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信息
- 强制性
- 全文强制
共 270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1.0.1
为使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是在《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91(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原规范实施二十多年来,国内外对博物馆和博物馆建筑的研究取得很大进展,一些概念性的认识有了深刻的变化,博物馆建设积累了不少经验,博物馆的主管部门也新颁布或修订了一些博物馆管理和建设的规范、标准。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规范编制组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博物馆建筑设计。
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是对博物馆建筑设计在功能、安全、卫生方面的最基本要求,在博物馆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设计中应遵照执行。
博物馆类型繁多,建设内容十分复杂和宽泛,规范实难全部涵盖。因此在建筑设计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需按各博物馆的工艺设计进一步确定其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技术参数。
1.0.3
按博物馆的藏品和基本陈列内容分类,博物馆可划分为历史类博物馆、艺术类博物馆、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综合类博物馆等四种类型。
条文说明
1.0.3 博物馆分类的方法很多,按藏品和基本陈列内容进行分类的方法,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最大的普适性。对博物馆的分类,各国规定不同。日本相关法令将博物馆“大致区分”为综合博物馆、人文系统博物馆和自然系统博物馆;《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博物馆大致归纳为三类,即艺术博物馆、历史博物馆、科学博物馆;《中国大百科全书》博物馆类型条中认为:“在现阶段,参照国际上一般使用的分类法,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将中国博物馆划分为历史类、艺术类、科学与技术类、综合类这四种类型是合适的。”
本条规定与《中国大百科全书》博物馆类型的划分相同。中、英百科全书的相关条文见表1,以供使用本规范时参照。
对于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本规范仅对其中自然博物馆、技术博物馆、科技馆等建筑设计作了规定。自然博物馆包括自然历史、地质、矿物、土壤、古生物、水产等博物馆,技术博物馆包括工业、农业、水利、造纸、印刷、建筑、机械、电信、医学等博物馆。
图示暂不可用
1.0.4
博物馆建筑可按建筑规模划分为特大型馆、大型馆、大中型馆、中型馆、小型馆等五类,且建筑规模分类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条文说明
1.0.4 博物馆建筑的规模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博物馆收藏、教育和研究方面的规模或水平,并与投资、用地规模、功能用房的面积分配、技术经济指标等直接相关。
近年博物馆建筑有大型化的趋势。如综合类博物馆建筑,国家级、省级、直辖市级常在50000㎡以上;省会、部级常在20000㎡~50000㎡之间;省重点市多在10000㎡~20000㎡之间。其他类型如省级美术馆建筑也扩至30000㎡上下。因此,根据我国现状,本规范对原规范的规模分类作了修订。鉴于我国现行有关规定,5000㎡及其以下称小型建筑,20001㎡及其以上称大型建筑,故将中型馆的范围设在5001㎡和20000㎡之间;同时,因为10000㎡~20000㎡的博物馆,往往具有地区性藏品收藏与保护中心的功能,所以将中型博物馆再细分为大中型和中型两类。50000㎡以上的博物馆已与国际上顶级博物馆规模相当,划为特大型馆。
1.0.5
博物馆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在完整的工艺设计基础上进行,满足博物馆功能及其适度调整的要求,并适应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 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使用环境符合国家现行卫生标准的规定;
3 保障使用者安全,应满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婴幼儿监护人等使用和安全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要求;
4 保护藏品、展品安全,避免人为破坏和自然破坏;
5 因地制宜,与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结合,满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6 在建设全过程中对展陈、环境、装修、标识、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等进行协调设计。
条文说明
1.0.5 本条规定是博物馆建筑设计中应遵循的原则。
1 关于博物馆的功能,1979年我国《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中规定:“博物馆是文物和标本的主要收藏机构、宣传教育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是我国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博物馆收藏、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的三大功能。博物馆的功能也随社会和博物馆自身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延伸。如在收藏功能中渗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为未来征集的内容;在研究和教育功能中加入了科学普及的因素,引入传播的概念;在三大功能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功能如娱乐、旅游、环保等,从而使博物馆的功能更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求。
每一博物馆的功能都是独特的。因而对每一博物馆建筑的功能要求也是独特的。所以,博物馆的建设必须有完整的工艺设计,才能进入建筑设计阶段。否则,建筑设计难以保证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甚至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失。本规范用工艺设计一词,泛指博物馆建设的前期工作所确定的建设纲领和内容,可包含博物馆的定位、功能策划和发展目标,藏品的收藏、保护和利用计划,展陈设计,教育与研究计划,观众目标、数量的预测和服务规划,环境评估,建筑的规划、流线组织和面积分配的要求,投资,效益,运营,管理等。工艺设计一般对未来10年~15年,甚至20年博物馆功能的发展作出规划。
博物馆的功能是发展的,功能有适时调整的问题。如藏品数量和种类、观众人数的逐年增加,展示内容与方式、藏品保护、教育和研究的进步和变化等。即使基本陈列,也需适时调整。同时博物馆建筑也经常遇到因投资、用地等原因需要分期建设,因功能发展需要改建和扩建。所以博物馆建筑应满足博物馆功能适度调整的要求,并应适应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 公共场所内的卫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值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办公区内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规定,餐饮设施要满足卫生防疫要求,藏品保存场所需要同时满足藏品保护和公众或工作人员使用环境的卫生要求,等等。
3 建筑设计从总平面到建筑细部都应重视使用者的安全问题,除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外,还应对具体人群和具体设计的适用和安全问题作详尽的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如:高峰时段或突发事件时观众的安全疏散;科技馆展教互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与人体接触的建筑部件、展具、家具等不应有可能产生伤害人体的孔洞、空隙、坚硬锐角;楼地面的防滑措施,轮椅通道的坡度;自动扶梯挡板与楼层栏杆交接处空隙的防护设施;与儿童接触的绿地不可栽种带刺植物;规范中需设置安全玻璃的部位等等。
对特殊群体的安全和使用方便的关注,是建筑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博物馆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并应具备必要的设施与设备,以方便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婴幼儿监护人以及不同民族和外国人等的使用。
保证观展环境良好和公众安全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目标,为此,必须对观众的数量和组成作详尽的分析,以便提供起码的面积和设施。博物馆年观众量的统计与发展预测,是从整体上分析博物馆规模、效益的重要依据。高峰日、高峰时段的观众人数则与建筑公众区的空间规划关系更为密切。某一国外专著认为“设计日”(即高峰日)和高峰时段的观众量,可以根据年参观人数的月分布率和日分布率来预测。按其假设的案例计,高峰日、高峰时段人数分别为年的7‰和2‰,高峰时段是高峰日的28%~29%;在此书作者为我国某美术馆所作的策划报告中,则将高峰时段人数定为高峰日的40%,设其月、日分布率不变,其高峰时段则为年的2.8‰;广东省博物馆预期年参观量为118.7万人,高峰日参观量为8000人,高峰时段设为9:00~10:00,其人流量按3704人计。按此例,高峰日、高峰时段分别为年的6.7‰和3.1‰,高峰时段是高峰日的46.3%。这些论述或实例可作参考,但很难以此为据,因为从我国博物馆的现状和发展情况看来,年参观量、月分布率、日分布率及高峰时段观众人数等,受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且正在变化之中,就现有资料还很难得出较为精确的数据。
相对于人口总量而言,我国博物馆的数量是较少的,大多数博物馆都面临在高峰日、高峰时段人流拥挤的问题。因为教育用房和商业设施的容量是可以确定的,所以观展人数的多少是问题的核心。因此探讨展厅能容纳多少观众,其合理量和极限量是多少,是当前设计和管理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根据我国博物馆的实际情况,本规范使用了展厅观众“合理密度”、“高峰密度”、“合理限值”、“高峰限值”等概念,目的是为建筑中的展厅、出入口广场、服务设施、安全疏散等设计能与观众数量相匹配,以保证良好的观展环境与公众安全。
4 导致藏品损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日本博物馆学家岩崎以图1表示:
建筑应为藏品入馆收藏、陈列展览、修复保养、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免遭自然或人为破坏提供条件,设计应在总平面至建筑构造、结构、设备等全面满足藏品安全对建筑的技术要求。有珍贵藏品的博物馆建筑是“重要建筑物”,在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安全防范方面有较高要求。本规范中“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博物馆建筑”,可包括县级以上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部门确定的重点美术馆,科技、教育部门确定的重要的自然博物馆、技术博物馆、科技馆、高校博物馆等建筑。
建筑的安全防护等级主要与藏品价值的评估相关。工艺设计应对博物馆及其藏品、藏品部位风险等级,防护级别、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等予以确定,并在建筑设计中落实。按国家规定,典藏、保护、展示有关历史、文化、艺术、自然科学、技术方面文物、标本等实物的博物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和《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的规定,非典藏、保护、展示有关历史、文化、艺术、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文物、标本等实物的博物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
6 博物馆建设涉及诸多复杂的专业技术,且各专业设计常不与建筑设计同步,需要在建设全过程中互相协调、配合,才能全面满足博物馆功能的要求。
室内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标识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 10001、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 13495.1的规定。
图示暂不可用
1.0.6
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6 我国的博物馆分别由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如:历史类、艺术类等博物馆隶属文化部系统;自然博物馆、科学技术馆隶属中国科学院和地方科委;学校的博物馆隶属教育部系统;一些专业博物馆如煤炭博物馆、邮政博物馆则隶属于相关的政府部门。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 术 语
2.0.1 博物馆建筑 museum building
为满足博物馆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开展教育、研究和欣赏活动,以及为社会服务等功能需要而修建的公共建筑。
条文说明
2.0.1 关于博物馆的定义,1989年9月《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第二条规定:“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营利的永久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见证物。”规定同时指出:除被指定为“博物馆”的机构外,具有博物馆资格的机构还包括自然、考古及人类学的古迹与遗址以及历史古迹与遗址;植物园、动物园、水族馆和人工生态园;科学中心与天文馆;由图书馆及档案馆长期经办的保护研究所及展览厅;自然保护区;经有关机构认定的,具有博物馆的部分或全部特征的其他机构。2007年8月,该规定又作了修订,其定义中的“永久机构”改为“常设机构”,“人类及人类环境的见证物”改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的规定在学界仍有争议,各国的相关法令也存在差异。
本条关于博物馆建筑的规定,是根据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第二条规定编制的。该条规定指出: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在博物馆学专业文献中,“博物馆”与“博物馆建筑”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指机构,后者指建筑;而在一些建筑学专业的文献资料中,“博物馆”一词则常是“博物馆建筑”。考虑规范条文叙述明确性的需要,本规范中“博物馆”一词专指博物馆机构,而为之建设的建筑则称为“博物馆建筑”。
2.0.2 历史类博物馆 museum of history
以历史的观点来展示藏品,主要按编年次序为重要的历史事件提供实证和文献资料的博物馆。
2.0.3 艺术类博物馆 museum of art
主要展示其藏品的艺术与美学价值的博物馆。
2.0.4 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museu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
以分类、发展或生态的方法展示自然界,以立体的方法从宏观或微观方面展示科学成果的博物馆。
2.0.5 综合类博物馆 comprehensive museum
综合展示自然、历史、艺术方面藏品的博物馆,通常为地区性的地志博物馆。
2.0.6 纪念馆 memorial museum
为纪念某一历史事件、人物而设立的博物馆,属历史类博物馆的一种。
2.0.7 美术馆 art museum
为教育、研究和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美术藏品的艺术博物馆。
2.0.8 科技馆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的,开展科普展览、科技培训等活动的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2.0.9 陈列馆 exhibition hall
小型的或专题性的博物馆。
2.0.10 自然博物馆 museum of nature history
以分类、生态和历史的观点了解自然和人类环境,展示其进化过程的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2.0.11 技术博物馆 museum of technology
收集、保存、展示和研究产业、专业或是专项工程技术成果的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
2.0.12 工艺设计 process design
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建筑设计任务书编制等建设前期工作确定的博物馆建设纲要和技术内容。
2.0.13 藏品 collection
博物馆库藏或在展的具有收藏、展示、传播、研究价值的文物、标本、艺术品、科技展品、工程技术产品、音像制品、模型等的总称。
2.0.14 展品 exhibits
向观众展示的藏品及其辅助资料、科技展品、互动或声像演示装置、模型、图文板等的总称。
2.0.15 展厅 exhibition hall
为向观众展示展品而设置的专用房间。
2.0.16 基本陈列厅 fundamental display hall
为展示博物馆的主要收藏和基本内容而设置的展厅。
条文说明
2.0.16 基本陈列厅又称常设展厅。
2.0.17 临时展厅 temporarily exhibition hall
为短期展示、适时更替的展品而设置的展厅。
条文说明
2.0.17 临时展厅又称特别展厅。
2.0.18 儿童展厅 children′s exhibition hall
为展示适于学龄前儿童的展品而设置的展厅。
2.0.19 特殊展厅 special exhibition hall
生态陈列、全景画、天象厅、声像演示、装置艺术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展厅的统称。
2.0.20 综合大厅 comprehensive hall
对观众开放,兼具展品展示和交通枢纽功能的建筑空间。
2.0.21 展厅净面积 net area of gallery
展厅的使用面积,包括展品、展具、展览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范围的占地面积和观众使用的观展活动、通行面积。
2.0.22 展品占地率 area ratio of exhibits
展厅内展品、展具、展览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范围的占地面积与展厅净面积之比,以百分比表示。
条文说明
2.0.22 展品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占地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设置玻璃橱、柜保护的展品算至橱、柜边缘;设置安全警戒线保护的展品,算至安全警戒线;无需特殊保护或互动性的展品,算至展品外缘0.6m。
2.0.23 展厅观众合理密度 reasonable density of attendance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观展环境、展品和观众安全能得到充分保证,且空气质量维持良好时,展厅净面积每平方米能容纳的最大观众人数。简称合理密度。
2.0.24 展厅观众高峰密度 peak density of attendance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观展环境、展品和观众安全不能得到充分保证,空气质量下降趋向允许限值而需限制厅外观众进入时,展厅净面积每平方米能容纳的最大观众人数。简称高峰密度。
2.0.25 展厅观众合理限值 reasonable limiting value of at-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达到合理密度时的观众人数。简称合理限值。
2.0.26 展厅观众高峰限值 peak limiting value of attendanc
在一定的展览方式条件下,展厅内达到高峰密度时的观众人数。简称高峰限值。
2.0.27 藏品保存场所 spaces for collection
藏品库区、展厅和藏品技术区等有藏品的建筑空间的总称。
2.0.28 藏品库区 collection storage area
为藏品收藏及管理而专设的房间、通道等建筑空间的总称,由库前区和库房区组成。
2.0.29 库前区 collection management area
藏品库区内接收、管理藏品的工作区域。
2.0.30 库房区 collection storage rooms
藏品库区内收藏藏品的区域,包括藏品库房及其走道。
2.0.31 库房区总门 gate of storage rooms
库前区进入库房区的门。
2.0.32 拆箱间 collection unpacking room
对进入库前区的藏品箱、包进行开箱、拆包、清点工作的房间。
条文说明
2.0.32 拆箱间又称拆包间、接纳室。
2.0.33 鉴选室 Identification room
对开箱、拆包后的藏品进行初步鉴定、甄别的房间。
2.0.34 暂存库 temporary storage room
库前区内为暂时存放尚未清理、消毒的藏品而专设的房间。
2.0.35 周转库 revolution storage room
为暂时存放已提陈出库待使用、外展,或是已使用、外展待入库的藏品而专设的房间。
2.0.36 缓冲间 buffer room
为对温湿度敏感的藏品入库前或出库后适应温湿度变化而专设的房间。
2.0.37 鉴赏室 appreciation room
库前区内供专业人员鉴赏、研究藏品的房间。
2.0.38 展具 exhibits container
展品展示中使用的橱柜、台座、支架、隔板、镜框、瓶罐等。
2.0.39 藏具 collection container
藏品保管中使用的橱柜、台座、支架、箱盒、囊匣、镜框、瓶罐等。
条文说明
2.0.39 藏具又称保管装具。
2.0.40 消毒室 disinfection room
用熏蒸、冷冻、低氧等化学或物理方法对藏品进行杀虫、灭菌的专用房间。
2.0.41 熏蒸室 fumigation room
用气化化学药品对藏品进行杀虫、灭菌的消毒室。
2.0.42 信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对博物馆的藏品、展览、管理等信息进行采集、制作、处理、储存和传播等功能用房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