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告原文(建设部公告第41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6.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3月2日
官方原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告原页。官网页面发布时间为2006年3月14日。公告不含标准正文;GB 55036—2022实施后,原公告列举的相关强制性条文状态应结合现行通用规范核对,不据此宣称GB 50370—2005整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