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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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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
全文强制

共 215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15 条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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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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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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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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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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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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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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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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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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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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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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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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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规定

强制性条文规定

强制性条文规定

现批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0-2015 ,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7 、4.2.8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条文目录

共 21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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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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