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我的规范

共 370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6.3.4

在软土层较厚的地基上填筑海堤,可采用填筑镇压平台措

施处理地基。镇压平台的宽度及厚度,应由稳定分析计算确定。

堤身高度较大时,可采用多级镇压平台。

• 22•

6.3.5

在淤泥层较厚的地基上筑堤时,可采用铺设土工织物、土

工格栅措施加固处理。土工织物、土工格栅材料的强度、定着长度 以及与堆土及基础地基间的摩擦力等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6.3.6

软弱土或淤泥深厚的地基,可采用竖向排水预压固结法加

固处理。竖向排水通道材料可采用塑料排水板或砂井。

6.3.7

淤泥质地基也可采用爆炸挤淤置换法进行地基置换处理

6.3.8

重要的堤段或采用其他堤基处理方法难以满足要求的堤

段,可采用振冲碎石桩等方法进行堤基加固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浏览专用 • 23•

7 河道治理及护岸(滩)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治理流经城市的江河河道,应以防洪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为依据,统筹防洪、蓄水、航运、引水、景观和岸线利用等要求,协调 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各方面的关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7.1.2

确定河道治导线,应分析研究河道演变规律,顺应河势,上

下游呼应、左右岸兼顾。

7.1.3

河道治理工程布置应利于稳定河势,并应根据河道特性,

分析河道演变趋势,因势利导选定河道治理工程措施,确定工程总 体布置,必要时应以模型试验验证。

7.1.4

桥梁、渡槽、管线等跨河建筑物轴线宜与河道水流方向正

交,建筑物的跨度和净空应满足泄洪、通航等要求。

7.2 河道整治


7.2.1

城市河道整治应收集水文、泥沙、河床质和河道测量资料,

分析水沙特性,研究河道冲淤变化及河势演变规律,预测河道演变 趋势及对河道治理工程的影响。

7.2.2

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措施应适应河势发展变化趋势,利于维

护和促进河道稳定。

7.2.3

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及护岸形式,布置应与城市建设风格一

致,与城市环境景观相协调。

7.2.4

护岸工程布置不应侵占行洪断面,不应抬高洪水位,上下

游应平顺衔接,并应减少对河势的影响。

7.2.5

护岸形式应根据河流和岸线特性、河岸地质、城市建设、环

境景观、建筑材料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研究选定,可选用坡式护岸、 •24• 墙式护岸、板桩及桩基承台护岸、顺坝和短丁坝护岸等。

7.2.6

护岸稳定分析应包括下列荷载:

1 自重及其顶部荷载;

2 墻前水压力、冰压力和被动土压力与波吸力;

3 墙后水压力和主动土压力;

4 船舶系缆力;

5 地震力。

7.2.7

水深、风浪较大且河滩较宽的河道,宜设置防浪平台,并宜

栽植一定宽度的防浪林。

7.3 坡式护岸


7.3.1

建设场地允许的河段,宜选用坡式护岸。坡式护岸可采用

抛石、干砌石、浆砌石、混凝主和钢筋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块、连 锁板块、模袋混凝土等结构形式。护岸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流 速、波浪、岸坡土质、冻结深度以及场地条件等因素,结合城市建设 和景观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当岸坡高度较大时,宜设置戗 台及上、下护岸的台阶。

7.3.2

坡式护岸的坡度和厚度,应根据岸坡坡度、岸坡土质、流

速、风浪、冰冻、护砌材料和结构形式等因素,经稳定和防冲分析计 算确定。

7.3.3

水深较浅、淹没时间不长、非迎流顶冲的岸坡,宜采用草或

草与灌木结合形式的生物护岸,草和灌木的品种,根据岸坡土质和 当地气候条件选择。

7.3.4

干砌石、浆砌石和抛石护坡材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石

料。砌石下应设垫层、反滤层或铺土工织物。

7.3.5

浆砌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板等护坡应设置纵向和横向

变形缝。

7.3.6

坡式护岸应设置护脚,护脚埋深宜在冲刷线以下 0.5m

施工困难时可采用抛石、石笼、沉排、沉枕等护底防冲措施。重要 • 25 堤段抛石宜增拋备填石。

7.4 墙式护岸


7.4.1

受场地限制或城市建设需要可采用墙式护岸

7.4.2

各护岸段墙式护岸具体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河岸的地形

地质条件、建筑材料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选 定,可采用衡重式护岸、空心方块及异形方块式护岸或扶壁式护 岸等。

7.4.3

采用墙式护岸,应查清地基地质情况。当地基地质条件较

差时,应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并应在护岸结构上采取适当的措施。

7.4.4

墙式护岸基础埋深不应小于1.0m,基础可能受冲刷时,应

埋置在可能冲刷深度以下,并应设置护脚。

7.4.5

墙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或为便于施工时,可采用开挖或

抛石建基。抛石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砂卵石地基不宜小于

0.5m,土基不宜小于10m。抛石宽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7.4.6

墙式护岸沿长度方向在下列位置应设变形缝:

1 新旧护岸连接处;

2护岸高度或结构形式改变处;

3 护岸走向改变处;

4地基地质条件差别较大的分界处。

7.4.7

混凝土及浆砌石结构相邻变形缝间的距离宜为10m~

15m,钢筋混凝土结构宜15m~20m。变形缝宽20mm~50mm, 并应做成上下垂直通缝,缝内应填充弹性材料,必要时宜设止水。

7.4.8

墙式护岸的墙身结构应根据荷载等情况进行下列计算:

1 抗倾覆稳定和抗滑稳定;

2 墙基地基应力和墙身应力;

3 护岸地基埋深和抗冲稳定。

7.4.9

墙式护岸应设排水孔,并应设置反滤。对挡水位较高、墙

后地面高程又较低的护岸,应采取防渗透破坏措施。

• 26

7.5 板桩式及桩基承台式护岸


7.5.1

地基软弱且有港口、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河岸段,宜采

用板桩式及桩基承台式护岸,其形式应根据荷载、地质、岸坡高度 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5.2

板桩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当护岸较高时,宜采用

锚碇式钢筋混凝土板桩。钢筋混凝土板桩可采用矩形断面,厚度 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0.15m;宽度应根据打桩设备和起重设 备能力确定,可采用0.5m~1.0m。

7.5.3

板桩打入地基的深度,应满足板桩墙和护岸整体抗滑稳定

要求。

7.5.4

有锚碇结构的板桩,锚碇结构应根据锚碇力、地基土质、施

工设备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7.5.5

板桩式护岸整体稳定可采用瑞典圆弧滑动法计算

7.5.6

桩基承台和台上护岸结构形式,应根据荷载和运行要求,

进行稳定分析验算,经技术经济比较,结合环境要求确定。

7.6 顺坝和短丁坝护岸


7.6.1

受水流冲刷、崩塌严重的河岸,可采用顺坝或短丁坝保滩

护岸。

7.6.2

通航河道、河道较窄急弯冲刷河段和以波浪为主要破坏力

的河岸,宜采用顺坝护岸。受潮流往复作用、崩岸和冲刷严重且河 道较宽的河段,可辅以短丁坝群护岸。

7.6.3

顺坝和短丁坝护岸应设置在中枯水位以下,应根据河流流

势布置,与水流相适应,不得影响行洪。短丁坝不应引起流势发生 较大变化。

7.6.4

顺坝和短丁坝的坝型选择应根据水流速度的大小、河床土

质、当地建筑材料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选定。

7.6.5

顺坝和短丁坝应做好坝头防冲和坝根与岸边的连接

•27•

7.6.6

短丁坝护岸宜成群布置,坝头连线应与河道治导线一致;

短丁坝的长度,间距及坝轴线的方向,应根据河势、水流流态及河 床冲淤等情况分析计算确定,必要时应以河工模型试验验证,

附件与音频

  • 2012062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pdf

    附件

    附件尚未发布

条文目录

共 370 条
条文目录
共 370 条

条文目录

共 37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