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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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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GB 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310号发布,2019-11-22发布,2020-03-01实施,替代GB 50166—2007。完整条文、参数、表格、记录和图示以随附官方标准PDF为准。官方全文来源页:https://js.119.gov.cn/202111/206aebe848d24575894f22639ff3e721_c_5064a58d446e4980b708.html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依官方标准目录建立章节导航。附件为完整554页官方标准扫描PDF;系统中的章节条目仅作目录和主题索引,未把不可可靠OCR的扫描页伪称为逐字条文。查阅具体施工、调试、检测、验收要求及记录表时请打开附件原文。

前言

本版修订并替代GB 50166—2007。修订涉及火灾报警传输、用户信息传输、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光纤感温及家用火灾安全系统等内容;完整修订说明见附件前言。

1 总则

规定标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和验收的基本原则。适用边界以官方全文为准。

2 基本规定

包括质量管理以及材料、设备进场检查要求,作为工程施工与验收的基础管理规定。检查条件、项目和记录格式见附件原文。

2.1 质量管理

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具体责任、程序和检查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2.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规定材料和设备进场检查要求;检查项目、抽检要求及记录表以官方附件为准。

3 施工

涵盖施工一般规定、布线、系统部件安装和系统接地。安装技术细节及检查项目以官方全文为准。

3.1 一般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的一般要求;施工条件和过程控制以附件原文为准。

3.2 布线

规定系统线路敷设和布线要求;线缆、敷设、标识及绝缘检查细节见附件。

3.3 系统部件安装

规定火灾报警及相关系统部件的安装要求;部件具体安装方式和位置要求以附件为准。

3.4 系统接地

规定系统接地施工要求;接地方式、连接及检测要求见官方全文附件。

4 系统调试

本章包含一般规定、调试准备及各类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专用电话、可燃气体报警、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应急电源、图形显示与传输设备、警报广播、防火卷帘、防火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电梯及非消防电源、系统整合联动等调试要求。涉及步骤和技术参数应查阅官方附件。

4.1 一般规定

系统调试的一般条件和组织要求;具体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4.2 调试准备

系统调试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检查内容和准备条件见附件原文。

4.3—4.21 各系统调试

覆盖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安全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专用电话、可燃气体报警、电气火灾监控、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及应急电源、图形显示及传输设备、火灾警报与应急广播、防火卷帘、防火门、气体和干粉灭火、自动喷水、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电梯及非消防电源、系统整合联动控制等分系统调试。各节完整内容及调试记录以附件原文为准。

5 系统检测与验收

规定系统检测与工程验收要求;检测项目、抽样方法、判定标准及验收记录须以附件原文和表格为准。

6 系统运行维护

规定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维护管理要求;巡查、检查、测试周期及记录表以附件原文为准。

附录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工程分部、分项划分表,保留在官方PDF附件中。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字段和填写要求以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C 材料设备进场及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材料、设备、配件进场检查和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见官方附件。

附录D 系统部件现场设置及控制设备联动编程记录

包含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控制类设备联动编程及防排烟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单元编码设置记录,原表见附件。

附录E 系统调试、工程检测和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调试、工程检测和工程验收记录表,具体项目和签署栏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F 系统日常巡查记录

系统日常巡查记录表见官方PDF附件。

本标准用词说明及引用标准名录

用词说明和引用标准名录见随附官方全文。

附件与音频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官方全文.pdf

    附件

    附件尚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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