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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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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4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6.2.9-6.2.11

6.2.9  当坡顶作用有线性分布荷载、均布荷载和坡顶填土表面不规则时或岩土边坡为二阶竖直时,在支护结构上产生的侧压力可按本规范附录B简化计算。


6.2.10  当边坡的坡面为倾斜、坡顶水平、无超载时(图6.2.10),土压力的合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边坡破坏时的平面破裂角可按公式(6.2.10-3)计算:

式中:Ea——水平土压力合力(kN/m);

    Ka——水平土压力系数;

    h——边坡的垂直高度(m);

    γ——支护结构后的土体重度,地下水位以下用有效重度(kN/m3);

    α′——边坡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c——土的黏聚力(kPa);

    φ——土的内摩擦角(°);

    θ——土体的临界滑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图6.2.10 边坡的坡面为倾斜时计算简图


6.2.11 考虑地震作用时,作用于支护结构上的地震主动土压力可按本规范公式(6.2.3-1)计算,主动土压力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ρ——地震角,可按表6.2.11取值。

表6.2.11 地震角ρ

条文说明

6.2.9 本条提出的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土压力计算公式,是依据土压力理论结合经验而确定的半经验公式。
本条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边坡为二阶时,岩土边坡土压力的计算公式。二阶的直立岩土质边坡是常见的边坡,根据平面滑裂面导出了在二阶的边坡上总岩土压力计算式与滑裂面的倾角。二阶直立岩石边坡上总岩石压力计算式与滑裂面的倾角计算的计算公式与二阶直立土质边坡的计算基本相同,但如岩体中存在外倾结构面时,滑裂面的倾角取外倾结构面的倾角。对于单阶边坡,此式可退化到朗肯公式。


6.2.10 当土质边坡的坡面为倾斜时,根据平面滑裂面,得到了土压力计算公式与滑裂面的计算公式(6.2.10)。
本条规定的关于边坡坡面为倾斜时的土压力计算公式,可以确定边坡破坏时平面破裂角。用公式(6.2.10)计算主动土压力值与公式(6.2.3)的值一致,但对一般的斜边坡公式(6.2.10)比公式(6.2.3)更为简洁,当α=90°或倾斜边坡坡高为临界高度时,θ=(α+φ)/2。


6.2.11 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地震作用时的土压力计算,应考虑地震角的影响,地震角的大小与地震设计烈度有关,并采用库仑理论公式计算。本规范中的关于地震情况下的土压力计算公式,是参照国内建筑、铁路、公路、交通等行业的抗震规范提出的,计算时,土的重度除以地震角的余弦,墙背填土的内摩擦角和墙背摩擦角分别减去地震角和增加地震角。地震角的取值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中的值。

6.3 侧向岩石压力

6.3.1-6.3.2

   6.3.1  对沿外倾结构面滑动的边坡,主动岩石压力合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θ——边坡外倾结构面倾角(°);

    cs——边坡外倾结构面黏聚力(kPa);

    φs——边坡外倾结构面内摩擦角(°);

    Kq——系数,可按公式6.2.3-3)计算;

    δ——岩石与挡墙背的摩擦角(°),取(0.33~0.50)φ。

  当有多组外倾结构面时,应计算每组结构面的主动岩石压力并取其大值。


6.3.2  对沿缓倾的外倾软弱结构面滑动的边坡(图6.3.2),主动岩石压力合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四边形滑裂体自重(kN/m);

    L——滑裂面长度(m);

    θ——缓倾的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倾角(°);

    cs——外倾软弱结构面的黏聚力(kPa);

    φs——外倾软弱结构面内摩擦角(°)。

图6.3.2 岩质边坡四边形滑裂时侧向压力计算

条文说明

6.3.1 岩体与土体不同,滑裂角为外倾结构面倾角,因而由此推出的岩石压力公式与库仑公式不同,当滑裂角θ=45°+φ/2时公式(6.3.1)即为库仑公式。当岩体无明显结构面时或为破碎、散体岩体时θ角取45°+φ/2。


6.3.2 有些岩体中存在外倾的软弱结构面,即使结构面倾角很小,仍可能产生四面楔体滑落,对滑落体的大小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滑落体的稳定分析采用力多边形法验算。

6.3.3 -6.3.5

6.3.3  岩质边坡的侧向岩石压力计算和破裂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无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应以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按侧向土压力方法计算侧向岩石压力;对坡顶无建筑荷载的永久性边坡和坡顶有建筑荷载时的临时性边坡和基坑边坡,破裂角按45°+φ/2确定,Ⅰ类岩体边坡可取75°左右;坡顶无建筑荷载的临时性边坡和基坑边坡的破裂角,Ⅰ类岩体边坡取82°;Ⅱ类岩体边坡取72°;Ⅲ类岩体边坡取62°;Ⅳ类岩体边坡取45°+φ/2°;

  2  当有外倾硬性结构面时,应分别以外倾硬性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参数按本规范第6.3.1条的方法和以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按侧向土压力方法分别计算,取两种结果的较大值;破裂角取本条第1款和外倾结构面倾角两者中的较小值;

  3  当边坡沿外倾软弱结构面破坏时,侧向岩石压力应按本规范第6.3.1条和第6.3.2条计算,破裂角取该外倾结构面的倾角,同时应按本条第1款进行验算。


6.3.4  当岩质边坡的坡面为倾斜、坡顶水平、无超载时,岩石压力的合力可按本规范公式(6.2.10-1)计算。当岩体存在外倾结构面时,θ可取外倾结构面的倾角,抗剪强度指标取外倾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当存在多个外倾结构面时,应分别计算,取其中的最大值为设计值。


6.3.5  考虑地震作用时,作用于支护结构上的地震主动岩石压力应按本规范第6.3.1条公式(6.3.1-1)计算,其主动岩石压力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ρ——地震角,可按本规范表6.2.11取值。


条文说明

6.3.3 本条给出滑移型永久性边坡且坡顶无建筑荷载时岩质边坡侧向岩石压力计算方法,以及破裂角设计取值原则。本条中的无建筑荷载主要是指无重要建筑物或荷载较大的建筑物。本条规定侧压力可按理论公式和按取等效内摩擦角的经验公式计算,两者中取大值作为设计依据。一般情况下,由于规定的等效内摩擦角取得很大,经验公式算出的结果都会小于理论公式计算的结果(除Ⅵ类岩体边坡外)。当岩质和结构面结合程度高时,导致按理论计算公式计算得到的推力为零或极小,以致不需要支护或支护量极少。为保证工程安全,实际工程中这种情况下仍然需要一定的支护。经验公式不会算出推力为零或极小的情况,起到了保证最少支护量的作用。经验公式计算考虑以下因素:①建筑岩石边坡在使用期内,受不利因素与时间效应的影响,岩石及结构面强度可能软化降低;②考虑偶然地震荷载作用的不利影响;③考虑地质参数取值可能存在变异性的不利影响,本条的计算方法力图达到边坡支护的可靠度,满足现行标准的要求。
对临时岩质边坡侧向岩石压力计算和破裂角的取值作出一定的修正,其依据是临时边坡设计中可以不考虑时间效应和地震效应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因此岩压力的计算可以适当放松,按经验公式计算时等效内摩擦角可取规范中的高值;另外,对于破裂角的取值也可提高。但坡顶有建(构)筑物荷载的临时边坡应考虑坡顶建(构)筑物荷载对边坡塌滑区范围的扩大影响,同时应满足永久性边坡的相关规定。


6.3.4 当岩石边坡的坡面为倾斜时,根据平面滑裂面假定,得到了岩石压力计算公式与滑裂面的计算公式[同公式(6.2.10)],如果岩体中存在外倾结构面时,滑裂面的倾角取外倾结构面的倾角。


6.3.5 在地震作用下,考虑地震作用时的岩石侧压力计算,应考虑地震角的影响,地震角的大小与地震设计烈度有关。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2006(2009年版)条文说明中第6.1.6条,工程震害调查表明,位于岩石地基上的挡土墙震害比在土基上的挡土墙稍轻微,因而岩石地基上的地震角取值与本规范第6.2.11条相同,并采用库仑理论公式计算。

7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7.1.3

    7.1.1  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下地区、建(构)筑物位于岩土质边坡塌滑区、土质边坡1倍边坡高度和岩质边坡0.5倍边坡高度范围的边坡工程。


7.1.2  对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列边坡应优先采用排桩式锚杆挡墙、锚拉式桩板挡墙或抗滑桩板式挡墙等主动受力、变形较小、对边坡稳定性和建筑物地基基础扰动小的支护结构:

  1  建(构)筑物基础置于塌滑区内的边坡;

  2  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坡体软弱、开挖后稳定性较差的边坡;

  3  建(构)筑物及管线等对变形控制有较高要求的边坡;

  4  采用其他支护方案在施工期可能降低边坡稳定性的边坡。


7.1.3  对坡顶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管线等可能引发较大变形或危害的边坡工程应加强监测并采取设计和施工措施。当出现可能产生较大危害的变形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843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7.1.1 本条确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及坡顶有建(构)筑物时边坡工程的分类。可分为坡顶有既有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边坡与坡顶建(构)筑物同步施工的边坡工程及坡顶新建建(构)筑物的既有边坡工程。对7度以上地区,可参照本章相关规定并结合地区特点加强处理。


7.1.2 当坡顶邻近有重要建筑物时,支护结构方案选择时应优先选择排桩式锚杆挡墙、锚拉式桩板式挡墙或抗滑桩,其具有受力可靠、边坡变形小、施工期对边坡稳定性和建筑地基基础扰动小的优点,对土质边坡或有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宜采用预应力锚杆,更有利于控制边坡变形,确保坡顶建(构)筑物安全。除按本章优选支护方案外,还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 边坡开挖对坡顶邻近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不利影响程度;
  2 坡顶邻近建筑物基础形式及距坡顶邻近建筑物的距离;
  3 坡顶邻近建(构)筑物及管线等对边坡变形的接受程度;
  4 施工开挖期边坡的稳定状况及施工安全和可行性。

7.2 设计计算

7.2.1-7.2.2

7.2.1  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查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平面布置、基础荷载、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建(构)筑物的开裂及场地变形以及地下管线等现状情况;

  2  应根据基础方案、构造做法和基础到边坡的距离等因素,考虑建筑物基础与边坡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

  3  应考虑建筑物基础传递的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和弯矩等对边坡支护结构强度和变形的影响,并应对边坡稳定性进行验算;

  4  应考虑边坡变形对地基承载力和基础变形的不利影响,并应对建筑物基础和地基稳定性进行验算;

  5  边坡支护结构距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坡顶建筑(构)物抗倾覆、基础嵌固和传递水平荷载等要求,其值应根据设防烈度、边坡的稳定性、边坡岩土构成、边坡高度和建筑高度等因素并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综合确定;不满足时应根据工程和现场条件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6  对于有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以及土质边坡,边坡开挖后不应使建(构)筑物的基础置于有临空且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体上和稳定性极差的土质边坡塌滑区。


7.2.2  边坡与坡顶建(构)筑物同步设计的边坡工程及坡顶新建建(构)筑物的既有边坡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坡顶重要建(构)筑物产生的垂直荷载直接作用在边坡潜在塌滑体上;应采取桩基础、加深基础、增设地下室或降低边坡高度等措施,将建(构)筑物的荷载直接传至边坡潜在破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

  2  新建建(构)筑物的基础设计、边坡支护结构距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的距离应满足本规范第7.2.1条的相关规定;

  3  应考虑建(构)筑物基础施工过程引起地下水变化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4  位于抗震设防区,边坡支护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坡顶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按抗震不利地段考虑,地震效应放大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5  新建建(构)筑物的部分荷载作用于原有边坡支护结构而使其安全度和耐久性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843的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条文说明

7.2.1、7.2.2 当坡顶建筑物基础位于边坡塌滑区,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及弯矩部分作用于支护结构时,边坡支护结构强度、整体稳定和变形验算均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建筑物传来的荷载对边坡支护结构的作用。其中建筑水平荷载对边坡支护结构作用的定性及定量近似估算,可根据基础方案、构造做法、荷载大小、基础到边坡的距离、边坡岩土体性状等因素确定。建筑物传来的水平荷载由基础抗侧力、地基摩擦力及基础与边坡间坡体岩土抗力承担,当水平作用力大于上述抗力之和时由支护结构承担不平衡的水平力。
坡顶建筑物基础与边坡支护结构的相互作用主要考虑建筑荷载传给支护结构,对边坡稳定影响,因边坡临空状使建筑物地基侧向约束减小后地基承载力相应降低及新施工的建筑基础和施工开挖期对边坡原有水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已有建筑物的相邻处开挖边坡,目前已有不少成功的工程实例,但危及建筑物安全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建筑物的基础与支护结构之间距离越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危害性越大。本条规定的目的是尽可能保证建筑物基础与支护结构间较合理的安全距离,减少边坡工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因工程需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可靠性。不应出现因新开挖边坡使原稳定的建筑基础置于稳定性极差的临空状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体和稳定性极差的土质边坡塌滑区外边缘,造成高风险的边坡工程。

7.2.3-7.2.4

7.2.3  无外倾结构面的岩土质边坡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时,可按表7.2.3确定支护结构上的侧向岩土压力。

表7.2.3 侧向岩土压力取值

注:1 Ea——主动岩土压力合力,E′a——修正主动岩土压力合力,E0——静止土压力合力;

      2 β1——主动岩石压力修正系数;

      3 a——坡脚线到坡顶重要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的水平距离;

      4 对多层建筑物,当基础浅埋时H取边坡高度;当基础埋深较大时,若基础周边与岩土间设置摩擦小的软性材料隔离层,能使基础垂直荷载传至边坡破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且其水平荷载对边坡不造成较大影响,则H可从隔离层下端算至坡底;否则,H仍取边坡高度;

      5 对高层建筑物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并在地下室侧墙临边坡一侧设置摩擦小的软性材料隔离层,使建筑物基础的水平荷载不传给支护结构,并应将建筑物垂直荷载传至边坡破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时,H可从地下室底标高算至坡底;否则,H仍取边坡高度。


7.2.4  岩质边坡主动岩石压力修正系数β1,可根据边坡岩体类别按表7.2.4确定。

条文说明

     7.2.3 当坡肩有建筑物、挡墙的变形量较大时,将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为使边坡的变形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根据建筑物基础与边坡外边缘的关系和岩土外倾结构面条件采用第7.2.3条、第7.2.4条和第7.2.5条确定的岩土侧压力设计值。其目的是使边坡受力稳定的同时,确保边坡只发生较小变形,这样有利于保证坡顶建筑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对高层建筑,其传至边坡的水平荷载较大,按第7.2.1条的条文分析可知,支护结构可能承担高层建筑物基础传来的不平衡的水平力,设计时应充分重视,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并加大地下室埋深,借用钢筋混凝土地下室的刚体及其底板与地基间的摩阻力平衡高层建筑物传来的部分水平力,同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基础可采用桩基础(桩周边加设隔离层)将基础垂直荷载传至边坡破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此时,H值可从地下室底标高算至坡底,否则,H仍取边坡高度。除设置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外,还应加强支护结构的抗侧力以平衡高层建筑物可能传来的水平力。


7.2.4 本条主动岩石压力修正系数β1的确定考虑以下因素:   1 有利于控制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变形,保证坡顶建(构)筑物的功能和安全;   2 岩石边坡开挖后侧向变形受支护结构或预应力锚杆约束,边坡侧压力相应增大,本规范按岩石主动土压力乘以修正系数β1来反映土压力增大现象;   3 β1值的定量确定目前无工程实测资料和相关标准可以借鉴,从理论分析看,坚硬的块石类土静止土压力约为主动土压力1.80倍左右,以此类比,岩体结构面结合较差,岩体完整程度为较破碎的Ⅳ类岩体,本规范主动土压力系数β1定为1.45~1.55,考虑Ⅰ~Ⅲ类岩石的结构完整性,则分别采用1.30~1.45。

表7.2.4 主动岩石压力修正系数β1

注:1 当裂隙发育时取大值,裂隙不发育时取小值;

2 坡顶有重要既有建(构)筑物对边坡变形控制要求较高时取大值;

3 对临时性边坡及基坑边坡取小值。

7.2.5 -7.2.10

7.2.5  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有外倾结构面的岩土质边坡侧压力修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有外倾结构面的土质边坡,其侧压力修正值应按本规范第7.2.4条计算后乘以1.30的增大系数,应按本规范第7.2.3条分别计算并取两个计算结果的最大值;

  2  对有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其侧压力修正值应按本规范第6.3.1条和本规范第6.3.2条计算并乘以1.15的增大系数,应按本规范第7.2.3条分别计算并取两个计算结果的最大值。


7.2.6  采用锚杆挡墙的岩土质边坡侧压力设计值应按本章规定计算的岩土侧压力修正值和本规范第9.2.2条计算的岩土侧压力修正值两者中的大值确定。


7.2.7  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有较高要求时,可按本规范第7.2.3~7.2.5条确定边坡侧压力修正值。


7.2.8  当岩质边坡塌滑区或土质边坡1倍坡高范围内有建(构)筑物基础传递较大荷载时,除应验算边坡工程的整体稳定性外,还应加长锚杆,使锚固段锚入岩质边坡塌滑区外,土质边坡的与地面线间成45°外不应少于5m~8m,并应采用长短相间的设置方法。


7.2.9  在已建挡墙坡脚新建建(构)筑时,其基础及地下室等宜与边坡有一定的距离,避免对边坡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应采取措施处理。


7.2.10  位于边坡坡顶的挡墙及建(构)筑物基础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局部稳定性验算。

7.3 构造设计

7.3.1-7.3.6

7.3.1  支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7.3.2  在已有边坡坡顶新建重要建(构)筑物时,穿越边坡滑塌体及软弱结构面高度范围的新建重要建(构)筑物基础周边与岩土间应设有摩擦小的软性材料隔离层,使基础垂直荷载传递至边坡破裂面及软弱结构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层内。


7.3.3  穿越边坡滑塌体及软弱结构面的桩基础经隔离处理后,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加强基础结构配筋及基础节点构造,桩身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0%。


7.3.4  边坡支护结构及其锚杆的设置应注意避免与坡顶建筑结构及其基础相碰。


7.3.5  设计时应明确提出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坡顶建(构)筑物、道路及管线等造成伤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当边坡开挖需要降水时,应考虑降水、排水对坡顶建筑物、道路、管线及边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的措施。


7.3.6  坡顶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时,应根据其重要性、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和岩土性状等因素,按当地经验确定边坡支护结构的变形允许值,并应采取措施避免边坡支护结构过大变形和地下水的变化、施工因素的干扰等造成坡顶建(构)筑物结构开裂及其基础沉降超过允许值。

条文说明

7.3.6 当坡顶附近有重要建(构)筑物时除应保证边坡整体稳定性外,还应控制边坡工程变形对坡顶建(构)筑物的危害。边坡的变形值大小与边坡高度、坡顶建(构)筑物荷载的大小、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开挖方案等因素相关,变形计算复杂且不够成熟,有关规范均未提出较成熟的计算方法,工程实践中只能根据地区经验,采用工程类比的方法,从设计、施工、变形监测等方面采取措施控制边坡变形。
同样,支护结构变形允许值涉及因素较多,难以用理论分析和数值计算确定,工程设计中可根据边坡条件按地区经验确定。

7.4 施工

7.4.1 -7.4.4

      7.4.1  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法,施工过程中应对边坡工程及坡顶建(构)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发现与勘察、设计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向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反馈,研究解决措施。


7.4.2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好地表截排水措施。应采用逆作法施工的边坡,应在上层边坡支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开挖。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支挡,避免长时间暴露。


7.4.3  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开挖方案应按不利工况进行边坡稳定和变形验算,当开挖的边坡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增强施工期边坡稳定性。


7.4.4  当水钻成孔可能诱发边坡和周边环境变形过大等不良影响时,应采用无水成孔法。

条文说明

7.4.1 施工时应加强监测和信息反馈,并作好有关工程应急预案。


7.4.3 稳定性较差的岩土边坡(较软弱的土边坡,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石边坡,潜在滑坡等)开挖时,不利组合荷载下的不利工况时边坡的稳定和变形控制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避免出现施工事故,必要时应采取施工措施增强施工期的稳定性。

8锚杆(索)

8.2 设计计算

条文说明

本节将锚杆(索)设计部分涉及的杆体(钢筋、钢绞线、预应力钢丝)截面积、锚固体与地层的锚固长度,杆体与锚固体(水泥浆、水泥砂浆等)的锚固长度计算由原规范中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转换成传统意义的安全系数法计算,以便与国家现行岩土工程类多数标准修改稿的思路保持一致。对应的地层(岩石与土体)与锚固体之间粘结强度特征值由地层与锚固体间粘结强度极限标准值替代。原规范中的临时性锚杆、永久性锚杆的荷载分项系数、杆体抗拉工作条件系数、锚固体与地层间粘结工作条件系数、杆体与锚固体粘结强度工作条件系数在锚杆杆体抗拉安全系数和岩土锚杆锚固体抗拔安全系数中综合考虑。此外,对不同边坡工程安全等级所对应的临时性锚杆、永久性锚杆的锚杆杆体抗拉安全系数和锚杆锚固体抗拔安全系数按不同的边坡工程安全等级逐一作出了规定。

8.2.1

    8.2.1  锚杆(索)轴向拉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a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锚杆所受轴向拉力(kN);

    Htk——锚杆水平拉力标准值(kN);

    α——锚杆倾角(°)。



条文说明

8.2.1 用于边坡支护的锚杆轴向拉力Nak是荷载分项系数1.0的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锚杆挡墙计算求得的锚杆拉力组合值,可按本规范第6章的静力平衡法或等值梁法(附录F)计算的锚杆挡墙支点力求得。
用于滑坡和边坡抗滑稳定支护的锚杆轴向拉力为荷载分项系数1.0时,用满足滑坡和边坡安全稳定系数(表5.3.2)时的滑坡推力和边坡推力对锚杆挡墙计算求得。

8.2.2-8.2.4

8.2.2  锚杆(索)钢筋截面面积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普通钢筋锚杆:

预应力锚索锚杆:

式中:As——锚杆钢筋或预应力锚索截面面积(m2);

    ?y,?py——普通钢筋或预应力钢绞线抗拉强度设计值(kPa);

    Kb——锚杆杆体抗拉安全系数,应按表8.2.2取值。

表8.2.2 锚杆杆体抗拉安全系数


8.2.3  锚杆(索)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的长度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K——锚杆锚固体抗拔安全系数,按表8.2.3-1取值;

    la——锚杆锚固段长度(m),尚应满足本规范第8.4.1条的规定;

    ?rbk——岩土层与锚固体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kPa),应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8.2.3-2和表8.2.3-3取值;

    D——锚杆锚固段钻孔直径(mm)。

表8.2.3-1 岩土锚杆锚固体抗拔安全系数

表8.2.3-2 岩石与锚固体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注:1 适用于注浆强度等级为M30;

      2 仅适用于初步设计,施工时应通过试验检验;

      3 岩体结构面发育时,取表中下限值;

      4 岩石类别根据天然单轴抗压强度?r划分:?r<5MPa为极软岩,5MPa≤?r<15MPa为软岩,15MPa≤?r<30MPa为较软岩,30MPa≤?r<60MPa为较硬岩,?r≥60MPa为坚硬岩。

表8.2.3-3 土体与锚固体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注:1 适用于注浆强度等级为M30;

2 仅适用于初步设计,施工时应通过试验检验。


8.2.4  锚杆(索)杆体与锚固砂浆间的锚固长度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la——锚筋与砂浆间的锚固长度(m);

    d——锚筋直径(m);

    n——杆体(钢筋、钢绞线)根数(根);

    ?b——钢筋与锚固砂浆间的粘结强度设计值(kPa),应由试验确定,当缺乏试验资料时可按表8.2.4取值。

表8.2.4 钢筋、钢绞线与砂浆之间的粘结强度设计值?b

 注:1 当采用二根钢筋点焊成束的做法时,粘结强度应乘0.85折减系数;

      2 当采用三根钢筋点焊成束的做法时,粘结强度应乘0.7折减系数;

      3 成束钢筋的根数不应超过三根,钢筋截面总面积不应超过锚孔面积的20%。当锚固段钢筋和注浆材料采用特殊设计,并经试验验证锚固效果良好时,可适当增加锚筋用量。

条文说明

8.2.2~8.2.4 锚杆设计宜先按式(8.2.2)计算所用锚杆钢筋的截面积,选择每根锚杆实配的钢筋根数、直径和锚孔直径,再用选定的锚孔直径按式(8.2.3)确定锚固体长度la[此时,锚杆(索)承载力极限值N=Asy(Aspy)或πDrbkila的较小值]。然后再用选定的锚杆钢筋面积按式(8.2.3)和式(8.2.4)确定锚杆杆体的锚固长度la。
锚杆杆体与锚固体材料之间的锚固力一般高于锚固体与土层间的锚固力,因此土层锚杆锚固段长度计算结果一般均为式(8.2.3)控制。
?极软岩和软质岩中的锚固破坏一般发生于锚固体与岩层间,硬质岩中的锚固端破坏可发生在锚杆杆体与锚固体材料之间,因此岩石锚杆锚固段长度应分别按式(8.2.3)和式(8.2.4)计算,取其中大值。
表8.2.3-2主要根据重庆及国内其他地方的工程经验,并结合国外有关标准而定的;表8.2.3-3数值主要参考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及国外有关标准确定。锚杆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由基本试验确定,对于二、三级边坡工程中的锚杆,其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也可由地层与锚固体粘结强度标准值与其两者的接触表面积的乘积来估算。
锚杆设计顺序和内容可按图3进行。

图3 锚杆设计顺序及内容


8.2.5-8.2.7

8.2.5  永久性锚杆抗震验算时,其安全系数应按0.8折减。


8.2.6  锚杆(索)的弹性变形和水平刚度系数应由锚杆抗拔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自由段无粘结的岩石锚杆水平刚度系数Kh及自由段无粘结的土层锚杆水平刚度系数Kt可按下列公式进行估算:

式中:Kh——自由段无粘结的岩石锚杆水平刚度系数(kN/m);

    Kt——自由段无粘结的土层锚杆水平刚度系数(kN/m);

    lf——锚杆无粘结自由段长度(m);

    la——锚杆锚固段长度,特指锚杆杆体与锚固体粘结的长度(m);

    Es——杆体弹性模量(kN/m2);

    Em——注浆体弹性模量(kN/m2);

Ec——锚固体组合弹性模量,

    A——杆体截面面积(m2);

    Ac——锚固体截面面积(m2);

    α——锚杆倾角(°)。


8.2.7  预应力岩石锚杆和全粘结岩石锚杆可按刚性拉杆考虑。

条文说明

8.2.6 自由段作无粘结处理的非预应力岩石锚杆受拉变形主要是非锚固段钢筋的弹性变形,岩石锚固段理论计算变形值或实测变形值均很小。根据重庆地区大量现场锚杆锚固段变形实测结果统计,砂岩和泥岩锚固性能较好,3图示暂不可用25四级精轧螺纹钢,用M30级砂浆锚入整体结构的中风化泥岩中2m时,在600kN荷载作用下锚固段钢筋弹性变形仅为1mm左右。因此非预应力无粘结岩石锚杆的伸长变形主要是自由段钢筋的弹性变形,其水平刚度可近似按式(8.2.6-1)估算。
自由段无粘结的土层锚杆主要考虑锚杆自由段和锚固段的弹性变形,其水平刚度系数可近似按式(8.2.6-2)估算。


8.2.7 预应力岩石锚杆由于预应力的作用效应,锚固段变形极小。当锚杆承受的拉力小于预应力值时,整根预应力岩石锚杆受拉变形值都较小,可忽略不计。全粘结岩石锚杆的理论计算变形值和实测值也较小,可忽略不计,故可按刚性拉杆考虑。

8.1 一般规定

8.1.1-8.1.7

      8.1.1  当边坡工程采用锚固方案或包含有锚固措施时,应充分考虑锚杆的特性、锚杆与被锚固结构体系的稳定性、经济性以及施工可行性。


8.1.2  锚杆(索)主要分为拉力型、压力型、荷载拉力分散型和荷载压力分散型,适用于边坡工程和岩质基坑工程。


8.1.3  锚杆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所服务的边坡工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其防腐等级应达到相应的要求。


8.1.4  锚杆的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下列岩土层中:

  1  有机质土,淤泥质土;

  2  液限ωL大于50%的土层;

  3  松散的砂土或碎石土。


8.1.5  下列情况宜采用预应力锚杆:

  1  边坡变形控制要求严格时;

  2  边坡在施工期稳定性很差时;

  3  高度较大的土质边坡采用锚杆支护时;

  4  高度较大且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采用锚杆支护时;

  5  滑坡整治采用锚杆支护时。


8.1.6  下列情况的锚杆(索)应进行基本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1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技术的锚杆(索);

  2  无锚固工程经验的岩土层内的锚杆(索);

  3  一级边坡工程的锚杆(索)。


8.1.7  锚杆(索)的形式应根据锚固段岩土层的工程特性、锚杆(索)承载力大小、锚杆(索)材料和长度以及施工工艺等因素综合考虑,可按本规范附录D选择。

条文说明

8.1.2 锚杆是能将张拉力传递到稳定的或适宜的岩土体中的一种受拉杆件(体系),一般由锚头、杆体自由段和杆体锚固段组成。当采用钢绞线或钢丝束作杆体材料时,可称为锚索(图1)。根据锚固段灌浆体受力的不同,主要分为拉力型、压力型、荷载分散型(拉力分散型与压力分散型)等(图2)。拉力型锚杆锚固段灌浆体受拉,浆体易开裂,防腐性能差,但易于施工;压力型锚杆锚固段灌浆体受压,浆体不易开裂,防腐性能好,承载力高,可用于永久性工程。锚杆挡墙是由锚杆和钢筋混凝土肋柱及挡板组成的支挡结构物,它依靠锚固于稳定岩土层内锚杆的抗拔力平衡挡板处的土压力。近年来,锚杆技术发展迅速,在边坡支护、危岩锚定、滑坡整治、洞室加固及高层建筑基础锚固等工程中广泛应用,具有实用、安全、经济的特点。


8.1.5 当坡顶边缘附近有重要建(构)筑物时,一般不允许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此时采用预应力锚杆能有效控制支护结构及边坡的变形量,有利于建(构)筑物的安全。
对施工期稳定性较差的边坡,采用预应力锚杆减少变形同时增加边坡滑裂面上的正应力及阻滑力,有利于边坡的稳定。

   图1 永久性拉力型锚索结构图
    1—锚具;2—垫座;3—涂塑钢绞线;4—光滑套管;5—隔离架;6—无包裹钢绞线;7—钻孔壁;8—注浆管;9—保护罩;10—自由段区;11—锚固段区

   图2 压力分散型锚杆简图
   (a)拉力型锚杆;(b)压力型锚杆;(c)拉力分散型锚杆;(d)压力分散型锚杆;1—锚头;2—支护结构;3—杆体;4—保护套管;5—锚杆钻孔;6—锚固段灌浆体;7—自由段区;8—锚固段区;9—承载板(体)

8.3 原材料

8.3.1 -8.3.7

8.3.1  锚杆(索)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方便施工,且材料之间不应产生不良影响。


8.3.2  锚杆(索)杆体可使用普通钢材、精轧螺纹钢、钢绞线包括无粘结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其材料尺寸和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不宜采用镀锌钢材。


8.3.3  灌浆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需要时可采用抗硫酸盐水泥;

  2  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3%,砂中云母、有机物、硫化物和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1%;

  3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和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用污水;

  4  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5  浆体配制的灰砂比宜为0.80~1.50,水灰比宜为0.38~0.50;

  6  浆体材料28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低于25MPa。


8.3.4  锚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规定;

  2  预应力锚具的锚固效率应至少发挥预应力杆体极限抗拉力的95%以上,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的总应变应小于2%;

  3  锚具应具有补偿张拉和松弛的功能,需要时可采用可以调节拉力的锚头;

  4  锚具罩应采用钢材或塑料材料制作加工,需完全罩住锚杆头和预应力筋的尾端,与支承面的接缝应为水密性接缝。


8.3.5  套管材料和波纹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其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不损坏;

  2  具有抗水性和化学稳定性;

  3  与水泥浆、水泥砂浆或防腐油脂接触无不良反应。


8.3.6  防腐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锚杆设计使用年限内,保持其防腐性能和耐久性;

  2  在规定的工作温度内或张拉过程中不得开裂、变脆或成为流体;

  3  应具有化学稳定性和防水性,不得与相邻材料发生不良反应;不得对锚杆自由段的变形产生限制和不良影响。


8.3.7  导向帽、隔离架应由钢、塑料或其他对杆体无害的材料组成,不得使用木质隔离架。

条文说明

8.3.2 对非预应力全粘结型锚杆,当锚杆承载力标准值低于400kN时,采用Ⅱ、Ⅲ级钢筋能满足设计要求,其构造简单,施工方便。承载力设计值较大的预应力锚杆,宜采用钢绞线或高强钢丝,首先是因为其抗拉强度远高于Ⅱ、Ⅲ级钢筋,能满足设计值要求,同时可大幅度地降低钢材用量;二是预应力锚索需要的锚具、张拉机具等配件有成熟的配套产品,供货方便;三是其产生的弹性伸长总量远高于Ⅱ、Ⅲ级钢筋,当锚头松动,钢筋松弛等原因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也要小得多;四是钢绞线、钢丝运输、安装较粗钢筋方便,在狭窄的场地也可施工。高强精轧螺纹钢则适用于中级承载能力的预应力锚杆,有钢绞线和普通粗钢筋的类同优点,其防腐的耐久性和可靠性较高,锚杆处于水下,腐蚀性较强的地层中,且需预应力时宜优先采用。
镀锌钢材在酸性土质中易产生化学腐蚀,发生“氢脆”现象,故作此条规定。


8.3.4 锚具的构造应使每束预应力钢绞线可采用夹片方式锁定,张拉时可整根锚杆操作。锚具由锚头、夹片和承压板等组成,为满足设计使用目的,锚头应具有多次补偿张拉的功能,锚具型号及性能参数详见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8.4 构造设计

8.4.1

 锚杆总长度应为锚固段、自由段和外锚头的长度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自由段长度应为外锚头到潜在滑裂面的长度;预应力锚杆自由段长度应不小于5.0m,且应超过潜在滑裂面1.5m;

  2  锚杆锚固段长度应按本规范公式(8.2.3)和公式(8.2.4)进行计算,并取其中大值。同时,土层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4.0m,并不宜大于10.0m;岩石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3.0m,且不宜大于45D和6.5m,预应力锚索不宜大于55D和8.0m;

  3  位于软质岩中的预应力锚索,可根据地区经验确定最大锚固长度;

  4  当计算锚固段长度超过构造要求长度时,应采取改善锚固段岩土体质量、压力灌浆、扩大锚固段直径、采用荷载分散型锚杆等,提高锚杆承载能力。

条文说明

8.4.1 本条规定锚固段设计长度取值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是为保证锚固效果安全、可靠,使计算结果与锚固段锚固体和地层间的应力状况基本一致。
日本有关锚固工法介绍的锚固段锚固体与地层间锚固应力分布如图4所示。由于灌浆体与岩土体和杆体的弹性特征值不一致,当杆体受拉后粘结应力并非沿纵向均匀分布,而是出现如图中Ⅰ所示应力集中现象。当锚固段过长时,随着应力不断增加从靠近边坡面处锚固端开始,灌浆体与地层界面的粘结逐渐软化或脱开,此时可发生裂缝沿界面向深部发展现象,如图中Ⅱ所示。随着锚固效应弱化,锚杆抗拔力并不与锚固长度增加成正比,如图中Ⅲ所示。由此可见,计算采用过长的增大锚固长度,并不能提高锚固力,公式(8.2.3)应用必须限制计算长度的上限值,国外有关标准规定计算长度不超过10m。实际工程中,考虑到锚杆耐久性和对岩土体加固效应等因素,锚杆实际锚固长度可适当加长。

图4 拉力型锚杆锚固应力分布图
  Ⅰ—锚杆工作阶段应力分布图;Ⅱ—锚杆应力超过工作阶段,变形增大时应力分布图;Ⅲ—锚固段处于破坏阶段时应力分布图
反之,锚固段长度设计过短时,由于实际施工期锚固区地层局部强度可能降低,或岩体中存在不利组合结构面时,锚固段被拔出的危险性增大,为确保锚固安全度的可靠性,国内外有关标准均规定锚固段构造长度不得小于3.0m~4.0m。
大量的工程试验证实,在硬质岩和软质岩中,中、小级承载力锚杆在工作阶段锚固段应力传递深度约为1.5m~3.0m(12倍~20倍钻孔直径),三峡工程锚固于花岗岩中3000kN级锚索工作阶段应力传递深度实测值约为4.0m(约25倍孔径)。
综合以上原因,本规范根据大量锚杆试验结果及锚固段设计安全度及构造需要,提出锚固段的设计计算长度应满足本条要求。
当计算锚固段长度超过限值时,可采取锚固段压力灌浆(二次劈裂灌浆)方法加固锚固段周围土体、提高土体与锚固体粘结摩阻力,以获得更高单位长度锚固段抗拔承载力。一般情况下,采取压力灌浆方法可提高锚固力1.2倍~1.5倍。此外,还可采用改变锚固体形式的方法即荷载分散型锚杆。荷载分散型锚杆是在同一个锚杆孔内安装几个单元锚杆,每个单元锚杆均有各自的锚杆杆体、自由段和锚固段。承受集中拉力荷载时,各个不同的单元锚杆锚固段分别承担较小的拉力荷载,使锚杆锚固段上粘结应力大大减小且相应于整根锚杆分布均匀,能最大限度地调用整个加固范围内土层强度。可根据具体锚杆孔直径大小与承载力要求设置单元锚杆个数,使锚杆承载力可随锚固段长度的增加正比例提高,满足使用要求。此外,压力分散型锚杆还可增加防腐能力,减小预应力损失,特别适用于相对软弱又对变形及承载力要求较高的岩土体。锚固应力分布见图5。

图5 荷载分散型锚杆锚固应力分布图
  1—单元锚杆;2—粘摩阻力

8.4.2 -8.4.6

8.4.2  锚杆的钻孔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内的锚杆钢筋面积不超过钻孔面积的20%;

  2  钻孔内的锚杆钢筋保护层厚度,对永久性锚杆不应小于25mm,对临时性锚杆不应小于15mm。


8.4.3  锚杆的倾角宜采用10°~35°,并应避免对相邻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


8.4.4  锚杆隔离架应沿锚杆轴线方向每隔1m~3m设置一个,对土层应取小值,对岩层可取大值。


8.4.5  预应力锚杆传力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锚杆传力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韧性和耐久性;

  2  强风化或软弱破碎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宜采用框架格构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

  3  对Ⅰ、Ⅱ类及完整性好的Ⅲ类岩质边坡,宜采用墩座或地梁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

  4  传力结构与坡面的结合部位应做好防排水设计及防腐措施;

  5  承压板及过渡管宜由钢板和钢管制成,过渡管钢管壁厚不宜小于5mm。


8.4.6  当锚固段岩体破碎、渗(失)水量大时,应对岩体作灌浆加固处理。

条文说明

8.4.3 锚杆轴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10°后,锚杆外端灌浆饱满度难以保证,因此建议夹角一般不小于10°。由于锚杆水平抗拉力等于拉杆强度与锚杆倾角余弦值的乘积,锚杆倾角过大时锚杆有效水平拉力下降过多,同时将对锚肋作用较大的垂直分力,该垂直分力在锚肋基础设计时不能忽略,同时对施工期锚杆挡墙的竖向稳定不利,因此锚杆倾角宜为10°~35°。


8.4.6 在锚固段岩体破碎,渗水严重时,水泥固结灌浆可达到密封裂隙,封阻渗水,保证和提高锚固性能效果。

8.4.7 -8.4.8

8.4.7  永久性锚杆的防腐蚀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位于岩土层中时,可采用除锈、刷沥青船底漆和沥青玻纤布缠裹二层进行防腐蚀处理;

  2  对采用钢绞线、精轧螺纹钢制作的预应力锚杆(索),其自由段可按本条第1款进行防腐蚀处理后装入套管中;自由段套管两端100mm~200mm长度范围内用黄油充填,外绕扎工程胶布固定;

  3  对位于无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固段,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25mm;对位于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固段,应采取特殊防腐蚀处理,且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4  经过防腐蚀处理后,非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外端应埋入钢筋混凝土构件内50mm以上;对预应力锚杆,其锚头的锚具经除锈、涂防腐漆三度后应采用钢筋网罩、现浇混凝土封闭,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厚度不应小于100mm,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8.4.8  临时性锚杆的防腐蚀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非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可采用除锈后刷沥青防锈漆处理;

  2  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可采用除锈后刷沥青防锈漆或加套管处理;

  3  外锚头可采用外涂防腐材料或外包混凝土处理。

条文说明

8.4.7、8.4.8 锚杆防腐处理的可靠性及耐久性是影响锚杆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力腐蚀”和“化学腐蚀”双重作用将使杆体锈蚀速度加快,锚杆使用寿命大大降低,防腐处理应保证锚杆各段均不出现杆体材料局部腐蚀现象。
锚杆的防腐保护等级与措施应根据锚杆的设计使用年限及所处地层有无腐蚀性确定。腐蚀环境中的永久性锚杆应采用Ⅰ级防腐保护构造;非腐蚀环境中的永久性锚杆及腐蚀环境中的临时性锚杆应采用Ⅱ级防护,非腐蚀环境中的临时性锚杆可采用Ⅲ级简单防腐保护构造。具体防腐做法及要求可参见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相关要求。

8.5 施工

8.5.1-8.5.6

8.5.1 锚杆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应掌握锚杆施工区建(构)筑物基础、地下管线等情况;

2 应判断锚杆施工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不良影响,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3 编制符合锚杆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检验锚杆的制作工艺和张拉锁定方法与设备;确定锚杆注浆工艺并标定张拉设备;

4 应检查原材料的品种、质量和规格型号,以及相应的检验报告。


8.5.2 锚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孔定位偏差不宜大于20.0mm;

2 锚孔偏斜度不应大于2%;

3 钻孔深度超过锚杆设计长度不应小于0.5m。


8.5.3 钻孔机械应考虑钻孔通过的岩土类型、成孔条件、锚固类型、锚杆长度、施工现场环境、地形条件、经济性和施工速度等因素进行选择。在不稳定地层中或地层受扰动导致水土流失会危及邻近建筑物或公用设施的稳定时,应采用套管护壁钻孔或干钻。


8.5.4 锚杆的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前应清孔,排放孔内积水;

2 注浆管宜与锚杆同时放入孔内;向水平孔或下倾孔内注浆时,注浆管出浆口应插入距孔底100mm~300mm处,浆液自下而上连续灌注;向上倾斜的钻孔内注浆时,应在孔口设置密封装置;

3 孔口溢出浆液或排气管停止排气并满足注浆要求时,可停止注浆;

4 根据工程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灌浆方法和压力,确保钻孔灌浆饱满和浆体密实;

5 浆体强度检验用试块的数量每30根锚杆不应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6个。


8.5.5 预应力锚杆锚头承压板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压板应安装平整、牢固,承压面应与锚孔轴线垂直;

2 承压板底部的混凝土应填充密实,并满足局部抗压强度要求。


8.5.6 预应力锚杆的张拉与锁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张拉宜在锚固体强度大于20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进行;

2 锚杆张拉顺序应避免相近锚杆相互影响;

3 锚杆张拉控制应力不宜超过0.65倍钢筋或钢绞线的强度标准值;

4 锚杆进行正式张拉之前,应取0.10倍~0.20倍锚杆轴向拉力值,对锚杆预张拉1次~2次,使其各部位的接触紧密和杆体完全平直;

5 宜进行锚杆设计预应力值1.05倍~1.10倍的超张拉,预应力保留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对地层及被锚固结构位移控制要求较高的工程,预应力锚杆的锁定值宜为锚杆轴向拉力特征值;对容许地层及被锚固结构产生一定变形的工程,预应力锚杆的锁定值宜为锚杆设计预应力值的0.75倍~0.90倍。

9锚杆(索)挡墙

9.1 一般规定

9.1.1 -9.1.4

9.1.1  锚杆挡墙可分为下列形式:

  1  根据挡墙的结构形式可分为板肋式锚杆挡墙、格构式锚杆挡墙和排桩式锚杆挡墙;

  2  根据锚杆的类型可分为非预应力锚杆挡墙和预应力锚杆(索)挡墙。


9.1.2  下列边坡宜采用排桩式锚杆挡墙支护:

  1  位于滑坡区或切坡后可能引发滑坡的边坡;

  2  切坡后可能沿外倾软弱结构面滑动、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

  3  高度较大、稳定性较差的土质边坡;

  4  边坡塌滑区内有重要建筑物基础的Ⅳ类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


9.1.3  在施工期稳定性较好的边坡,可采用板肋式或格构式锚杆挡墙。


9.1.4  填方锚杆挡墙在设计和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填方土体沉降造成的锚杆附加拉应力过大。高度较大的新填方边坡不宜采用锚杆挡墙方案。

条文说明

9.1.1 本条列举锚杆挡墙的常用形式,此外还有竖肋和板为预制构件的装配肋板式锚杆挡墙,下部为挖方、上部为填方的组合锚杆挡墙。
根据地形、地质特征和边坡荷载等情况,各类锚杆挡墙的方案特点和其适用性如下:
   1 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锚杆挡土墙适用于填方地段。
  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肋式锚杆挡土墙适用于挖方地段,当土方开挖后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采用“逆作法”施工。
  3 排桩式锚杆挡土墙:适用于边坡稳定性很差、坡肩有建(构)筑物等附加荷载地段的边坡。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肋式锚杆挡土墙,还不能确保施工期的坡体稳定时宜采用本方案。排桩可采用人工挖孔桩、钻孔桩或型钢。排桩施工完后用“逆作法”施工锚杆及钢筋混凝土挡板或拱板。
  4 钢筋混凝土格架式锚杆挡土墙:墙面垂直型适用于稳定性、整体性较好的Ⅰ、Ⅱ类岩石边坡,在坡面上现浇网格状的钢筋混凝土格架梁,竖向肋和水平梁的结点上加设锚杆,岩面可加钢筋网并喷射混凝土作支挡或封面处理;墙面后仰型可用于各类岩石边坡和稳定性较好的土质边坡,格架内墙面根据稳定性可作封面、支挡或绿化处理。
  5 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杆挡土墙:当挡土墙的变形需要严格控制时,宜采用预应力锚杆。锚杆的预应力也可增大滑面或破裂面上的静摩擦力并产生抗力,更有利于坡体稳定。


9.1.2 工程经验证明,稳定性差的边坡支护,采用排桩式预应力锚杆挡墙且逆作施工是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有利于边坡的稳定及控制边坡水平及垂直变形。故本条提出了几种稳定性差、危害性大的边坡支护宜采用上述方案。此外,采用增设锚杆、对锚杆和边坡施加预应力或跳槽开挖等措施,也可增加边坡的稳定性。设计应结合工程地质环境、重要性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支护方案。


9.1.4 填方锚杆挡土墙垮塌事故经验证实,控制好填方的质量及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新填土沉降压缩、固结变形对锚杆拉力增加和对挡墙的附加推力增加是高填方锚杆挡墙成败关键。因此本条规定新填方锚杆挡墙应作特殊设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填方对锚杆拉力增加过大的不利情况发生。当新填方边坡高度较大且无成熟的工程经验时,不宜采用锚杆挡墙方案。

9.2 设计计算

9.2.1 -9.2.2

9.2.1  锚杆挡墙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侧向岩土压力计算;

  2  挡墙结构内力计算;

  3  立柱嵌入深度计算;

  4  锚杆计算和混凝土结构局部承压强度以及抗裂性计算;

  5  挡板、立柱(肋柱或排桩)及其基础设计;

  6  边坡变形控制设计;

  7  整体稳定性分析;

  8  施工方案建议和监测要求。


9.2.2  坡顶无建(构)筑物且不需对边坡变形进行控制的锚杆挡墙,其侧向岩土压力合力可按下式计算:

E′ah=Eahβ2     (9.2.2)

式中:E′ah——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每延米侧向岩土压力合力水平分力修正值(kN);

    Eah——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每延米侧向主动岩土压力合力水平分力(kN);

    β2——锚杆挡墙侧向岩土压力修正系数,应根据岩土类别和锚杆类型按表9.2.2确定。

表9.2.2 锚杆挡墙侧向岩土压力修正系数β2

注:当锚杆变形计算值较小时取大值,较大时取小值。

条文说明

9.2.2 挡墙侧向压力大小与岩土力学性质、墙高、支护结构形式及位移方向和大小等因素有关。根据挡墙位移的方向及大小,其侧向压力可分为主动土压力、静止土压力和被动土压力。由于锚杆挡墙构造特殊,侧向压力的影响因素更为复杂,例如:锚杆变形量大小、锚杆是否加预应力、锚杆挡土墙的施工方案等都直接影响挡墙的变形,使土压力发生变化;同时,挡土板、锚杆和地基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因此目前理论上还未有准确的计算方法如实反映各种因素对锚杆挡墙的侧向压力的影响。从理论分析和实测资料看,土质边坡锚杆挡墙的土压力大于主动土压力,采用预应力锚杆挡墙时土压力增加更大,本规范采用土压力增大系数β来反映锚杆挡墙侧向压力的增大。岩质边坡变形小,应力释放较快,锚杆对岩体约束后侧向压力增大不明显,故对非预应力锚杆挡墙不考虑侧压力增大,预应力锚杆考虑1.1的增大值。

9.2.3 -9.2.5

9.2.3  确定岩土自重产生的锚杆挡墙侧压力分布,应考虑锚杆层数、挡墙位移大小、支护结构刚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可简化为三角形、梯形或当地经验图形。


9.2.4  填方锚杆挡墙和单排锚杆的土层锚杆挡墙的侧压力,可近似按库仑理论取为三角形分布。


9.2.5  对岩质边坡以及坚硬、硬塑状黏性土和密实、中密砂土类边坡,当采用逆作法施工的、柔性结构的多层锚杆挡墙时,侧压力分布可近似按图9.2.5确定,图中e′ah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9.2.5 锚杆挡墙侧压力分布图

(括号内数值适用于土质边坡)

  对岩质边坡:

  对土质边坡:

式中:e′ah——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侧向岩土压力水平分力修正值(kN/m2);

    H——挡墙高度(m)。

条文说明

9.2.3~9.2.5 从理论分析和实测结果看,影响锚杆挡墙侧向压力分布图形的因素复杂,主要为填方或挖方、挡墙位移大小与方向、锚杆层数及弹性大小、是否采用逆作施工方法、墙后岩土类别和硬软等情况。不同条件时分布图形可能是三角形、梯形或矩形,仅用侧向压力随深度成线性增加的三角形应力图已不能反映许多锚杆挡墙侧向压力的实际情况。本规范第9.2.5条对满足特定条件时的应力分布图形作了梯形分布规定,与国内外工程实测资料和相关标准一致。主要原因为逆作施工法的锚杆对边坡变形约束作用、支撑作用及岩石和硬土的竖向拱效应明显,使边坡侧向压力向锚固点传递,造成矩形应力分布图形与有支撑时基坑土压力呈矩形、梯形分布图形不同。反之,上述条件以外的非硬土边坡宜采用库仑三角形应力分布图形或地区经验图形。

9.2.6-9.2.8

9.2.6  对板肋式和排桩式锚杆挡墙,立柱荷载取立柱受荷范围内的最不利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值。


9.2.7  岩质边坡以及坚硬、硬塑状黏性土和密实、中密砂土类边坡的锚杆挡墙,立柱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立柱可按支承于刚性锚杆上的连续梁计算内力;当锚杆变形较大时立柱宜按支承于弹性锚杆上的连续梁计算内力;

  2  根据立柱下端的嵌岩程度,可按铰接端或固定端考虑;当立柱位于强风化岩层以及坚硬、硬塑状黏性土和密实、中密砂土内时,其嵌入深度可按等值梁法计算。


9.2.8  除坚硬、硬塑状黏性土和密实、中密砂土类外的土质边坡锚杆挡墙,结构内力宜按弹性支点法计算。当锚固点水平变形较小时,结构内力可按静力平衡法或等值梁法计算,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条文说明

9.2.7、9.2.8 锚杆挡墙与墙后岩土体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其结构内力除与支护结构的刚度有关外,还与岩土体的变形有关,因此要准确计算是较为困难的。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可按连续介质理论采用有限元、边界元及弹性支点法等方法进行较精确的计算。但在实际工程中,也有采用等值梁法或静力平衡法等进行近似计算。
在平面分析模型中弹性支点法根据连续梁理论,考虑支护结构与其后岩土体的变形协调,其计算结果较为合理,因此规范推荐此方法。等值梁法或静力平衡法假定上部锚杆施工后开挖下部边坡时上部分的锚杆内力保持不变,并且在锚杆处为不动点,不能反映挡墙实际受力特点。因锚杆受力后将产生变形,支护结构刚度也较小,属柔性结构。但在锚固点变形较小时其计算结果能满足工程需要,且其计算较为简单。因此对岩质边坡及较坚硬的土质边坡,也可作为近似方法。对较软弱土的边坡,宜采用弹性支点法或其他较精确的方法。

9.2.9 -9.2.11

      9.2.9  根据挡板与立柱连接构造的不同,挡板可简化为支撑在立柱上的水平连续板、简支板或双铰拱板;设计荷载可取板所处位置的岩土压力值。岩质边坡锚杆挡墙或坚硬、硬塑状黏性土和密实、中密砂土等且排水良好的挖方土质边坡锚杆挡墙,可根据当地的工程经验考虑两立柱间岩土形成的卸荷拱效应。


9.2.10  当锚固点变形较小时,钢筋混凝土格构式锚杆挡墙可简化为支撑在锚固点上的井字梁进行内力计算;当锚固点变形较大时,应考虑变形对格构式挡墙内力的影响。


9.2.11  由支护结构、锚杆和地层组成的锚杆挡墙体系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可采用圆弧滑动法或折线滑动法,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9.2.9 挡板为支承于竖肋上的连续板或简支板、拱构件,其设计荷载按板的位置及标高处的岩土压力值确定,这是常规的能保证安全的设计方法。大量工程实测值证实,挡土板的实际应力值存在小于设计值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挡土板后的岩土存在拱效应,岩土压力部分荷载通过“拱作用”直接传至肋柱上,从而减少作用在挡土板上荷载。影响“拱效应”的因素复杂,主要与岩土密实性、排水情况、挡板的刚度、施工方法和力学参数等因素有关。目前理论研究还不能作出定量的计算,一些地区主要是采取工程类比的经验方法,相同的地质条件、相同的板跨,采用定量的设计用料。本条按以上原则对于存在“拱效应”较强的岩石和土质密实且排水可靠的挖方挡墙,可考虑两肋间岩土“卸荷拱”的作用。设计者应根据地区工程经验考虑荷载减小效应。完整的硬质岩荷载减小效应明显,反之极软岩及密实性较高的土荷载减小效果稍差;对于软弱土和填方边坡,无可靠地区经验时不宜考虑“卸荷拱”作用。


9.2.11 锚杆挡墙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包括内部稳定和外部稳定两方面的验算。
内部稳定是指锚杆锚固段与支护结构基础假想支点之间滑动面的稳定验算,可结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关于土钉墙稳定计算方法进行验算。
外部稳定是指支护结构、锚杆和包括锚固段岩土体在内的岩土体的整体稳定,可结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采用圆弧法验算边坡的整体稳定。

9.3 构造设计

9.3.1-9.3.6

9.3.1  锚杆挡墙支护结构立柱的间距宜采用2.0m~6.0m。


9.3.2  锚杆挡墙支护中锚杆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上下排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均不宜小于2.0m;

  2  当锚杆间距小于上述规定或锚固段岩土层稳定性较差时,锚杆宜采用长短相间的方式布置;

  3  第一排锚杆锚固体上覆土层的厚度不宜小于4.0m,上覆岩层的厚度不宜小于2.0m;

  4  第一锚点位置可设于坡顶下1.5m~2.0m处;

  5  锚杆的倾角宜采用10°~35°;

  6  锚杆布置应尽量与边坡走向垂直,并应与结构面呈较大倾角相交;

  7  立柱位于土层时宜在立柱底部附近设置锚杆。


9.3.3  立柱、挡板和格构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9.3.4  立柱的截面尺寸除应满足强度、刚度和抗裂要求外,还应满足挡板的支座宽度、锚杆钻孔和锚固等要求。肋柱截面宽度不宜小于300mm,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mm;钻孔桩直径不宜小于500mm,人工挖孔桩直径不宜小于800mm。


9.3.5  立柱基础应置于稳定的地层内,可采用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或桩基础等形式。


9.3.6  对永久性边坡,现浇挡板和拱板厚度不宜小于200mm。

条文说明

9.3.2 锚杆轴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10°后,锚杆外端灌浆饱满度难以保证,因此建议夹角一般不小于10°。由于锚杆水平抗拉力等于拉杆强度与锚杆倾角余弦值的乘积,锚杆倾角过大时锚杆有效水平拉力下降过多,同时将对锚肋作用较大的垂直分力,该垂直分力在锚肋基础设计时不能忽略,同时对施工期锚杆挡墙的竖向稳定不利,因此锚杆倾角宜为10°~35°。
提出锚杆间距控制主要考虑到当锚杆间距过密时,由于“群锚效应”锚杆承载力将降低,锚固段应力影响区段土体被拉坏可能性增大。
由于锚杆每米直接费用中钻孔费约占一半左右,因此在设计中应适当减少钻孔量,采用承载力低而密的锚杆是不经济的,应选用承载力较高的锚杆,同时也可避免发生“群锚效应”不利影响。


9.3.6 本条提出现浇挡板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的建议要求,主要考虑现场立模和浇混凝土的条件较差,为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施工要求。为确保挡土板混凝土浇筑密实度,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喷射混凝土施工。

9.3.7-9.3.11

9.3.7  锚杆挡墙立柱宜对称配筋;当第一锚点以上悬臂部分内力较大或柱顶设单锚时,可根据立柱的内力包络图采用不对称配筋做法。


9.3.8  格构梁截面尺寸应按强度、刚度和抗裂要求计算确定,且格构梁截面宽度和截面高度均不宜小于300mm。


9.3.9  锚杆挡墙现浇混凝土构件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20m~25m。


9.3.10  锚杆挡墙立柱的顶部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连梁。


9.3.11  当锚杆挡墙的锚固区内有建(构)筑物基础传递较大荷载时,除应验算挡墙的整体稳定性外,还应适当加长锚杆,并采用长短相间的设置方法。

条文说明

9.3.9 在岩壁上一次浇筑混凝土板的长度不宜过大,以避免当混凝土收缩时岩石的“约束”作用产生拉应力,导致挡土板开裂,此时宜减短浇筑长度。

9.4 施工

9.4.1 -9.4.2

9.4.1  排桩式锚杆挡墙和在施工期边坡可能失稳的板肋式锚杆挡墙,应采用逆作法进行施工。


9.4.2  对施工期处于不利工况的锚杆挡墙,应按临时性支护结构进行验算。

条文说明

9.4.1 稳定性一般的高边坡,当采用大爆破、大开挖或开挖后不及时支护或存在外倾结构面时,均有可能发生边坡失稳和局部岩体塌方,此时应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和锚固的逆作施工法。

10岩石锚喷支护

10.1 一般规定

10.1.1 -10.1.3

10.1.1  岩石锚喷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永久性岩质边坡(基坑边坡)进行整体稳定性支护时,Ⅰ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支护;Ⅱ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Ⅲ类岩质边坡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且边坡高度不宜大于15m;

  2  对临时性岩质边坡(基坑边坡)进行整体稳定性支护时,Ⅰ、Ⅱ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支护;Ⅲ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支护,且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5m;

  3  对边坡局部不稳定岩石块体,可采用锚喷支护进行局部加固;

  4  符合本规范第14.2.2条的岩质边坡,可采用锚喷支护进行坡面防护,且构造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3.3条要求。


10.1.2  膨胀性岩质边坡和具有严重腐蚀性的边坡不应采用锚喷支护。有深层外倾滑动面或坡体渗水明显的岩质边坡不宜采用锚喷支护。


10.1.3  岩质边坡整体稳定用系统锚杆支护后,对局部不稳定块体尚应采用锚杆加强支护。

条文说明

10.1.1 本次修订新增第2款、第3款和第4款,锚喷支护应用范围确定为Ⅰ、Ⅱ、Ⅲ类岩石永久边坡,Ⅰ、Ⅱ、Ⅲ类岩石临时边坡,以及Ⅰ~Ⅲ类岩石边坡整体稳定前提下的坡面防护,共三种类型,同时明确了永久性边坡、临时性边坡相应的适用高度。锚喷支护具有性能可靠、施工方便、工期短等优势,但喷层外表不佳且易污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能改善美观,因而表面处理也可采用喷射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面板。


10.1.3 锚喷支护中锚杆有系统锚杆与局部锚杆两种类型。系统锚杆用以维持边坡整体稳定,采用本规范相关的直线滑裂面的极限平衡法计算。局部锚杆用以维持不稳定块体的稳定,采用赤平投影法或块体平衡法计算。

10.2 设计计算

10.2.1-10.2.4

10.2.1  采用锚喷支护的岩质边坡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石侧压力分布可按本规范第9.2.5条的规定确定;

  2  锚杆轴向拉力可按下式计算:

Nak=e′ahsxjsyj/cosα         (10.2.1)

式中:Nak——锚杆所受轴向拉力(kN);

    sxj、syj——锚杆的水平、垂直间距(m);

    e′ah——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侧向岩石压力水平分力修正值(kN/m);

    α——锚杆倾角(°)。


10.2.2  锚喷支护边坡时,锚杆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8.2.2~8.2.4条的规定。


10.2.3  岩石锚杆总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的相关规定。


10.2.4  采用局部锚杆加固不稳定岩石块体时,锚杆承载力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Kb(Gt-?Gn-cA)≤∑Nakti+?∑Nakni         (10.2.4)

式中:A——滑动面面积(m2);

    c——滑移面的黏聚力(kPa);

    ?——滑动面上的摩擦系数;

    Gt、Gn——分别为不稳定块体自重在平行和垂直于滑面方向的分力(kN);

    Nakti、Nakni——单根锚杆轴向拉力在抗滑方向和垂直于滑动面方向上的分力(kN);

    Kb——锚杆钢筋抗拉安全系数,按本规范第8.2.2条规定取值。

条文说明

10.2.1~10.2.3 锚喷支护边坡的整体稳定性计算,边坡侧压力及分布图形,锚杆总长度以及锚杆计算均按本规范第6章和第7章相关规定执行。本条说明锚喷支护的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计算方法,但顶层锚杆应按本规范第9.2.5条应力分布图形中的顶部梯形分布图进行计算。


10.2.4 本条说明用局部锚杆加固不稳定块体的具体计算方法。

10.3 构造设计

10.3.1 -10.3.4

10.3.1  系统锚杆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布置宜采用行列式排列或菱形排列;

  2  锚杆间距宜为1.25m~3.00m,且不应大于锚杆长度的一半;对Ⅰ、Ⅱ类岩体边坡最大间距不应大于3.00m,对Ⅲ、Ⅳ类岩体边坡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0m;

  3  锚杆安设倾角宜为10°~20°;

  4  应采用全粘结锚杆。


10.3.2  锚喷支护用于岩质边坡整体支护时,其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永久性边坡,Ⅰ类岩质边坡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Ⅱ类岩质边坡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Ⅲ类岩体边坡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150mm;对临时性边坡,Ⅰ类岩质边坡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Ⅱ类岩质边坡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Ⅲ类岩体边坡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2  钢筋直径宜为6mm~12mm,钢筋间距宜为100mm~250mm,单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双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150mm;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3  锚杆钢筋与面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连接构造措施。


10.3.3  岩质边坡坡面防护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布置宜采用行列式排列,也可采用菱形排列;

  2  应采用全粘结锚杆,锚杆长度为3m~6m,锚杆倾角宜为15°~25°,钢筋直径可采用16mm~22mm;钻孔直径为40mm~70mm;

  3  Ⅰ、Ⅱ类岩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锚喷防护,Ⅲ类岩质边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防护,Ⅳ类岩质边坡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锚喷防护;

  4  混凝土喷层厚度可采用50mm~80mm,Ⅰ、Ⅱ类岩质边坡可取小值,Ⅲ、Ⅳ类岩质边坡宜取大值;

  5  可采用单层钢筋网,钢筋直径为6mm~10mm,间距150mm~200mm。


10.3.4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对永久性边坡不应低于C25,对防水要求较高的不应低于C30;对临时性边坡不应低于C20。喷射混凝土1d龄期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小于5MPa。

条文说明

10.3.1、10.3.2 岩石边坡在稳定性较好时,锚喷支护中的锚杆多采用全长粘结性锚杆,主要是由于全长粘结性锚杆具有性能可靠、使用年限长,便于岩石边坡施工的优点,一般长度不宜过长。对于提高岩石边坡整体稳定性的锚喷支护,一般在坡面上采用按一定规律布设的系统锚杆来提高整体稳定,系统锚杆在坡面上多采用已被工程实践证明了加固效果优于其他布设方式的行列式或菱形排列,且锚杆间的最大间距,以确保两根锚杆间的岩体稳定。锚杆最大间距显然与岩坡分类有关,岩坡分类等级越低,最大间距应当越小。对于系统锚杆未能加固的局部不稳定区或不稳定块体,可采用随机布设的、数量较少的随机锚杆进行加固,以确保岩石边坡局部区域及不稳定块体的稳定性。


10.3.3 本条为新增条文,采用坡面防护构造处理的岩质边坡应符合本规范第13.2.2条的规定,此时边坡的整体稳定已采用坡率法保证,本条的做法仅起到坡面防护和坡体浅层加固的作用。本条各款中具体参数的选择可按Ⅰ、Ⅱ类边坡或高度较低的边坡取小值,Ⅲ、Ⅳ类边坡或高度较高的边坡取大值的原则执行,对临时性边坡取较小值。


10.3.4 喷射混凝土应重视早期强度,通常规定1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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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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