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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水评价标准

我的规范

共 59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59 条

1.0.1

为规范城市节约用水,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城市节水减排,推动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节水评价,也适用于镇节水评价。

1.0.3

节水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单因子评价

single-factor evaluation

根据实测数据和标准对比分类,选取最差指标的级别作为评价结果的评价方式。

2.0.2

城市蓝线

urban blue line

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0.3

自备水

self-supplied water

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供水水源,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供水设施,主要提供自身生产、生活及各项建设的用水。

2.0.4

计划用水

water planning

根据城市的水资源条件、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的需求,依据用水定额和非居民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对其在一定时间内的用水量进行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并考核的管理方式。

2.0.5

节水“三同时”

three-simultaneity for water conservation

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6

水平衡测试

water balance test

对用水单元或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

2.0.7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water for city’s residential domestic use

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日常家庭生活用水,包括饮用、盥洗、洗涤、冲厕用水等。

2.0.8

综合生活用水

water for domestic and public use

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总称。

2.0.9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domestic water saving equipment

在满足用水需求或相同用水功能的条件下,比同类常规产品能减少流量或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体现节水技术的器件、用具。

2.0.10

节水型居民小区

residential community met water conservation standard

采用先进适用的管理措施和节水技术,用水效率达到一定标准的城市居民生活小区(社区)。

2.0.11

节水型企业(单位)

enterprise met water conservation standard

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管理,用水效率达到一定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单位)。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节水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6类评价项目、34项指标组成。

3.0.2

基本条件评价项目为基本项,其他5类评价项目为控制项和优选项。

3.0.3

城市节水评价按节水水平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城市节水Ⅰ级、城市节水Ⅱ级和城市节水Ⅲ级。

3.0.4

城市节水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应节水等级,采用单因子评价方式。

3.0.5

城市节水评价各等级划分按表3.0.5确定。

3.0.6

城市节水各等级的评价标准、项目类型和评价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3.0.7

所有评价数据来源应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年鉴、统计年报等资料。

4 评价内容与指标计算方法


4.1 评价内容


4.1.1

城市节水评价基本条件的评价内容、项目类型和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4.1.2

城市节水评价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的评价内容、项目类型和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4.2 指标计算方法


4.2.1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4.2.2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4.2.3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4.2.4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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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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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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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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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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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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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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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4.2.28

以下为官方原文公式及符号说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的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21 义

引用标准目录

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 2 《取水定额》GB/T 18916.1~18916.16 3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 住房城乡建设部爷 浏览专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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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8城市节水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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