宽度。

2.1.4

绿化带/设施带绿化带指路侧带中为行车及行人遮阳并美化环境,保证植物正常生长的条形场地。设施带指路侧带中为护栏、灯柱、标志牌、座椅、自行车停车设施、公交站台、变电箱、书报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的条形场地。绿化带与设施带都是城市步行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绿化带与设施带结合设置。

2.1.5

行人决策点指行人在行进的过程中需要对路径做出决策的地点,如步行道起止点、转折处、分岔处等。

2.1.6

建筑退线要求部分或全体建筑构造或其附属设施外立面水平退离道路红线进行建造的三维控制线。

2.1.7

建筑前区建筑前区指人行道与临街建筑之间的区域,为开门、台阶、建筑雨棚、市政设施、橱窗、标志牌和人流集散等提供必要的空间,是城市步行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包括建筑退线空间和绿化带或设施带。

2.1.8

建筑贴线为保证街道界面的完整性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性所划定的三维控制线,要求部分或全体建筑物外立面在一定高度内需紧贴该线建造。

2.1.9

路侧自行车停车场道路沿线两侧结合绿化带、设施带、建筑退线空间等设置的自行车停车场。

2.1.10

自行车过街带通过地面标志标线或铺装指示规范自行车过街的通行区域,提高自行车过街的安全性。

2.1.11

公共生活-公共空间调研方法公共生活-公共空间调研方法(PLPS 方法),是一种专门针对步行、自行车交通和设施空间环境的调研方法。包括公共生活(行人流量、行人停留)和公共空间两方面的调研,通过了解人在公共空间中行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评价现状公共空间的质量,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2.1.12

导向标志由图形标志、文字标志、距离信息与箭头符号组合形成,用于指示通往预期目的地路线的公共信息标志。

2.1.13

安全标志通过颜色与几何形状的组合表达通用的安全信息,并且通过附加图形符号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2.1.14

位置标志由图形标志和(或)文字标志形成,用于标明服务设施或服务功能所在位置的公共信息标志。

2.1.15

无障碍标志由专为轮椅利用者(老年人、肢体残疾人、伤病人等)、视觉障碍者使用的图形符号、文字(包括盲文)和有关设备设施等构成,用于提高导向、位置、综合信息服务的标志。

2.1.16

稳静化措施稳静化措施是道路设计中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的总称,目的是降低机动车车速、减少机动车流量,以改善道路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的安全。

3 基本规定


3.1.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

1) 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安全性,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连续性、方便性、舒适性等要求。

2) 应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通行空间,不得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杜绝安全隐患。

3) 步行和自行车道应通过各种措施与机动车道隔离,不应将绿化带等物理隔离设施改造为护栏或划线隔离,不得在人行道及自行车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

4) 在过街设施、道路照明、市政管线、街道界面等的设计和维护中应考虑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的安全,降低交通事故或受犯罪侵害的风险。

3.1.2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连续性原则。

1) 应根据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布局与两侧用地功能,结合滨水、公园、绿地空间,形成由城市道路两侧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专用路、自行车专用路构成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保证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的连续、通畅。

2) 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与铁路、河流、快速路等相交时,应通过工程及管理措施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连续通行。

3) 应研究探索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穿越公园、小区以及大院的可行措施,增强网络密度,提高连通性。

4) 在设计道路交叉口和过街设施时,应特别注意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性,避免出现断点。

3.1.3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方便性原则。

1) 在既有城区改造、新区建设、轨道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布局,并可贯通周边公园、大型居住区内部路网,作为城市路网补充,形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便捷路径,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

2) 鼓励结合城市水体、山体、绿地、大型商业购物区和文体活动区,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专用道路或禁车的步行街(区)。在城市滨水空间和公园绿地中应设置步行专用路和自行车专用路,方便居民休闲、健身和出行。

3) 步行和自行车网络布局应与城市公共空间节点、公共交通车站等吸引点紧密衔接,步行网络应与目的地直接连通,自行车停车设施应尽可能靠近目的地设置,以提高效率和方便使用。

4) 应特别注意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的无障碍设计,以方便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出行。

3.1.4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舒适性原则。

1) 在道路新建、改造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过程中,应保证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空间和环境品质,保障系统舒适性,增强吸引力。

2) 除满足基本通行需求外,应结合不同城市分区特点,结合周围建筑景观,建设完善的林荫绿化、照明排水、街道家具、易于识别的标志及无障碍等配套设施,尽量提供遮阳遮雨设施,提高舒适程度和服务水平。

3) 应与城市景观、绿地、旅游系统相结合,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与城市景观廊道、绿色生态廊道、休闲旅游热线合并设置,尽可能串联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提升整体环境品质。

4) 在兼顾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应考虑地面铺装、植物配植、照明、标识及城市家具的美观性,力求体现当地环境特色,彰显地方文化特质。

3.1.5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着重处理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优化换乘环境,密切车站与目的地的联系,形成贯通一体的出行链,拓展公共交通覆盖范围,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2) 市政设施、管线应结合绿化带、设施带布置,并考虑与周边环境的适应和协调,不得影响行人和自行车通行。

3) 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沿线区域的需求进行设置,并考虑与周边建筑已有服务设施整合,避免重复,不得影响行人通行的安全与顺畅。

4) 核心商业区、活动聚集区、广场等行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应适当提高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标准,满足行人通行和休憩要求。

3.1.6

城市绿道系统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并参照各地相关规范标准:

1) 城市绿道应结合城市水体、山体布置,并尽可能延伸到城市中心,与城市公园、绿地、公共空间相互贯通,连线成网,丰富和补充自行车交通系统,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和休闲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

2) 城市绿道除休憩健身功能外,在中心城区应同时考虑交通功能,如设置最短路径的自行车道,并与城市道路相连通,使城市绿道系统与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效衔接。

3) 城市绿道应在铺装、街道家具、绿化景观、指示标识等方面满足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需求。

4) 城市绿道中涉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内容,应参照本导则中步行专用路和自行车专用路相关条款。

3.1.7

山地城市及《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中的严寒地区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标准可适当调整,鼓励通过设计创新克服不利环境因素。

3.1.8

本导则中的自行车系指普通人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规划设计也可参照使用。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应按人力自行车速度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引导居民合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4 步行网络规划


4.1 一般规定


4.1.1

步行网络由各类步行道路和过街设施构成,步行道路可分为步行道、步行专用路两类。

4.1.2

步行道指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步行通道。

4.1.3

步行专用路主要包括如下类型道路或通道空间:

1) 空间上独立于城市道路的步行专用通道,如公园、广场、景区内的步行通道,滨海、滨河、环山的步行专用通道和专供步行通行的绿道。

2) 建筑物及其他城市设施间相连接的立体步行系统。

3) 通过管理手段、铺装差异等措施禁止(或分时段禁止)除步行外的交通方式通行的各类通道,如商业步行街,历史文化步行街等。

4) 横断面或坡降设置上不具备机动车通行条件,但步行可以通行的各类通道,如横断面较窄的胡同、街坊路、小区路等。

5) 其他形式的步行专用通道。

4.1.4

公园、景区内的步行专用通道为城市步行专用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向社会开放。如现阶段确需封闭管理的,应预留远期开放的可能性。

4.1.5

步行网络规划中应明确步行交通应承担的功能,明确步行分区及步行道路分级。

4.1.6

山地城市应充分利用山地地形,布设独立于城市道路网络的便捷的步道网络,如山城步道、步行隧道或立体步行系统等,并加强标识引导。

4.2 步行分区


4.2.1

步行分区主要目的是体现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步行交通特征差异,确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和政策,提出差异化的规划设计要求。

4.2.2

步行分区方法应结合步行系统规划发展目标,重点考虑步行交通聚集程度 、地区功能定位、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交通设施条件等因素确定。各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区类别与原则。

4.2.3

步行分区一般可划分为三类:

1) 步行I类区:步行活动密集程度高,须赋予步行交通方式最高优先权的区域。应覆盖但不限于:人流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大型公共设施周边(如大型医院、剧场、展馆);主要交通枢纽(如火车站、轨道车站、公共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区(如核心商业区、中心商务区和政务区);

市民活动聚集区(如滨海、滨河、公园、广场)等。

2) 步行 II 类区:步行活动密集程度较高,步行优先兼顾其他交通方式的区域。应覆盖但不限于:人流较为密集的城市副中心;中等规模公共设施周边(如中小型医院、社区服务设施);城市一般功能区(如一般性商业区、政务区、大型居住区)等。

3) 步行III类区:步行活动聚集程度较弱,满足步行交通需求,给予步行交通基本保障的区域。主要覆盖上两类区域以外的地区。

4.2.4

步行I类区应单独进行专项步行交通设计,建设高品质步行设施和环境,并通过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合理地组织机动车交通和停车设施,鼓励设置行人专用区,创造步行优先的街区。

4.2.5

步行 I 类区内大型商业、办公、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高效连通和多功能化的立体步行系统,将地面步行道、行人过街设施和公共交通、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公共活动空间等设施有机连接,形成系统化的步行网络。

4.2.6

步行 I 类区应采取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积极实行交通稳静化,主干路以下道路机动车应限速行驶,主、次干路严禁路边停车。

4.2.7

步行 II、III 类区域应重点协调步行与其他方式的关系,保障步行的基本路权,以及安全、连续、方便的基本要求,在人行道宽度、步行网络密度、过街设施间距与形式等方面体现不同分区的差异性。

附件与音频

  •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2013年).pdf

    附件

    附件尚未发布

条文目录

共 337 条
条文目录
共 337 条

条文目录

共 33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