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
暴雨强度较大地区的大型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条文说明
4.2.8 目前在屋面工程中大部分采用重力流排水,但是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超大型建筑不断涌现,常规的重力流排水方式就很难满足屋面排水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规范修订时提出了推广使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必要性。虹吸排水的原理是利用建筑屋面的高度和雨水所具有的势能,产生虹吸现象,通过雨水管道变径,在该管道处形成负压,屋面雨水在管道内负压的抽吸作用下,以较高的流速迅速排出屋面雨水。
相对于普通重力流排水,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的排水管道均按满流有压状态设计,悬吊横管可以无坡度铺设。由于产生虹吸作用时,管道内水流流速很高,相对于同管径的重力流排水量大,故可减少排水立管的数量,同时可减小屋面的雨水负荷,最大限度地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目前在我国逐渐被采用,如东莞国际会展中心、上海科技馆、浦东国际机场、北京世贸商城等一批大型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后,系统运行良好。为了在我国推广应用这一技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制定了《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183:2005。故本条规定暴雨强度较大地区的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等大型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由于虹吸排水系统的设计有一定的技术要求,排水口、排水管等构件如果不按要求设计,将起不到虹吸作用,所以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按专项技术规程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