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与版本提示
正式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版本:2019年修正文本,法释〔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4日通过修改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题库引用明细标为2019年国考《行测》地市级第9题解析,所引“第四十条第一款申请重新鉴定”对应本2019年修正文本;该修正公布和施行均晚于2019年国考考试日期。本条目因此明确按解析所引版本录入,不表示该版本在考试时已生效,复习该题须以考试时有效规则为准。
正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全文,保留修正沿革、章节和100条;不与2001年原版拼接。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全文: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12721.html
2019年修改决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12711.html
考松果整理,网页版 kaos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