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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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分区步行道路密度和平均间距应满足表 4.2.8的规定〔注1〕。对于城市建成区,步行道路密度偏低的分区宜加强步行专用路建设。
表4.2.8 不同分区步行道路布局推荐指标
| 步行分区 | 步行道路密度 | 步行道平均间距 |
| Ⅰ类区 | 14~20km/km² | 100~150m |
| Ⅱ类区 | 10~14km/km² | 150~200m |
| Ⅲ类区 | 6~10km/km² | 200~300m |
注1:步行道路密度指步行专用路和城市道路两侧步行道的密度之和,其中城市道路两侧步行道密度按照城市道路路网密度计算,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