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说明
1.中雅鲁藏布江高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西藏自治区中南部,沿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展布,面积约 9.36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高位远程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常见于断裂带附近、陡峭岸坡以及冰碛物分布区,具有链生性特征。降雨、冰雪融水、地震活动以及沿江交通、水电工程建设和人类工程活动是主要的诱发因素。防治重点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区及移民安置点,防范高位远程灾害链带来的严重风险。
2.怒江上游高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分布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流域,地处横断山脉西北部,面积约 8.69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高位启动和远程链式灾害运动特性明显。冻融循环、强降雨、地震活动以及人类道路修建等工程切坡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防治重点是沿怒江峡谷分布的村镇、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电工程区,高位隐蔽性灾害和灾害链是重点防治灾害类型。
3.横断山高山峡谷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云南中西部、四川西部及西藏东部,面积约 23.46万平方千米。区内巨型、特大型和大型规模的地质灾害数量相对较多,高位远程地质灾害及灾害链发育。降雨、冻融、地震和不合理人为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活动构造对地质灾害的发育具有明显的控制性作用。该区域防治重点是威胁人口聚集区、能源开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高位远程滑坡、崩塌、泥石流及链式灾害。
4.滇西南高中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云南省西南部,面积约 14.62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具有高位远程特征,灾害链发育明显。降雨、地震和不合理人为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防治重点是城镇、人口聚集区、交通干线及水电工程区的高位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5.川西南滇中中高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四川西南部和云南中部,面积约 24.18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规模以中大型居多,灾害频发。降雨、冻融和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该区域防治重点是分布于城镇、人口聚集区、交通干线和水电工程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6.川渝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四川盆地北部、东部和重庆西部,面积约 7.28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中小型土层滑坡、岩质崩塌和沟谷型泥石流为主,具有分布广、数量多、发生频率高的特点,尤其在暴雨期间易群发。防治重点是人口密集的城镇、乡村聚居点、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各类工矿企业周边区域。
7.渝鄂黔滇中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重庆东部、湖北西南部、贵州北部、西南部和东南部、云南东南部和湖南西部,面积约 40.87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具有链生性和群发性特点。降雨、地震和不合理人为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该区域防治重点是三峡库区、城镇、交通干线和人口密集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8.秦岭大巴山高中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陕西南部、甘肃东南部和四川北部、汶川震区以及湖北西北部、河南西部等,面积约 22.48 万平方千米。区内地质灾害点分布密集,具有群发性和链生性特点。该区域防治重点是广泛分布于断裂、河谷和交通干线两侧、丹江口水库区以及城镇和农村地区周边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9.粤桂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广西大部和广东中西部,面积约 15.69 万平方千米。该区域防治重点是能源基地、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区、交通干线两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内涝引起的地面塌陷灾害。
10.桂湘山区暴雨型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广西东北部、广东中北部和湖南南部,面积约12.18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暴雨诱发的群发性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为主,规模以中小型居多。该区域防治重点是降雨诱发和人为工程所导致的群发性滑坡、崩塌和岩溶塌陷灾害,重点防护城镇、人口聚集区和交通干线。
11.长江中游山区暴雨型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湖南中东部、江西西北部和湖北东南部,面积约 13.21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暴雨型滑坡和崩塌为主,群发性特征明显。降雨和不合理人为切坡是主要诱发因素。该区域防治重点是水库消落带、城镇和交通干线两侧的滑坡、崩塌灾害。
12.浙闽山区暴雨型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该区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地区,包括浙江大部、福建、广东东部、江西东部以及安徽东南部地区,面积约 35.81 万平方千米。区内地质灾害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台风暴雨、梅雨是主要诱发因素。该区域防治重点是降雨诱发和人为切坡所导致的群发性滑坡、崩塌灾害。
13.辽东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地区位于辽宁省东部,面积约 5.04 万平方千米。区内地质构造复杂,郯庐断裂带穿过该区域;变质岩风化程度较高,岩体断裂破碎。降雨和不合理人为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该区域防治重点是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14.燕山─太行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北京与河北、山西与河北、河南交界处的燕山─太行山脉主体及其余脉地区,面积约 9.29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类型以中小型黄土滑坡、岩质崩塌和沟谷泥石流为主,具有突发性强、成灾快的特点。防治重点需针对山区交通干线、矿产资源开发区、风景名胜旅游区以及山前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防范暴雨和工程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15.黄土高原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青海东北部、甘肃中东部、宁夏中南部、陕西北部及山西西部,面积约 31.25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黄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兼具群发性和灾害链特征。降雨、冻融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防治重点集中于城市与农村居民点、交通干线两侧、人口聚集区及矿区周边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16.新疆天山地区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沿新疆天山山脉中西部及其山前地带分布,涉及多条平行山脉和山间盆地,面积约 13.00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以泥石流和滑坡为主,冰雪融水、局地暴雨以及地震活动是主要自然诱发因素。防治重点是穿越天山的国际交通干线、人口密集的重要城镇、工矿基地和农牧区,防范融水、暴雨触发的泥石流和滑坡灾害。
17.新疆西昆仑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新疆西南部广袤的西昆仑山脉及其与塔里木盆地交界地带,属于极高山区,面积约 10.59 万平方千米。地质灾害类型以与冰川积雪活动密切相关的冰湖溃决型泥石流、高位冰川滑坡、大型岩崩等为主,极端气温变化引起的冰雪强烈消融、冰湖溃决、暴雨以及强震是主要诱发因素。防治重点包括城镇、人口密集区、关键交通廊道、边防设施及规划建设的重大工程,防范极端气候和地震引发的巨型、远程地质灾害链。
18.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我国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市)的部分城市和农业区,面积约 13.9 万平方千米。该区地势平坦,发育巨厚的黏性土和砂性土,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分布有多个地下水降落漏斗。该区防治重点是北京、天津、雄安新区、沧州、邢台、德州、东营和安阳等重点区域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灾害。
19.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裂缝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安徽的阜阳、亳州、淮北、上海、江苏南部及沿海地区、浙江北部及东南沿海地区等,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区,面积约 7.9 万平方千米。区内主要分布细、粉砂及淤泥质黏土、砂质黏土等,承压含水层分布广泛。该区防治重点是淮北平原、上海、江苏苏锡常及沿海地区、浙江杭嘉湖等主要城市和海岸带等地区及铁路沿线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
20.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缝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陕西关中盆地和山西汾河谷地,面积约 5.1 万平方千米。该区自六盘山南段至宝鸡、沿渭河向东经西安到风陵渡、转向北东,再沿汾河经临汾、太原到大同。该区防治重点是西安、太原、大同、临汾和运城等地区的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灾害。
21.珠江三角洲地面塌陷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广州、深圳、江门、惠州等市区和四会、高要等县(市),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区域,面积约1.4 万平方千米。该区地势低洼,分布淤泥类软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存在承压含水层。该区防治重点是深圳、广州等地的地面塌陷和珠江三角洲、韩江三角洲和雷州半岛的地面沉降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