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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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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6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9.2.8

采取措施降低钢筋损耗,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80%以上的钢筋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得12分。
2 根据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按表9.2.8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2分。


条文说明

9.2.8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进行预审。对不使用钢筋的项目,本条得12分。
钢筋是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大宗消耗材料。钢筋浪费是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设计、施工不合理都会造成钢筋浪费。我国各地方的工程量预算定额,根据钢筋的规格不同,一般规定的损耗率为2.5~4.5%。根据对国内施工项目的初步调查,施工中实际钢筋浪费率约为6%。因此有必要对钢筋的损耗率提出要求。
专业化生产是指将钢筋用自动化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钢筋半成品,并进行配送的生产方式。钢筋专业化生产不仅可以通过统筹套裁节约钢筋,还可减少现场作业、降低加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施工环境和保证工程质量。本条参考有关定额标准及部分实际工程的调查数据,对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分档评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专业化生产成型钢筋用量结算清单、成型钢筋进货单,施工单位统计计算的成型钢筋使用率,现场钢筋加工的钢筋工程量清单、钢筋用量结算清单,钢筋进货单,施工单位统计计算的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采用专业化加工的建议文件,如条件具备情况、有无加工厂、运输距离等。

9.2.9

采用工具式定型模板等措施,提高模板的周转次数,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价并累计:
1 制定模板使用和提高模板周转次数施工措施,得2分;
2 根据工具式定型模板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按表9.2.9的规则评分,最高得6分。


条文说明

9.2.9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对不使用模板的项目,本条得8分。
建筑模板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木胶合板模板和竹胶合板模板发展迅速,目前与钢模板已成三足鼎立之势。
散装、散拆的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技术落后,模板周转次数少,费工费料,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废模板形成大量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工具式定型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可以通过定型单元,包括平面模板、内角、外角模板以及连接件等,在施工现场拼装成多种形式的混凝土模板。它既可以一次拼装,多次重复使用;又可以灵活拼装,随时变化拼装模板的尺寸。定型模板的使用,提高了周转次数,减少了废弃物的产出,是模板工程绿色技术的发展方向。
本条用定型模板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档评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定型模板进货单或租赁合同,模板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单位统计计算的定型模板使用率。

9.2.10

提高一次装修的排版设计及工厂化加工比例,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施工前对块材、板材和卷材进行排版设计,得3分;
2 根据门窗、幕墙、块材、板材的工厂化加工比例按表9.2.10的规则评分,最高得5分。


条文说明

9.2.10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块材、板材、卷材类材料包括地砖、石材、石膏板、壁纸、地毯以及木质、金属、塑料类等材料。施工前应进行合理排版,减少切割和因此产生的噪声及废料等。
门窗、幕墙、块材、板材加工应充分利用工厂化加工的优势,减少现场加工而产生的占地、耗能,以及可能产生的噪声和废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施工排版设计文件,建材工厂化加工比例计算书。

9.2.11

实施设计文件中绿色商店建筑重点内容,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参建各方进行绿色商店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得2分;
2 施工过程中以施工日志记录绿色商店建筑重点内容的实施情况,得2分。

条文说明

9.2.11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施工是把绿色商店建筑由设计转化为实体的重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除施工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施工生产能耗、保护环境外,设计文件会审也是关于能否实现绿色商店建筑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方责任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认真理解设计文件,以保证绿色商店建筑的设计通过施工得以实现。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各专业设计文件会审记录、施工日志记录。

9.2.12

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变更,评价分值为6分。

条文说明

9.2.12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绿色商店建筑设计文件经审查后,在建造过程中往往可能需要进行变更,这样有可能使绿色商店建筑的相关指标发生变化。本条旨在强调在建造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后的设计文件,若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整体建筑功能要求,对绿色商店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但不显著影响该建筑绿色性能,其变更可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应存留完整的资料档案,作为最终评审时的依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各专业设计文件变更记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

9.2.13

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机电系统的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评价分值为8分。

条文说明

9.2.13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进行预审。
随着技术的发展,现代建筑的机电系统越来越复杂。本条强调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的目的,就是让建筑机电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达到设计目标,保证绿色商店建筑的运行效果。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完整的机电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方案。对通风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动力系统的综合调试过程以及联合试运转过程。建设单位是机电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的组织者,根据工程类别、承包形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代建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机电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文件中机电系统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方案和技术要点,施工日志、调试运转记录。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设计方提供的综合调试和联合试运转技术要点文件。

10 运营管理

10.1 控 制 项

10.1.1

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条文说明

10.1.1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物业管理单位应提交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等管理制度细则,并说明实施效果。节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节能方案、节能管理模式和机制、分户分项计量收费等。节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节水方案、分户分类计量收费、节水管理机制等。节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维护和物业耗材管理。绿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苗木养护、用水计量和化学药品的使用制度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物业管理单位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文件、日常管理记录,并现场核查。

10.1.2

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

条文说明

10.1.2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商店建筑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可能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可回收利用垃圾,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厨余垃圾,含有重金属的电池、废弃灯管等有害垃圾,以及装修或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砖石和混凝土碎块、金属、竹木材等废料。首先,根据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处理要求等确立分类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收集设施,并对垃圾的收集、运输等进行整体的合理规划,如果设置小型有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应考虑其合理性。其次,制定包括垃圾管理运行操作手册、管理设施、管理经费、人员配备及机构分工、监督机制、定期的岗位业务培训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系统等内容的垃圾管理制度。最后,垃圾容器应具有密闭性能,其规格和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其数量、外观色彩及标志应符合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并置于隐蔽、避风处,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坚固耐用,不易倾倒,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建筑、环卫等专业的垃圾收集、处理的竣工文件和设施清单,垃圾管理制度文件,垃圾收集、运输等的整体规划,并现场核查。

10.1.3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条文说明

10.1.3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本条主要考察商店建筑的运行。除了本标准第10.1.2条已作出要求的固体污染物之外,建筑运行过程中还会产生各类废气和污水,可能造成多种有机和无机的化学污染,噪声、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物理污染,病原体等生物污染。为此需要通过合理的技术措施和排放管理手段,杜绝商店建筑运行过程中相关污染物的不达标排放。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制冷空调设备和系统 减少卤代制冷剂排放规范》GB/T 26205等的有关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文件,项目运行期排放废气、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

10.1.4

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10.1.4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绿色商店建筑设置的节能、节水设施,如热能回收设备、地源/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光热水设备、遮阳设备、雨水收集处理设备等,均应工作正常,才能使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本条主要考察其运营情况。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节能、节水设施的竣工文件、运行记录,并现场核查设备系统的工作情况。

10.1.5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条文说明

10.1.5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系统是商店建筑的主要用能设备,本条主要考察其实际工作正常,及其运行数据。因此,需对绿色商店建筑的上述系统及主要设备进行有效的监测,对主要运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记录;并对上述设备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自动控制,通过在各种不同运行工况下的自动调节来降低能耗。对于建筑面积15000m2以下的商店建筑应设简易有效的控制措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备自控系统竣工文件、运行记录,并现场核查设备及其自控系统的工作情况。

10.1.6

应制定并实施二次装修管理制度。

条文说明

10.1.6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本条考虑商店建筑装修频率较高而制定。商店建筑后期运行过程中,涉及很多店铺及小业主,而且经常涉及二次装修问题。商店建筑正常营业过程中,某个店铺的二次装修往往会对周边其他店铺产生影响,包括噪声、扬尘等,因此加强商店建筑的二次装修管理非常重要。二次装修管理制度应对装修施工资格、装修施工流程、建材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约束,确保实现绿色装修,尽量减少对其他店铺正常营业及顾客购物的影响。此外,二次装修还应注意防火等安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二次装修管理制度,二次装修过程的记录文件(施工记录、采购记录、照片等),并现场核查。

10.2 评 分 项

10.2.1

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 具有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规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条文说明

10.2.1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物业管理单位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需要,可达到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环保支出、降低成本的目的,减少由于污染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环境风险。
物业管理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以促进物业管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是在组织内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注重过程的控制,优化组织的活动、过程及其要素,通过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预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认证证书和工作文件。

10.2.2

节能、节水、节材、绿化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完善,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 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在现场明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得2分;
2 节能、节水设施运行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且有演练记录,得2分。

条文说明

10.2.2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绿色商店建筑能耗较高,尤其是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故应加强此类用能系统的运营管理。为了保证商店建筑低能耗、稳定、安全运营,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设施的现场操作规程,无论是自行运维还是购买专业服务,都需要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应对商店建筑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应具有完善应急措施,并有演练记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各个系统的节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值班人员的专业证书、各个系统运行记录,并现场检查。

10.2.3

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得3分;
2 与租用者的合同中包含节能、节水要求,得1分;
3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2分。

条文说明

10.2.3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管理是运行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手段,应在管理业绩上与节能、节约资源情况挂钩。因此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在保证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投诉率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现其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系统的耗能状况、水资源和各类耗材等的使用情况直接挂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是节能的有效方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业主和租用者以及管理企业之间的合同。

10.2.4

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 有绿色教育宣传工作记录,得4分;
2 公示室内环境和用能数据,得4分。

条文说明

10.2.4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在商店建筑的运行过程中,各小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意识与行为,直接影响绿色建筑的目标实现,因此需要坚持倡导绿色理念与绿色生活方式的教育宣传制度,形成良好的绿色行为与风气。
公示室内环境和用能数据的场所,应选择在中庭、大堂、出入口、收银台等公众可达、可视的场所。需要提醒的是,设置上述公示装置另一方面也要结合考虑流线设计和人流聚散,避免因此造成人为拥堵和混乱。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绿色教育宣传的工作记录与报道记录,并向建筑使用者核实

10.2.5

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使用单位的用能、用水进行计量收费,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分项计量数据记录完整,得3分;
2 对不同使用单位的用能、用水进行计量收费,得5分。

条文说明

10.2.5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大型商店建筑往往涉及众多小业主,为了激励其节能节水,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能源计量体系,包括按不同的用能系统分装总表、分表,以及对不同的使用单位分装子表,以实现“谁用能谁付费,用得多付得多”,从而实现行为节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分项计量数据记录、各个小业主的计量收费记录,并现场检查。

10.2.6

结合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并合理制定年度运营能耗、水耗指标和环境目标,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得4分;
2 合理制定年度能耗、水耗指标,得2分;
3 根据本条第1、2款,对各项设施进行运行优化,得2分。

条文说明

10.2.6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商店建筑运行能耗较高,因此有必要对其加强能源监管。一般来说,通过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可以找出一些低成本或无成本的节能措施,这些措施可为业主实现5%~15%的节能潜力。
由于商店建筑种类比较多,故很难用一个定额数据对其能耗进行限定和约束。但从整体节能的角度,项目有必要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合理设定目标,并基于目标对机电系统提出一系列优化运行策略,不断提升设备系统的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能效管理水平,真正落实节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方案及报告,公共设施系统优化运行方案及运行记录,并现场核实。

10.2.7

定期检查、调试公共设施设备,并根据运行检测数据进行设备系统的运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记录完整,得4分;
2 根据调试记录对设备系统进行运行优化,得4分。

条文说明

10.2.7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机电设备系统的调试不仅限于新建建筑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而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的工作。因此,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定期检查、调试设备系统,标定各类检测器的准确度,根据运行数据,或第三方检测的数据,不断提升设备系统的性能,提高商店建筑的能效管理水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调试、运行记录。

10.2.8

对空调通风系统、照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空调设备和风管的清洗计划,并具有清洗维护记录,得3分;
2 制定光源、灯具的清洁计划,并具有清洁维护记录,得3分。

条文说明

10.2.8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中央空调与通风系统是商店建筑中的一项重要设施,但目前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室内空气质量差的现象,因此除了科学开启商店建筑的通风系统外,运行过程中还应加强该系统的清洗维护。
物业管理单位应对重点场所定期巡视、测试或检查照度,按照标准规定清扫光源和灯具,以确保照度水平,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物业管理措施、清洗计划和工作记录。

10.2.9

定期对运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相关专业技术和节能新技术的培训及考核,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运行和维护培训计划,得2分;
2 执行培训计划,得2分;
3 实施培训考核,得2分。

条文说明

10.2.9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节能技术的有效运用是具体管理措施实施的最好体现。因此,应持续对运营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节能知识培训,使之掌握正确的节能理念和有效的节能技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运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及考核记录,上岗证书。

10.2.10

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满足商店建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基础配置要求,得2分;
2 智能化系统工作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得6分。

条文说明

10.2.10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通过智能化技术与绿色商店建筑其他方面技术的有机结合,可有效提升商店建筑综合性能,因此智能化系统设计上均要求达到基本配置。此外,对系统工作运行情况也提出了要求。智能化系统运行时应确保所有系统均正常运行。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智能化系统竣工文件、验收报告及运行记录,并现场核查。

10.2.11

对商店建筑的二次装修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确保二次装修管理制度实施和落实,评价分值为3分。

条文说明

10.2.11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本标准第10.1.6条主要考察商店建筑项目的管理机构是否对后期的二次装修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本条主要是考察二次装修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避免二次装修对其他店铺正常营业的影响。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二次装修过程的记录文件(施工记录、采购记录、照片等),并现场核查。

10.2.12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能耗等档案及记录齐全,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设置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得2分;
2 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完备,得2分;
3 记录数据完整,得2分。

条文说明

10.2.12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信息化管理是实现绿色商店建筑物业管理定量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建筑的安全、舒适、高效及节能环保的运行效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及设备、能耗监管、配件档案及维修记录是极为重要的。本条第3款是在本标准控制项第10.1.4条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更高一级的要求,要求相关的运行记录数据均为智能化系统输出的电子文件。应提供至少1年的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用冷热量的数据,作为评价的依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针对建筑物及设备的配件档案和维修的信息记录,能耗分项计量和监管的数据,并现场核查物业信息管理系统。

10.2.13

优化管理新风系统,确保良好的室内空气品质,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新风调节管理制度,新风系统满足不同工况运行的需求,得2分;
2 室内环境参数运行记录完善,得2分;
3 室内环境参数运行记录中,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空气品质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得2分。

条文说明

10.2.13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设置该条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目前大多商店建筑室内空气质量较差的问题。
商店建筑的特点是人流量大,室内热湿负荷变化大,室内空气质量较差,因此应合理开启新风系统,而且新风系统应根据不同的运行工况实现合理的调节,如分时段、分节假日、分季节等,通过新风量合理调节来保证各时段室内空气品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新风系统的运行记录,室内空气质量参数的检测报告等,并现场核实。

10.2.14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立和实施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得2分;
2 病虫害防治用品使用记录完整,得2分;
3 采用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得2分。

条文说明

10.2.14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是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病虫害坚持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并加强预测预报。因此,一方面提倡采用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另一方面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病虫害防治用品的进货清单与使用记录,并现场核查。

10.2.15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得3分;
2 可回收垃圾的回收比例达到90%,得2分;
3 对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和合理处置,得2分;
4 对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和合理处置,得2分。

条文说明

10.2.15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垃圾分类收集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分类处理或重新变成资源,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成本。
可生物降解垃圾是指垃圾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下,将垃圾中的有机物破坏或产生矿化作用,使垃圾稳定化和达到无害化降解的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垃圾管理制度文件、各类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工作记录,并进行现场核查和用户抽样调查。

11 提高与创新

11.1 一般规定

11.1.1

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加分项包括性能提高和创新两部分。

条文说明

11.1.1 绿色商店建筑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和阶段,都有可能在技术、产品选用和管理方式上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为鼓励性能提高和创新,在各环节和阶段采用先进、适用、经济的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本标准增设了相应的评价项目。比照“控制项”和“评分项”,本标准中将此类评价项目称为“加分项”。
本标准中的加分项内容,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性能提高,如采用高性能的空调设备、建筑材料以及空气处理措施、室内空气品质等,鼓励采用高性能的技术、设备或材料;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创新,如建筑信息模型(BIM)、碳排放分析计算、技术集成应用等,鼓励在技术、管理、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11.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当附加得分大于10分时,应以10分计。

条文说明

11.1.2 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考虑到与绿色建筑总得分要求的平衡,以及加分项对建筑“四节一环保”性能的贡献,本标准对加分项附加得分作了不大于10分的限制。附加得分与加权得分相加后得到绿色建筑总得分,作为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的最终依据。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符合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可都得分。

11.2 加 分 项

11.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高20%,或者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15%,评价分值为2分。

条文说明

11.2.1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5.2.3条的更高层次要求。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对于绿色建筑的节能与能源利用影响较大,而且对室内环境也有一定影响。为便于操作,参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做法,分别提供了规定性指标和性能化计算两种可供选择的达标方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分析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2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节能评价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2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11.2.2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1级要求。


条文说明

11.2.2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5.2.6条的更高层次要求,除指标数值以外的其他说明内容与第5.2.6条相同。尚需说明的是对于小型商店建筑中采用分体空调器、燃气热水炉等其他设备作为供暖空调冷热源的情况(包括同时作为供暖和生活热水热源的热水炉),可以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等规定的能效等级1级作为判定本条是否达标的依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3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且蓄能设备提供的设计日冷量或热量达到30%,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3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如若当地峰谷电价差低于2.5倍或没有峰谷电价政策的,或者经技术经济分析证明不合理的,本条不参评。
蓄冷蓄热技术虽然从能源转换和利用本身来讲并不节约,但是其对于昼夜电力峰谷差异的调节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满足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为此,宜根据当地能源政策、峰谷电价、能源紧缺状况和设备系统特点等进行选择。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分析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4

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4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重点鼓励的是钢结构体系、木结构体系,以及就地取材或利用废弃材料制作的砌体结构体系等,当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木结构,或地取材或利用废弃材料用量不小于60%时,本条可得分。对其他情况,尚需经充分论证后方可申请本条评价。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分析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竣工图、计算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5

采用有利于改善商店建筑室内环境的功能性建筑装修新材料或新技术,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5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商店建筑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室内环境不易保证,采用有利于改善商店建筑室内环境的功能性建筑装修新材料或新技术,有利于商店从业人员和顾客身体健康。
目前我国市场上已经有很多相关产品,可以用于改善室内环境,例如无毒涂料、抗菌涂料、调节湿度的建材、抗菌陶瓷砖、纳米空气净化涂膜等。纳米空气净化涂膜,其遇光后发生反应产生的物质能将甲醛分解成为水和二氧化碳,同时还能持久释放大量负离子,杀菌、消毒、除臭、降解异味,不产生二次污染,比较适合在商店建筑中使用。
国外不仅在室内环境改善方面已有很多高技术产品,而且已经具有相关标准规范,例如日本《调节湿度用建材吸/脱湿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湿度应答法 湿度变化测定吸放湿性的试验方法》JIS A1470-1-2008、美国《内墙涂料表面耐霉菌生长测试方法》ASTM-D 3273:2005等。
目前,我国也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涉及改善室内环境的相关产品标准,例如《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JC/T 1074、《负离子功能涂料》HG/T 4109、《负离子功能建筑室内装饰材料》JC/T 2040、《建筑材料吸放湿性能测试方法》JC/T 2002、《调湿功能室内建筑装饰材料》JC/T 2082、《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GB/T 1741、《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 21866、《抗菌陶瓷制品抗菌性能》JC/T 897、《建筑用抗菌塑料管抗细菌性能》JC/T 939、《抗菌涂料》HG/T 3950、《镀膜抗菌玻璃》JC/T 1054、《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JC/T 2039等。这些标准为改善室内环境的功能性绿色建材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依据和质量保证,将进一步加快我国在这一领域发展步伐,满足客户对日益提高室内环境的客观需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以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1.2.6

对营业厅等主要功能房间采取有效的空气处理措施,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6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主要功能房间不仅是指营业厅,还包括商店中其他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如会议室、影剧院、餐厅等),以及其他的人员经常停留空间或区域(如办公区域等)。空气处理措施包括在空气处理机组中设置中效过滤段、在主要功能房间设置空气净化装置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暖通空调专业设计图纸和文件;运行评价查阅暖通空调专业竣工图纸、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运行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并现场检查。

11.2.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规定限值的70%,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7 本条适用于运行评价。
本条是第8.1.6条的更高层次要求。以TVOC为例,英国BREEAM新版文件的要求已提高至300μg/m³,比我国现行国家标准还要低不少。甲醛更是如此,多个国家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均在50μg/m³~60μg/m³的水平,相比之下,我国的0.08mg/m³的要求也高出了不少。在进一步提高对于室内环境质量指标要求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了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条件和装修材料工艺水平,因此,将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值的70%作为室内空气品质的更高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室内污染物检测报告(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11.2.8

建筑方案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结合场地特征和建筑功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性能,评价分值为2分。

条文说明

11.2.8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设计创新,通过对建筑设计方案的优化,降低建筑建造和运营成本,提高绿色商店建筑设计与技术水平。例如,建筑设计充分体现我国不同气候区对自然通风、保温隔热等节能特征的不同需求,建筑形体设计等与场地微气候结合紧密,应用自然采光、遮阳等被动式技术优先的理念,设计策略明显有利于降低空调、供暖、照明、生活热水、通风、电梯等的负荷需求、提高室内环境、减少建筑用能时间或促进运行阶段的行为节能,等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分析论证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分析论证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9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9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虽然选用废弃场地、利用旧建筑具体技术存在不同,但同属于项目策划、规划前期均需考虑的问题;而且基本不存在两点内容可同时达标的情况。故进行合并处理,以提高加分项的有效适用程度。
我国城市可建设用地日趋紧缺,对废弃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利用废弃场地进行绿色建筑建设,在技术难度、建设成本方面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价。因此,对于优先选用废弃地的建设理念和行为进行鼓励。本条所指的废弃场地主要包括裸岩、石砾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坑、废旧仓库或工厂弃置地等。绿色建筑可优先考虑合理利用废弃场地,采取改造或改良等治理措施,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与再利用评估,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本条所指的“尚可利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虽然目前多数项目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目方很难有权选择利用旧建筑。但仍需对利用“可利用的”旧建筑的行为予以鼓励,防止大拆大建。对于一些从技术经济分析角度不可行、但出于保护文物或体现风貌而留存的历史建筑,由于有相关政策或财政资金支持,因此不在本条中得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检测报告,并现场核实。

11.2.10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2分。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任意一个阶段应用,得1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阶段应用,得2分。

条文说明

11.2.10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BIM是在CAD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BIM是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使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能够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的应对,实现数据共享并协同工作。
BIM技术支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信息管理和利用。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支持基于BIM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极大地提升建筑工程信息化整体水平,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效地避免由于数据不通畅带来的重复性劳动,大大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显著降低成本。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规划设计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报告;运行评价查阅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行维护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报告。

11.2.11

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

11.2.11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建筑碳排放计算及其碳足迹分析,不仅有助于帮助绿色建筑项目进一步达到和优化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目标,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对于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量。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我国也有了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和一定量的案例实践。在计算分析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相关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做到有的放矢。绿色建筑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载体,理应将此作为一项技术措施同步开展。
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包括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工况下的资源消耗碳排放量。设计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主要分析建筑的固有碳排放量,运行阶段主要分析在标准运行工况下建筑的资源消耗碳排放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设计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以及相应措施;运行评价查阅设计、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以及相应措施的运行情况。

11.2.12

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并有明显效益,评价总分值为2分。采取一项,得1分;采取两项及以上,得2分。

条文说明

11.2.12 本条适用于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主要是对前面未提及的其他技术和管理创新予以鼓励。对于不在前面绿色建筑评价指标范围内,但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实现良好性能的项目进行引导,通过各类项目对创新项的追求以提高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当某项目采取了创新的技术措施,并提供了足够证据表明该技术措施可有效提高环境友好性,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或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时,可参与评审。项目的创新点应较大地超过相应指标的要求,或达到合理指标但具备显著降低成本或提高工效等优点。本条未列出所有的创新项内容,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相关证明,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即可认为满足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时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分析论证报告;运行评价时查阅相关竣工图、分析论证报告,并现场核实.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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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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