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家具产业集聚区,早期产业园区存在建设标准低、布局散乱等土地低效问题,为破解发展瓶颈,当地实施低效老旧园区改造项目,采用自主更新模式盘活低效工业用地。项目位于南康区家具产业主要制造片区,涉及唐江镇大岭、太窝镇石龙以及东山街道官坑三个老旧园区,总用地面积 940 亩,现状以单层铁皮棚和简易厂房为主。自 2025 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出让低效工业用地约 245亩,拟建设标准厂房约 33 万平方米。项目严格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政策,采用政府统筹引领、国有平台支撑、市场主体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自主更新开发模式,构建多方协同、权责清晰、闭环高效的实施体系,统筹推进产权整合、地块规整,推动传统家具产业园区提档升级。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一)低效成因与突出问题
1.规划管控缺失,用地粗放碎片化。园区产业属自发形成、缺乏统一规划与整体布局,企业准入把关不严,土地利用碎片化严重,单宗用地多为 5—10 亩小块分散布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厂房以单层铁皮棚、简易厂房为主,层高低、荷载小、布局乱,空间利用率低、产业承载能力弱。
2.配套设施薄弱,安全环境风险突出。园区道路狭窄弯曲,局部路宽不足 4 米,通行能力弱;污水处理设施缺口大,污水无序排放;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缺失,安全与环保问题突出。
3.产权分散割裂,自主改造难以实施。地块权属分散、边界细碎,企业单独改造无法满足规划、建设、安全、消防等强制标准,改造成本高、合规难,企业自主更新意愿不强、动力不足,改造推进受阻。
(二)改造主体与改造模式
1.改造主体。区政府牵头统筹,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应急等部门协同发力;属地乡镇负责权属调查、产权归集、群众协商及矛盾化解;区属工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与融资保障;园区企业作为自主更新实施主体,负责厂房拆除、报建审批、新建及投产运营;国企平台以工程建设、运营合作等方式参与配套建设与长效运维。
2.改造模式。以企业自主更新为核心路径,以产权归集、连片开发为关键抓手,统筹规划管控、权属整合、分期收储、配套先行,引导企业联合改造、集中重建、集约发展,全面实现低效用地盘活、产业迭代升级、安全隐患清零、园区功能提升的综合目标。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取得的成效
(一)土地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累计已完成 8 宗低效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 70 亩,建成标准厂房 9 万平方米,原有单层简易铁皮棚厂房整体升级为多层高标准厂房,园区平均容积率由 0.5 提升至 2.0,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小地块归并、碎片化整合形成连片产业用地,存量土地价值得到充分释放。
(二)经济收益稳步显现
经整合优化后已出让工业用地 28 宗,用地面积 245 亩,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约 9790 万元,均价达 40 万元/亩;三个园区预计可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724 亩,按市场地价,预计实现出让收益约 2.9 亿元。通过用地提质带动产业提质升级,形成土地增值、财税增收、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有效增强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三)园区承载功能全面完善
累计打通对外主干道 7 条、内部道路 11 条,新建给水、排水、排污等市政管网约 51 公里,建成标准化污水处理站 4座。园区交通、环保、消防、民生配套全面升级,整体面貌显著改善,由“老、破、旧”蝶变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安全规范的现代化产业聚集区。
(四)产业集聚能级持续增强
通过用地空间优化与设施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传统家具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夯实南康家具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同时缓解新增用地指标紧张,为家具产业集群扩容提质提供空间,解决“项目等地、用地紧缺”问题。
四、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协同联动规划体系
1.两级规划同步编制,实现全域统筹。同步编制园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路网标高、市政管网接口、地块竖向设计,确保园区内外道路、管网、竖向无缝衔接,避免重复建设与规划冲突。
2.刚性管控规划指标,杜绝二次低效。结合家具产业生产、仓储、物流需求,明确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等硬性指标,统一厂房层高、荷载标准,预留智能制造与公共服务空间,保障改造高标准落地。
3.细化地块整合布局,破解权属散乱。针对地块破碎、权属复杂问题,逐宗核定边界、优化整合,将原有 66 家企业零散用地规整为 60 宗连片工业用地,为产权归集、连片开发奠定规划基础。
(二)创新产权归集,破解权属整合核心难题
1.全面摸底确权,夯实改造底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企逐地块核查占地范围、流转协议,建立“一企一档、一地块一图”权属台账,厘清边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2.创新得地率核算,公平平衡利益。建立标准化“得地率”核算模型,以园区总用地面积为基数,扣除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整合零星边角地块,形成可供分配的净用地总量。依据企业原实际占地面积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核定各企业得地率,明确其可获产权的地块面积。实现“占地均摊、多占不多得、少占不吃亏”,从制度上公平平衡各方利益,有效化解矛盾。
3.市场化协商归集,平稳整合产权。依托企业理事会协商地块退出与转让,协助签订转让委托协议,推动产权在企业间优化合并,减少行政强制、提升改造合力。
4.政府主导规整,规范收储出让。区政府牵头、乡镇专班推进,审核企业实力与产业门类,统一规整土地、明确盘活范围,为规范收储、高效出让、提升土地价值提供保障。
(三)创新收储方式,平稳有序推进土地更新
1.政策激励引导,激发自主拆迁动力。强化政策宣讲与前景引导,消除企业顾虑。对主动配合、按期拆迁企业给予优先供地倾斜,激活自主更新内生动力。
2.分区分批实施,确保平稳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集中后零散”,优先推进权属清晰、企业自愿、连片集中地块;对纠纷多、意愿低、零散地块暂缓实施,降低改造风险。
3.完善补偿机制,实现良性循环。依法公平补偿、保障企业权益。土地统一收储、配套完善后公开出让,形成“收储-整理-配套-出让-再投入”良性循环,实现改造可持续化推进。
(四)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资金保障体系
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强化资金保障。与国企建立“施工总承包+运营合作”模式,央企建设基础设施,通过运营收益回收成本,形成政府、国企、企业多元投入格局,保障资金充足稳定。
五、政策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 号)明确,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强化政府空间统筹、权属处置、组织推动作用,要求权属清晰、确权登记、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支持产权归集、连片开发、净地公开出让,为产权整合与自主更新提供政策依据。
(二)《赣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规划管控、产权归集、带方案出让、土地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作出具体规定,为项目产权整合、收储出让、改造实施提供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