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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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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70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7.6.7

丁坝坝头水流紊乱,受冲击力较大时,宜采用加大坝顶宽

度、放缓边坡、扩大护底范围等措施进行加固和防护。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 浏览专用 • 28

8 治涝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治涝工程设计,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为依

据,与城市防洪(潮)工程相结合,与城市排水系统相协调。

8.1.2

治涝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逐

步提高的要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8.1.3

缺水城市应保护和合理利用雨水资源,发挥工程的综合

效益。

8.1.4

治涝工程设计应节约用地,并与市政工程建设相结合,建

筑物设计与城市建筑风格相协调。

82 工程布局

8.2.1

治涝工程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涝灾成

因、治理现状和市政建设发展要求,与防洪(潮)工程总体布局综合 分析,统筹规划,截、排、蓄综合治理。

8.22 治涝工程应根据城市地形条件、水系特点、承泄条件、原有

排水系统及行政区划等进行分区、分片治理。

8.2.3

治涝工程布局,应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沟渠等将涝水排入

承泄区,充分利用现有湖泊、洼地滞蓄涝水。

8.2.4

城区有外水汇入时,可结合防洪工程布局,根据地形、水系

将部分或全部外水导至城区下游。

8.2.5

排涝工程布局应自排与抽排相结合,有自排条件的地区,

应以自排为主;受洪(潮)水顶托、自排困难的地区,应设挡洪(潮) 排涝水闸,并设排涝泵站抽排。

8.2.6

承泄区的设计水位,应根据承泄区来水与涝水遭遇规律合

• 29• 理确定。

8.3 排涝河道设计


8.3.1

排涝河道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河网与排水管网分

布及承泄区位置,结合施工条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与改善等因 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分析确定。

8.3.2

排涝河道的规模和控制点设计水位,应根据排涝要求确

定。纵坡、横断面等应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定。兼有多种功能的 排涝河道,设计参数应根据各方面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8.3.3

开挖、改建、拓浚城市排涝河道,应排水通畅,流态平稳,各

级排涝河道应平顺连接。受条件限制,河道不宜明挖的,可用管 (涵)衔接。

8.3.4

利用现有河道排涝,宜保持河道的自然风貌和功能,并力

改善河流生态与沿岸环境创造条件。

8.3.5

主城区的排涝河道,可根据排涝及城市建设要求进行防

护,并与城市建设相协调;非主城区且无特要求的排涝河道,可 保持原河床形态或采用生物护坡。

84 排涝泵站

8.4.1

排涝泵站的规模,应根据城市排涝要求,按照近期与远期、

自排与抽排、排涝与引水相结合的原则,经综合分析确定。

8.4.2

排涝泵站站址,应根据排涝规划、泵站规模、运行特点和综

合利用要求,选择在利于排水区涝水汇集、靠近承泄区、地质条件 好、占地少、有利施工、方便管理的地段。

8.4.3

排涝泵站的布置,应根据泵站功能和运用要求进行,单一

排涝任务的泵站可采用正向进水和正向出水的方式,有排涝、引水 要求的,宜采用排、引结合的形式。排涝泵站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泵站引渠的线路,应根据选定的取水口及泵房位置,结合 •30• 地形地质条件布置。引渠与进水前池,应水流顺畅、流速均匀、池 内无涡流。

2 泵站进出水流道形式,应根据泵型、泵房布置、泵站扬程、 出水池水位变化幅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3 出水池的位置应结合站址、管线的位置,选择在地形条件 好、地基坚实稳定、渗透性小、工程量小的地点。

4 泵房外出水管道的布置,应根据泵站总体布置要求,结合 地形、地质条件确定。

8.4.4

泵站应进行基础的防渗和排水设计,在泵站高水侧应结合

出水池布置防渗设施,在低水侧应结合前池布置排水设施;在左右 两侧应结合两岸连接结构设置防渗刺墙、板桩等,增加侧向防渗 长度。

8.4.5

泵房与周围房屋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城市规划、

消防和环保部门的要求,造型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做到适用、经 济、美观。泵房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防洪的要求,人口处地面高程 应比设计洪水位高0.5m 以上;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防洪设 施。泵房挡水部位顶部高程不应低于设计或校核水位加安全 超高。

• 31

9 防洪闸


9.1 闸址和闸线的选择


9.1.1

闸址应根据其功能和运用要求,综合分析地形、地质、水

流、泥沙、潮汐、航运、交通、施工和管理等因素,结合城市规划与市 政工程布局,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9.1.2

闸址应选择在水流流态平顺,河床、岸坡稳定的河段。泄

洪闸、排涝闸宜选在河段顺直或截弯取直的地点;分洪闸应选在被 保护城市上游,且河岸基本稳定的弯道凹岸顶点稍偏下游处或 直段。

9.1.3

闸址地基宜地层均匀、压缩性小、承载力大、抗渗稳定性

好,有地质缺陷、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地基应进行加固处理。

9.1.4

拦河闸的轴线宜与所在河道中心线正交,其上、下游

河道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水闸进口处设计水位水面宽度 的5倍

9.1.5

分洪闸的中心线与主干河道中心线交角不宜超过30°,位

于弯曲河段宜布置在靠河道深泓一侧,其方向宜与河道水流方向 一致。

9.1.6

泄洪闸、排涝闸的中心线与主干河道中心线的交角不宜超

过 60°,下游引河宜短且直。

9.1.7

防潮闸闸址应根据河口河道和海岸(滩)水流、泥沙情况、

冲淤特性、地质条件等,经多方面分析研究选择。防潮闸闸址宜选 在河道入海口处的顺直河段,其轴线宜与河道水流方向垂直。重 要的防潮闸闸址确定,必要时应进行模型试验检验。

9.1.8

水流流态、泥砂问题复杂的大型防洪闸闸址选择,应进行

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 32•

9.2 工程布置


9.2.1

闸的总体布置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运用方便,并应与城 市景观、环境美化相结合。

9.2.2

闸的形式应根据其功能和运用要求合理选择。有通航、排

冰、排漂要求的闸,应采用开敞式;设计洪水位高于泄洪水位,且无 通航排漂要求的闸,可采用胸墙式,对多泥沙河流宜留有排沙孔。

9.2.3

闸底板或闸坎高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流条件,结合泄

洪、排涝、排沙、冲污等要求确定,并结合堰型、门型选择,经技术经 济比较合理选定。

9.2.4

闸室总净宽应根据泄流规模、下游河床地质条件和安全

流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闸室总宽度应与上、下游河道 相适应,不应过分束窄河道。

9.2.5

闸孔的数量及单孔净宽,应根据防洪闸使用功能、闸门形

式、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闸的孔数较少时,宜用单数孔。

9.2.6

闸的闸顶高程不应低于岸(堤)顶高程;泄洪时不应低于设

计洪水位(或校核洪水位)与安全超高之和;挡水时不应低于正常 蓄水位(或最高挡水位)加波浪计算高度与相应安全超高之和,并 宜结合下列因素留有适当裕度:

1 多泥沙河流上因上、下游河道冲淤变化引起水位升高或降 低的影响;

2 软弱地基上地基沉降的影响;

3 水闸两侧防洪堤堤顶可能加高的影响。

9.2.7

闸与两岸的连接,应保证岸坡稳定和侧向渗流稳定,有利

于改善水闸进、出水水流流态,提高消能防冲效果、减轻边荷载的 影响。闸顶应根据管理、交通和检修要求,修建交通和检修桥。

9.2.8

闸上、下翼墙宜与闸室及两岸岸坡平顺连接,上游翼墙长

度应长于或等于铺盖长度,下游翼墙长度应长于或等于消力池长 度。下游翼墻的扩散角宜采用7~12° • 33•

9.2.9

翼墙分段长度应根据结构和地基条件确定,建筑在坚实地

基上的翼墙分段长度可采用15m~20m,建筑在松软地基上的翼 墻分段长度可适当减短。

9.2.10

闸门形式和启闭设施应安全可靠,运转灵活,维修方便,

可动水启闭,并应采用较先进的控制设施。

9.2.11

防渗排水设施的布置,应根据闸基地质条件、水闸上下游

水位差等因素,结合闸室、消能防冲和两岸连接布置综合分析确 定,形成完整可靠的防渗排水系统。

9.2.12

闸上、下游的护岸布置,应根据水流状态、岸坡稳定、消能

防冲效果以及航运、城建要求等因素确定。

9.2.13

消能防冲形式,应根据地基情况、水力条件及闸门控制运

用方式等因素确定,宜采用底流消能。

9.2.14

地基高压缩、松软的地层时,应根据基础情况采用换

基、振冲、强夯、桩基等措施进行加固处理,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插塑 料排水板或预压加固措施等。

9.2.15

对位于泥质河口的防潮闸,应分析闸下河道泥沙淤积规

律和可能淤积量,采取防淤、减淤措施。对于存在拦门沙的防潮闸 河口,应研究拦门沙位置变化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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