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拍摄教育改造工作专题宣传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经济信息网工程与咨询磋商谈判
- 地区
- 中国
- 公告类型
- competitive_consultation
- 发布时间
- 2026-10-21T00:00:00
- 采购或建设单位
-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22号
资格与要求
-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近6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近半年(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半年(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来源信息
https://www.gsei.com.cn/html/1662/2026-10-21/content-710006.html
https://www.gsei.com.cn/html/1662/2026-10-21/content-710006.html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近6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近半年(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近半年(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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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公开来源,具体日期、预算及资格条件以官方公告为准。