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
阅览室及藏阅合一的开架阅览室均应按阅览室功能划分其防火分区。
条文说明
6.2.4 藏阅合一的开架阅览空间模式在目前图书馆建设中被广泛采用。原规范规定此种空间按书库划分防火分区,使防火分区面积划分过小,难以适应现代图书馆的功能需要。设计单位及使用单位对此反应强烈,要求适当放宽藏阅合一空间的防火分区限制范围。因此,本规范编制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共识:①藏阅合一的阅览空间是在阅览室存放相当数量的图书资料,火灾荷载增大;②阅览室的部分空间被书架占用,容纳的读者数量相应减少;③开架阅览空间中所存放的图书资料多为流通性较强的资料,不同于特藏文献珍贵重要,造成的火灾损失相对较小;④较为开敝的空间形式能更好的适应目前我国图书馆建设的发展需要。综合以上因素,本规范编制组认为对图书馆内藏阅合一的阅览空间,其防火分区面积的划分可不按书库进行划分,而按阅览室划分相应的防火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