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4
舒适性空调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时,应加大送风温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高度不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5℃;
2 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10℃。
条文说明
5.4.14 空调系统上送风方式在工业厂房中广泛采用。研究表明,送风温差在4℃~8℃时,每增加1℃,送风量可减少10%~15%。送风温差加大1倍,送风量可减少约50%,空调风系统的投资和材料相应减少40%左右,动力消耗下降50%。对于舒适性空调来说,加大送风温差,可能会使室内湿度降低一些,但可以收到很好的节能效果。上送风气流在到达人员活动区时,已经与房间空气进行了较充分的混合,形成了较舒适的环境。由此可见,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形式采用上送风时,夏季的送风温差可以适当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