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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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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GB/T 5310—2023《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发布日期:2023年9月7日;实施日期:2024年4月1日;代替GB/T 5310—2017。

提出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单位: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全文已作为附件上传。牌号、尺寸偏差、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制度及检验取样等原表、公式和附录数据均以附件原件为准。官方标准信息与全文入口: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5310—2023。本标准规定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分类、订货、尺寸与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及检验规则。下列节点按标准原章条顺序整理;涉及牌号及大量参数表、公式、附录数据时以官方标准全文PDF附件为准。

前言

本版代替GB/T 5310—2017《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为该标准第四次修订。前言列明本次修订的技术变化,包括订货内容、尺寸与偏差、牌号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试验及检验等调整。提出单位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单位为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修订变化详见附件原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分类和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适用于制造高压及以上压力锅炉用无缝钢管,其他高温承压设备用钢管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列出实施本文件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涵盖钢铁化学分析、尺寸与外形、拉伸/冲击/弯曲等力学和工艺试验、无损检测、质量证明及相关材料标准。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所注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完整清单见附件正文。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未另行界定专门术语和定义;GB/T 300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代号

按制造方法分为热轧(挤、扩)钢管(W-H)和冷拔(轧)钢管(W-C)两类。标准规定外径、计算外径、内径、壁厚、平均壁厚及最小壁厚等符号和定义,具体符号含义以正文为准。

5 订货内容

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明确产品名称、文件编号、钢的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订购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及尺寸规格;其他可选特殊要求应按附录A约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本章执行;分类代号、规格和偏差等级分别见表1、表2及相关条款。定尺/倍尺、弯曲度、椭圆度、壁厚不均、端头和交货重量等数值以附件原表及条文为准。

6.1 外径和壁厚

钢管公称外径、壁厚及尺寸组合按引用标准和合同约定执行;外径与壁厚允许偏差按制造方法、尺寸范围和普通级/高级分档,具体限值见表1、表2。

6.2 长度

规定通常长度、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及其允许偏差;钢管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短尺或超长钢管的允许供货范围和比例按正文执行。

6.3 弯曲度

钢管每米弯曲度和全长弯曲度按规定执行;对大外径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另有要求。具体分档及限值以标准原文为准。

6.4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供需双方可协商不圆度及壁厚不均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无另行约定时,按本条规定的公称尺寸与允许偏差比例控制。

6.5 端头外形

钢管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清除;其他端头加工要求按标准及订货合同执行。

6.6 重量

钢管可按实际重量或理论重量交货。理论重量的计算及交货重量允许偏差按正文规定;密度、计算系数及分档要求以原文为准。

7 技术要求

本章规定钢的牌号与化学成分、制造方法、交货状态、热处理制度、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液压试验、低倍、非金属夹杂物、晶粒度、显微组织、脱碳层、表面质量及无损检测等要求。涉及牌号、性能限值、热处理制度和检验等级的完整表格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7.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熔炼/成品化学成分按表3—6等规定;牌号适用范围、元素限值和允许偏差以附件原表、脚注为准。

7.2 制造方法

钢的冶炼方法及钢管制造方式按本条和订货约定执行;标准对连铸管坯、热轧(挤、扩)和冷拔(轧)钢管规定了相应制造要求。

7.3 交货状态

优质碳素钢和合金钢、以及不锈(耐热)钢按牌号和制造方式采用规定的热处理、酸洗或其他交货状态;热处理制度见表7。

7.4 力学性能

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力学性能、冲击性能和硬度应符合表8;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按规范性附录C。小尺寸试样按规定的递减系数换算。

7.5 液压

钢管按规定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公式计算,最大试验压力、稳压时间及不得渗漏要求按正文执行。供方可按规定采用涡流或漏磁检测替代液压试验。公式与参数定义见附件。

7.6 工艺性能

本节规定压扁、弯曲、扩口等试验及高温力学性能要求。试样条件、试验步骤和判定要求以原文为准。

7.7 低倍

钢管低倍检验及横截面缺陷判定按本条和引用文件执行;缺陷类型和验收要求以标准正文为准。

7.8 非金属夹杂物

按钢种及标准方法检验非金属夹杂物;夹杂物类别、评级方法、细系/粗系限值和合同约定要求见正文。

7.9 晶粒度

成品钢管实际晶粒度应符合表11规定;钢种类别、晶粒度级别及试样要求以附件原表为准。

7.10 显微组织

规定优质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耐热)钢管的显微组织要求及显微检验方法,具体组织形态和判定标准见正文。

7.11 脱碳层

规定钢管脱碳层的适用条件、测定方式和允许深度,按钢种及尺寸分别执行。

7.12 表面质量

钢管内外表面缺陷清理、缺陷清除深度、修磨/加工要求及其检验方法按本节执行;各钢种、规格的允许限值和局部缺陷判定见原文。

7.13 无损检测

按钢管壁厚与外径之比、产品类别和合同要求进行超声及其他无损检测,验收等级和适用条件依正文及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

8 试样

本章规定拉伸、冲击及弯曲等试样的取样方向、试样型式与尺寸、加工制备要求。各项试验的取样方式和试样尺寸按本章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9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室温拉伸、冲击、硬度、外表面硬度、高温拉伸、液压、涡流、漏磁、压扁、弯曲、扩口、低倍、夹杂物、晶粒度、显微组织、脱碳层及无损检测等项目按表12和本章指定方法检验;项目对应关系见附件表12。

10 检验规则

本章规定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复验和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及取样方法见表12;批量上限、复验和结果判定按正文及GB/T 2102执行。

10.1 检查和验收

钢管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10.2 组批规则

各类检验项目的组批组成及批量上限按牌号、炉号、规格、热处理制度和检验项目分别执行,完整条件见本条。

10.3 取样数量

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12;需逐根检验的项目按本条执行。

10.4 复验与判定规则

复验及检验结果判定按GB/T 2102的规定执行。

11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按GB/T 2102执行;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特殊包装、标记或质量证明要求按合同处理。

附录A(资料性)订货可选特殊要求

本附录列出订货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的特殊要求,包括尺寸规格交货方式、尺寸允许偏差等级、短尺/超长钢管、定尺/倍尺长度、弯曲度、不圆度和壁厚不均、重量交货方式、钢的冶炼方法、连铸管低倍缺陷级别及在线正火等。完整项目及对应条款见附件表A.1。

附录B(资料性)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牌号对照

本附录提供本文件牌号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牌号的对照信息。具体对应关系见附件表B.1。

附录C(规范性)钢管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钢管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应符合本附录表C.1;表中按钢牌号与温度列示具体数值,完整数据以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D(资料性)钢管100 000 h持久强度数据

本附录给出部分牌号钢管在不同温度下的100 000 h持久强度数据。完整牌号、温度和强度数据以附件原表为准。

附件与音频

  •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23)国家标准全文.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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