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5
方(矩)形管节点处焊缝承载力不应小于节点承载力,支管沿周边与主管相焊时,连接焊缝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焊接的方(矩)形管节点中,轴心受力支管与主管的连接焊缝可视为全周角焊缝,焊缝承载力设计值Nf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e——角焊缝计算厚度,当支管承受轴力时,平均计算厚度可取0.7hf(mm);
lw——焊缝的计算长度,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计算(mm);
fwf——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
2 支管为方(矩)形管时,角焊缝的计算长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对于有间隙的K形和N形节点:
当50°<θi<60°时:lw按插值法确定。
式中:a0——椭圆相交线的长半轴(mm);
b0——椭圆相交线的短半轴(mm);
Ri——圆支管半径(mm);
θi——支管轴线与主管轴线的交角。
条文说明
13.4.5 本条部分沿用原规范第10.3.2条第2款,其余为新增条文。根据已有K形间隙节点的研究成果,当支管与主管夹角大于60°时,支管跟部的焊缝可以认为是无效的。在50°~60°间跟部焊缝从全部有效过渡到全部无效。尽管有些区域焊缝可能不是全部有效的,但从结构连续性以及产生较少其他影响角度考虑,建议沿支管四周采用同样强度的焊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