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
仅配置横向加劲肋的腹板[图6.3.2(a)],其各区格的局部稳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σ——计算腹板区格内,由平均弯矩产生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弯曲压应力(N/mm2);
τ——所计算腹板区格内,由平均剪力产生的腹板平均剪应力(N/mm2);
σc——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局部压应力,应按本标准式(6.1.4-1)计算,但取式中的ψ=1.0(N/mm2);
hw——腹板高度(mm);
σcr、τcr、σc,cr——各种应力单独作用下的临界应力(N/mm2);
λn,b——梁腹板受弯计算的正则化宽厚比;
hc——梁腹板弯曲受压区高度,对双轴对称截面2hc=h0(mm);
λn,s——梁腹板受剪计算的正则化宽厚比;
η——简支梁取1.11,框架梁梁端最大应力区取1;
λn,c——梁腹板受局部压力计算时的正则化宽厚比。
条文说明
6.3.3 本条基本保留了原规范的规定。由于腹板应力最大处翼缘应力也很大,后者对前者并不提供约束。将原规范式(4.3.3-2e)分母的153改为138。
式(6.3.3-1)代表弯曲应力、承压应力和剪应力共同作用下腹板发生屈曲的近似的相关公式。在设计简支吊车梁时,需要计算部位是弯矩最大部位和靠近支座的区格,弯矩最大截面,剪应力的影响比较小,支座区格弯曲应力较小。
相关公式各项的分母,在各自的正则化长细比较小的时候,弹塑性局部屈曲的承载力都能够达到各自对应的屈服强度。在最不利的均匀受压的情况下,局部屈曲的稳定系数取1.0对应的正则化长细比大约在0.7(美国AISI规范是0.673)。钢梁腹板稳定性计算的三种应力的稳定性应好于均匀受压的,稳定系数取1.0的正则化长细比应大于0.7,本条对弯曲、剪切和局部承压三种情况,分别取0.85,0.8和0.9;弹性失稳的起点位置的正则化长细比分别取1.25,1.2和1.2,弹性失稳阶段,式(6.3.3-5)、式(6.3.3-10)、式(6.3.3-15)的分子均有1.1,这同样是为了与原规范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连续性。弹塑性阶段,承载力和正则化长细比的关系是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