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我的规范

共 12 条公开条文 · 本页 12 条

发布信息

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发布日期:2011-01-10;实施日期:2011-07-01。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主管部门、归口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当前状态为现行。标准修订计划20240622-Q-450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官方项目页列为征求意见阶段;在正式新版本发布实施前,本版仍是现行标准。官方标准信息: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5A5F088756288E9C7621502D54FD027F;修订计划: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14A1ECA2060464BCE06397BE0A0AED07;官方消防救援总队页面所附完整13页PDF:https://js.119.gov.cn/group1/M00/00/86/rBPe7WOQFC-ADUCxACEPrA_OX9w654.pdf。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25506—2010。条文目录按标准结构建立章节提要;完整标准扫描版PDF作为附件保留。附录A、附录B规范性表格内容及系统设备信息字段以官方附件原文为准。

前言

第4章至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标准由公安部提出,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1 范围

规定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控制和显示、图形显示装置信息记录及信息传输要求;适用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也适用于未设消防控制室但设置相关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规范性引用文件,并规定引用文件版本适用原则。完整文件清单见附件原文。

3 一般要求

规定消防控制室设备配置、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监控显示及信息传输、资料保存等基本要求;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时,须明确主、分控制室职责及状态信息共享和控制边界。

4 资料和管理要求

规定消防控制室应保存的建筑图纸、制度预案、人员组织、培训演练和值班巡查等资料,以及消防设施信息和运行记录;明确值班、日常维护、系统工作状态、消防水源设备状态和火警确认后的报警、处置及报告程序。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规定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话、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应具备的状态显示、手动/自动控制、反馈与故障信息传输功能。各系统具体控制逻辑和显示内容见附件原文。

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信息记录要求

规定图形显示装置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维护保养、系统操作、消防安全管理及设备信息的记录、存储容量、备份覆盖和归档要求;具体记录字段和技术条件见附件原文。

7 信息传输要求

规定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监控中心的信息传输时限、协议格式、查询响应、传输指示与失败告警,并明确火灾报警信息优先传输且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设备操作影响。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以表A.1列明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及其他灭火系统、防烟排烟、防火门卷帘、消防电梯、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消防电源等设施需采集传输的运行状态信息。表格完整字段以附件原文为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以表B.1列明单位和建筑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与消防水源、检查维护、用火用电和疏散通道巡查、火灾信息等管理数据。各类别字段见官方附件表格。

附件与音频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官方全文.pdf

    附件

    附件尚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