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和修正沿革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条文按2018年10月26日第三次修正后的现行文本录入。正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新华社授权全文: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1810/t20181027_396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