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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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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形成一张底图

  各地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其中三条控制线、自然保护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的划定等内容必须与一张底图相对应。各省、市、县应整合形成本辖区范围内的一张底图,逐级汇交至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底前形成全国一张底图。一张底图应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补充调查等工作及时更新。

  二、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基础载体。各地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省、市、县各级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全面实现纵向联通,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平台,建设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未完成平台和系统建设的市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各地应本着节约和从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过程、实施运行和数据传输符合安全保密规定;为推进平台和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资源保障,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程序。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市县,自然资源部可提供基础版应用软件,实现“一张图”建设、数据汇交等基本功能。

  三、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及时将批准的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并向国家级平台汇交,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经核对和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叠加后,逐级向国家级平台汇交,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开展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做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前提。市县应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评估报告。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此后每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度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逐级汇入国家级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2)。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2019年9月30日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将该季度“一张图”建设推进情况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报部。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厅局级)和联络员(处级)名单(附件3)反馈部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张鑫,李胜

  联系电话:010-66557339,010-66557579

  传    真:010-66557529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


附件  :


前言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重大部署,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评估工作,有助于及时发现国土空间治理问题,有效传导国土空间规划重要战略目标,更好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动态维护,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为确保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本技术指南。

1 评估原则

1.1 坚持目标导向

评估工作,一是要体现坚守生态安全、水安全、粮食安全等底线要求,反映市县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对全球生态文明的贡献;二是要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现状与规划约束性目标的关系,做到全面监测、重点评估和特殊预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三是要客观反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效率和宜居水平,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实施自然资源管理和用途管制政策,以及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提供参考。

1.2坚持问题导向

评估要着力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空间维度“重量轻质”、时间维度“重静轻动”、政策维度“重地轻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人为本,从规模、结构、质量、效率、时序等多角度充分挖掘存量空间和流量空间价值,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促进规划更好编制实施。

1.3 坚持操作导向

评估要结合本技术指南要求,统筹兼顾,构建科学有效、便于操作、符合当地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客观真实的数据及可靠的分析方法,确保评估过程科学严谨,评估结论真实可信。同时,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在充分利用现状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基础上,鼓励采用社会大数据,提高空间治理问题的动态精准识别能力,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

2 工作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自2019年起每年开展。自然资源部负责做好工作的总体统筹指导。各地应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有序推进评估工作开展。评估工作应选择有一定水平的技术单位或组织专家、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实施。

3 评估任务与流程

3.1 制定评估方案

制定评估工作技术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指标体系、进度计划、组织保障等内容。

3.2 构建指标体系

各市县在以评估基本指标(见附件1)为核心的基础上,可另行增设与时空紧密关联,体现质量、效率和结构的指标,按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维度,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估推荐指标(见附件2)是根据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重构性要求,遴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供各地选用。其中,“▲”所列指标为国务院审批城市较其他市县评估增加的基本指标(基本指标和推荐指标说明见附件3)。

3.3 资料收集调查

充分收集评估所需的规划成果和现状数据、社会大数据等资料,针对评估指标数据,尽可能收集分析近年来连续数据,反映指标的变化趋势。评估工作自2019年起,每年应有指标数据的连续积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实地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城市风貌等方面的需求调研、问题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3.4 监测分析评价

评估采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等方法开展监测分析。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启动,逐步将评估指标体系纳入信息系统动态开展监测评估预警,通过评估工作和信息系统的同步提升,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

3.5 编制评估报告

报告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和图件。文本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篇幅控制在10000字以内,从总体结论、指标监测及分析、对策建议三个方面,反映各地规划实施情况(具体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4)。各地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增加有关评估内容。表格以各地构建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尽可能反映近年来指标基础数据情况。图件主要包括能突出反映底线控制、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协调布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图。图面力求完整、明确、清晰、美观。

3.6 汇交评估成果

评估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指标空间数据。电子文档采用PDF文件格式;指标空间数据采用VCT或GDB文件格式。评估成果按照汇交要求,以省级为单位汇总,采用光盘介质离线汇交自然资源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自然资源部将委托专家或组织技术机构对各地评估成果抽查。经认定,汇交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可责令修改,重新提交。评估成果汇交应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2019年的评估成果汇交应于11月底前完成)。

3.7 评估成果应用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及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评估成果首先服务于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行业内外成果的共享,建立信息反馈和业务协同机制,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三是鼓励各地探索应用于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附件:1.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基本指标

2.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推荐指标

3.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说明

4.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附件1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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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指标项
一、底线管控
A-01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A-0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千米)
A-03耕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A-04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A-05森林覆盖率(%)
A-06湿地面积(平方千米)
A-07河湖水面率(%)
A-08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A-09自然岸线保有率(%)
A-1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A-1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二、结构效率
A-12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A-13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A-14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A-15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平方米)
A-16存量土地供应比例(%)
A-17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
三、生活品质
A-18森林步行15分钟覆盖率(%)
A-19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A-20社区卫生医疗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A-21社区中小学步行15分钟覆盖率(%)
A-22社区体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A-23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A-24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面积(平方千米)
A-25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
A-2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A-2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A-28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附件2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推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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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编号指标项备注
安全底线管控B-01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B-02三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粮食安全B-03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
水安全B-04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
B-05再生水利用率(%)▲
B-06地下水水质优良比例(%)
防灾减灾B-07年平均地面沉降量(毫米)
B-08防洪堤防达标率(%)
创新创新投入产出B-09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B-1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B-11科研用地占比(%)
创新环境B-12在校大学生数量(万人)
B-13受过高等教育人员占比(%)
B-14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协调城乡融合B-1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B-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B-17常住人口数量(万人)
B-18实际服务人口数量(万人)▲
B-19等级医院交通30分钟村庄覆盖率(%)▲
B-20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达率(%)
B-2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B-2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陆海统筹B-23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
地上地下统筹B-24人均地下空间面积(平方米)▲
绿色生态保护B-25生物多样性指数▲
B-26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B-27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千米)▲
绿色生产B-2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B-29每万元GDP能耗(吨标煤)
B-30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B-31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亿元/平方千米)▲
B-32年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绿色生活B-33原生垃圾填埋率(%)▲
B-34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B-35人均年用水量(立方米)▲
开放网络联通B-36定期国际通航城市数量(个)
B-37机场国内通航城市数量(个)
对外交往B-38国内旅游人数(万人次/年)
B-39入境旅游人数(万人次/年)
B-40外籍常住人口数量(万人)
B-41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万人次)
B-42铁路年旅客运输量(万人次)▲
B-43城市对外日均人流联系量(万人次)
B-44国际会议、展览、体育赛事数量(次)
对外贸易B-45港口年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B-46机场年货邮吞吐量(万吨)
B-4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共享宜居B-48年新增政策性住房占比(%)▲
B-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B-5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B-51人均绿道长度(米)▲
B-52每万人拥有咖啡馆、茶舍、书吧等数量(个)
B-53每10万人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文化艺术场馆数量(处)▲
B-54轨道站点800米范围人口和岗位覆盖率(%)
B-55足球场地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宜养B-56平均每社区拥有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数量(个)
B-57万人拥有幼儿园班数(班)▲
宜业B-58城镇年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B-59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
B-6045分钟通勤时间内居民占比(%)▲

备注:加“▲”为国务院审批城市在附件1基础上增加的评估基本指标。

附件3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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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指标项范围指标内涵数据计算及来源
A-01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A-0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实施特殊保护的耕地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A-03耕地保有量(平方千米)全域指区域内的耕地总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A-04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总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A-05森林覆盖率(%)全域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
A-06湿地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红树林地,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盐田,滩涂等。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和沼泽地等。
A-07河湖水面率(%)全域指河道、湖泊常水位的水域面积占行政区域面积(不考虑邻近海域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河湖水面率=(河流水面面积+湖泊水面面积+水库水面面积)/行政区域面积*100%。 河湖水面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的面积总和。
A-08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全域指用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例。数据来源于水利部门。
A-09自然岸线保有率(%)全域指没有经过人为干扰的水体与陆地的分界线长度占岸线总长度的比值。计算公式:自然岸线保有率=自然岸线长度/岸线总长度* 100%。 自然岸线长度、岸线总长度来源于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
A-1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域指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中,经评价水质达标的水域数量占全部监测水域数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水利部门。
A-1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全域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GB3097)对海水水质的分类,报告期内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一类和二类的面积占近岸海域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一类和二类的面积/近岸海域面积*100%。 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A-12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城区指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按常住人口分配的面积。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以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为基础,结合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遥感监测获取;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A-13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城区指快速路及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总里程与城区面积的比值。道路网里程来源于基础测绘、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遥感监测。
A-14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全域指城市、建制镇居民点总面积按城镇常住人口分配的人均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用地面积/城镇常住人口。 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用地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A-15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平方米)全域指农村居民点面积按农村户籍人口分配的人均面积。计算公式: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面积/农村户籍人口。 农村居民点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A-16存量土地供应比例(%)全域指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存量土地供应比例=评估年份前三年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评估年份前三年土地供应总面积。如评估年为2019年,则统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存量用地供应面积和土地供应总面积。 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和土地供应总面积来源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平台或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中获取。
A-17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全域指每万元GDP产出消耗的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公式:每万元GDP地耗=建设用地面积/GDP。 建设用地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GDP来源于统计年鉴。
A-18森林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郁闭度0.2以上、面积大于3公顷的森林1千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数据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国土调查和地理国情普查为基础,筛选大于3公顷的森林图斑,以图斑外轮廓线向外缓冲1千米半径范围,计算覆盖的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
A-19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4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周边300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公园绿地、广场位置范围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遥感监测确定;以公园绿地、广场为中心测算300米半径范围内覆盖的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
A-20社区卫生医疗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点等社区卫生医疗设施1千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居住用地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变更调查中的城镇住宅用地。社区卫生医疗设施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中的医疗卫生用地,以及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等确定卫生医疗设施坐标位置。以卫生医疗设施为中心缓冲1千米半径范围,计算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A-21社区中小学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社区中小学1千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居住用地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变更调查中的城镇住宅用地。社区中小学设施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中的教育用地范围,以及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等资料,辅助实地调查,确定中小学设施坐标位置。以中小学位置为中心缓冲1千米半径范围,计算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A-22社区体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综合健身馆、游泳馆、运动场等社区体育设施1千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居住用地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变更调查中的城镇住宅用地。社区体育设施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中的文化体育用地,以及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等确定体育设施坐标位置。以体育设施中心缓冲1千米半径范围,计算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A-23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全域指城镇住房建筑总面积与城镇常住人口的比值。城镇住房建筑总面积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A-24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规划确定的历史遗存或文化场所(设施)集中成片、能较完整地体现当地某一时期地域或文化价值风貌区的面积。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A-25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城区指消防站3千米半径范围覆盖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消防站点来源于应急管理部门;以站点中心位置缓冲3千米半径做缓冲分析,计算其覆盖城区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比率。
A-2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全域指每千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A-2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区指经生物、物理、化学转化后作为二次原料的生活垃圾处理量占垃圾总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A-28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全域指农村经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01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B-02三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以外的建设用地面积。数据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B-03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全域指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完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且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总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率。高标准农田面积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耕地总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B-04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全域指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率。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05再生水利用率(%)全域指经污水处理后实际回用的总水量占污水排放量的比率。计算公式:再生水利用率=再生水利用量/污水排放量*100%。 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06地下水水质优良比例(%)全域指地下水的水质监测点中达到Ⅰ、Ⅱ、Ⅲ类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总监测点数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07年平均地面沉降量(毫米)全域指年内地壳表面标高较上一年度平均降低的高度。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08防洪堤防达标率(%)全域指防洪堤防达到相关规划防洪标准要求的长度与现状堤防总长度的比率。数据来源于水利部门。
B-09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域指年内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占GDP总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全域指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经国内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1科研用地占比(%)城区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科研用地占比=科研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科研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
B-12在校大学生数量(万人)全域指区域内高校招收的具备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具体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3受过高等教育人员占比(%)全域指受过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比重。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4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全域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数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全域指户籍非农业人口占户籍总人口比率。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全域指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率。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7常住人口数量(万人)全域指实际经常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数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18*实际服务人口数量(万人)城区指常住人口和3天以上、半年以下短期驻留人口总和。数据来源大数据分析识别。利用移动信令数据识别在区域内有稳定居住3天以上的人数,选取某一天计算人口数量。
B-19等级医院交通30分钟村庄覆盖率(%)全域指等级医院15千米半径范围所覆盖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率。行政村数量、名称来源于民政部门,其位置信息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确定;等级医院位置信息以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为基础,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确定。以医院为中心,计算缓冲15千米半径范围内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率。
B-20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达率(%)全域指通行四级及以上公路的行政村数量占行政村总数量的比率。村域范围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等级公路来源于基础测绘、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
B-2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全域指自来水入户,且采用统一用水管理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2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域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23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仅涉海地区使用)全域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盐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海洋生产总值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GDP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24人均地下空间面积(平方米)城区指地下空间面积与常住人口的比值。其中,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工业仓储设施、地下防灾减灾设施、地下交通设施 、地下居住设施、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固体废弃物输送设施、地下附属设施等类型。地下空间面积来源于地下空间普查和更新;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25生物多样性指数全域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等,这包含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计算参见《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623)。
B-26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全域指森林中林木材积的总量。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
B-27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千米)全域指年内水土流失、沙化治理、国土综合整治、矿山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石漠化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累计面积,重叠区域不重复计算。数据来源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B-2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全域指每万元GDP产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相比上年的降低比例。数据来源于发展改革部门和统计部门。
B-29每万元GDP能耗(吨标煤)全域指每万元GDP产出所消耗的能源。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30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全域指每万元GDP产出消耗的水资源量。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31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亿元/平方千米)全域指年度内每平方千米工业用地产出的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 工业增加值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工业用地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城镇地籍调查等。
B-32年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面积(平方千米)城区指年度内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城市更新改造的用地面积,包括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等,不包括微更新、建筑维护改造、环境整治等。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以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遥感监测数据辅助更新校核。
B-33原生垃圾填埋率(%)城区指未经任何处理的原状态垃圾直接填埋量占垃圾总量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34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城区指采用步行、非机动车、常规公交、轨道交通等健康无污染的方式出行量占所有方式出行总量的比例。数据来源于交通调查资料。
B-35人均年用水量(立方米)全域指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公共用水,以及消防等一切用水总量与常住人口的比值。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36定期国际通航城市数量(个)全域指机场定期直航、经停的国外城市数量。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37机场国内通航城市数量(个)全域指机场通航国内城市的数量,包括直航、经停。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38国内旅游人数(万人次/年)全域指全年在中国(大陆)观光旅游、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人数。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39入境旅游人数(万人次/年)全域指全年来中国参观、访问、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人数。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0外籍常住人口数量(万人)全域指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如使领馆、通讯社、企业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以及来我国居住或经常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等人员的数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1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万人次)全域指全年机场进港、出港旅客人数的总和。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2铁路年旅客运输量(万人次)全域指铁路旅客年到发总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3*城市对外日均人流联系量(万人次)全域指城市与外部地区之间的日均人流量,包括流入量、流出量,表征城市与外部人流联系程度。数据来源于大数据分析识别。利用位置大数据、移动信令数据等,分析人口的空间位置变化,识别流入和流出人口数量,汇总得出城市对外日均人流联系量。
B-44国际会议、展览、体育赛事数量(次)全域国际会议指每年举办或服务的经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大型会议;国际展览指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的参展商参展面积达到展出面积20%以上的大型展览;国际体育赛事指洲际、世界性的各类综合性运动会或由世界单项体育组织举办的具有相当影响的单项运动会,如亚运会、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等。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45港口年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全域指每年经水运输出、输入港区并经过装卸作业的集装箱总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6机场年货邮吞吐量(万吨)全域指机场物流关口进口和出口的全年货物总流通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全域指对外贸易进口和出口货物总值。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48年新增政策性住房占比(%)城区指新增完成的人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套数占总新增住房套数的比率。数据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
B-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区指年末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其中,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公园绿地面积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中公园与绿地,扣除广场用地面积;常住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B-5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全域指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API≤100)的天数。数据来源于生态环境部门。
B-51人均绿道长度(米)城区指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长度与常住人口数的比值。绿道长度指符合绿化工程建设程序,通过绿化工程验收的各类绿道长度总和。绿道长度以规划为基础,采用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遥感监测等开展现状核实获取;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B-52每万人拥有咖啡馆、茶舍、书吧等数量(个)城区指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咖啡馆、茶舍、书吧数量。咖啡馆、茶舍、书吧来源于专项调查或通过互联网数据分析识别;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
B-53每10万人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文化艺术场馆数量(处)城区指每10万常住人口拥有的博物馆(包括文物馆、天文馆、陈列馆等综合或专项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如美术馆、音乐厅)等文化艺术场馆数量。以上场馆为同一建筑空间的,不重复统计。场馆信息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数据,采用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调查等辅助识别,必要时采用实地调查获取;人口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54*轨道站点800米范围人口和岗位覆盖率(%)城区指轨道站点800米半径范围所覆盖的人口、岗位占现状总人口、岗位的比率。轨道站点位置结合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遥感监测等手段确定;人口、岗位数据结合大数据技术分析识别。
B-55足球场地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城区指5人制以上足球场地设施(包含学校的足球场地)1千米半径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居住用地来源于全国国土调查及变更调查中的城镇住宅用地。足球场地设施位置来源于地理国情普查、实地调查等。以足球场为中心,测算周边1千米范围覆盖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B-56平均每社区拥有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数量(个)城区指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数量与社区数量的比值。数据来源于民政部门。
B-57万人拥有幼儿园班数(班)城区指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幼儿园班级数量。幼儿园来源于教育部门;人口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
B-58城镇年新增就业人数(万人)全域指全年新增的城镇就业人口数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
B-59*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城区指工作日居民通勤出行时间的平均值。数据来源于交通调查数据或依据一定时间序列的大数据分析识别通勤人口及其工作地、居住地,通过通勤人口的通勤总时长与通勤人口的比值计算获得。
B-60*45分钟通勤时间内居民占比(%)城区指单程通勤时长在45分钟通勤时长以内通勤人口数量占总通勤人口的比率。数据来源于交通调查或依据一定时间序列的大数据分析识别通勤人口及其工作地、居住地,通过筛选通勤时长在45分钟以内通勤人口数量与总通勤人口的比值计算获得。


备注:

①关于城区范围: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②关于大数据有关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城市问题的研究与分析。“*”所列指标供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进行创新实践。未来待时机成熟,将及时总结,发布相关标准。

附件4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帽段:工作概述,具体包括工作过程、指标体系构成、报告构成等。

一、总体结论

高度概括指标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和对策建议等结论。

二、指标监测及分析

结合各项指标数据表征为基础,开展成效及问题分析,理性评估判定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六个维度发展水平。

(一)安全方面

从底线管控、粮食安全、水安全、文化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监测安全与底线的坚守力度(如符合目标方向、与目标差距拉大等类型,符合目标方向可细分为进展较快完成较好、进展缓慢需重点推进等)。

(二)创新方面

从创新投入产出、创新环境等方面监测指标实施进展,具体写法参考安全方面评估内容。

(三)协调方面

从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地上地下统筹等方面监测协调发展实施进展,具体写法参考安全方面评估内容。

(四)绿色方面

从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监测绿色发展实施进展,具体写法参考安全方面评估内容。

(五)开放方面

从网络联通、对外交往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监测对外开放的年度实施进展,具体写法参考安全方面评估内容。

(六)共享方面

从宜居、宜业、宜养等方面监测设施共享及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指标实施进展,具体写法参考安全方面评估内容。

三、对策建议

分析规划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存在问题和发展短板,对标新理念、新需求,从规划动态维护、规划实施计划、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优化调整的可操作性建议。

附件为图件、数据表和相关调查报告。

附件与音频

  • 20190718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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