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天津、江苏、浙江、山东、陕西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脱贫群众(含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下同)增收致富和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能力,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提出以下意见。
官方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36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