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关于建筑用能的分类,发达国家常见的做法是将建筑用能分为住宅用能和公共建筑用能,如美国的能源信息署(U.S.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日本的能源经济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Energy Economics,Japan)等。发达国家的这种分类方式,是基于其建筑实际用能情况的。而对于中国,由于地域辽阔、气候复杂、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大等原因,有必要根据我国建筑能源实际消耗的特点,对我国建筑进行合理分类。这样有利于清楚地认识中国各类建筑能耗的特点与发展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工作。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供暖能耗在建筑总能耗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供暖的方式有“集中供暖”和“非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青海、甘肃、山西、宁夏、新疆、山东、河南、陕西秦岭以北地区。共15个省市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在“集中供暖区”的城镇冬季供暖是以大规模集中供暖方式为主,热电联产热源和80蒸吨以上大型锅炉热源为70%以上的城镇建筑提供供暖热量。而其他地区包括西藏、四川西部、贵州省部分地区等冬季寒冷的地区尽管冬季也需要供暖,但由于能源、环境和气候特点,不适合大规模集中供暖,并且目前的主要供暖方式也是以单户、单栋建筑或单独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分散的和小规模的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地区的建筑能耗中,供暖能耗占当地建筑总能耗的一半以上。但是由于这种大规模集中供暖的模式,供暖系统是由各类不同的供热企业负责运行,供暖能耗的高低既和建筑保温水平有关,又与供暖系统和热源系统形式有关,更与供热企业的运行水平相关。并且,实际的供暖能耗数据大多掌握在各个供热企业中,大多数末端用户无法获取其供暖能耗。鉴于这一现实,对集中供暖区的建筑能耗,需要把供暖能耗分开单独考核与管理。这样,如图1所示,我国城镇建筑能耗分为“集中供暖区”和“非集中供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