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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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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GB 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7号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GB 50261—2005。公告列明第3.2.7、5.2.1、5.2.2、5.2.3、6.1.1、8.0.1条为强制性条文。完整标准扫描件作为附件保留,公式、表格、施工记录表及验收表均以该官方PDF为准。官方来源页:https://js.119.gov.cn/202111/206aebe848d24575894f22639ff3e721_c_6d6d80e2426e4a6caed1.html;官方PDF:https://js.119.gov.cn/group1/M00/00/2B/ZYS-ZGGB7DuAcKBAAlq1oVDaKRQ839.pdf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2017。按官方目录建立章节、分节和附录导航。以下为章节要点索引,完整条文、施工质量检查表、验收记录、缺陷项目划分、维护检查项目及图表均保留在随附官方全文PDF中;涉及具体技术参数和判定时请以附件原文为准。

前言

本版代替GB 50261—200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7号确定实施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并列明强制性条文。编制修订说明及具体修订内容见官方全文附件前言。

1 总则

本章说明规范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项目适用边界与具体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2 术语

本章规定本规范使用的专业术语及其定义。术语的完整表述和适用含义以官方全文附件为准。

3 基本规定

本章设质量管理、材料与设备管理两节,统领施工组织、进场检查和质量控制。第3.2.7条为公告列明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检查项目及记录要求见附件。

3.1 质量管理

规定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管理程序、责任和检查记录按官方全文附件执行。

3.2 材料、设备管理

规定材料和系统设备的进场及质量管理要求;其中第3.2.7条属于强制性条文。技术参数、外观和质量检查记录见官方全文附件。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本章涵盖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给水设备、稳压泵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施工。设备基础、连接尺寸和检查表等以官方全文附件为准。

4.1 一般规定

供水设施安装施工的一般要求;施工条件、设备核验及质量控制细节见附件原文。

4.2 消防水泵安装

规定消防水泵安装施工要求。基础、吸水与出水连接、安装偏差及检查项目以附件原文为准。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规定消防水箱安装与消防水池施工要求。结构、进出水及溢流等具体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安装

规定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的安装施工要求。设备及管路连接、检查项目以附件原文为准。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施工要求。位置、连接及标识等具体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本章涵盖管网、喷头、报警阀组和其他组件的安装。第5.2.1、5.2.2、5.2.3条为强制性条文;管径、间距、安装形式和检验数据以官方全文附件为准。

5.1 管网安装

规定管网安装及连接要求。管材连接、支吊架、坡度及安装质量检查按附件原文执行。

5.2 喷头安装

规定喷头安装要求,其中第5.2.1、5.2.2、5.2.3条为强制性条文。喷头类型、位置、间距和安装限制以附件原文为准。

5.3 报警阀组安装

规定报警阀组安装要求。安装位置、附件连接和功能性检查以附件原文为准。

5.4 其他组件安装

规定其他系统组件的安装要求。各组件的安装方式、技术参数和质量检查项目以附件原文为准。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本章规定系统试压和冲洗的一般要求、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及冲洗。第6.1.1条为强制性条文;试验压力、稳压时间、判定指标和记录表必须核对附件原文。

6.1 一般规定

规定系统试压和冲洗的通用要求,其中第6.1.1条为强制性条文。试验准备、顺序及条件见附件。

6.2 水压试验

规定系统水压试验要求。试验压力、测试步骤、稳压时间及合格判定应以附件原文为准。

6.3 气压试验

规定系统气压试验要求。适用条件、压力值和合格判定以附件原文为准。

6.4 冲洗

规定管网冲洗要求。冲洗顺序、流速、流量和结束判定以附件原文为准。

7 系统调试

本章包括调试一般规定以及调试内容和要求,指导系统安装完成后的功能调试。具体试验步骤、参数和记录要求以附件原文为准。

7.1 一般规定

规定系统调试的前置条件和组织要求。具体调试条件与准备工作见附件原文。

7.2 调试内容和要求

规定系统调试内容和技术要求。各系统功能试验、参数与结果判定以官方全文附件为准。

8 系统验收

规定系统验收要求。第8.0.1条为强制性条文;验收条件、抽查数量、判定规则和验收记录以附件原文及附录表格为准。

9 维护管理

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的维护管理要求。检查周期、检查内容和管理记录以附件原文及附录G为准。

附录A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提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施工质量资料按官方附件原表使用。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提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字段、签署栏及填写要求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提供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及签认信息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D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提供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资料项目和核查结果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提供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验收内容、结论和签署栏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F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提供验收缺陷项目分类表。缺陷项目划分及判定表格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附录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提供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表。检查内容和记录要求以官方附件原表为准。

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文说明

规范性用词解释、引用标准目录和条文说明随官方全文附件一并保留;具体内容以附件原文为准。

附件与音频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官方全文.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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