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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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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 后滨植被修复(续1)

根据生态环境调查结果对修复区域植被的受损程度与受损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植被的可修复性,选取有针对性的后滨植被修复类型。

6.1.3.6 海堤生态化建设

在海堤生态化建设区域内,通过资料收集、遥感分析与外业调查等手段,获取海堤结构、海岸动力、海岸地形地貌、陆域植被、堤前生境和生态胁迫等,一般应包括表6.1-4的要素。

表6.1-4 海堤生态化建设收集和调查基本内容与要求

6.1.4 问题诊断与目标确定

本节包括:6.1.4.1 岸滩受损诊断;6.1.4.2 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

6.1.4.1 岸滩受损诊断

a)自然岸线

1)砂砾质海岸。砂砾质海岸是砂砾质沉积物在水动力作用下达到动态平衡后形成的堆积体,当水动力环境或物质来源发生改变时,砂砾质海岸受损表征为侵蚀或泥化。通过调查与分析确定海滩、沙坝-澙湖等原生地貌的平衡状态与平衡条件,判断受损原因,量化受损程度,阐述海滩受损对海域资源环境、公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采取修复措施后能够达到的效果。

2)粉砂淤泥质海岸。粉砂淤泥质海岸具有水动力环境弱、岸坡平缓、泥沙来源充足等特点,多分布于河口或遮蔽海湾等区域。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和历史资料,分析海岸地貌、生境受损现状、程度及原因,阐述粉砂淤泥质海岸地貌、生境受损对社会经济活动、生态功能的影响,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采取修复措施后能够达到的效果。

3)基岩海岸。基岩海岸受损源于多种因素,如水动力环境变化导致的冲刷、基岩内部压力变化导致的强度弱化、风化(物理与化学)、生物蚀刻、岩石结构不稳定导致的滑塌以及不合理开发造成的破坏等。通过调查确定基岩海岸(包括海蚀拱桥、海蚀柱、海蚀崖等海蚀地貌)的受损情况与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阐述受损现状对海岸生态功能、自然景观的影响程度与发展趋势,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采取修复措施后能够达到的效果。

4)生物海岸。生物海岸是由滨海生物群落聚集或残骸堆积形成的,主要包括红树林岸线、珊瑚礁岸线和海草床岸线等类型,应从生境和环境的变化、退化及人类活动影响等方面进行问题诊断,分析生物海岸在抵御海洋自然灾害、净化海洋环境方面的作用,以及红树林、盐沼湿地植被受损原因,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分析修复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于计划人工引种的海岸,应分析海岸目前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引种生物的可行性、迫切性和引种后的环境效益。

b)人工岸线

1)对于海岸防潮堤等用于防护的人工海岸,应通过现场调查,评估护岸(海堤)的受损情况与现有防御能力,并结合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分析海洋灾害发生频率与强度,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整治与生态修复后能够达到的效果。

2)对于构筑物与围海等用于生产的人工海岸,应评估开发利用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分析其对近岸水动力环境、海岸动力地貌、海岸自然景观造成的影响,以及构筑物清理拆除后对岸滩功能恢复与提升、水动力条件和环境质量改善等的作用与社会经济效益。

3)对于具有景观改善、公众亲水岸线开发潜力的人工海岸,应重点分析海岸环境现状(含海水环境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及护岸工程结构是否符合生态景观与公众休憩、亲水要求,经多方案比选后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与方案,预测海岸修复后能够产生的环境、经济价值。

6.1.4.2 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

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应以恢复自然特征和生态功能为主体目标,针对不同海岸受损要素和生态退化特征,设置不同生态修复目标,并针对性开展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举措。常见岸滩问题修复目标如下表 6.1-5。

表6.1-5 岸滩主要问题及其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和举措

表6.1-5 岸滩主要问题及其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和举措(续1)

6.1.4.2 整治与生态修复目标(续1)

注:★为主要措施,☆为适用措施。

6.1.5 修复措施

本节包括:6.1.5.1 海岸侵蚀防护;6.1.5.2 近岸构筑物清除;6.1.5.3 海滩修复养护;6.1.5.4 后滨植被修复;6.1.5.5 海堤生态化建设。

6.1.5.1 海岸侵蚀防护

海岸侵蚀防护一般采用海堤、突堤、离岸堤、人工海滩补沙以及生物防护(表6.1-6),选择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a)海岸防护工程应以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升海岸生态功能为前提,并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兼顾景观效果和亲水空间需求。

b)海岸防护工程设计应优先选择促进自然恢复为主的技术方法,采取软硬工程兼用的综合工程技术,避免岸线过度人工化,防止新建构筑物带来新的环境影响和问题,实现岸滩同护。

c)海岸防护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灾害频率、强度等,保障防护工程的稳定性,注重修复成果的持久性,避免累积负面效应或因灾丧失修复成效。

d)海岸防护工程设计应建立在充分的数据资料、深入的受损致因分析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技术方法,通过多方案比选和优化体现针对性和有效性。

e)常见工程技术及其适用性如表 6.1-6,在海岸侵蚀防护时可采用多种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海岸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表6.1-6 不同环境条件海岸适用的海岸侵蚀防护工程类型

表6.1-6 不同环境条件海岸适用的海岸侵蚀防护工程类型(续1)

6.1.5.2 近岸构筑物清除

近岸构筑物清除应首先查清拟拆除构筑物质地、结构与范围,并对构筑物拆除后区域水动力、泥沙冲淤、岸滩稳定等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在研究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拆除方案和废弃物处置方案,设计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a)通过水动力数值模型,分析预测构筑物拆除前、后潮流场的变化情况,评估构筑物拆除对纳潮能力、水体交换能力的改善效果。

b)通过泥沙冲淤数值模型或物理模型,分析预测构筑物拆除前、后海域的冲淤变化情况,评估构筑物拆除对泥沙冲淤环境的改善效果以及构筑物拆除后是否会造成岸滩侵蚀等不利影响。

c)根据构筑物修建前后的海洋生物生态调查资料,对比分析各类生物生态要素的变化情况,对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海岸构筑物,进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害价值评估和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为海岸整治与生态修复提供目标和方向。

d)结合水动力试验、泥沙冲淤试验等专题研究,基于岸滩形态恢复、生态功能提升、水动力环境改善等方面提出构筑物清除范围与规模尺度等,论证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完善设计与施工方案。

e)应充分考虑构筑物拆除后的功能替代方案,并列入工程内容中同期实施。工程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也应一并分析解决。构筑物拆除一般采用切割、挖除等方式,慎重采用爆破方式。应在方案中明确采用的机具类型、效率、工期等。

不同修复目的的海岸构筑物拆除措施如下:

表6.1-7近岸构筑物清除的主要内容

6.1.5.3 海滩修复养护

海滩修复养护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a)修复区地形地貌应具备海滩发育的基本条件。

b)近岸波浪动力适宜,具备海滩发育的基本动力条件。

c)兼有海水浴场功能的海滩,近岸水质应不低于二类海水水质,兼有旅游景观功能的海滩,近岸水质应不低于三类海水水质。

d)沉积物明显不足的海岸不适用循环养护,禁止将近岸区域作为沙源,应根据设计要求在合法采砂区采沙,作为异地沙源。对具有循环养护条件的区域,可基于岸滩泥沙运移分析合理设置取砂区和补沙方案。

e)海滩修复应以生态考虑为主,不应占用海草床、盐沼、红树林等与其不兼容的空间区域;应遵循砂砾质海岸输沙规律,不建议采用硬式工程改变或隔断沿岸输砂;应满足基本动力和泥沙条件,不宜在河口区、封闭内湾和潟湖内等波浪动力弱的区域实施;应严格控制填砂沉积物质量,不可采用含泥、贝壳、有机质过高的沉积物作为填砂物料。在保证防灾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可兼顾景观和社会功能,但不可过度扩展干滩空间。

具体措施包括:

a)海滩保护修复区域评估,确定海滩养护的适宜性。结合现场观测和数值模型分析海滩致损因素和受损机理,结合修复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海滩生态修复的可行性;

b)通过拆除不合理海岸构筑物、退堤还滩、退港还海等形式消除海滩受损因素,恢复海滩发育空间,可通过自然恢复或海滩养护的方式修复受损海滩;

c)对无法自我恢复的岸段实施海滩养护工程,快速有效地提升海滩的海岸防护能力和自我缓冲作用,补偿砂砾质岸线受损区域;

d)结合上下游海滩稳定性和生态保护要求,采用人工砂源、旁通输沙、拦沙堤、人工岬头、管沟归并等技术手段优化海滩修复布局,提升海滩整体效果,实现可持续性修复;

e)修复海滩后滨植被,构建多层级复合型后滨植被结构,形成海岸风沙防护体系,构建后滨生态景观;

f)通过海滩修复营造砂砾质岸滩生境,采取自然恢复的方式形成砂砾质岸滩动植物群落,进而提升海岸生态功能。

6.1.5.4 后滨植被修复

植被修复应遵循下列原则:

a)适地适树原则:应根据修复区的生境特征选择合适的植物类型和种类;

b)多样性原则:在保证植物成活率和正常生长的情况下,注重多种植物类型、种类和遗传类型的混交种植,提高生物多样性;

c)乡土物种原则:在植物种类选择上,以乡土植物为主,合理配置植物群落模式,禁止选用外来入侵植物;

d)经济可行原则:优先选取修复条件好的区域和适生植物种类进行植被修复,减少生境改造和后期维护等的人力财力投入。

植被修复主要要求包括:

a)植物种类选择与配置:选择不同的抗风、抗旱、耐盐、耐贫瘠的植物作为修复工具种。根据不同的生境选择不同功能要求的植物,如防风耐盐植物、水土保持植物、固沙植物等。优先选择乡土种,适当选用经相似区域试验切实可行的种类,杜绝外来入侵物种;

b)苗木繁育与驯化:野外采集种子或植物繁殖体,通过苗床育种和容器苗等技术进行苗木培育,通过驯化适应海岸环境条件,提高种植成活率;

c)种植方式:滨海盐碱地的植被修复主要考虑植物的生物学特性与受盐分的影响程度,根据离海远近受到的盐分影响程度或不同的盐碱程度选择具有不同抗盐能力的植物种类,在此基础上进行乔、灌、草的林相搭配;

d)对新造林地、未成林地要加强管护,除了有计划的割草、未成林抚育和林农间作外,可以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建设封禁设施,避免人、畜随意进入。对死亡或冲失的幼苗,适时进行补苗。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调查结果对修复区植被的受损程度与受损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植被的可修复性,选取有针对性的后滨植被修复类型(表6.1-8)。

表6.1-8常见修复类型及其特点

表6.1-8常见修复类型及其特点(续1)

6.1.5.5 海堤生态化建设

海堤生态化应遵循以下原则:

a)海堤生态化应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首要考虑,确保不降低海堤原有的防护能力,切实保障防洪防潮防浪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b)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和减灾协同增效;

c)充分考虑海堤所处区域的生态系统特性、水文动力和海洋灾害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

d)坚持陆海统筹,协调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开发利用,实现布局协调和功能兼顾。

海堤生态化主要措施包括:

a)堤前岸滩防护与生态修复:根据堤前区域动力、地貌和生境条件,针对恢复岸滩形态、防止岸滩侵蚀、植被消浪固滩、提升岸滩生态功能等不同的岸滩治理需求,综合考虑采取退养还滩、清淤补水、促淤保滩、海滩养护、植被修复等方式开展堤前岸滩防护和生态修复。堤前废弃或者影响海堤安全和海岸生态功能的构筑物应清理整治;淤泥严重造成水交换能力降低、水质恶化的应进行清淤疏浚整治;侵蚀岸段应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方式开展防护;根据堤前岸滩生境条件,选择适宜的乡土植物,种植红树林或盐沼植被,或开展海滩养护。

b)海堤堤身生态改造:对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的海堤,可因地制宜实施堤线调整。在满足海堤安全的前提下,海堤结构宜采用斜坡式或多级平台,在条件适宜时尽可能缓坡入海。海堤可因地制宜采用生态格栅、生态护面、植被护坡等工艺进行生态化,临海侧堤脚及镇压层宜选用高孔隙率且具有一定粗糙度的天然块体作为镇压层结构材料,构建适宜海洋生物附着的栖息地,可采用人工鱼礁等生态设计;临海侧护面可采用植物护面或适宜海洋生物附着生长的材料;堤顶宜采用植被种植、绿道等方式提升生态功能;背海侧护面结合植物种植构建生态护坡。

c)堤后生态缓冲带建设:通过种植防护林带,增加物种多样性,提升缓解灾害冲击的能力。针对农田、森林、草地、湿地、林地等生态缓冲带特点,充分利用未利用地的空间资源,采用不同的生态重构技术,构建各具特色的生态格局。

d)退缩建坝和增设潮汐通道:对严重影响生态系统、减灾效果不明显的海堤,应采取退缩建坝、增设潮汐通道等措施,恢复海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

海堤生态化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求,参照《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如岸滩整治涉及围填海工程,则围填海工程区域内海堤生态化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求,参照T/CAOE 1-2020执行。

6.1.6 跟踪监测

项目监测应涵盖修复全过程,调查期限涵盖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和后续,后续时间通常不少于3年。各项监测要素要求如下:

a)地形地貌监测,包括海岸线、岸滩和水下地形,见表 6.1-9

表6.1-9 地形地貌跟踪监测要求

表6.1-9 地形地貌跟踪监测要求(续1)

6.1.6 跟踪监测(续1)

b)沉积物监测,包括修复区域沉积物粒度、组成、沉积物质量和植被土壤,见

表6.1-10。

表6.1-10 沉积物跟踪监测要求

6.1.6 跟踪监测(续2)

c)水动力监测,包括波浪、海流和悬沙,见表 6.1-11。

表6.1-11 水动力跟踪监测要求

表6.1-11 水动力跟踪监测要求(续1)

6.1.6 跟踪监测(续3)

d)水质监测,见表6.1-12。

表6.1-12 水质跟踪监测要求

6.1.6 跟踪监测(续4)

e)生物生态监测,包括潮间带生物、潮间带植被、后滨植被、堤后缓冲带植被,见表6.1-13。

表6.1-13生物生态跟踪监测要求

表6.1-13生物生态跟踪监测要求(续1)

6.1.7 修复效果评估

本节包括:6.1.7.1 修复效果评估阶段;6.1.7.2 评估内容;6.1.7.3 评估方法。

6.1.7.1 修复效果评估阶段

项目效果评估目的主要是通过监测手段分析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的符合性,评价项目实施的完成情况与实施效果,并为后续适应性管理提供依据。包括工程竣工评估、初期修复效果评估和中长期修复效果评估三个阶段评估。

a)工程竣工验收评估

修复完成后立即进行一次竣工评估,主要为工程量评估,包括恢复/修复岸线长度、补沙量、拆除构筑物的数量和规模、退围还湿地面积、海堤生态化建设的长度等工程数量和质量指标。

b)初期修复效果评估

基于跟踪监测开展至少每年一次的生态效果评估,时限不少于 3 年。根据不同修复目标和工程内容,确定评估内容,一般包括修复项目对岸滩稳定性、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修复区域湿地、生态敏感目标、水质和生物生态等方面的影响评估。

c)中长期修复效果评估

考虑到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在自然海况下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要求,维持修复工程的中长期成效,应在修复工程竣工后三到五年内组织一次修复成效长期评估。

6.1.7.2 评估内容

按照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的原则设置评估内容,根据不同修复措施和修复目标制定针对性的评估重点,岸滩整治修复通常包括如下评估内容:

a)岸滩稳定性评估:基于岸滩地形地貌监测,分析岸线蚀淤、岸滩面积和剖面变化、侵蚀热点等,以及构筑物清除工程量、构筑物清除面积、构筑物清除后海岸线形态变化特征,通过实测数据对比和数值模拟分析,评估岸滩稳定性,分析其防灾减灾能力。若遇到极端气候事件,增加岸滩监测,评估岸滩稳定性。修复海滩应根据监测数据评估补沙流失量。

b)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评估:基于地形地貌和动力环境的跟踪监测,结合数值模型分析海岸波浪、潮汐和海流等动力环境的变化,评估其纳潮量、水域面积和水体交换能力的变化,及其引起的水环境变化、沉积物变化和底床冲淤情况。

c)修复区域湿地评估:基于沉积物和生物生态调查,分析修复区域湿地修复面积和植被成活率、植被覆盖度、生物多样性、沉积物质量等,评估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所修复的滨海湿地效果,及其对已有滨海湿地的影响。

d)生态敏感目标评估:主要包括保护区、生态红线内区域、生态脆弱区和濒危动植物。根据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要求,分析海岸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导致的生境变化,评估其对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

e)水质环境评估:基于水质跟踪监测,分析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后的水质变化,结合水文动力环境评估结果,评估区域水体交换能力及其对水质环境的影响。

f)生物生态评估:通过修复前、后的生物生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潮间带生物、高滩植被、堤后缓冲带等变化情况,评估项目实施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结构和功能提升效果。

表6.1-14 不同修复措施的评估重点内容

表6.1-14 不同修复措施的评估重点内容(续1)

6.1.7.3 评估方法

修复效果的评估针对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情况开展。通过时间序列对比法,对生态修复工程区域的连续跟踪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岸滩修复涉及的生态系统变化;然后根据分析结果,采用与目标值对比法,对比修复区域生态修复前、后的监测结果,评估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情况。

6.2 河口生态修复

本节包括:6.2.1 基本要求;6.2.2 修复流程;6.2.3 前期调查;6.2.4 问题诊断与目标确定;6.2.5 修复措施;6.2.6 跟踪监测;6.2.7 修复效果评估。

6.2.1 基本要求

河口生态修复主要是针对河口区存在的生态问题,以“强化源头控制,河海统筹,分区域治理”为思路,统筹考虑河口区行洪防潮、鱼类洄游繁殖、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鸟类栖息觅食等重要功能建设,采取以自然修复为主,适当辅以人工干预的生态修复措施,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不断恢复,构建安全健康的河口生态格局。河口生态修复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a)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统一考虑流域-河口-海域,将河口区的生态修复纳入流域、海域生态修复规划统筹考虑。

b)河口生态修复首先要保证河口行洪防潮功能,任何生态修复项目不能以牺牲河口安全来追求某单一修复目标。

c)河口生态系统应该根据各河口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目的,因地制宜制定适宜的生态修复方案。

d)河口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不得违规、违法用海或占用湿地;不应造成新的生态与环境问题,不得损害河口重要或关键生物物种资源。

e)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应同步开展。

6.2.2 修复流程

首先对河口区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诊断、分析生态退化原因,针对要修复的对象确定修复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和效果预测、最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修复完成后,为评估修复效果和长期生态效应,可定期开展后期监测和评估。具体流程如图 6.2-1。

图6.2-1 河口生态修复技术流程

6.2.3 前期调查

河口区生态修复资料收集及前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河口、海岸开发利用情况、河口湿地概况、水质、沉积物环境、生物生态、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及冲淤环境河流水文、社会、经济等,调查内容与要求见表 6.2-1。

表6.2-1 河口区生态修复前期调查基本内容与要求

表6.2-1 河口区生态修复前期调查基本内容与要求

6.2.4 问题诊断与目标确定

本节包括:6.2.4.1 问题诊断;6.2.4.2 目标确定。

6.2.4.1 问题诊断

从河口、流域尺度(主要包括河口下游段和河口中游段),确定生态修复的区域和布局,识别河口生态空间格局、河口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系统综合效益等方面主要问题。

根据河口、海岸开发利用现状、河口湿地概况、河流水文、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综合考虑河口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生态连通的要求,识别河口生态空间格局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

根据水质、沉积物环境、生物生态、河口湿地概况等方面的研究分析,识别河口在水质、沉积物质量、生物资源量、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根据河口区社会、经济相关研究分析,结合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成果,识别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6.2.4.2 目标确定

收集河口,重点是生态修复区域附近的历史资料,包括常规监测、专项调查、学术研究等获得的生态系统数据作为参照生态系统。

综合考虑上位生态修复规划要求和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结合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结果,对应目标参照生态系统,优化河口生态空间布局、促进河口生态连通、提升河口生态安全;维护或改善河口生态、环境质量,消除生态胁迫影响、保证河口生态功能实现;提高河口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等方面,提出河口生态修复的总体目标、定量或半定量的具体指标。

6.2.5 修复措施

针对河口区存在的问题,统筹考虑整个河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可执行一项或多项修复措施,从而达到修复整个生态系统的目标。河口区常见修复措施有如下几项:

6.2.5.1 生态空间格局优化

a)生态胁迫因素消除

对河口区沿岸产业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调整,严重污染产业调出河口区;协调河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论证河口区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布局的合理性和适宜性,适当退出不合理的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合理布局滩涂养殖、围垦养殖和浅海养殖。

b)生境保护与恢复

1)建立河口湿地保护区

对部分敏感、受损严重或重要栖息地的河口湿地进行保护,建立保护区制度,给予适当的恢复和保护时间空间。

2)恢复鸟类栖息觅食场所

根据鸟类的繁殖特点和巢位空间分布、食性特点、活动空间和时间特点等,通过恢复受损湿地面积、保护河口重要湿地等措施为鸟类创造宜居环境;根据鸟类的觅食特点,在保证环境友好的条件下,合理配置食源;对于易受人为干扰的鸟类栖息地,设置对鸟类栖息地与周边区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鸟类得到充分保护。

3)清淤疏浚

对受阻行洪通道实施必要的疏浚(疏浚泥沙应资源化利用),从而疏导水沙流向、调整潮滩格局,保障河口区行洪安全。疏浚范围、深度可通过数模、物模等模拟分析预测,确保各通道的畅通和安全,必要时划定河口治导线。清淤疏浚土综合利用必须满足相应的标准。

4)促淤保滩

保滩促淤主要有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两种。生物措施通过在滩面上、堤坝外侧种植耐盐植物,起到消波缓流、促使挟沙落淤的作用;工程措施主要是在滩面修建工程,如丁坝、顺坝、潜堤等,工程措施需经过数模、物模等模拟分析预测,科学确定工程的规模、布局等,并应避免形成新的生态环境问题。

5)恢复鱼类洄游通道

根据流域不同鱼类的洄游习性人为地增设一定辅助设施,帮助其完成洄游行为。河口区一般通过建设双向纳潮闸、引潮堤等设施,控制河道或滞洪湖的水体交换,通过闸门的开闭,形成洄游鱼类的生态通道。

6)其他措施

生态空间格局优化中的退围/填还海、堤坝拆除等措施,参考 6.3.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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