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3
钢支撑-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支撑框架应在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同时设置。
2 钢支撑宜上下连续布置,当受建筑方案影响无法连续布置时,宜在邻跨延续布置。
3 钢支撑宜采用交叉支撑,也可采用人字支撑或V形支撑;采用单支撑时,两方向的斜杆应基本对称布置。
4 钢支撑在平面内的布置应避免导致扭转效应;钢支撑之间无大洞口的楼、屋盖的长宽比,宜符合本规范6.1.6条对抗震墙间距的要求;楼梯间宜布置钢支撑。
5 底层的钢支撑框架按刚度分配的地震倾覆力矩应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
条文说明
G.1.3 本条规定了钢支撑-混凝土框架结构不同于钢支撑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的设计要求,主要参照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的要求,将钢支撑框架在整个结构中的地位类比于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