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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系生态浮岛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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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4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74 条

发布说明

标准编号:T/SDSLA 0008—2025。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8日;实施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发布机构: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协会官方发布页列有本文件并提供24页全文PDF附件。

官方原文及附件页:http://www.sdyllh.org.cn/sys-nd/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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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汇友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青岛零零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抬头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林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张永亮、伊继忠、李国亮、宋珍珠、杨欣、孙雅慧、李壮壮、祝婷婷、倪守增、朱春晓、刘海龙、张玉娇、吴雯雯、郭玉平、宋刘坤、安志龙、陈康年、于学智。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员:齐海鹰、田启银、岳良冰、曾全银、李爱倩、李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城市水系生态浮岛技术的总则、基本规定、设计、施工和维护与养护。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水系治理项目中生态浮岛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浮岛

运用无土栽培技术,以高分子材料载体和基质,采用现代园林绿化和生态工程措施综合集成的水面无土种植植物的设施。

注:生态浮岛由浮体层、种植介质、连接扣、编织装饰层、网状加强层等组成。

3.2 湿生植物

生活在草甸,河湖岸边和沼泽的植物。湿生植物喜欢潮湿环境,不能忍受较长时间的水分不足,是抗旱能力最低的陆生植物。

注:湿生植物根据生境特征,分为阳性湿生植物和阴性湿生植物。

3.3 湿式浮岛

生态浮岛的一种类型,植物根系直接接触水体,通过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协同作用净化水质,修复生态和营造景观。

4 总则


4.1

为提高城市水体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水系生态自净能力,减少城市水污染,保证水系生态浮岛施工质量和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定本文件。

4.2

城市水系生态浮岛技术管理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 基本规定


5.1

城市水系生态浮岛技术包括浮岛组装、植物种植养护。

5.2

浮岛组装主要技术工作包括浮岛单元设计、组装、锚固等。

5.3

生态浮岛栽培基质宜采用厚度3 cm~5 cm环保海绵或5 mm~10 mm的1∶1比例陶粒蛭石混合物,禁止使用普通轻质土。

5.4

生态浮岛建设选择通风良好、日照充足的水域,宽度不宜小于6 m,小型景观水系可适当宽至4 m,行洪河道需结合防洪要求调整;水域形状宜规则,走向宜为直线或平缓曲线,两侧边界宜清晰,水域宽度宜相对均匀。

5.5

生态浮岛建设宜选择2 m左右水深域。建设的浮岛应与周边景观协调,宜综合考虑景观、水体水质情况进行布局。

5.6

生态浮岛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绿化项目安全管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锚固基础应完成抗剪、抗压及稳定性检验,Ⅵ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

6 设计


6.1 总体要求


6.1.1

城市水系生态浮岛设计应综合考虑水域光照、流速、水质、温度等因素,进行生态浮岛布局。

6.1.2

综合考虑水质情况,结合景观需求和生物多样性,选择抗性较强对水质有净化作用的植物种类,宜选择乡土植物。

6.1.3

植物配置应遵循复合群落原则,各类型植物按生态位、花期、株高、色彩错位搭配,形成高低错落、四季有景、净化高效的植物群落。

6.2 浮岛设计


6.2.1

浮岛由浮体层、种植介质、连接扣、编织装饰层和网状加强层组成,单元边长为1 m~5 m,宜为三角形、方形或六边形。浮岛构件宜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者聚乙烯等耐水浸、不易腐烂、可循环利用材料。

6.2.2

选择直径75 mm~100 mm的PE塑料管作为沉水设施,嵌入浮岛载体中放PVC种植槽,种植槽规格10 cm×10 cm×10 cm,在种植槽中放入蛭石和陶粒,其比例宜1∶1。

6.2.3

种植槽的材料、结构、防渗、槽内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陆生植物时土层不宜小于50 cm。

6.2.4

浮岛整体浮力应满足额定荷载,边缘设直径75 mm~100 mm的PE管或浮子增强稳定性,并通过锚固、绳索或桩基可靠固定,具备抗风浪及水位变化能力。

6.3 种植设计


6.3.1

种植设计应考虑水面总体空间的布置,保证植物群落健康生长。

6.3.2

栽植密度应依据植物类型、水域规模及设计目标严格控制,地下茎丛生性水生植物宜按“小丛”作为密度单位,每丛3株~4株数或芽数;地下茎散生性水生植物宜按“株”“芽”作为密度单位;地下茎过渡性水生植物宜按“小丛”作为密度单位,每丛3株~4株数或芽数,不宜采用单株进行种植。

6.3.3

浮岛植物有效种植面积不宜小于浮岛面积的80%,且繁殖过快的品种应及时疏删至设计密度以内。

7 施工


7.1 施工准备


7.1.1

浮岛准备如下:

a)按设计要求准备浮岛单元、连接件等;

b)浮岛构件材料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纸质版文件,材料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1.2

种植介质宜选择厚度3 cm~5 cm环保海绵。

7.1.3

基质选择符合下列规定:

a)在水下区的悬挂立体净化材料宜选择牡蛎壳、水生生物及人工纤维填料;

b)框架可采用亲自然的材料,如竹、木条、芦苇帘、藤条等。植物生长的浮体一般由高分子轻质材料制成,质轻耐用。材质选用成型环保PE材料。浮床单体应易组装且便于植物的种植、收割,布设后应方便检修、通行,应充分考虑单体之间连接的便利性和总体的经济性。

7.1.4

植物准备如下:

a)植物材料进场前需按照园林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组织进场验收,来自省外的植物应具备植物检疫证书,禁止使用强入侵性外来物种,优先选择乡土物种;

b)宜优先选择观花、观叶效果突出的植物品种;

c)植物运输及入场待植期间注意保湿,根部用湿麻袋或保湿海绵包裹,外加塑料薄膜防失水;沉水植物整枝浸水保存,避免阳光直晒;现场植物宜随到随栽,存放时长不宜超过4 h。

7.2 浮岛施工


7.2.1

浮岛单元组装、形状、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7.2.2

种植槽内填充疏松透气的陶粒和蛭石,比例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底部搭配椰壳纤维等过滤性介质。种植槽规格为10 cm×10 cm×10 cm,嵌入浮岛载体中。

7.2.3

为进一步增强水体净化能力,在浮岛下悬挂立体净化材料区,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上部放置牡蛎壳,吸收水中磷元素(P),同时也为水中生物提供栖息环境,净化水质;中部放置水生生物进行过滤,下部填充人工纤维填料,富集微生物。

7.2.4

根据图纸确定人工浮岛的现场定位。选择水流较缓慢、岸上游人较密集的区域为宜。

7.2.5

在浮岛周边位置选定适于锚固的位置,锚固中心至河岸沿线的距离宜500 mm~1 200 mm。生态浮岛应具备足够的稳定性。锚固基础应进行坑槽口处混凝土的抗剪强度与局部抗压强度、独立锚固基础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计算和验算。

7.2.6

绳索安装作业:运用绳索牵引生态浮岛,绳索两端分别固定于浮岛和岸边锚点。若生态浮岛位于水中央或离岸边较远位置,可选用重物牵拉下锚固定生态浮岛。

7.2.7

构件连接作业:确定方位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机械将组合好的人工浮岛放置于预定区域。若生态浮岛尺寸较大,不能一次性全部放入水中,可分段分次进行安装下水,在水中将各部分生态浮岛拼接完成。

7.2.8

人工浮岛的水下固定,要保证浮岛不被风浪带走,避免水位剧烈变动时浮岛和浮岛之间相互碰撞。水下固定形式视地基状况而定,常用的有重量式、锚固式、桩式等。浮岛本体和水下固定端之间设置小型浮子,或直接木桩固定可有效避免浮岛间的碰撞。木桩可选用直径15 cm的木材,长度根据水深确定,木桩顶部浮出水面10 cm~20 cm,其余部分打入水中。人工浮岛的水下固定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a)准备工具和材料:包括浮岛基材、绳子、固定桩等;

b)选择合适的场地:浮岛应放置在风平浪静、水流缓慢的地方,以确保其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c)安装固定桩:根据设计要求,将固定桩插入地下并固定好;

d)铺设浮岛基材:将生态浮岛的基材铺在固定桩上,确保平整稳定;

e)连接固定绳:用绳子将浮岛基材与固定桩连接起来,以增加稳定性;

f)调整位置:根据需要调整浮岛的位置,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g)验收检查:检查浮岛的安装和固定情况,确保无安全隐患。

7.2.9

浮岛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浮床安装后需进行线性管控,校核定位放线成果,安装控制桩,将PE管根据浮岛造型进行安装,组合外框架,根据安装好后的控制桩调整生态浮岛边缘线形使其顺畅自然;

b)在安装好后的浮岛边缘安装管道,将直径75 mm~100 mm的PE塑料管根据组合的浮岛结构线形固定到浮岛载体底部空隙处,在管道进水口安装排水及抽水装置,以此调节水生植物的沉水深度及浮水高度;

c)根据设计图纸的规格和图案,将带有燕尾榫结构的浮岛载体依次拼接完成,组合成设计图案。浮岛载体中,嵌入10 cm×10 cm种植槽,而后按1∶1比例填充蛭石和陶粒。在浮岛背面固定长度1 m的尼龙绳,每根尼龙绳上放置6个20 cm×20 cm球笼,分上、中、下三部分,每部分2个球笼,上部球笼放置牡蛎壳,中部球笼放置水生生物,如田螺等,下部球笼放置人工纤维填料,通过生物降解功能来净化水质。

7.3 种植施工


7.3.1

生态浮岛植物栽植应在生长季节进行,宜春季。生态浮岛水生植物栽植选择当日气温较低时或阴、小雨天气进行移栽,一般晴天可在早上5点~10点、下午4点~6点。

7.3.2

生态浮岛植物栽植应根据水域及工期安排,合理进行分段栽种。

7.3.3

沉水植物栽种后应根据生长情况及水质情况及时补水,保证植物根茎叶全浸在水下且水体透明度,不应影响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

7.3.4

各栽植工序应紧凑,缩短暴露时间,随掘、随运、随栽、随浇水。

7.3.5

沉水植物运输至工地后,需立即存放于水中,阴凉处保存。

7.3.6

植物栽植符合下列规定:

a)在进行生态浮岛苗木栽植时,应挑选符合园林绿化验收规范标准且适宜当地环境的植物。按照既定的设计图案,在种植槽内有序栽植,确保施工过程规范、有序,达到园林绿化验收的各项要求。

b)生态浮岛植物种植应在岸上完成。

c)需根据设计所选植物类型、规格、位置进行种植。

d)所用植物洗净根部,洗净过程中注意避免损伤根部,用长度70 cm~80 cm环保海绵条包裹根颈部,放置于浮岛种植穴内。

e)植物根部穿过种植介质,以放入水体的植物根系与水面接触宜。先在浮岛上铺上一层种植介质,然后将选定的水生植物栽种在介质中。注意要保持植物的根系舒展,不要过度挤压或弯曲。栽种完成后,要适当浇水以帮助植物定根。

f)植物种植前期在根部周围垫土或石头,增加稳定性,防止风浪倒伏植物。待植根部生发须根,透过海绵条缠绕种植穴,根系固定后,可移除根部周围放置的砖或石头。

7.4 现场清理

施工完毕后对现场的苗木残体、绑绳等剩余材料和垃圾进行回收和清理,保持场地和水面干净整洁。

8 维护与养护


8.1 设备维护


8.1.1

每日1次巡查:位置是否偏移、搁浅,载体是否破损、漏水,固定绳索/锚链是否松弛、断裂,曝气机运行有无异常噪声。

8.1.2

每季度全面检查浮体、框架及连接件,出现裂缝>2 cm或破损面积>10%应立即更换。

8.1.3

固定系统定期维护,每月检查锚链/绳索磨损情况,断股≥5%应立即更换,锚块位移>100 cm应重新抛设。

8.1.4

电气与自控系统维护:每周检查配电箱、电缆接头密封性与绝缘性,发现进水、老化及时处理;防雷接地电阻每年雨季前检测一次。

8.1.5

每日打捞浮岛周边漂浮垃圾,保持水面整洁。

8.1.6

建立“浮岛设备运维台账”:记录巡检、维修、更换、水质数据,月度归档备查。

8.2 植物养护


8.2.1 灌溉

灌溉要求如下:

a)生态浮岛新栽植水生植物需按园林规范定期进行养护浇水;

b)新栽植苗木叶片需及时喷水,防止灼叶现象,提高苗木成活率。

8.2.2 补植

应定期检查浮岛植物生长状况,根据需要进行补植。

8.2.3 植物养护

植物养护要求如下:

a)植物生长期的养护主要包括根据长势施肥,促进植物生长,预防病虫害。根据长势施肥,富营养化含氮磷元素的水质可不专门施肥;正常水质区域,植物叶片可能出现黄化现象,需在叶面喷施0.2%的尿素溶液,每10天喷施1次,连续3次,促进植物生长。

b)植物生长旺盛期的养护主要病虫害防治,注意植物的通风透气,合理追肥,增强植物生长势。

c)植物枯萎期的养护,宜收割枯萎植物,避免水体二次污染。

8.2.4 施肥

施肥要求如下:

a)宜定期喷施叶面肥,促使植物生长扎根;

b)依据肥力水平、植物类型、气候环境以及特点,选择合适的肥料,确定施肥时间、肥料用量和施肥模式;

c)依据施肥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基肥和追肥,依据施肥模式的不同可分为撒施、冲施、穴施、条施等;撒施和冲施有利于养分的扩散,施用方便,但养分损失大,利用率较低;穴施养分损失少,利用率高,施肥模式宜采用精确施肥模式。

8.2.5 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要求如下:

a)定期观测植物生长情况,发现病虫害应及时进行综合防治。

b)应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治理病虫害。

c)适时整枝摘叶,及时清除杂草和枯枝落叶,增加通风度和除湿率,改善植株的生长空间;生长季节采用灯光诱杀、人工摘除病枝叶和人工捕杀害虫。

d)化学防治:采用高效低毒类药物防治蚜虫及病害。

e)病害防治应符合以下规定。

1)防治浮萍病:保持水质清洁,避免杂质积累,合理施肥,避免过量养分滋生病菌,迅速清除病损部分,减少传播风险。

2)防治水莲病:定期清理水莲底部的死叶,保持通风;合理控制浸水时间,避免水分滞留;使用杀菌剂喷洒受感染的植株,控制病情发展。

3)防治水葱垂死病:移除受感染的植株,以防感染扩散;控制植株密度,维持适宜的通风空间;严格控制水质,保持适宜的pH和氮磷含量。

8.2.6 冬季养护

冬季养护要求如下:

a)冬期进行收割,避免植物枯萎造成二次污染;

b)冬季养护期间应定期清除水中的杂质及腐败物,保持水质清洁。

8.2.7 密度控制

密度控制要求如下:

a)繁殖快速的品种超过设计密度时,应采取种群疏删、捕捞、围护、切边、防治种籽自播等措施;

b)水生植物在浮岛上的面积宜80%以上。

8.2.8 收割清理

收割清理要求如下。

a)定期收割水生植物,避免造成水体二次污染,是生态浮岛治理富营养化水体的关键措施,收割植物在每年冬天进行1次~2次,选择浮岛上水生植物开始枯萎时进行收割。

b)工具收割作业要点可参考以下规定。

1)手工割草机:水生植物收割工具,宜手持或固定在船上使用,具有操作简便、割草效果好的特点。使用时应注意割刀是否锋利、机器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割草效果和作业安全。

2)水下收割机:适用于水生植物收割的机械设备,宜潜入水中操作,快速收割水生植物。使用水下收割机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性和操作的技巧,以免对水生生物和水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刈草机:用于收割大面积的水生植物,例如湖泊、池塘等。刈草机具有较大的功率和作业宽度,可快速地割倒水生植物并收集起来。使用刈草机时,应注意操作的安全性和对水生植物的影响,避免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c)收割作业控制要点如下。

1)预先清理:在进行水生植物收割之前,应先对水体进行清理。清理包括清除浮萍、水葫芦等浮游植物,以免影响收割效果和损坏收割工具。

2)划定收割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好收割的区域范围。宜使用浮标或绳子等方式进行标记,使收割有序进行。

3)逐步收割:对于大面积的水生植物收割,应采用逐步收割的方式。先对部分区域进行收割,再逐渐向外扩大范围。避免大量水生植物一次性被收割对水体造成较大影响。

4)及时清理:在收割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割下的水生植物残体,避免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附录 A(资料性)山东省生态浮岛常用植物名录

山东省生态浮岛常用植物名录见表A.1。表格按正式原件第22—23页原图保留,以避免拉丁学名、跨页合并单元格及植物分类被纯文字识别破坏。

附件与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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