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0
对在墙体上设有出粮口的散装平房仓,应根据出粮口周边荷载情况采取相应的构造加强措施。
条文说明
6.3.10 对在墙体上设置出粮口的散装平房仓,应计算粮食动力荷载对出粮口的影响,并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
共 212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0 条
对在墙体上设有出粮口的散装平房仓,应根据出粮口周边荷载情况采取相应的构造加强措施。
6.3.10 对在墙体上设置出粮口的散装平房仓,应计算粮食动力荷载对出粮口的影响,并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
散装粮食平房仓内不应设消防给水设施,其他粮食平房仓内不宜设消防给水设施;仓外应设消防给水设施。
7.0.1 散装平房仓粮食靠墙堆放,仓内无消防给水设施安装的空间,同时粮食遇水会受潮霉变,故本条明确散装粮食平房仓仓内不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包装平房仓等其他平房仓仓内有空间,但同样存在受潮霉变的问题,因此不推荐在仓内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仓外应按规定设置消火栓等消防给水设施。
平房仓的消防用水量,应为最大一个防火分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7.0.2 粮食的燃烧特点是阴燃,且平房仓内配有粮情测控系统。平房仓的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三级(含)以上,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跨越防火分区。自1992年机械化骨干库开始建此类仓以来,全国没有发生过火灾,因此平房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最大一个防火分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计算。
平房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合理配置灭火器。当灭火器放置仓内有可能被粮食覆盖而无法使用时,灭火器可放置于仓外门口处。
散装平房仓可不设防排烟设施。
7.0.4 建筑设防排烟设施的目的是防止火灾发生时毒气造成人员窒息,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进入火场创造条件。而散装平房仓平时处于密闭状态,无人进出,即使发生火灾,没有人员需要疏散,也不需消防人员进入室内灭火,故设防排烟设施无实际意义,故作此规定。其他粮食平房仓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
本章适用于非粉尘爆炸危险粮食平房仓的电气设计。
平房仓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供电系统电压应为交流220/380V。
8.1.2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电力负荷因事故中断供电在政治上造成影响或经济上造成损失的程度,区分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进行负荷分级。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根据粮食平房仓使用特点,划分为三级负荷标准是可行的。
可能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不得在平房仓内使用。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8.1.3 仓内有可能过负荷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过负荷保护,以保证电气设备不产生高温而引起粮食过分脱水或逐渐碳化。对机械化程度高、年中转量较大的散装粮平房仓应执行表8.1.3的规定。
机械化程度高、年周转量较大的粮食平房仓的电气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有关规定执行。
8.1.4 普通储备用平房仓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进出粮作业次数较少,产生的粉尘量较少,按目前的管理水平,应定期对仓内集尘进行清理,产生粉尘爆炸的可能性较小;机械化平房仓作业较频繁,产生的粉尘较多,集尘不易及时清理,存在粉尘爆炸的可能性较大。对于仓内装有固定输送设备或年周转次数不少于2次的平房仓,“可视为机械化程度高、年中转量较大”。
有条件的粮库,在平房仓设计时宜结合粮库物联网系统建设情况,配套物联网终端设备的选型、安装及管线敷设。
8.1.5 应用物联网技术的粮库,在平房仓设计时宜考虑射频门禁、射频测控分机和风机控制等射频终端技术的应用,加强对储粮过程的管理。物联网系统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规划设计期间考虑系统的管网的敷设及设备的兼容情况。
10kV及以上的高压线距平房仓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0m。
仓内用电设备和线路应采取防尘、防鼠害及防人身伤害的保护措施。仓内使用的固定式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熏蒸腐蚀措施。
8.2.1 粮食仓库内易于发生鼠害,所以平房仓内各用电设备、线路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鼠害。目前,粮食仓库内主要采用PH3气体熏蒸来达到杀虫目的,但PH3气体对铜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特列出此条文。
每廒间宜独立设置配电箱,且宜设在仓房入口处的外墙上。箱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并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
8.2.2 平房仓内多为移动式输送设备,从平房仓作业特点和安全用电出发,配电箱宜设在仓房入口处的外墙上,便于使用和管理。
仓内管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阻燃铜芯绝缘导线穿钢管敷设,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电力线路1.5m㎡;控制线1.0m㎡。导线绝缘水平不应低于0.45/0.75kV,电力电缆绝缘水平不应低于0.6/1kV。
2 仓内地坪不宜敷设电气管线。
8.2.3 仓内电气线路,可以明敷设或暗敷设,明敷设时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暗敷设时可采用非镀锌钢管。地坪内暗敷的管线在地坪变形时可能会遭到破坏,也可能破坏地坪防潮层,设计中应避免采用埋地敷设,尽量沿仓壁或仓外敷设。
移动式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应采用5芯橡套软电缆。
8.2.4 仓内移动式设备所用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受到机械损伤,为防止漏电伤人,规定采用5芯电缆,同时应配备相应的开关和接插装置。
设有固定式机械设备的仓房,配电设施应采用固定式安装。
8.2.5 对于设置固定式机械设备的仓房如低温仓、气调仓等,为提高供电可靠性,配电设施均应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
平房仓应采用高效节能光源。
仓内平均照度宜为30lx~50lx,作业频繁的平房仓可适当提高照度标准。
8.3.2 粮食平房仓主要用于散粮和包装粮的储存,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和实践经验,将平房仓作为大件贮存且作业不太频繁的场所,照度标准定为30lx~50lx是较为合理的。对于机械化程度高、作业频繁的机械化平房仓,为保障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可适当提高照度标准。
仓内灯具宜均匀布置,灯具距粮面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8.3.3 因平房仓的作业面较大,灯具均匀布置能使仓内照度比较均匀,不易引起视疲劳。
每单相照明支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6A,灯具数量不宜多于25盏。照明宜集中控制。
8.3.4 仓内照明集中控制,一般情况下仓内均采用分区域作业,为节约能源,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具不宜太多。
平房仓应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防。
8.4.1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防雷等级分类原则和实践经验,平房仓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平房仓屋面宜设接闪网(带)、接闪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接闪器。当采用接闪网(带)时,应敷设在屋角、屋脊、屋檐、山墙等易受雷击的部位,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金属屋面平房仓,当金属板材厚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相关条款要求时,可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但金属屋面与引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接闪网(带)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热镀锌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8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平房仓宜利用钢筋混凝土柱内主筋作为引下线。每栋仓引下线不应少于2处,且间距不应大于25m,宜沿平房仓四周均匀布置。当仅利用平房仓的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置,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柱内作为引下线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引下线明装时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若采用扁钢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8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引下线应热镀锌或涂漆。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室外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同时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极时,应在仓外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供测量接地电阻和连接人工接地体用。
平房仓宜利用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8.4.8 突出屋面的金属构件易受雷击,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突出屋面的金属构件应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平房仓仓体上或与仓体连接的部分,当不在平房仓防雷装置保护范围内时,应单独设接闪器,并与平房仓防雷装置连接。
平房仓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8.4.11 平房仓电气工程中的接地系统类型较多,且比较集中。分别设置接地系统比较困难,其间距不易保证,因此宜将各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
平房仓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下列导电部分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可靠连接:
1 PE(PEN)干线;
2 电气装置中的接地母线;
3 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
4 可以利用的建筑物金属构件。
平房仓电气系统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及防雷接地等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满足其中最小值。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分析需要对粮情进行监控的平房仓,可根据需要设置粮情测控系统。
9.0.1 在粮食行业,一般认为储粮期在6个月以下的为中转仓或暂存仓,根据储粮经验,这类仓不设粮温测控系统;对于储粮期较长的平房仓,可根据当地全年的温湿度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设置测控系统。
粮情测控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应能实现运行参数的数据采集、处理与显示;
2 当运行参数超过规定的极限数值时,应有超限报警;
3 系统应具有中文打印、制表功能;
4 系统应具有通信功能;
5 宜具有控制通风机、电动窗等设备自动运行功能;
6 宜具备测定氧气或熏蒸气体浓度的功能。
9.0.2 本条款中的所列功能为基本功能,测温系统应至少满足这些功能。近年来,仓房进行熏蒸作业后,仓内熏蒸气体残留导致氧气浓度低,人员进仓进行粮情检测发生昏迷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安全起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在仓房内增设氧气或磷化氢传感器,根据以往设计经验,一般每廒间设置不少于5个,间距不宜大于28m,且宜设置在粮面以上,建议分别布置在仓内的四个角点和中间部位。
粮情测控系统的温度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测量范围应为—40℃~60℃,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应为—40℃~60℃。
9.0.3 因我国南北温差较大,测温设备应保证在本条文所列温度条件下可以正常工作。
系统的测温布点宜均匀适度:水平间距不应大于5m,垂直间距不应大于2m,测温点距地面、墙面及粮食表面为300mm~500mm。
9.0.4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粮情测控技术日益完善。合理进行测温传感器的布点,更加方便、适用地进行系统安装,始终是倍受关注的问题。本规范根据国内外使用经验,参照相应成果,本着实用、安全、经济、适度、先进的原则,制定了布点规则。
测情测控系统电缆宜采用多芯软铜线,单根截面面积不宜小于0.5m㎡。
测温电缆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
成品粮仓应设置测温、测湿的测控装置,宜设置测水、测虫、测霉、测仓容及测定重量的粮情测控设施。
通风系统阻力计算公式
粮层阻力可按下式计算:
风网阻力应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