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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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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种植屋面绿化指标宜符合表5.1.3的规定。


5.1.4

种植屋面的设计荷载除应满足屋面结构荷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简单式种植屋面荷载不应小于1.0kN/㎡,花园式种植屋面荷载不应小于3.0kN/㎡,均应纳入屋面结构永久荷载;
2 种植土的荷重应按饱和水密度计算;
3 植物荷载应包括初栽植物荷重和植物生长期增加的可变荷载。初栽植物荷重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5.1.5

花园式屋面种植的布局应与屋面结构相适应;乔木类植物和亭台、水池、假山等荷载较大的设施,应设在柱或墙的位置。

条文说明

5.1.5 出于安全和节材的考虑,荷载较大的设施不应设置在受弯构件梁、板上面。

5.1.6

种植屋面的结构层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条文说明

5.1.6 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具有整体性好、结构变形小、承载力大,隔绝室内水汽作用好等特点。

5.1.7

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必须至少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

条文说明

5.1.7   鉴于种植屋面工程一次性投资大,维修费用高,若发生渗漏则不易查找与修缮,国外一般要求种植屋面防水层的使用寿命至少20年,因此本规程规定屋面防水层应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中一级防水等级要求。为防止植物根系对防水层的穿刺破坏,因此必须设置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5.1.8

种植屋面防水层应采用不少于两道防水设防,上道应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两道防水层应相邻铺设且防水层的材料应相容。

条文说明

5.1.8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规定一级防水应采用不少于两道防水设防。种植屋面为一级防水等级,采用两道防水设防,上层必须为耐根穿刺防水层。为确保防水效果,两道防水层应相邻铺设,形成整体。

5.1.9

普通防水层一道防水设防的最小厚度应符合表5.1.9的规定。


5.1.10

耐根穿刺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3节的规定;
2 排(蓄)水材料不得作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使用;
3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和聚合物水泥胶结料复合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应采用双层卷材复合作为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条文说明

5.1.10 第1款 本规程第4.3节列出了常用的耐根穿刺防水材料。
在德国等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中,花园式种植更多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一般较多采用含阻根剂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特别是复合铜胎基改性沥青卷材作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以满粘法施工为主;而装配式结构、压型金属板等大跨度屋面更多采用简单式种植,较多采用高分子类防水卷材作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以机械固定法施工为主。
第3款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聚合物水泥胶结料复合耐根穿刺防水材料采用双层做法,即(0.6mm+1.3mm)×2的做法。

5.1.11

防水卷材搭接缝应采用与卷材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内增强高分子耐根穿刺防水卷材搭接缝应用密封胶封闭。

5.1.12

耐根穿刺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简单式种植屋面和容器种植宜采用体积比为1:3、厚度为15mm~20mm的水泥砂浆作保护层;
2 花园式种植屋面宜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细石混凝土作保护层;
3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应采用厚度不小于70mm的细石混凝土作保护层;
4 采用水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作保护层时,保护层下面应铺设隔离层;
5 采用土工布或聚酯无纺布作保护层时,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300g/㎡;
6 采用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作保护层时,芯材厚度不应小于0.4mm;
7 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作保护层时,厚度不应小于0.4mm。

5.1.13

排(蓄)水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蓄)水层的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
2 排(蓄)水系统应结合找坡泛水设计;
3 年蒸发量大于降水量的地区,宜选用蓄水功能强的排(蓄)水材料;
4 排(蓄)水层应结合排水沟分区设置。

条文说明

5.1.13 第3款 采用板状排(蓄)水材料的优点是荷重较轻,并可有效蓄积雨水,过滤土壤微粒,减少市政管井淤泥隐患,同时其良好的绝热功能可减少植物根部冻害,更加适合架空屋面或廊桥绿化。

5.1.14

种植屋面应根据种植形式和汇水面积,确定水落口数量和水落管直径,并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5.1.15

过滤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层的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4.2条的规定;
2 过滤层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3 过滤层应沿种植挡墙向上铺设,与种植土高度一致。

5.1.16

种植屋面宜根据屋面面积大小和植物配置,结合园路、排水沟、变形缝、绿篱等划分种植区。

条文说明

5.1.16 种植屋面划分种植区是为便于管理和设计排灌系统。

5.1.17

屋面种植植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种植植物宜按本规程附录A选用;
2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宜按地面绿化要求,种植植物不宜选用速生树种;
3 种植植物宜选用健康苗木,乡土植物不宜小于70%;
4 绿篱、色块、藤本植物宜选用三年生以上苗木;
5 地被植物宜选用多年生草本植物和覆盖能力强的木本植物。

5.1.18

伸出屋面的管道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工程施工前安装完成。后装的设备基座下应增加一道防水增强层,施工时应避免破坏防水层和保护层。

条文说明

5.1.18 管道、预埋件等应先进行施工,然后做防水层。避免防水层施工完毕后打眼凿洞,留下渗漏隐患。如必须后安装设备基座,应在适当部位增铺一道防水增强层。

5.2 平屋面

5.2.1

种植平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包括:基层、绝热层、找坡(找平)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种植土层和植被层等(图5.2.1)。根据各地区气候特点、屋面形式、植物种类等情况,可增减屋面构造层次。

条文说明

5.2.1 图5.2.1的屋面基本构造层次为标准的覆土种植构造。可根据地区或种植形式不同,减少某一层次。例如干旱少雨地区可不设排水层。

5.2.2

种植平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2%;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1%。

条文说明

5.2.2 屋面应具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排水。

5.2.3

屋面采用种植池种植高大植物时(图5.2.3),种植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内应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
2 池壁应设置排水口,并应设计有组织排水;
屋面采用种植池种植高大植物时(图5.2.3),种植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内应设置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
2 池壁应设置排水口,并应设计有组织排水;


5.3 坡 屋 面

5.3.1

种植坡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应包括:基层、绝热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种植土层和植被层等。根据各地区气候特点、屋面形式和植物种类等情况,可增减屋面构造层次。

条文说明

5.3.1 坡度小于10%的坡屋面的植被层和种植土层不易滑坡,可按平屋面种植设计要求执行。

5.3.2

屋面坡度小于10%的种植坡屋面设计可按本规程第5.2节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5.3.2 第2款 非满覆土种植的坡屋面采用阶梯式、台地式种植,可以防止种植土滑动,也便于管理,不仅可种植地被植物,也可局部种植小乔木或灌木。

5.3.3

屋面坡度大于等于20%的种植坡屋面设计应设置防滑构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覆盖种植时可采取挡墙或挡板等防滑措施(图5.3.3-1、图5.3.3-2)。当设置防滑挡墙时,防水层应满包挡墙,挡墙应设置排水通道;当设置防滑挡板时,防水层和过滤层应在挡板下连续铺设。
屋面坡度大于等于20%的种植坡屋面设计应设置防滑构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非满覆盖种植时可采用阶梯式或台地式种植。阶梯式种植设置防滑挡墙时,防水层应满包挡墙(图5.3.3-3)。台地式种植屋面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应设置排水沟(图5.3.3-4)。





5.3.4

屋面坡度大于50%时,不宜做种植屋面。

5.3.5

坡屋面满覆盖种植宜采用草坪地被植物。

5.3.6

种植坡屋面不宜采用土工布等软质保护层,屋面坡度大于20%时,保护层应采用细石钢筋混凝土。

5.3.7

坡屋面种植在沿山墙和檐沟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5.4 地下建筑顶板

5.4.1

地下建筑顶板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板应为现浇防水混凝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规定;
2 顶板种植应按永久性绿化设计;
3 种植土与周界地面相连时,宜设置盲沟排水;
4 应设置过滤层和排水层;
5 采用下沉式种植时,应设自流排水系统;
6 顶板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设置渗排水管或用陶粒、级配碎石等渗排水措施。

条文说明

5.4.1 第4款 覆土厚度大于2.0m时,可不设过滤层和排(蓄)水层;覆土厚度小于2.0m时,宜设置内排水系统;
第5款 下沉式顶板种植因有封闭的周界墙,为防止积水,应设自流排水系统;
第6款 采取排水措施,是为避免排水层积水,避免植物沤根。

5.4.2

顶板面积较大放坡困难时,应分区设置水落口、盲沟、渗排水管等内排水及雨水收集系统。

条文说明

5.4.2 面积较大一般指1万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建筑顶板。

5.4.3

种植土高于周边地坪土时,应按屋面种植设计要求执行。

5.4.4

地下建筑顶板的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的设计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执行。

5.5 既有建筑屋面

5.5.1

屋面改造前必须检测鉴定结构安全性,应以结构鉴定报告作为设计依据,确定种植形式。

条文说明

5.5.1 既有建筑屋面的结构布局业已固定,为安全起见,在屋面种植设计前,必须对其结构承载力进行检测鉴定,并根据承载力确定种植形式和构造层次。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种植屋面是一项很复杂的设计、施工过程,原有防水层是否保留、如何设置构造层次和耐根穿刺防水层、周边如何设挡墙和其他安全设施,以及作满覆土种植还是容器种植等都是应周密考虑的问题。

5.5.2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宜选用轻质种植土、地被植物。

5.5.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宜采用容器种植,当采用覆土种植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檐沟的屋面应砌筑种植土挡墙。挡墙应高出种植土50mm,挡墙距离檐沟边沿不宜小于300mm(图5.5.3);
2 挡墙应设排水孔;
3 种植土与挡墙之间应设置卵石缓冲带,带宽度宜大于300mm。


5.5.4

采用覆土种植的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的,应在其上增加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2 原有防水层已无防水能力的,应拆除,并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重做防水层。

5.5.5

既有建筑屋面的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的设计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执行。

5.6 容器种植

5.6.1

根据功能要求和植物种类确定种植容器的形式、规格和荷重(图5.6.1)。


5.6.2

容器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容器应轻便,易搬移,连接点稳固便于组装、维护;
2 种植容器宜设计有组织排水;
3 宜采用滴灌系统;
4 种植容器下应设置保护层。

条文说明

5.6.2 第4款 种植容器下设保护层是为避免对基层造成破坏。

5.6.3

容器种植的土层厚度应满足植物生存的营养需求,不宜小于100mm。

5.7 植被层

条文说明

5.7 植 被 层

5.7.1

根据建筑荷载和功能要求确定种植屋面形式,根据植物种类确定种植土厚度,并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条文说明

5.7.1 种植土中的水分和养分是植物赖以生存的条件。种植土厚度过薄,肥力及保水能力差,植物难以存活。干旱少雨、冬季偏长等地区,屋顶绿化种植土厚度建议在150mm以上。寒冷地区最小土深应适当加厚至200mm~300mm。

5.7.2

根据气候特点、建筑类型及区域文化特点,宜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耐旱和滞尘能力强的植物。

5.7.3

屋面种植植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种植高大乔木、速生乔木;
2 不宜种植根系发达的植物和根状茎植物;
3 高层建筑屋面和坡屋面宜种植草坪和地被植物;
4 树木定植点与边墙的安全距离应大于树高。

条文说明

5.7.3 第1款 高大乔木荷重和风荷载大,速生乔、灌木类植物长势过快,也会导致荷重和风荷载大,从安全性考虑,不宜选择;
第2款 根状茎发达的植物主要有部分竹类、芦苇、偃麦草等。
第4款 为防止大风将树木刮落,考虑到安全性,栽植的树木与边墙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5.7.4

屋面种植乔灌木高于2.0m、地下建筑顶板种植乔灌木高于4.0m时,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固定可选择地上支撑固定法(图5.7.4-1)、地上牵引固定法(图5.7.4-2)、预埋索固法(图5.7.4-3)和地下锚固法(图5.7.4-4);
2 树木应固定牢固,绑扎处应加软质衬垫。



条文说明

5.7.4 对于较高的乔木、灌木可采用地上支撑或地下锚固的方式增强其抗风能力。
第2款 树木绑扎时,绑扎处应采用衬垫以避免损伤树干。

5.8 细部构造

5.8.1

种植屋面的女儿墙、周边泛水部位和屋面檐口部位,应设置缓冲带,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m。缓冲带可结合卵石带、园路或排水沟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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