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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避免管网漏损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管件与管道宜配套提供;
2 选用高性能的阀门;
3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 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及基础处理方式。
条文说明
8.4.1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包括:室内卫生器具漏水量、屋顶水箱漏水量和管网漏水量。住宅区漏损率应小于自身最高日用水量的5%,公共建筑其漏损率应小于自身最高日用水量的2%。可采用水平衡测试法检测建筑或建筑群管道漏损量。同时适当地设置检修阀门也可以减少检修时的排水量。
8.4.2
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要求。
条文说明
8.4.2 本着“节流为先”的原则,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
节水器具可作如下选择:
1 公共卫生间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或延时自闭式水嘴;
2 蹲式大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延时自闭冲洗阀、感应式冲洗阀;
3 住宅建筑中坐式大便器宜采用设有大、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不得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大于6L的坐式大便器;
4 水嘴、淋浴喷头宜设置限流配件。
8.4.3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2 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条文说明
8.4.3 绿化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喷灌是充分利用市政给水、中水的压力通过管道输送将水通过喷头进行喷洒灌溉,或采用雨水以水泵加压供应喷灌用水。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等。微灌是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它可以缓慢而均匀的直接向植物的根部输送计量精确的水量,从而避免了水的浪费。
喷灌比地面漫灌省水约30%~50%,安装雨天关闭系统,可再节水15%~20%。微灌除具有喷灌的主要优点外,比喷灌更节水(约15%)、节能(50%~70%)。
8.4.4
水表应按照使用用途和管网漏损检测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和景观、灌溉等不同用途的供水均应设置水表;
2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
条文说明
8.4.4 按使用性质设水表是供水管理部门的要求。绿色建筑设计中应将水表适当分区集中设置或设置远传水表;当建筑项目内设建筑自动化管理系统时,建议将所有水表计量数据统一输入该系统,以达到漏水探查监控的目的。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如餐饮、洗浴、中水补水、空调补水等。
9 暖通空调
9.1 一般规定
9.1.1
暖通空调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建筑功能的要求,遵循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合理确定。
条文说明
9.1.1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采取保温、隔热、遮阳、自然通风等被动措施减少暖通空调的能耗需求。建筑物室内采暖空调系统的形式、技术措施应根据建筑功能、空间特点、使用要求,并结合建筑所采取的被动措施综合考虑确定。
9.1.2
暖通空调系统设计时,宜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和能耗变化的模拟,分析能耗与技术经济性,选择合理的冷热源和暖通空调系统形式。
条文说明
9.1.2 采用计算机能耗模拟技术能优化建筑节能设计,便于在设计过程中的各阶段对设计进行节能评估。利用建筑物能耗分析和动态负荷模拟等计算机软件,可估算建筑物整个使用期能耗费用,提供建筑能耗计算及优化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分析及能耗评估分析,使得设计可以从传统的单点设计拓展到全工况设计。当建筑有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要求时,宜通过计算机模拟手段分析建筑物能耗,改进和完善空调系统设计。
9.1.3
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统筹建筑物内各系统的用能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综合能源利用率高的冷热源和空调系统形式,并宜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
条文说明
9.1.3 冷热源形式的确定,影响能源的使用效率;而各地区的能源种类、能源结构和能源政策也不尽相同。任何冷热源形式的确定都不应该脱离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条件。同时对整个建筑物的用能效率应进行整体分析,而不只是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机电系统的效率。如利用热泵系统在提供空调冷冻水的同时提供生活热水、回收建筑排水中的余热作为建筑的辅助热源(污废水热泵系统)等。
绿色建筑倡导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也受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和工程性质的影响。
邻近河流、湖泊的建筑,在征得当地主管部门许可的前提下,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地表水水源热泵作为建筑的集中冷热源。在征得当地主管部门许可的前提下,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土壤源热泵或水源热泵作为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
9.1.4
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工艺要求严格规定外,舒适性空调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节能标准的限值要求;
2 室内热环境的舒适性应考虑空气干球温度、空气湿度、 空气流动速度、平均辐射温差和室内人员的活动与衣着情况;
3 应采用符合室内空气卫生标准的新风量,选择合理的送、排风方式和流向,保持适当的压力梯度,有效排除室内污染与气味。
条文说明
9.1.4 室内环境参数标准涉及舒适性和能源消耗,科学合理地确定室内环境参数,不仅是满足室内人员舒适的要求,也是为了避免片面追求过高的室内环境参数标准而造成能耗的浪费。鼓励通过合理、适宜的送风方式、气流组织和正确的压力梯度,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和空气品质。
9.1.5
空调设备数量和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热负荷、逐时冷负荷和相关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暖通空调冷热源、空气处理设备、风水输送设备的容量;
2 设备选择应考虑容量和台数的合理搭配,使系统在经常性部分负荷运行时处于相对高效率状态。
条文说明
9.1.5 强调设备容量的选择应以计算为依据。全年大多时间,空调系统并非在100%空调设计负荷下工作。部分负荷工作时,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效率同100%负荷下工作的空调设备和系统有很大差别。确定空调冷热源设备和空调系统形式时,要求充分考虑和兼顾部分负荷时空调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效率,应力求全年综合效率最高。
9.1.6
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技术:
1 新风机组、通风机宜选用变频调速风机;
2 变流量空调水系统的冷源侧,在满足冷水机组设备运行最低水量要求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合理时,宜采用变频调速水泵;
3 在采用二次泵系统时,二次泵宜采用变频调速水泵;
4 空调冷却塔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型。
条文说明
9.1.6 为了满足部分负荷运行的需要,能量输送系统,无论是水系统还是风系统,经常采用变流量的形式。通过采用变频节能技术满足变流量的要求,可以节省水泵或风机的输送能耗;夜间冷却塔的低速运行还可以减少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1.7
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宜计算分析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优化设计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水系统和风系统。
条文说明
9.1.7 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是空调节能的前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对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进行了相关规定,如: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COP)、冷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和风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均应满足相关限值要求,即分别对空调系统的冷源系统、水系统、风系统等子系统的节能设计提出了要求,但没有体现子系统之间的匹配和关联关系。
空调各子系统相互耦合而非孤立,子系统最优,并非空调系统综合最优,某个子系统能效高可能会降低其他子系统的能效。所以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关键是空调系统各子系统的合理匹配与优化,使空调系统综合能效最高。因此,评价空调系统的节能优劣,应以空调系统综合能效比来衡量。
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Designing comprehensive energy efficiency ratio)(以下简称CEER)反映一个空调系统在设计负荷下的总能耗水平。本条文提出了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的理论计算方法,以供空调系统节能设计时参考。
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限值采用的理论计算公式详见表7:
9.2 暖通空调冷热源
9.2.1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建筑采暖、空调系统应优先选用电厂或其他工业余热作为热源。
条文说明
9.2.1 余热利用是节能手段之一。城市供热网多由电厂余热或大型燃煤供热中心提供,其一次能源利用效率较高,污染物治理可集中实现。优先使用此类热源,有利于大气环境的保护和节能。
9.2.2
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宜通过计算或计算机模拟的手段优化冷热源系统的形式、容量和设备数量配置,并确定冷热源的运行模式。
条文说明
9.2.2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建筑物全年空调负荷的计算、各种冷热源和系统形式能耗的模拟分析提供了可能,能够帮助我们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负荷、冷热源和设备系统形式。
9.2.3
在空气源热泵机组冬季制热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的情况下,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为建筑物供热。
条文说明
9.2.3 当室外环境温度降低时,风冷热泵的制热性能系数随之降低。虽然热泵机组能够在很低的环境温度下启动或工作,但当制热运行性能系数低至1.8时,已经不及一次能源的燃烧发热和效率。所以在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下,如果空气源热泵的冬季制热运行性能系数小于1.8,其一次能源的综合利用率不如直接燃烧化石能源。
9.2.4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不应采用直接电热方式,冬季不宜使用制冷剂为建筑物提供冷量。
条文说明
9.2.4 没有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和废热可资利用的严寒、寒冷地区,应建设以集中锅炉房为热源的供热系统。为满足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内区供冷要求,应优先考虑利用室外空气消除建筑物内区的余热,或采用自然冷却水系统消除室内余热。
9.2.5
全年运行中存在供冷和供热需求的多联机空调系统宜采用热泵式机组。
条文说明
9.2.5 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建筑,当不同时间存在供冷和供热需求时,采用热泵型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空调系统比分别设置冷热源节省设备材料投入、节能效果明显。如果部分时间同时有供冷和供热需求,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合理时,应优先采用热回收型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空调系统。
9.2.6
当公共建筑内区较大,且冬季内区有稳定和足够的余热量,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同时有供冷和供热要求的,当其冷、热需求基本匹配时,宜合并为同一系统并采用热回收型机组。
条文说明
9.2.6 在冬季建筑物外区需要供热的地区,大型公共建筑的内区在冬季仍然需要供冷。消耗少量电能采用水环热泵空调,将内区多余热量转移至建筑物外区,分别同时满足外区供热和内区供冷的空调需要比同时运行空调热源和冷源两套系统更节能。但需要注意冷热负荷的匹配,当水环热泵系统的供冷和供热能力不能匹配建筑物的冷热负荷时,应设置其他冷热源给予补充。
9.2.7
热水系统宜充分利用燃气锅炉烟气的冷凝热,采用冷凝热回收装置或冷凝式炉型。燃气锅炉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控制的燃烧器。
条文说明
9.2.7 通常锅炉的烟气温度可达到180℃以上,在烟道上安装烟气冷凝器或省煤器可以用烟气的余热加热或预热锅炉的补水。供水温度不高于80℃的低温热水锅炉,可采用冷凝锅炉,以降低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的热效率。
9.2.8
根据当地的分时电价政策和建筑物暖通空调负荷的时间分布,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蓄能形式的冷热源。
条文说明
9.2.8 蓄能空调系统虽然对建筑物本身不是节能措施,但是可以为用户节省空调系统的运行费用,同时对电网起到移峰填谷作用,提高电厂和电网的综合效率,也是社会节能环保的重要手段之一。
9.2.9
在夏季室外空气干燥的地区,经过计算分析合理时,宜采用蒸发式冷却技术去除建筑物室内余热。
条文说明
9.2.9 在我国西北等部分夏季炎热、空气干燥的地区,湿球温度较低。采用循环水蒸发冷却空气,当送风温度低于室内设计温度时,可采用此方式,减少一次设备投资并节省制冷机耗电。
9.3 暖通空调水系统
9.3.1
暖通空调系统供回水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温、湿度独立调节系统外,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宜高于7℃,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
2 当采用四管制空调水系统时,除利用太阳能热水、废热或热泵系统外,空调热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宜低于60℃,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1O℃;
3 当采用冰蓄冷空调冷源或有不高于40℃的冷水可利用,空调末端为全空气系统形式时,宜采用大温差空调冷水系统;
4 当暖通空调的水系统供应距离大于300m,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加大供回水温差。
条文说明
9.3.1 建筑物空调冷冻水的供水温度如果高于7℃,对空调设备末端的选型不利,同时也不利于夏季除湿。供回水温差小于5℃,将增大水流量,冷冻水管径增大,消耗更多的水泵输送能耗,于节材和节能都不利。由于空调冷热水系统管道夏季输送冷水,冬季输送热水,管径多依据冷水流量确定,所以本条没有规定空调冷热水系统的热水供回水温差。但当采用四管制空调水系统时,热水管道的管径依据热水流量确定,所以规定四管制时的空调热水温度及温差。
9.3.2
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采用蓄冷蓄热水池和空气处理需喷水处理等情况外,空调冷热水均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
2 应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对水系统采取必要的过滤除污、防腐蚀、阻垢、灭藻、杀菌等水处理措施。
条文说明
9.3.2 开式空调水系统已经较少使用,原因是其水质保证困难、增加系统排气的困难、增加循环水泵电耗。保证水系统的水质和管路系统的清洁可以提高换热效率、减少流动阻力、避免细菌和病毒滋生,故提出对水质处理的要求。
9.3.3
以蒸汽作为暖通空调系统及生活热水热源的汽水换热系统,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
9.3.3 蒸汽锅炉的补水通常经过软化和除氧,成本较高,其凝结水温度高于生活热水所需要的温度,所以无论从节能,还是从节水的角度来讲,蒸汽凝结水都应回收利用。
9.3.4
旅馆、餐饮、医院、洗浴等生活热水耗量较大且稳定的场所,宜采用冷凝热回收型冷水机组,或采用空调冷却水对生活热水的补水进行预热。
条文说明
9.3.4 旅馆、餐饮、医院、洗浴等建筑全年生活热水耗量大,生活热水的能耗巨大。利用空调系统的排热对生活热水在空调季节进行加热,可以节省大量能耗,现有空调设备技术也支持这一系统形式。或设置单独的换热系统,利用37℃的空调冷却水至少可将生活热水的补水加热至30℃。但在严寒和寒冷地区,由于没有冬季空调冷负荷或负荷很小,其排热在冬季往往不能满足生活热水加热的要求,冬季通常需要配备其他形式的热源。由此可见,空调系统全年运行时间越长,生活热水采用此类预热系统效益越显著。
9.3.5
利用室外新风在过渡季节和冬季不能全部消除室内余热、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冬季可利用冷却水自然冷却制备空调用冷水。
条文说明
9.3.5 利用冬季室外新风消除室内余热虽然直接、简单、成本低,但由于风系统在分区域或分室调节、控制方面的困难,不能满足个性化控制调节的要求。采用冷却制冷提供“免费”冷冻水,可以适用于各分区域的空调末端,利用其原有的控制方法实现个性化调节目的。
9.3.6
民用建筑当采用散热器热水采暖时,应采用水容量大、热惰性好、外形美观、易于清洁的明装散热器。
条文说明
9.3.6 散热器暗装,特别是安装方式不恰当时会影响散热器的散热效果,既浪费材料,也不利于节能,与绿色建筑所倡导的节材和节能相悖,故应限制这种散热器暗装的方式,鼓励采用外形美观、散热效果好的明装散热器。
9.4 空调通风系统
9.4.1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新风宜经排风热回收装置进行预冷或预热处理。
条文说明
9.4.1 在大部分地区,空调系统的新风能耗占空调系统总能耗的1/3,所以减少新风能耗对建筑物节能的意义非常重大。室内外温差越大、温差大的时间越长,排风能量回收的效益越明显。由于在回收排风能量的同时也增加了空气侧的阻力和风机能耗,所以本条规定一方面强调在过渡季节设置旁通,减少风侧阻力;在另一方面,由于热回收的效益与各地气候关系很大,所以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满足当地节能标准,确定是否采用、采用何种排风能量回收形式对新风进行预冷(热)处理。
9.4.2
当吊顶空间的净空高度大于房间净高的1/3时,房间空调系统不宜采用吊顶回风的形式。
条文说明
9.4.2 封闭吊顶的上、下两个空间通常存在温度差,吊顶回风的方式使得吊顶上、下两空间的温度基本趋于一致,增加了空调系统的负荷。当吊顶空间较大时,增加的空调负荷也相应加大。采用吊顶回风的方式时多是由于吊顶空间紧张,一般不会超过层高的1/3;而当吊顶空间高度超过1/3层高时,吊顶空间已经比较大了,应可以采用风管回风的方式。
9.4.3
在过渡季节和冬季,当部分房间有供冷需要时,应优先利用室外新风供冷。舒适性空调的全空气系统,应具备最大限度利用室外新风作冷源的条件。新风入口、过滤器等应按最大新风量设计,新风比应可调节以满足增大新风量运行的要求。排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与新风量的变化相适应。
条文说明
9.4.3 当室外空气焓值低于室内空气焓值时,有可能利用室外新风消除室内热湿负荷。在过渡季和冬季,当部分房间有供冷需要时,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应优先考虑为实现利用室外新风消除室内热湿负荷创造必要条件,包括新风口的大小、风机的大小、排风量的变化能够适应新风量的改变从而维持房间的空气平衡。全空气定风量系统新风量的变化在满足人员卫生标准的前提下,也应根据室外气候和室内负荷适当改变新风送风量,实现在过渡季节或冬季利用室外新风消除室内热湿负荷,同时由于提高了新风量而改善了室内空气品质。
9.4.4
通风系统设计宜综合利用不同功能的设备和管道。消防排烟系统和人防通风系统在技术合理、措施可靠的前提下,宜综合利用平时通风的设备和管道。
条文说明
9.4.4 不同的通风系统,利用同一套通风管道,通过阀门的切换、设备的切换、风口的启闭等措施实现不同的功能,既可以节省通风系统的管道材料,又可以节省风管所占据的室内空间,是满足绿色建筑节材、节地要求的有效措施。
9.4.5
矩形空调通风干管的宽高比不宜大于4,且不应大于8;高层建筑同一空调通风系统所负担的楼层数量不宜超过10层。
条文说明
9.4.5 相同截面积、长宽比不同的风管,其比摩阻可能相差几倍以上。为减少风管高度而单纯的改变长宽比,忽略了比摩阻的差别而造成风压不足,或者由于系统阻力过大使得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率不满足节能标准要求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所以在此强调风管的长宽比和风系统的规模不应过大。高层建筑空调通风系统竖向所负担的楼层数,通过计算仍然经济合理时,可不受10层的限制。
9.4.6
吸烟室、复印室、打印室、垃圾间、清洁间等产生异味或污染物的房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维持该类房间的负压状态。排风应直接排到室外。
条文说明
9.4.6 本条强调这些特殊房间排风的重要性,因为个别房间的异味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迅速排除,可能影响整个建筑的室内空气品质。吸烟室必须设置无回风的排气装置,使含烟草烟雾(ETS)的空气不循环到非吸烟区。在吸烟室门关闭,启动排风系统时,使吸烟室相对于相邻空间应至少有平均5Pa的空气负压,最低负压也应大于1Pa。
9.4.7
室内游泳池空调应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并应具备全新风运行功能;除夏热冬暖地区外,冬季排风应采取热回收措施,游泳池冷却除湿设备的冷凝热应回收用于加热空气或池水。
条文说明
9.4.7 游泳池的室内空气湿度控制需要依赖全空气系统,地板采暖仅可用于冬季供暖的一部分并增加冬季地面舒适性。冬季除湿的游泳池如果不采用热回收机组,除湿的制冷耗电和加热新风的能耗都非常巨大。由于冬季游泳池室内温度较高,所以新风能耗巨大;如果再加上对除湿冷空气的再热,则使得游泳池的冬季能耗数倍于其他功能的建筑。采用除湿热回收机组,可将湿空气的冷凝热和电机能耗用于加热送风,节能效果显著。
9.5 暖通空调自动控制系统
9.5.1
应对建筑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能耗进行分项、分级计量。在同一建筑中宜根据建筑的功能、物业归属等情况,分别对能耗进行计量。
条文说明
9.5.1 建筑物暖通空调能耗的计量和统计是反映建筑物实际能耗和判别是否节能的客观手段,也是检验节能设计合理、适用与否的标准;通过对各类能耗的计量、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发掘节能的潜力,同时也是节能改造和引导人们行为节能的手段。
9.5.2
冷热源中心应能根据负荷变化要求、系统特性或优化程序进行运行调节。
条文说明
9.5.2 如果建筑的冷热源中心缺乏必要的调节手段,则不能随时根据室外气候的变化、室内的使用要求进行必要和有效的调节,势必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本条的出发点在于,提倡在设计上提供必要的调控手段,为采用不同的运行模式提供手段。
9.5.3
集中空调系统的多功能厅、展览厅、报告厅、大型会议室等人员密度变化相对较大的房间,宜设置二氧化碳检测装置,该装置宜联动控制室内新风量和空调系统的运行。
条文说明
9.5.3 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为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并减少不必要的新风能耗,宜采用新风量需求控制。即在不利于新风作冷源的季节,应根据室内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在二氧化碳浓度符合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减少新风冷热负荷。
9.5.4
应合理选择暖通空调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模式,并应与建筑物业管理制度相结合,根据使用功能实现分区、分时控制。
条文说明
9.5.4 空调冷源系统的节能,可结合使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采用模糊调节、预测调节等智能型控制方案。同时由于机电系统运行维护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经验不一,不应一味强调自动控制运行。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气候条件和特点、设备系统的形式采取因地制宜的控制策略,不断总结和完善运行措施,逐步取得节能效果。
9.5.5
设置机械通风的汽车库,宜设一氧化碳检测和控制装置控制通风系统运行。
条文说明
9.5.5 汽车库不同时间使用频率有很大差别,室内空气质量随使用频率变化较大。为了避免片面强调节能和节省运行费用而置室内空气品质于不顾,长时间不运转通风系统,在条件许可时宜设置一氧化碳浓度探测传感装置,控制机械车库通风系统的运行,或采用分级风量通风的措施兼顾节能与车库内空气品质的保证。
10 建筑电气
10.1 一般规定
10.1.1
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方案,合理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
条文说明
10.1.1 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方案,优先利用市政提供的可再生能源,并尽量设置变配电所和配电间居于用电负荷中心位置,以减少线路损耗。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作为一般项要求,因此绿色建筑应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中所列举的各功能建筑的智能化基本配置要求,并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理的建筑智能化系统。
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合理采用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最大化的节约能源。
10.1.2
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作为补充电力能源。
条文说明
10.1.2 太阳能是常用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具发展潜力的能源开发领域,但目前其高昂的成本阻碍了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实际应用。近年来,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很快,光伏发电初始投资每年以10%的速度下降,随着技术工艺的不断改进、制造成本降低、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光伏发电成本将大大降低。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居世界首位。风力发电是一种主要的风能利用形式,虽然风力发电较太阳能而言,它的成本优势明显,但应用在建筑上也会有一些特殊要求:如风力发电和建筑应进行一体化设计、在建筑周围设置小型风力发电机不能影响声环境质量等。
综上所述,在项目地块的太阳能资源或风能资源丰富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风力发电系统作为电力能源的补充。
当项目地块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风力发电系统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优先采用并网型系统。因为风能或太阳能是不稳定的、不连续的能源,采用并网型系统与市政电网配套使用,则系统不必配备大量的储能装置,可以降低系统造价使之更加经济,还增加了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当项目地块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时,建议采用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如此可综合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使太阳能与风能充分发挥互补性,以获得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此外,在条件许可时,景观照明和非主要道路照明可采用小型太阳能路灯和风光互补路灯。
10.1.3
风力发电机的选型和安装应避免对建筑物和周边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条文说明
10.1.3 风力发电装置一般设置在风力条件较好的地块周围或建筑屋顶,或者没有遮挡的城市道路及公园,其噪声问题是限制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风力发电机在选型和安装时均应避免产生噪声污染。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1 在建筑周围或城市道路及公园安装风力发电机时,单台功率宜小于50kW;
2 若在建筑物之上架设风力发电机组时,风机风轮的下缘宜高于建筑物屋面2.4m,风力发电机的高度不宜超过4m,单台风机安装容量宜小于10kW;
3 风力发电机应选用静音型产品;
4 风机塔架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安全设计,安装时应有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