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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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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应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当存在超过标准的噪声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噪声敏感建筑物应远离噪声源;
2 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
3 对交通干道的噪声,应采取设置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

条文说明

5.4.3 根据不同类别的居住区,要求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对于不同类别住宅区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见表1)。对于交通干线两侧的居住区域,应满足白天LAeq≤70dB(A),夜间LAeq≤55dB(A)。当不能满足时,需要在临街建筑外窗和围护结构等方面采取额外的隔声措施。
注:0类——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旅馆;
1类——居住、文化机关为主的区域;
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工业区;
4类——城市中的道路干线两侧区域。
总平面规划中应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注意不把噪声敏感性高的居住用建筑安排在临近交通干道的位置,同时确保不会受到固定噪声源的干扰。通过对建筑朝向、位置及开口的合理布置,降低所受外部环境噪声影响。
临街的居住和办公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 50118中规定的室内噪声标准。采用适当的隔离或降噪措施,如道路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绿化降噪、限制重载车通行等隔离和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干扰。对于可能产生噪声干扰的固定的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降低其环境噪声。
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开临近交通干线,或不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应采取措施来降低噪声干扰。
声屏障是指在声源与接收者之间插入的一个设施,使声波的传播有一个显著的附加衰减,从而减弱了接收者所在一定区域内的噪声影响。
声屏障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高架桥道路、城市轻轨地铁以及铁路等交通市政设施中的降噪处理,也可应用于工矿企业和大型冷却设备等噪声源的降噪处理。采用声屏障时应保证建筑处于声屏障有效屏蔽范围内。


5.4.4

场地设计时,宜采取下列措施改善室外热环境:
1 种植高大乔木为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
2 建筑物表面宜为浅色,地面材料的反射率宜为0.3~0.5,屋面材料的反射率宜为0.3~0.6;
3 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合理进行植物配置,设置渗水地面,优化水景设计;
4 室外活动场地、道路铺装材料的选择除应满足场地功能要求外,宜选择透水性铺装材料及透水铺装构造。

条文说明

5.4.4 地面铺装材料的反射率对建设用地内的室外平均辐射温度有显著影响,从而影响室外热舒适度,同时地面反射会影响周围建筑物的光、热环境。
屋顶材料的反射率同样对建设用地内的室外平均辐射温度产生显著影响,从而影响室外热舒适度。另外,低层建筑的屋面反射还会影响周围建筑物的光、热环境。因此,需要根据建筑的密度、高度和布局情况,选择地面铺装材料和屋面材料,以保证良好的局部微气候。
绿化遮阳是有效的改善室外微气候和热环境的措施,植物的搭配选择应避免对建筑室内和室外活动区的自然通风和视野产生不利影响。
水景的设置可有效降低场地热岛。水景在场地中的位置与当地典型风向有关,避免将水景放在夏季风向的下风区和冬季风向的上风区。水景设计和植物种类选择应有机搭配。
可通过计算机模拟手段进行室外景观园林设计对热岛的影响分析,这项工作应由景观园林师和工程师合作完成,以便指导设计。

5.4.5

场地交通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出入口宜设置与周边公共交通设施便捷连通的人行通道、自行车道,方便人员出行;
2 场地内应设置安全、舒适的人行道路、自行车道,并应设便捷的自行车停车设施。

条文说明

5.4.5 场地交通设计应处理好区域交通与内部交通网络之间的关系,场地附近应有便利的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用地内应设置便捷的自行车停车设施;交通规划设计应遵循环保原则。
道路系统应分等级规划,避免越级连接,保证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联系便捷。
建设用地周围至少有一条公共交通线路与城市中心区或其他主要交通换乘站直接联系。场地出入口到邻近公交站点的距离控制在合理范围(500m)内。

5.4.6

场地景观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水景的设计应结合雨洪控制设计,并宜进行生态化设计;
2 场地绿化宜保持连续性;
3 当场地栽植土壤影响植物正常生长时,应进行土壤改良;
4 种植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及绿化养护的要求;
5 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场地种植条件、易养护的乡土植物,不应选择易产生飞絮、有异味、有毒、有刺等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
6 宜根据场地环境进行复层种植设计。

条文说明

5.4.6 水景的设计应从科学、合理的生态原则出发,充分考虑场地的情况,合理确定水景规模及形式,从驳岸、自然水底、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等各角度综合考虑,进行优化设计,例如用缓坡植被驳岸取代硬质堤岸,恢复水岸的生态环境;尽可能采用自然池底;种植水生植物;充分利用雨水及再生水等。
场地绿化的连续性是指绿地系统的水平生态过程和垂直生态过程的连续性。水平生态过程的连续性是指要把分散绿地组成一个连贯的绿化生态走廊,与周边自然环境建立有机共生关系,保持或提升场地及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垂直生态过程的连续性是指同一绿地单元,不同植物之间的互相协调和联系,注重垂直方向上植物群落林缘线的分布,采用健康、稳定的乔木、灌木、藤本、地被复层绿化组合,增强垂直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场地绿化的连续性设计要结合城市规划、场地布局和场地交通系统等进行合理安排,使大地景观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构成统一的绿化体系。
乡土植物,指本地区原有天然分布或长期生长于本地、适应本地自然条件并融入本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植物。
植物种类的选择与当地气候条件,如温度、湿度、降雨量等有关;还与场地种植条件,如原土场地条件、地下工程上方的覆土层厚度、种植方式、种植位置等有关。
就种植位置而言,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选择应考虑不同习性的攀援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要求,结合攀援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并创造满足其生长的条件。屋顶绿化的植物选择应根据屋顶绿化形式,选择维护成本较低、适应屋顶环境的植物材料;生态水景中水生植物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微气候条件,选择具有良好的生态适应能力和生态营建功能的植物。
种植设计应满足场地使用功能的要求。如,室外活动场地宜选用高大乔木,枝下净空不低于2.2m,且夏季乔木蔽荫面积宜大于活动范围的50%;停车场宜选用高大乔木蔽荫,树木种植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场地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并应设置保护措施。
种植设计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如,植物种植位置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高压线等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
种植设计应满足绿化效果的要求。如,集中绿地应栽植多种类型植物,采用乔、灌、草复层绿化。上下层植物的配置应符合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优化草、灌木的位置和数量,增加乔木的数量。

6 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内部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采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提高室内舒适度。

条文说明

6.1.1 绿色建筑的建筑设计非常重要。设计时应根据场地条件和当地的气候条件,在满足建筑功能和美观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建筑外形和内部空间布局以及优先采用被动式的构造措施,为提高室内舒适度并降低建筑能耗提供前提条件。
如何优化建筑外形和内部空间布局以及采用被动式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保温、隔热、遮阳等构造措施,可以通过定性分析的手段来判断,更科学的则是采用计算机模拟的定量分析手段。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变化的模拟,优化建筑外形和内部空间布局设计。
采用计算机的全年动态负荷模拟的方法目前已经基本成熟,但还有待完善。应该鼓励绿色建筑,尤其是规模较大、目标级别较高的绿色建筑在建筑设计阶段就引入计算机全年动态负荷模拟,一方面有利于绿色建筑节能指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全年动态负荷模拟方法的不断完善。

6.1.2

根据所在地区地理与气候条件,建筑宜采用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当建筑处于不利朝向时,宜采取补偿措施。

条文说明

6.1.2 建筑朝向的选择,涉及当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建筑用地情况等,必须全面考虑。选择的总原则是: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冬季争取较多的日照,夏季避免过多的日照,并有利于形成自然通风。建筑朝向应结合各种设计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合理的范围,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求。表2是我国部分地区建议建筑朝向表。
建筑朝向与夏季主导季风方向宜控制在30°到60°间。建筑朝向应考虑可迎纳有利的局部地形风,例如海陆风等。
在非炎热地区,为了尽量减少风压对房间气温的影响,建筑物尽量避免迎向当地冬季的主导风向。注:以上数据部分来源于各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规范,还未实施建筑节能地方设计标准或细则的地区,可取相近地区推荐值。
建筑朝向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有时不能均处于最佳或适宜朝向。当建筑采取东西向和南北向拼接时,应考虑两者接受日照的程度和相互遮挡的关系。对朝向不佳的建筑可增加下列补偿措施:
1 将次要房间放在西面,适当加大西向房间的进深;
2 在西面设置进深较大的阳台,减小西窗面积,设遮阳设施,在西窗外种植枝大叶茂的落叶乔木;
3 住宅建筑尽量避免纯朝西户的出现,并组织好穿堂风,利用晚间通风带走室内余热


6.1.3

建筑形体设计应根据周围环境、场地条件和建筑布局,综合考虑场地内外建筑日照、自然通风与噪声等因素,确定适宜的形体。

条文说明

6.1.3 建筑形体与日照、自然通风与噪声等因素都有密切的关系,在设计中仅仅孤立地考虑形体因素是不够的,需要与其他因素综合考虑,才能处理好节能、节地、节材等要求之间的关系。建筑形体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的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的朝向、间距、开窗位置和比例等因素,使建筑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视野。
可采用下列措施:
1 利用计算机日照模拟分析等方法,以建筑周边场地以及既有建筑为边界条件,确定满足建筑物日照标准的形体,并结合建筑节能和经济成本权衡分析;
2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宜通过改变建筑形体,如合理设计底层架空来改善后排住宅的通风;
3 建筑单体设计时,在场地风环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建筑长宽高比例,使建筑迎风面压力合理分布,避免背风面形成涡旋区,并可适度采用凹凸面设计,降低下沉风速;
4 建筑造型宜与隔声降噪有机结合,可利用建筑裙房或底层凸出设计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交通主干道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

6.1.4

建筑造型应简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技术的要求,结构及构造应合理;
2 不宜采用纯装饰性构件;
3 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及具有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功能的室外构件应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条文说明

6.1.4 有些建筑由于体形过于追求形式新异,造成结构不合理、空间浪费或构造过于复杂等情况,引起建造材料大量增加或运营费用过高。这些做法为片面追求美观而以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原则,应该在建筑设计中避免。在设计中应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应用,有功能作用的室外构件和室外设备应在设计时就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避免后补造成的防水、荷载、稳固、材料浪费等问题。

6.2 空间合理利用

6.2.1

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减少交通等辅助空间的面积,并宜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

条文说明

6.2.1 建筑中休息空间、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共享,可以有效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用地、节约建设成本及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应通过精心设计,避免过多的大厅、走廊等交通辅助空间,避免因设计不当形成一些很难使用或使用效率低的空间。建筑设计中追求过于高大的大厅、过高的建筑层高、过大的房间面积等做法,会增加建筑能耗、浪费土地和空间资源,宜尽量避免。

6.2.2

建筑设计应根据功能变化的预期需求,选择适宜的开间和层高。

条文说明

6.2.2 为适应预期的功能变化,设计时应选择适宜的开间和层高,并应尽可能采用轻质内隔墙。公共建筑宜考虑使用功能、使用人数和使用方式的未来变化。居住建筑宜考虑如下预期使用变化:
1 家庭人口的预期变化,包括人数及构成的变化;
2 考虑住户的不同需求,使室内空间可以进行灵活分隔。

6.2.3

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充分利用外部自然条件,并宜将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视野的位置,住宅卧室、医院病房、旅馆客房等空间布置应避免视线干扰。

条文说明

6.2.3 各功能空间要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例如充分利用直射或漫射的阳光,发挥其采光、采暖和杀菌的作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低能耗,提高舒适性。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还具有在从视觉上起到沟通内外的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使用者心情愉悦,可适当加大拥有良好景观视野朝向的开窗面积以获得景观资源,但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围扩结构热工性能、声环境质量下降采取补偿措施。城市中建筑间距一般较小,住宅卧室、医院病房、旅馆客房等空间布置应避免视线干扰。

6.2.4

室内环境需求相同或相近的空间宜集中布置。

条文说明

6.2.4 将需求相同或相近的空间集中布置,有利于统筹布置设备管线,减少能源损耗,减少管道材料的使用。根据房间声环境要求的不同,对各类房间进行布局和划分,可以达到区域噪声控制的良好效果。

6.2.5

有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染的房间应远离有安静要求、人员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当相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6.2.5 有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染的水泵房、空调机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设备机房和停车库,宜远离住宅、宿舍、办公室、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人员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当受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电磁屏蔽、通风等措施。条件许可时,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宜避免将水泵房布置在住宅的正下方,空调机房门宜避免直接开向办公空间。

6.2.6

设备机房、管道井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机房、管道井的设置应便于设备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

条文说明

6.2.6 设备机房布置在负荷中心以利于减少管线敷设量及管路耗损。设备和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应在机房和管道井的设计时就加以充分考虑,留好检修门、检修通道、扩容空间、更换通道等,以免使用时空间不足,或造成拆除墙体、空间浪费等现象。

6.2.7

设电梯的公共建筑的楼梯应便于日常使用,该楼梯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楼梯宜靠近建筑主出入口及门厅,各层均宜靠近电梯候梯厅,楼梯间入口应设清晰易见的指示标志;
2 楼梯间在地面以上各层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条文说明

6.2.7 设置便捷、舒适的日常使用楼梯,可以鼓励人们减少电梯的使用,在健身的同时节约电梯能耗。日常使用楼梯的设置应尽量结合消防疏散楼梯,并提高其舒适度,使其便于人们使用。

6.2.8

建筑设计应为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有便捷的自行车库,并应设置自行车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套设置淋浴、更衣设施;
2 建筑出入口位置应方便利用公共交通及步行者出行。

条文说明

6.2.8 自行车库的停车数量应满足实际需求。配套的淋浴、更衣设施可以借用建筑中其他功能的淋浴、更衣设施,但要便于骑自行车人的使用。要充分考虑班车、出租车停靠、等候和下车后步行到建筑入口的流线。

6.2.9

宜利用连廊、架空层、上人屋面等设置公共步行通道、公共活动空间、公共开放空间,且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满足全天候的使用需求。

条文说明

6.2.9 有条件的建筑开放一些空间给社会公众使用,增加公众的活动与交流空间,使建筑服务于更多的人群,提高建筑的利用效率,节约社会资源,节约土地,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沟通和休闲的机会。

6.2.10

宜充分利用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并宜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条文说明

6.2.10 建筑的坡屋顶空间可以用作储存空间,还可以作为自然通风间层,在夏季遮挡阳光直射并引导通风降温,冬季作为温室加强屋顶保温。地下空间宜充分利用,可以作为车库、机房、公共设施、超市、储藏等空间;人防空间应尽量做好平战结合设计。为地下空间引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将使地下空间更加舒适、健康,并节约通风和照明能牦,有利于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

6.3 日照和天然采光

6.3.1

进行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对日照的要求,应使用日照模拟软件进行日照分析。

条文说明

6.3.1 不同类型的建筑如住宅、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设计规范都对日照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设计时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规和标准规范。

6.3.2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房间的有效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建筑的公共空间宜有天然采光,其采光系数不宜低于0.5%;
2 办公、旅馆类建筑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3 地下空间宜有天然采光;
4 天然采光时宜避免产生眩光;
5 设置遮阳设施时应符合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

6.3.2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规定了各类建筑房间采光系数的最低值。
一般情况下住宅各房间的采光系数与窗地面积比密切相关,因此可利用窗地面积比的大小调节室内天然采光。房间采光效果还与当地的光气候条件有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根据年平均总照度的大小,将我国分成5类光气候区,每类光气候区有不同的光气候系数K,K值小说明当地的天空比较“亮”,因此达到同样的采光效果,窗墙面积比可以小一些,反之亦然。
办公、旅馆类建筑主要功能空间不包括储藏室、机房、走廊、楼梯间、卫生间及其他人员不经常停留和不需要阳光的房间。

6.3.3

可采取下列措施改善室内的天然采光效果:
1 采用采光井、采光天窗、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
2 设置反光板、散光板和集光、导光设备等。

条文说明

6.3.3 建筑功能的复杂性和土地资源的紧缺,使建筑进深不断加大,为满足人们心理和生理的健康需求并节约照明的能耗,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将天然光引入地上采光不足的建筑空间和地下建筑空间。
为改善室内的天然采光效果,可以采用反光板、棱镜窗等措施将室外光线反射、折射、衍射到进深较大的室内空间。无天然采光的室内大空间,尤其是儿童活动区域、公共活动空间,可使用导光管、光导纤维等技术,将阳光从屋顶或侧墙引入,以改善室内照明舒适度和节约人工照明能耗。
地下空间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可节省白天人工照明能耗,创造健康的光环境。可设计下沉式庭院、采光窗井、采光天窗来实现地下室的天然采光,但要处理好排水、防水等问题。使用镜面反射式导光管时,地下车库的覆土厚度不宜大于3m。也可将地下室设计为半地下室,直接对外开门窗洞口,从而获得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提高地下空间的品质,减少照明和通风能耗。

6.4 自然通风

6.4.1

建筑物的平面空间组织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系统。

条文说明

6.4.1 为有效利用自然通风,需要进行合理的室内平面设计、室内空间组织以及门窗位置、尺寸与开启方式的精细化设计。考虑建筑冬季防寒时,宜使主要房间,如卧室、起居室、办公室等主要工作与生活房间,避开冬季主导风向,防止冷风渗透。夏季需要通过自然通风为建筑降温,宜使主要房间迎向夏季主导风向。
宜采用室内气流模拟设计的方法进行室内平面布置和门窗位置与开口的设计,综合比较不同建筑设计及构造设计方案,确定最优的自然通风系统方案。

6.4.2

房间平面宜采取有利于形成穿堂风的布局,避免单侧通风的布局。

条文说明

6.4.2 穿堂通风可有效避免单侧通风中出现的进排气流参混、短路、进气气流不能充分深入房间内部等缺点,因此房间的平面布局宜有利于形成穿堂通风。同时,要取得好的室内空气品质,还应尽量使主要房间处于上游段,避免厨房、卫生间等房间的污浊空气随气流进入其他房间。要获得良好的自然穿堂风,需要如下一些基本条件:室外风要达到一定的强度;室外空气首先进入卧室、客厅等主要房间;穿堂气流通道上,应避免出现喉部;气流通道宜短而直;减小建筑外门窗的气流阻力。

6.4.3

严寒、寒冷地区与夏热冬冷地区的自然通风设计应兼顾冬季防寒要求。

条文说明

6.4.3 为了避免冬季因自然通风而导致的室内热量流失,可采取必要的防寒措施,如设置门斗、自然通风器、双层玻璃幕墙以及对新风进行预热等措施。

6.4.4

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外窗的开启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

6.4.4 开窗位置宜选在周围空气清洁、灰尘较少、室外空气污染小的地方,避免开向噪声较大的地方。高层建筑应考虑风速过高对窗户开启方式的影响。
建筑能否获取足够的自然通风与通风开口面积的大小密切相关,近来有些建筑为了追求外窗的视觉效果和建筑立面的设计风格,外窗的可开启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有的甚至使外窗完全封闭,导致房间自然通风不足,不利于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散热,不利于节能。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要求居住空间的“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在其他地区不小于5%”,公共建筑要求“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中规定“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0%,并不得小于0.60m2”。透明幕墙也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通风换气装置,结合幕墙的安全性和气密性要求,幕墙可开启面积宜不小于幕墙透明面积的10%。
办公建筑与教学楼内的室内人员密度比较大,建筑室内空气流动,特别是自然、新鲜空气的流动,对提高室内工作人员与学生的工作、学习效率非常关键。日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AS-BEE for New Construction)对办公建筑和学校的外窗可开启面积设定了3个等级:1)确保可开启窗户的面积达到居室面积的1/10以上;2)确保可开启窗户的面积达到居室面积的1/8以上。3)确保可开启窗户的面积达到居室面积的1/6以上。为了取得较好的自然通风效果,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宜采用1/6的数值。
自然通风的效果不仅与开口面积有关,还与通风开口之间的相对位置密切相关。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通风开口的位置,尽量使之有利于形成穿堂风。

6.4.5

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
1 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拔风井、太阳能拔风道等诱导气流的措施;
2 设有中庭的建筑宜在适宜季节利用烟囱效应引导热压通风;
3 住宅建筑可设置通风器,有组织地引导自然通风。

条文说明

6.4.5 中庭的热压通风,是利用空气相对密度差加强通风,中庭上部空气被太阳加热,密度较小,而下部空气从外墙进入后温度相对较低,密度较大,这种由于气温不同产生的压力差会使室内热空气升起,通过中庭上部的开口逸散到室外,形成自然通风过程的烟囱效应,烟囱效应的抽吸作用会强化自然对流换热,以达到室内通风降温的目的。中庭上部可开启窗的设置,应注意避免中庭热空气在高处倒灌进入功能房间的情况,以免影响高层房间的热环境。在冬季中庭宜封闭,以便白天充分利用温室效应提高室温。拔风井、通风器等的设置应考虑在自然环境不利时可控制、可关闭的措施。

6.4.6

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地下空间的自然通风:
1 设计可直接通风的半地下室;
2 地下室局部设置下沉式庭院;
3 地下室设置通风井、窗井。

条文说明

6.4.6 地下空间(如地下车库、超市)的自然通风,可提高地下空间品质,节省机械通风能耗。设置下沉式庭院不仅促进了天然采光通风,还可以丰富景观空间。地下停车库的下沉庭院要注意避免汽车尾气对建筑使用空间的影响。

6.4.7

宜考虑在室外环境不利时的自然通风措施。当采用通风器时,应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应易于操作和维修,宜有过滤和隔声功能。

条文说明

6.4.7 夏季暴雨时、冬季采暖季节等室外环境不利时,多数用户会关闭外窗,造成室内通风不畅、新风不足,影响室内空气品质。设计时可以采用自然通风器等在室外环境不利时仍能保证自然通风的措施。
对于毗邻交通干道、长期处于门窗密闭状态下的住宅,在夜间休息时段,室内空气质量显著降低,因此宜通过安装有消声降噪功能的通风器来满足新风的需求。

6.5 围护结构

6.5.1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外窗的气密性能、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6.5.1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达到国家和地方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是保证建筑节能的关键,在绿色建筑中更应该严格执行。我国由于地域气候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在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此外,不同建筑类型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在节能特点上也有差别,因此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窗气密性、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的规定限值应符合相应建筑类型的要求。
体形系数控制建筑的表面面积,有利于减少热损失。窗户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薄弱环节,控制窗墙面积比,是提高整个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有效途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通常包括屋顶、外墙、外窗等部位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热惰性指标等参数。屋顶透明部分的夏季阳光辐射热量对制冷负荷影响很大,对建筑的保温性能也影响较大,因此建筑应控制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比。建筑中庭常设的透明屋顶天窗,应适当设置可开启扇,在适宜季节利用烟囱效应引导热压通风;使热空气从中庭顶部排出。
鼓励绿色建筑的围护结构节能率高于国家和地方的节能标准,在设计时可利用计算机软件模拟分析的方法计算其节能率,以定量地判断其节能效果。

6.5.2

除严寒地区外,主要功能空间的外窗夏季得热负荷较大时,该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并应对夏季遮阳和冬季阳光利用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天窗、东西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

条文说明

6.5.2 西向日照对夏季空调负荷影响最大,西向主要使用空间的外窗应做遮阳。可采取固定或活动外遮阳措施,也可借助建筑阳台、垂直绿化等措施进行遮阳。
南向宜设置水平遮阳,西向宜采取竖向遮阳等形式。
如果条件允许,外窗、玻璃幕墙或玻璃采光顶宜设置可调节式外遮阳,设置部位可优先考虑西向、玻璃采光顶、东向、南向。
可提高玻璃的遮阳性能,如南向、西向外窗选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
可利用绿化植物进行遮阳,在建筑物的南向与西向种植高大乔木对建筑进行遮阳,还可在外墙种植攀缘植物,利用攀缘植物进行遮阳。

6.5.3

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寒、寒冷地区与夏热冬冷地区的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等部位的外保温层宜闭合,避免出现热桥;
2 夹芯保温外墙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处,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3 连续采暖和空调建筑的夹芯保温外墙的内页墙宜采用热惰性良好的重质密实材料;
4 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应设置保温层;
5 温度要求差异较大或空调、采暖时段不同的房间之间宜有保温隔热措施。

6.5.4

外墙设计可采用下列保温隔热措施:
1 采用自身保温性能好的外墙材料;
2 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外墙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
3 有条件时外墙设置通风间层;
4 夏热冬冷地区及夏热冬暖地区东、西向外墙采取遮阳隔热措施。

条文说明

6.5.4 自身保温性能好的外墙材料如加气混凝土。外墙遮阳措施可采用花格构件或爬藤植物等方式。一般而言外墙设置通风间层代价比较大,需作综合经济分析,有些墙体构造(例如外挂石材类的幕墙)应该设置通风间层,一般的墙体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太阳辐射反射涂料可能是更经济的措施。

6.5.5

严寒、寒冷地区与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避免大量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
2 外窗或幕墙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并用密封材料嵌缝;
3 采用外墙保温时,窗洞口周边墙面应作保温处理,凸窗的上下及侧向非透明墙体应作保温处理;
4 金属窗和幕墙型材宜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6.5.6

屋顶设计可采取下列保温隔热措施:
1 屋面选用浅色屋面或热反射型涂料;
2 平屋顶设置架空通风层,坡屋顶设置可通风的阁楼层;
3 设置屋顶绿化;
4 屋面设置遮阳装置。

6.6 室内声环境

6.6.1

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 50118的规定,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条文说明

6.6.1 随着城市建筑、交通运输的发展,机械设施的增多,以及人口密度的增长,噪声问题日益严重,甚至成为污染环境的一大公害。人们每天生活在噪声环境中,对身心造成诸多危害:损害听力、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引发多种疾病,控制室内噪声水平已经成为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工作之一。
尽管建筑的隔声在技术上基本都可以解决,而且实施难度也不是特别大,但现实设计中却往往不被重视,绿色建筑倡导营造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因此设计人员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 50118中的要求,对各类功能的建筑进行室内环境的隔声降噪设计。
建筑空间的围护结构一般包括内墙、外墙、楼(地)面、顶板(屋面板)、门窗,这些都是噪声的传入途径,传入整个空间的总噪声级与各面的隔声性能、吸声性能、传声性能以及噪声源密切相关。所以室内隔声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各部位进行构造设计,才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 50118中的要求。
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健康,规定了环境噪声的最高允许数值。
建筑受到环境噪声与室内噪声的影响,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与噪声地图等创新技术对项目的环境噪声现状进行模拟分析,同时对不同的降噪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与选型,从而寻求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案。

6.6.2

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能。

条文说明

6.6.2 城市交通干道是建筑常见的噪声源,设计时应对外窗、外门等提出整体隔声性能要求,对外墙的材料和构造应进行隔声设计。除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产品和材料外,还可使用声屏障、阳台板、广告牌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

6.6.3

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相应的吸声和隔声措施:
1 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2 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3 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

条文说明

6.6.3 人员密集场所及设备用房的噪声多来自使用者和设备,噪声源来自房间内部,针对这种情况降噪措施应以吸声为主同时兼顾隔声。
顶棚的降噪措施多采用吸声吊顶,根据质量定律,厚重的吊顶比轻薄的吊顶隔声性能更好,因此宜选用面密度大的板材。吊顶板材的种类很多,选择时不但要考虑其隔声性能,还要符合防火的要求。另外,在满足房间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吊顶与楼板之间的空气层越厚隔声越好;吊顶与楼板之间应采用弹性连接,这样可以减少噪声的传递。
墙体的隔声及吸声构造类型比较多、技术也相对成熟,在不同性质的房间及不同部位选用时,要结合噪声源的种类,针对不同噪声频率特性选用适合的构造,同时还要兼顾装饰效果及防火的要求。

6.6.4

可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条文说明

6.6.4 民用建筑的楼板大多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楼板,具有较好的隔绝空气声性能。据测定,120mm厚的钢筋混凝土楼板的空气声隔声量为48dB~50dB,但其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却在80dB以上,所以在工程设计中应着重解决楼板撞击声隔声问题。
以前多采用弹性面层来解决这个问题,即在混凝土楼板上铺设地毯或木地板,经测定其撞击声压级可达到小于或等于65dB的标准。
在楼板下设隔声吊顶也是切实可行的方法,但为减弱楼板向室内传递空气声,吊顶要离开楼板一定的距离,对层高不大的房间净高影响较大。
目前各种各样的浮筑隔声楼板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其做法是在混凝土楼板上铺设隔声减振垫层,在垫层之上做不小于40mm厚细石混凝土,然后根据设计要求铺装各种面层。经测定这种构造的楼板可达到隔绝撞击声小于或等于65dB的标准。
铺设隔声减振垫层时要防止混凝土水泥浆渗入垫层下,四周与墙交界处要用隔声垫将上层的细石混凝土与混凝土楼板隔开,否则会影响隔声效果。目前市场上各种隔声减振垫层的种类比较繁多,可根据不同工程要求进行选择。

6.6.5

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取防止雨噪声的措施。

条文说明

6.6.5 近年来轻型屋盖在各种大型建筑(车站、机场航站楼、体育馆、商业中心等)中被广泛采用,在隔绝空气声和撞击声两方面轻型屋盖本身都很难达到要求,在轻型屋面铺设阻尼材料、吸声材料或设置吊顶能够达到降低噪声尤其是雨噪声的目的。

6.6.6

与有安静要求房间相邻的设备机房,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管道应采用有效的减振、隔振、消声措施。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

条文说明

6.6.6 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如住宅居住空间、宿舍、办公室、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
基础隔振主要是消除设备沿建筑构件的固体传声,是通过切断设备与设备基础的刚性连接来实现的。目前国内的减振装置主要包括弹簧和隔振垫两类产品。基础隔振装置宜选用定型的专用产品,并按其技术资料计算各项参数,对非定型产品,应通过相应的实验和测试来确定其各项参数。
管道减振主要是通过管道与相关构件之间的软连接来实现的,与基础减振不同,管道内介质振动的再生贯穿整个传递过程,所以管道减振措施也一直延伸到管道的末端。管道与楼板或墙体之间采用弹性构件连接,可以减少噪声的传递。
暖通空调系统可通过下列方式降低噪声:
1 选用低噪声的暖通空调设备系统;
2 同一隔断或轻质墙体两侧的空调系统控制装置应错位安装,不可贯通;
3 根据相邻房间的安静要求对机房采取合理的吸声和隔声、隔振措施;
4 管道系统的隔声、消声和隔振措施应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合理设计。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管道宜设置消声器,靠近机房的固定管道应做隔振处理,管道与楼板或墙体之间采用弹性构件连接。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设减振套管或套框,套管或套框内径大于管道外径至少50mm,管道与套管或套框之间的应采用隔声材料填充密实。
给水排水系统可通过下列方式降低噪声:
1 合理确定给水管管径,管道内水流速度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2 选用内螺旋排水管、芯层发泡管等有隔声效果的塑料排水管;
3 优先选用虹吸式冲水方式的坐便器;
4 降低水泵房噪声:选择低转速(不大于1450r/min)水泵、屏蔽泵等低噪声水泵;水泵基础设减振、隔振措施;水泵进出管上装设柔性接头;水泵出水管上采用缓闭式止回阀;与水泵连接的管道吊架采用弹性吊架等。
另外,应选用低噪声的变配电设备,发电机房采取可靠的消声、隔声降噪措施。

6.6.7

电梯机房及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当受条件限制而紧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隔声和减振措施:
1 电梯机房墙面及顶棚应作吸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地面应作隔声处理;
2 电梯井道与安静房间之间的墙体作隔声处理;
3 电梯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6.7 室内空气质量

6.7.1

室内装修设计时宜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的预评价。

条文说明

6.7.1 根据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测试数据,目前室内环境空气中以化学性污染最为严重,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TVOC、甲醛气体污染严重,同时部分人员密集区域由于新风量不足而造成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超标。通过调查,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氨气污染除外)主要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等释放出的。其中,机拼细木工板(大芯板)、三合板、复合木地板、密度板等板材类,内墙涂料、油漆等涂料类,各种粘合剂均释放出甲醛气体、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气体,是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室内装修设计时应少用人造板材、胶粘剂、壁纸、化纤地毯等,禁止使用无合格报告的人造板材、劣质胶水等不合格产品;尽量不使用添加甲醛树脂的木质和家用纤维产品。
为避免过度装修导致的空气污染物浓度超标,在进行室内装修设计时,宜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预评价,设计时根据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空间承载量、材料的使用量、室内新风量等因素,对最大限度能够使用的各种材料的数量做出预算。根据设计方案的内容,分析、预测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内环境质量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技术对策措施,作为该工程项目改善设计方案和项目建筑材料供应的主要依据。
完善后的装修设计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空气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参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等标准的要求。室外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地区,室内新风系统宜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提高室内空气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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