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与版本说明
本条录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原始公布文本,对应2019年国考引用的第十三条;不是2022年修正后的现行文本。原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主席令第六十八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22年修法后旧文本不再作为现行法适用,但为还原历史考试语境而保留版本。
官方全文转载页(商务部网站,正文注明来源:商务部办公厅):https://www.mofcom.gov.cn/zcfb/zgdwjjmywg/art/2007/art_3501fb298356415f8559a649147d3664.html
中国政府网主席令原发布页(网页当前不可读取,搜索索引可核验发布及施行信息):https://www.gov.cn/zhengce/2007-08/30/content_2602204.htm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原版入口:https://wb.flk.npc.gov.cn/flfg/PDF/0647d6aab7df4373914f7c9bc9f6ecd2.pdf
注:商务部转载页顶部元数据将实施日期误列为2007-08-01,正文、主席令及中国政府网原发布信息均为2008-08-01,系统按正式公布文本登记为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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