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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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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24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

1.0.1 建筑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消耗总量逐年迅速增长,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建筑行业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建筑设计是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导了建筑从选材、施工、运营、拆除等环节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入手,规范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设计,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

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不仅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同时也适用于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有利于充分发掘既有建筑的价值、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中国既有建筑的改造具有很大的市场,绿色建筑的理念也应当应用到既有的建筑的改造中去。

1.0.3

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满足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应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条文说明

1.0.3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都会对资源和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意味着不仅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保护并利用环境因素,而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低,运营阶段能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低耗、无害的活动空间,拆除后又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
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处理不当时这几者会存在彼此矛盾的现象,如为片面追求小区景观而过多地用水,为达到节能的单项指标而过多地消耗材料,这些都是不符合绿色建筑理念的;而降低建筑的功能要求、降低适用性,虽然消耗资源少,也不是绿色建筑所提倡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及建筑功能之间的矛盾,必须放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统筹考虑与正确处理,同时还应重视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绿色建筑最终应能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绿色建筑最终的目的是要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行为应尊重和顺应自然,绿色建筑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对资源的耗费,遵循健康、简约、高效的设计理念。

1.0.4

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4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是进行建筑绿色设计的必要条件。本规范未全部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而是着重提出与绿色建筑性能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等方面。因此建筑的基本要求,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要求不列人本规范。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在民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2.0.2 被动措施 passive techniques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

2.0.3 主动措施 active techniques

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采暖、空调、机械通风、 人工照明等措施。

2.0.4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 incremental cost of green builidi

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略而产生的投资成本的增加值或减少值。

2.0.5 建筑全寿命周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3 基本规定

3.0.1

绿色设计应综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条文说明

3.0.1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兼顾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建筑,绿色设计应追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技术经济的合理和效益的最大化。为此,需要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综合评估建筑场地、建筑规模、建筑形式、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健康等因素,比较、选择最适宜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应避免过度追求奢华的形式或配置。

3.0.2

绿色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与智能化、室内设计、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紧密配合。

条文说明

3.0.2 绿色设计过程中应以共享、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流程、增加内涵、创新方法实现集成设计,全面审视、综合权衡设计中每个环节涉及的内容,以集成工作模式为业主、工程师和项目其他关系人创造共享平台,使技术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绿色设计的共享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建筑设计的共和资源的共享,建筑设计是共享参与的过程,在设计的全过程中要体现权利和资源的共享,关系人共同参与设计。第二是建筑本身的共享,建筑本是一个共享平台,设计的结果是要使建筑本身为人与人、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现在与未来的共享提供一个有效、经济的交流平台。
实现共享的基本方法是平衡,没有平衡的共享可能会造成混乱。平衡是绿色建筑设计的根本,是需求、资源、环境、经济等因素之间的综合选择。要求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时改变传统设计思想,全面引入绿色理念,结合建筑所在地的特定气候、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将其融合在设计方法中。
集成包括集成的工作模式和技术体系。集成工作模式衔接业主、使用者和设计师,共享设计需求、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不同专业的设计师通过调研、讨论、交流的方式在设计全过程捕捉和理解业主和(或)使用者的需求,共同完成创作和设计,同时达到技术体系的优化和集成。
绿色设计强调全过程控制,各专业在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应参与讨论、设计与研究。绿色设计强调以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为前提,提倡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如场地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通风、日照与天然采光、围护结构节能、声环境优化等多种技术策略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定量化分析往往需要通过计算机模拟、现场检测或模型实验等手段来完成,这样就增加了对各类设计人员特别是建筑师的专业要求,传统的专业分工的设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绿色建筑的设计要求。因此,绿色建筑设计是对现有设计管理和运作模式的创造性变革,是具备综合专业技能的人员、团队或专业咨询机构的共同参与,并充分体现信息技术成果的过程。
绿色设计并不忽视建筑学的内涵,尤为强调从方案设计入手,将绿色设计策略与建筑的表现力相结合,重视建筑的精神功能和社会功能,重视与周边建筑和景观环境的协调以及对环境的贡献,避免沉闷单调或忽视地域性和艺术性的设计。

3.0.3

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条文说明

3.0.3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发展与社会习俗等都存在差异,绿色建筑重点关注建筑行为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因此绿色建筑的设计应注重地域性特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分析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考虑各类技术的适用性,特别是技术的本土适宜性。设计时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控制各类不利因素,有效利用对建筑和人的有利因素,以实现极具地域特色的绿色建筑设计。
绿色设计还应吸收传统建筑中适应生态环境、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设计元素、方法乃至建筑形式,采用传统技术、本土适宜技术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

3.0.4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应进行绿色设计策划。

条文说明

3.0.4 建筑设计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最重要的阶段之一,它主导了后续建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消耗,因此在设计阶段应进行绿色设计策划。设计策划是对建筑设计进行定义的阶段,是发现并提出问题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又是设计的首要环节,对后续设计具有主导作用,方案设计阶段需要结合策划提出的目标确定设计方案,因此最好在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设计策划。如果在设计的后期才开始绿色设计,很容易陷入简单的产品和技术的堆砌,并不得不以高成本、低效益作为代价。因此,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策划是很有必要的。
策划规定或论证了项目的设计规模、性质、内容和尺度,其结论是后续设计的依据。不同的策划结论,会对同一项目带来不同的设计思想甚至空间内容,甚至建成之后会引发人们在使用方式、价值观念、经济模式上的变更以及新文化的创造。
在设计的前期进行绿色设计策划,可以通过统筹考虑项目自身的特点和绿色建筑的理念,在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的统筹对比和优化的基础上,达到合理控制成本、实现各项指标的目的。

3.0.5

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有绿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条文说明

3.0.5 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中,通过绿色设计专篇对采用的各项技术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与总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项目施工与运营管理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会引导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以及使用者关注设计成果在项目的施工、运营管理阶段的有效落实。
绿色设计专篇中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的绿色目标与主要策略;
2 符合绿色施工的工艺要求;
3 确保运行达到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使用说明书。

3.0.6

民用建筑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应积极进行绿色设计创新。

条文说明

3.0.6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绿色建筑的实现手段更趋多样化,层出不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促进了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提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在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下,绿色建筑鼓励结合项目特征在设计方法、新技术利用与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如:
1 有条件时,优先采用被动措施实现设计目标;
2 各专业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同设计;
3 通过精细化设计提升常规技术与产品的功能;
4 新技术应用应进行适宜性分析;
5 设计阶段宜定量分析并预测建筑建成后的运行状况,并设置监测系统。
当然,在设计创新的同时,应保证建筑整体功能的合理落实,同时确保结构、消防等基本安全要求。

4 绿色设计策划

4.1 一般规定

4.1.1

绿色设计策划应明确绿色建筑的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及对应的技术策略、增量成本与效益,并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

条文说明

4.1.1 绿色设计策划的目的是指明绿色设计的方向,预见并提出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建筑设计的内容,将总体规划思想科学地贯彻到设计中去,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绿色设计策划的成果将直接决定下一阶段方案设计策略的选择,对于优化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至关重要。
绿色设计策划时宜提倡采用本土、适宜的技术,提倡采用性能化、精细化与集成化的设计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定量验证、优化调整与造价分析,保证在全寿命周期内经济技术合理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
绿色建筑强调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过大的建筑面积设置、不必要的功能布置,造成空间闲置,以及设施、设备的过分高端配置等都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建筑在运行过程中资源消耗大、效率低的重要原因。而这些问题往往可以在策划阶段得到解决。

4.1.2

绿色设计策划宜采用团队合作的工作模式。

条文说明

4.1.2 设计策划目标的确定和实现,需要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所有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需综合平衡各阶段、各因素的利益,积极协调各参与方、各专业之间的关系。通过组建“绿色团队”确立项目目标,是实现绿色建筑最基础的步骤。
“绿色团队”的组成可包括建筑开发商、业主、建筑师、工程师、咨询顾问、承包商等。传统的设计流程,是由每个成员完成他们的职责,然后传递给下一家。而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应从分阶段、划区块的工作模式,转换到多学科融合的工作模式,“绿色团队”成员要在充分理解绿色建筑目标的基础上协调一致,确保项目目标的完整实现。

4.2 策划内容

4.2.1

绿色设计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期调研;
2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
3 绿色设计方案;
4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条文说明

4.2.1 绿色设计策划阶段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绿色设计策划是设计团队知识管理和创新增值的过程。通过策划,可以对项目开发中的各个方面进行充分调查和研究,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解决途径


4.2.2

前期调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调研: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
2 市场调研: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
3 社会调研:包括区域资源、人文环境、生活质量、区域经济水平与发展空间、公众意见与建议、当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等。

条文说明

4.2.2 绿色设计前期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项目所处的自然环境、建设环境(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以及建筑环境等,结合政策环境与宏观经济环境,为项目的定位和目标的确定提供支撑。
绿色设计前期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调查、场地分析和对开发企业或业主的调查等。首先对用地环境进行分析与研究,包括场地状况、周边环境、道路交通等,由此得出绿色设计策划的环境分析,包括人流、绿地构成及与周边道路的关系等;其次进行市场环境分析与研究,并考虑市场需求,使策划具有市场适应性。

4.2.3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项目自身特点和要求;
2 确定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或其他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
3 确定适宜的实施目标,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的目标、节能与能源利用的目标、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目标、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目标、室内环境质量的目标、运营管理的目标等。

条文说明

4.2.3 确定绿色建筑的目标与定位,是建设单位和设计师们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实现绿色建筑的第一步。绿色建筑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
绿色建筑总体目标和定位主要取决于自然条件(如地理、气候与水文等)、社会条件(如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与社会认识等)、项目的基础条件(是否满足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要求)等方面。项目的总体目标应满足绿色建筑的基本内涵,项目的规模、组成、功能和标准应经济适宜。
在明确绿色建筑建设的总体目标后,可进一步确定符合项目特征的节能率、节水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绿地率及室内外环境质量等分项目标,为下一步的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基础。

4.2.4

绿色设计方案的确定宜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采用被动设计策略;
2 选用适宜、集成技术;
3 选用高性能建筑产品和设备;
4 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时,可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措施。

条文说明

4.2.4 明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后,应进一步确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指标值,确定被动技术优先原则下的绿色建筑方案,采用适宜、集成的技术体系,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产品。
优先通过场地生态规划、建筑形态与平面布局优化等规划设计手段和被动技术策略,利用场地与气候特征,实现绿色建筑性能的提升;无法通过规划设计手段和被动技术策略实现绿色建筑目标时,可考虑增加高性能的建筑产品和设备的使用。
应基于保证场地安全、保持场地及周边生态平衡、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等原则,判断场地内是否存在不适宜建设的区域。当需要在不适宜建设的区域进行项目建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恢复或补偿场地及周边地区原有地形、地物与生态系统。

4.2.5

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技术可行性分析;
2 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3 风险评估。

条文说明

4.2.5 在确定绿色设计技术方案时,应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和风险等分析与评估。首先,可将方案与绿色建筑相关认证控制项或相关强制要求一一对比,审查项目有无成为绿色建筑的可能性,可根据需要编制并填写绿色设计可行性控制表。如果初步判断不满足,可寻求解决方案并分析解决方案的成本或调整设计目标。
其次,应进行技术方案的成本效益和风险分析,对于投资回收期较长和投资额度较大的技术方案应充分论证。当然,分析时应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只关注某一方面效益而使得项目存在潜在风险。风险评估一般包括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组织管理风险等的评估。

5 场地与室外环境

5.1 一般规定

5.1.1

场地的规划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5.1.2

场地规划与设计应通过协调场地开发强度和场地资源,满足场地和建筑的绿色目标与可持续运营的要求。

条文说明

5.1.2 场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为实现场地和建筑的可持续运营的要求,需要确定场地的资源条件是否能够满足预定的场地开发强度。场地资源条件对开发强度的影响包括:周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沟、地铁等地下工程)对场地地下空间的开发限制;地下水条件对建筑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的影响;雨水涵养利用对场地绿化的要求;城市交通条件对建筑容量的限制:动植物生存环境对建筑场地的要求等。

5.1.3

应提高场地空间的利用效率,并应做到场地内及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与共享。

条文说明

5.1.3 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鼓励提高场地的空间利用效率,可采取适当开发地下空间、充分利用绿地等开放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等方式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应积极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共享,减少重复建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鼓励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开放场地内绿地等空间作为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在新建区域宜设置市政共同管沟,统一规划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区域设施资源共享和可持续开发。

5.1.4

场地规划应考虑室外环境的质量,优化建筑布局并进行场地环境生态补偿。

条文说明

5.1.4 场地规划应考虑建筑布局对建筑室外风、光、热、声、水环境和场地内外动植物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考虑建筑周围及建筑与建筑之间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的综合设计布局,考虑场地开发活动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生态补偿是指对场地整体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恢复和建设,以弥补开发活动引起的不可避免的环境变化影响。室外环境的生态补偿重点是改造、恢复场地自然环境,通过采取植物补偿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减少自然生态系统对人工干预的依赖,逐步恢复系统自身的调节功能并保持系统的健康稳定,保证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5.2 场地要求

5.2.1

建筑场地应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地。

条文说明

5.2.1 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利用废弃地,是节地的首选措施。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利用废弃地前,应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并作相应处理后方可使用。

5.2.2

城市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地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场地,应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
2 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和全寿命周期成本评价,采取场地改造或土壤改良等措施;
3 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

5.2.2 对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场地进行再生利用时,应提供场地检测与再利用评估报告,为场地改造措施的选择和实施提供依据。

5.2.3

宜选择具备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场地,并宜根据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的复核。

条文说明

5.2.3 市政基础设施应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交通和排水排污等基本市政条件。应根据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的复核,建设容量的指标包括城市空间、紧急疏散空间、交通流量等。如果复核后不满足条件,应与上层规划条件的编制和审批单位进行协调,保障场地的可持续发展。

5.2.4

场地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避开可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 应避开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坍、地陷、地裂、泥石流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对工程抗震危险的地段;
3 应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地段;
4 当场地选择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场地对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
5 利用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废弃场地时,应进行场地安全性评价,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5.2.4 风切变(WindShear)简单的定义是空间任意两点之间风向和风速的突然变化,属于气象学范畴的一种大气现象。除了大气运动本身的变化所造成的风切变外,地理、环境因素也容易造成风切变,或由两者综合形成。这里的地理、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山地地形、水陆界面、高大建筑物、成片树林与其他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这些因素也能引起风切变现象。其风切变状况与当时的盛行风状况(方向和大小)有关,也与山地地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场地迎风背风位置、水面的大小和建筑场地离水面的距离、建筑物的大小和外形等有关。一般山地高差大、水域面积大、建筑物高大,不仅容易产生风切变,而且其强度也较大。

5.2.5

场地大气质量、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5.2.5 场地环境质量包括大气质量、噪声、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土壤氡浓度等,应通过调查,明确相关环境质量指标。当相关指标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与土壤氡浓度的测定、防护、控制相关的国家标准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该规范4.1.1条规定“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在4.2节中提出了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及防氡措施。

5.3 场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5.3.1

场地规划与设计时应对场地内外的自然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合理的利用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当需要进行地形改造时,应采取合理的改良措施,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
2 应保护和利用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并应采取措施,保持地表水的水量和水质;
3 应调查场地内表层土壤质量,妥善回收、保存和利用无污染的表层土;
4 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5 应合理规划和适度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应采取措施保证雨水的自然入渗。

条文说明

5.3.1 应对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察,包括地形、地貌和地表水体、水系以及雨水资源等。应对自然资源的分布状况、利用和改造方式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依据。
1 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
2 建设场地应避免靠近水源保护区;应尽量保护并利用原有场地水面。在条件许可时,尽量恢复场地原有河道的形态和功能。场地开发不能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3 应保护并利用场地浅层土壤资源和植被资源。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
4 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绿色基础设施,可减少基础设施投入,避免重复投资。应调查分析周边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和服务半径,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5 保证雨水能自然渗透涵养地下水,合理规划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5.3.2

场地规划与设计时应对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调查与利用评估,确定合理利用方式,确保利用效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利用地下水时,应符合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并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应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评估,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场地污水渗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2 利用地热能时,应编制专项规划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应对地下土壤分层、温度分布和渗透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开采对邻近地下空间、地下动物、植物或生态环境的影响;
3 利用太阳能时,应对场地内太阳能资源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4 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和周边风力资源以及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估。

条文说明

5.3.2 应对可资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勘察,包括太阳能、风能、地下水、地热能等。应对资源分布状况和资源利用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依据。
利用地下水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应保持原有地下水的形态和流向,不得过量使用地下水,避免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或场地沉降。
场地建筑规划设计,不仅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日照标准要求,还应为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发电提供有利条件。太阳能利用应防止建筑物的相互遮挡、自遮挡、局部热环境和集热器或电池板表面积灰等因素对利用效率的影响。应对太阳能资源利用的区域适应性、季节平衡等进行定量评估。
利用风能发电时应进行风能利用评估,包括选择适宜的风能发电技术、评估对场地声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等。

5.3.3

场地规划与设计时应对场地的生物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保持场地及周边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维持或恢复场地植物多样性;
2 应调查场地和周边地区的动物资源分布及动物活动规律,规划有利于动物跨越迁徙的生态走廊;
3 应保护原有湿地,可根据生态要求和场地特征规划新的湿地;
4 应采取措施,恢复或补偿场地和周边地区原有生物生存的条件。

条文说明

5.3.3 生物资源包括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微生物资源和生态湿地资源。场地规划应因地制宜,与周边自然环境建立有机共生关系,保持或提升场地及周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指标。

5.3.4

场地规划与设计时应进行场地雨洪控制利用的评估和规划,减少场地雨水径流量及非点源污染物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行雨洪控制利用规划,保持和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滞洪、蓄洪及排洪能力;
2 进行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
3 结合场地绿化景观进行雨水径流的入渗、滞蓄、消纳和净化利用的设计;
4 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地下水自然涵养能力;
5 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

条文说明

5.3.4 雨洪控制利用是生态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即充分利用河道、景观水体和绿化空间的容纳功能,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和不同季节的水位控制,减少市政雨洪排放压力,也为雨水利用、渗透地下提供可能。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开放的绿地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3.5

应将场地内有利用或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纳入建筑规划。

条文说明

5.3.5 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中,既有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保护建筑文化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之一。大规模拆迁重建与绿色建筑的理念是矛盾的。

5.3.6

应规划场地内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及回收利用的场所或设施。

条文说明

5.3.6 场地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包括并发建设过程和建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是回收利用的前提。

5.4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5.4.1

场地光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合理地进行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室外照明不应对居住建筑外窗产生直射光线,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光射入空中,地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宜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 建筑外表面的设计与选材应合理,并应有效避免光污染。

条文说明

5.4.1 应根据室外环境最基本的照明要求进行室外照明规划及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建筑物立面、广告牌、街景、园林绿地、喷泉水景、雕塑小品等景观照明的规划,应根据道路功能、所在位置、环境条件等确定景观照明的亮度水平,同一条道路上的景观照明的亮度水平宜一致;重点建筑照明的亮度水平及其色彩应与园林绿地、喷泉水景、雕塑小品等景观照明亮度以及它们之间的过渡空间亮度水平应协调。
在运动场地和道路照明的灯具选配时,应分析所选用的灯具的光强分布曲线,确定灯具的瞄准角(投射角、仰角),控制灯具直接射向空中的光线及数量。建筑物立面采用泛光照明时应考核所选用的灯具的配光是否合适,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投射角度是否正确,预测有多少光线溢出建筑物范围以外。还应考核建筑物立面照明所选用的标准是否合适。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中,所选用的路灯和投光灯的配光、挡光板设置、灯具的安装高度、设置位置、投光角度等都可能会对周围居住建筑窗户上的垂直照度产生眩光影响,需要通过分析研究确定。
玻璃幕墙所产生的有害光反射,是白天光污染的主要来源,应考虑所选用的玻璃产品、幕墙的设计、组装和安装、玻璃幕墙的设置位置等是否合适,并应符合《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的规定。

5.4.2

场地风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规划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
2 建筑布局宜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并宜通过设置防风墙、板、防风林带、微地形等挡风措施阻隔冬季冷风;
3 宜进行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

条文说明

5.4.2 建筑布局不仅会产生二次风,还会严重地阻碍风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这对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排放是非常不利的,应尽量避免。
建筑布局采用行列式、自由式或采用“前低后高”和有规律地“高低错落”,有利于自然风进入到小区深处,建筑前后形成压差,促进建筑自然通风。当然具体工程中最好采用计算机模拟手段优化设计。
计算机模拟辅助设计是解决建筑复杂布局条件下风环境评估和预测的有效手段。实际工程中应采用可靠的计算机模拟程序,合理确定边界条件,基于典型的风向、风速进行建筑风环境模拟,并达到下列要求:
1 在建筑物周围行人区1.5m处风速小于5m/s;
2 冬季保证建筑物前后压差不大于5Pa;
3 夏季保证75%以上的板式建筑前后保持1.5Pa左右的压差,避免局部出现旋涡或死角,从而保证室内有效的自然通风。
由于风向风速的统计方法十分复杂,尚无典型风环境气象条件的定义可循,国外进行风环境模拟时多采用风速风向联合概率密度作为依据,因此,如果能取得当地冬季、夏季和过渡季各季风速风向联合概率密度数据时,可选用此数据作为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若无法取得风速风向联合概率密度数据时,可选取当地的冬季、夏季和过渡季各季中月平均风速最大月的风向风速作为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
关于风环境模拟,建议参考COST(欧洲科技研究领域合作组织)和AIJ(日本建筑学会)风工程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进行模拟,具体要求如下:
1 计算区域:建筑覆盖区域小于整个计算域面积3%;以目标建筑为中心,半径5H范围内为水平计算区域。建筑上方计算区域要大于3H;
2 模型再现区域:目标建筑边界H范围内应以最大的细节要求再现;
3 网格划分:建筑的每一边人行区1.5m或2m高度应划分10个网格或以上;重点观测区域要在地面以上第3个网格和更高的网格以内;
4 入口边界条件:给定入口风速的分布(梯度风)进行模拟计算,有可能的情况下入口的k/e也应采用分布参数进行定义;
5 地面边界条件:对于未考虑粗糙度的情况,采用指数关系式修正粗糙度带来的影响;对于实际建筑的几何再现,应采用适应实际地面条件的边界条件;对于光滑壁面应采用对数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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