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预制木结构组件内和组件间连接松动、破损或缺失情况;
2 木结构屋面防水、损坏和受潮等情况;
3 木结构墙面和天花板的变形、开裂、损坏和受潮等情况;
4 木结构组件之间的密封胶或密封条损坏情况;
5 木结构墙体面板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
6 室内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和受潮等情况;
7 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可操控性情况;
8 虫害、腐蚀等生物危害情况。
部分条文结构待核对,当前仅展示可完整确认的公开条文。
共 398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预制木结构组件内和组件间连接松动、破损或缺失情况;
2 木结构屋面防水、损坏和受潮等情况;
3 木结构墙面和天花板的变形、开裂、损坏和受潮等情况;
4 木结构组件之间的密封胶或密封条损坏情况;
5 木结构墙体面板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
6 室内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和受潮等情况;
7 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可操控性情况;
8 虫害、腐蚀等生物危害情况。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检查可采用目测观察或手动检查。当发现隐患时宜选用其他无损或微损检测方法进行深入检测。
当有需要时,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可进行门窗组件气密性、墙体和楼面隔声性能、楼面振动性能、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建筑物动力特性等专项测试。
对大跨和高层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宜进行长期监测,长期监测内容可包括:
1 环境相对湿度、环境温度和木材含水率监测;
2 结构和关键构件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和长期蠕变监测;
3 结构和关键构件应变和应力监测;
4 能耗监测。
12.2.6 大跨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是指跨度大于30m的木结构建筑,高层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是指层数大于6层的木结构建筑。由于我国对于大跨和高层木结构建筑的研究少,因此,建议有条件时,对大跨和高层木结构建筑进行长期监测,为后续研究积累实际经验。
当连续监测结果与设计差异较大时,应评估装配式木结构的安全性,并应采取保证其正常使用的措施。
对于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组织实施一般维修。一般维修包括:
1 修复异常连接件;
2 修复受损木结构屋盖板,并清理屋面排水系统;
3 修复受损墙面、天花板;
4 修复外墙围护结构渗水;
5 更换或修复已损坏或已老化零部件;
6 处理和修复室内卫生间、厨房的渗漏水和受潮;
7 更换异常消防设备。
对一般维修无法修复的项目,应组织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加固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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